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表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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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管理人员任命文件,按照要求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有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基本按照要求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无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或未按要求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查阅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查看其可行性以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等
制定有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并按计划落实
制定有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基本按计划落实
未制定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或未按计划落实
□基本符合□不符合
4.制度和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具体包括: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8)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查阅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制度应明确责任部门和管理要求,且符合自身特点,满足管理要求
制度齐全;
职责清晰;
符合单位自身特点,具有可操作性
制度基本齐全(缺少1~3项);
职责较清晰;
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制度不齐全(缺少4项及以上);
或职责不清晰,或不具有可操作性
20
☑基本符合□不符合
5.职业卫生档案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档案;
(2)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检查档案内容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档案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要求
档案种类基本齐全(缺少1~2项)、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档案种类不齐全(缺少3项及以上),内容缺项较多,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6.职业病危害申报
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查看申报回执或查询申报系统;
查看申报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
按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
/
未进行申报;
或申报内容与实际严重不符
★
7.变更申报
重要事项变化时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查阅技术、工艺、材料变更的相关资料;
查阅申报表,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报告,现场检查接害岗位和接害因素情况
按要求进行变更申报;
且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
未按要求进行变更申报;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预评价
8.预评价报告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查阅近三年建设项目清单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开展情况
按要求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未按要求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9.报告评审及整改
(1)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2)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对最终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
查阅评价单位资质、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会相关材料及整改完善情况
评审资料齐全,评审程序符合要求,并按要求整改完善
评审资料不全;
或程序不符合要求;
或未按要求整改完善
10.书面报告备查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查阅预评价工作过程报告
按要求编制工作过程报告
缺少工作过程报告
5
11.项目变更
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
对照原评价报告,检查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查阅是否发生重大变更
发生重大变更且按要求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
发生重大变更但未按要求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1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查阅近三年建设项目清单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开展情况
按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未按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13.设计评审及整改
(1)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2)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对最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
查看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会相关材料及整改完善情况
14.书面报告备查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查阅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工作过程报告
15.项目变更
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对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评审。
对照原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检查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查看是否发生重大变更
发生重大变更且按要求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评审
发生重大变更但未按要求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评审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防护设施验收
16.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或者试运行期间,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评价报告。
查阅近三年建设项目清单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开展情况
按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未按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7.验收方案
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编制验收方案,并在验收前20日将验收方案上报相关行政部门。
查阅验收方案
按要求编制验收方案,并上报相关行政部门
未按要求编制验收方案;
或未上报相关行政部门
18.验收评审
(1)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以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和验收意见。
(2)按照评审与验收意见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整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
评审资料齐全,评审程序符合要求,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完善
19.过程总结报告
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其中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在验收完成之日起20日内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行政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按要求编制工作过程报告;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按要求提交书面报告
20.分期验收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分期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验收。
查阅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是否同步验收
按要求同步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评价报告、评审程序等符合要求
未按要求同步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或评价报告、评审程序等不符合要求
四、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
21.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查阅检测报告(关注检测时工况与气象条件),重点检查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浓度或强度达标情况
职业病危害因素全部达标
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全部达标;
个别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超标情况
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
或者大部分其他因素存在超标
□基本符合
22.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
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现场检查,主要检查接触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质岗位是否与其他岗位隔离,接触有毒有害岗位与无危害岗位是否分开布置;
有毒物品和粉尘的发生源是否布置在操作岗位下风侧
有毒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布置
有毒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未分开布置
23.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
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现场检查
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
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未分开
24.卫生设施
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女工卫生室等卫生设施。
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设置配套的卫生设施
未按要求设置卫生设施
五、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检测和评价
25.日常监测
实施由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查阅监测记录或报告,重点检查粉尘与高毒物品日常监测情况
开展日常监测,监测项目及记录齐全
开展日常监测,但监测项目不全
未开展日常监测
26.定期检测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查阅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核对是否覆盖所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和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
按要求开展定期检测,且检测点覆盖所有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检测因素全面
未进行定期检测;
或检测点未覆盖所有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
或检测因素不全面
27.现状评价
(1)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重点检查职业病危害严重且未开展过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颁布后是否开展现状评价;
