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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挑战一方面来自于电力用户对降低电价和提高服务质量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来自于政府和所有者提高效率的要求。
因此,传统的垄断体制被逐步列入改革议程,电力体制改革就象其他传统的行业如银行,保险,民航,电信,铁路,石化一样,面临的改革之路是:
从自然垄断到有序竞争,通过行业重组与分拆,引入公平竞争的机制和规范的监管制度来达到提高效率,降低价格,改善服务的目的。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发展,经营模式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电力市场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计划用电转为市场开发,当前又实施了电厂电网分开经营的新模式。
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给电力部门在今后的发展;
带来新课题。
因此,如何开拓潜在电力市场、提高电力市场终端能源占有率、提高电网供电量和电量的销售等关系到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问题就是我们电力企业需要花大力气调研和决策的问题。
电力市场的产生
电力市场是应用计算机、现代化的测量和通信等设备,以电价作为控制电力交易的杠杆,进行负荷管理、电力系统运行,在电力生产者、电力消费者和输供电网络管理者之间实行平等、公正的等价交换的系统的总称。
电力市场最早出现于美国,最早的电力市场是美国佛罗里达电力联合集团(FGG),它是电力市场的自然发展产物,从40~50年代出现紧急功率交换到1978年建立电力经纪人制度形成电力市场。
英国电力市场的建立是自主改革的过程。
其实是撒切尔政府迫于当时政治和经济形势,实行包括对电力、铁路工业在内的国有工业私有化的政策,其间经历了1987~1998年10年时间。
发达国家电力市场法律立法走在电力改革之前,这与我国的情况显然不同。
尤其需指出的是美国1998年在加州提出的独立系统管理员(ISO)电力市场模式是最新和较成熟的电力市场方案。
它把辅助服务设计为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如蓄能电厂并不创造电能,但其作为发电厂要收取利润。
这样一个市场模式在投入试运行后,取得非凡的经济效益:
电费下降2%~10%(其中商业7%,普通2%),生产效率提高50%~70%,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年平均停电由22h下降到8h)。
他们的成功经验表明:
实行电力市场可促使电力企业从市场竞争中寻找契机、吸引投资、改进技术、提高生产效率。
从而弱化政府行为,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可促使电力企业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能耗,减少成本,节约资源,可促使电力企业深化改革,为广大用户提供低价、优质、高效的用电服务,同时,还能有效地挖掘设备潜力,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在电力行业引入竞争机制后。
人、财、物将形成优化结构,转变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同时能广泛吸纳国内外资金,为电力工业的大发展和国民经济的腾飞创造条件。
因此,电力市场的出现是经济规律发展的必然,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数字方法学迅猛发展的结果,它的出现,必将给电力工业带来蓬勃的生机和活力,推动电力工业的商业化和智能化运营。
中国电力系统的组织架构
国家电网:
分为华东、华北、华中、西南、东北、南方六个电网公司。
各个电网公司又专设超高压运输公司(主要负责大的电网建设中输电线路的铺设)、各电力设计院、高压研究所(西安高压研究所、武汉高压研究所)、各省市电力公司等。
比较重要的技术单位有上海电缆研究所。
省电力公司:
主要接触的部门有生产计划处和电力物资公司。
生产计划处简称生计处,主要职能是对电网建设、改造和维护进行计划制订和出具技术方案,并对所属的各地市电力公司申报的计划方案和技术方案进行审核。
这其中也包括了对电力物资供应商资格的审查和对产品质量和技术的鉴定。
电力物资公司的主要职能是电力物资的采购。
如办理入网选型、举办招标活动、制订招标书、制订采购计划等。
各地市电力公司:
一般设主管局长,分管局长(人事组织、农电、生产计划),总工(分管技术)。
下设生计科、物资科、设计院、供电分局、变电分局、农电分局和财务结算中心等。
生计科:
和省局生产计划处的基本职能是一样的,生计科的直接领导一般都是总工。
每个地区的具体情况不一样,有的地方甚至出现生计科和物资科争夺采购实权的情况。
物资科:
和省局电力物资公司的基本职能是一样的。
一般合同的签订、回款的初始程序都是在物资科,物资科也是销售人员最直接的客户对象。
设计院:
负责电网建设改造中的出具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的工作,对于产品的需求信息,可以在这里最早得知。
供电分局:
负责整个城市的电网建设改造和维护工作。
也是产品的直接用户之一。
变电分局:
也叫输变电分局,负责整个地区的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的建设维护工作。
农电分局:
负责整个农村电网的建设改造和维护工作。
也是产品的直接用户之一,但中高压的产品用量较少,架空线和低压产品的用量较大。
财务结算中心:
回款是办理转帐手续的部门。
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两个基本方面与四种基本模式