查看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情况以及是否按要求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按要求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未按要求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8.治理措施
在日常的职业病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现状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确保其符合职业卫生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查阅日常监测或者定期检测、现状评价中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场所及整改情况
已按要求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未按要求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六、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29.设施台账
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齐全。
查阅防护设施台帐
建立有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且内容规范、齐全
建立有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但内容不规范或不齐全
未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
30.设施配备
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齐全。
重点检查矽尘、石棉粉尘、高毒或放射性工作场所的防护设施配备情况
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齐全
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基本齐全
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不全
31.设施有效性
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
查阅防护设施设计方案、检测报告,并现场检查设施运行管理情况。
各场所检测结果全部达标
个别场所检测结果不达标
大多数场所检测结果不达标
32.设施维护
及时维护、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
查阅防护设施维修和检测记录
定期对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且记录齐全
未定期对防护设施进行维护
33.防护用品配备
应根据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对人体的影响途径以及现场生产条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以及个人的生理和健康状况等特点,为劳动者配备适宜的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查阅防护用品的采购合同和计划,查阅发放登记账目、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领取记录,现场检查
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不全
未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34.防护用品佩戴
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查阅培训记录,现场检查
所有人员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个别人员未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多数人员未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35.防护用品维护
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检修、维护,并定期检测防护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查阅督促使用检查记录及维修检测记录
定期对防护用品进行维护,且记录齐全
未定期对防护用品进行维护
七、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36.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危害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替代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
综合评估单位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的先进水平(与现阶段国内同类用人单位相比,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较为先进,主要考虑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低毒或无毒原料等因素)
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较为先进
与现阶段国内同类用人单位相比,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明显落后
37.不得隐瞒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
(1)对采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
(2)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故意隐瞒其危害而采取的,用人单位对其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查阅原材料采购计划和生产设备改造或更新计划,查阅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登记表、有毒有害物质清单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等资料
未隐瞒工艺、设备产生的危害;
生产原辅材料的有毒有害成份明确,主要原材料MSDS齐全
隐瞒工艺、设备产生的危害;
原辅材料缺少MSDS
38.明令禁止的设备和材料
不得生产、经营、进口、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查阅最新国家产业政策文件(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工信部相关行业准入条件)
未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39.职业病危害作业转移
(1)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2)不具备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针对生产工艺流程外委环节和岗位,查阅承包和外协职业健康协议书、职业病危害告知及应当采取防护措施等内容,对外包作业现场检查,对外协单位现场检查
与外包(外协)单位签订有职业健康协议,并监督外包(外协)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
与外包(外协)单位无相关职业健康协议,或未督促外包(外协)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
40.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
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按照国家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送该化学材料的毒性鉴定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等资料。
查阅生产计划、技改计划和化学材料采购计划,查阅毒性鉴定资料及批准进口批文,对首次使用的化学材料进行现场检查
按规定报送毒性鉴定资料,并取得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
未按规定报送毒性鉴定资料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的
41.职业病危害设备中文说明书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现场查看有无中文说明书及警示标识等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均有中文说明书及警示标识
大部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有中文说明书及警示标识
大部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无中文说明书及警示标识
42.原辅材料中文说明书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提供中文说明书;
产品包装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现场使用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等均有中文说明书和警示标识
现场使用的大部分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等有中文说明书和警示标识
现场使用的大部分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等无中文说明书和警示标识
八、职业病危害告知
43.合同告知
与劳动者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职业病危害附加合同告知书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抽查劳动合同是否有相关条款进行告知,或有无补充合同或专项合同
按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告知内容包括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等
未按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或告知内容与实际不符
44.公告栏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检查核实公告栏
设置有公告栏,且内容齐全
设置有公告栏,但内容不规范
未设置公告栏
45.警示告知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现场重点检查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和放射性物质的岗位
现场按要求规范设置警示标识
现场设置有警示标识,但不规范
现场未设置警示标识
46.告知卡
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检查存在矽尘、石棉粉尘、致癌、高毒和放射性物质的岗位
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有告知卡
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有告知卡,但设置不规范
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未设置告知卡
九、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
47.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查看培训证书或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均有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
主要负责人或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无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
48.上岗前培训
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
查看培训教材、资料、记录和试卷
按照规定对上岗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未按照规定对上岗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49.在岗期间培训
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查阅培训教材、资料、记录和试卷
按照规定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50.严重岗位培训
对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品以及放射性危害等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按规定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岗位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
未按规定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岗位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
51.变更培训
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或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按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未按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十、职业健康监护
52.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查阅劳动合同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按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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