在全球范围内,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政府和决策者对电力行业的改革采取了许多不同的方法和形式,但总结起来主要还是两个方面的改革:
一方面是行业组织结构的改革,即行业内部的分工和结构分拆;
另一方面是所有制方面的改革,即由国有制向股份制的逐步过渡。
根据改革的进程和市场竞争的开放程度,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基本模式可以用一个坐标系来表示。
在这样一个坐标系中,任何国家都能找到他们所对应的点:
横轴表示市场竞争和选择权,纵轴表示所有制及政府控制的程度。
根据该坐标系的分析与描述,可以用四种基本模式来概括电力体制的改革特点(参见图1、图2)。
图1:
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组织结构与所有制结构演变)坐标系
图2:
电力工业体制改革四种基本模式结构图
模式一:
完全垄断模式。
发电,输电与配售电垂直一体化,不存在竞争。
在这种模式下,生产领域不受竞争的影响,电厂就是车间,用户不能自行选择电力供应商。
单一垄断的电力公司掌握着电力的发、输、变、配、售各个环节,直到分配给最终用户。
模式二:
发电市场竞争模式。
由一家买方或输配机构向多家发电商购电,开放发电市场,以促进发电生产领域的竞争。
地区内输电与配售电仍然垄断。
此种方式不允许发电商通过输电线路直达最终消费者。
采购代理(单一买方)对输配电网及售电给最终消费者进行垄断。
模式三:
批发市场竞争模式。
允许发电商向多家配售电企业售电,发电商有权选择配售电商,配售电商也有权选择发电商,直接购买电力并通过输电网输送到最后消费者,但地区内配售电网络依然垄断。
此种模式在电力生产领域和批发售电市场都引入竞争。
在这种模式下的实现条件是输电网络必须开放,输电网络由非盈利的独力机构运营(一般为国有电网公司)。
模式四:
完全竞争模式。
在批发市场竞争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电力用户自由选择供电商,大用户可以直接向发电商购电,输电与配电线路都是开放的,配电业务与零售业务也是分离的,零售业务也是竞争性的。
在这种模式下,发电,批发和零售电力领域全面引入竞争(参见表1)。
一般说来,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就是在生产者和服务商中引入更多的竞争并给予消费者更多的选择。
以上述四种模式为代表的竞争和选择的不同程度以横轴表示,左边是完全垄断,右边是完全竞争。
纵轴则是表示政府控制的程度,最高点是从政府机构完全控制开始,依次是政府所有但独立经营的国有企业,最后是以私有制企业结束。
世界上所有国家电力工业的管理模式都可以在坐标系中表示出来。
虽然很多国家的情况仍在不断发生变化,但所有的变化和改革都是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移动——政府控制在减少,竞争和选择在提高。
坐标系纵轴的改革:
反映所有制与政府管理控制的改革
1.政府直接控制。
政府部门与电力企业合二为一,其标志是政企合一的电力工业部。
政府既拥有该行业的所有权又直接行使管理权,控制电力工业。
政府既是所有者,规则的制定者,同时也是管理者,在充当不同的角色时有不同的头衔。
投资由政府拨款,价格由政府制定,收益也上交给政府。
政府重视中央计划,电力工业也要求与其他工业相协调。
电力工业被看作是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政府可以给电力企业强加其他责任,比如通过电价征收附加税费。
(2)政府股权控制。
由政府兴办的国有公司或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和
控制。
政府授权一家国有公司从事全国电力工业或某一地区电力工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国家电力公司或地区电力公司),政府从对电力行业直接的控制中解脱出来。
公司的董事会制定目标,任命人员进行管理以达到这些目标。
这样的公司仍然需要执行政府的其他政策。
在这样的体制下,需要有一个独立的行业监管机构,或直接由政府机构来制订价格和投资政策。
法国的EDF即是国有企业,而英国的中央电力生产委员会(CEGB)在电力体制改革以前也是如此。
(3)政府间接控制。
政府向投资者出售国有电力公司股权并允许私人资本进入电力产业,允许电力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政府通过制定能源政策,监管电价形成机制,保证市场公平竞争。
电力行业所有制的改革也是从政府直接控制到间接调控,直至允许私人资本拥有企业和资产,这些私营公司(股份公司)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期望这些公司能给他们带来回报。
管理者对代表股东权益的董事会负责。
这些企业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设立的独立的监管机构来实施监管。
全球范围内,很多国家电力体制的改革都是从所有制和管理形式上的改革入手,这些改革都强调给企业带来压力,使企业朝着商业化,公司化,股份化的方向发展。
2.商业化。
政府放弃过多、过细的控制,充分给予企业自主权,注重利润和效益,这种改革主要是一种行为方式而不是组织结构上的变化。
它通常包括采用独立的会计核算,政策性优惠税率以及把核心业务和其他的社会职能剥离分拆开来。
3.公司化从政府直接控制向独立经营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转变。
这主要是针对政府拥有的国有企业,资产的所有权和资本结构在这种转变之前应该确定。
政府应该制定公司化的战略目标,包括公益性目标的实施。
此阶段政府应引入市场监管条例以便于监督电价和投资政策。
4.股份化政府拥有的国有企业向私营企业的转变。
当企业股份化后,因为管理者需要接受股票市场有关制度与规则的监督,提高效率的各种激励机制就显得更加重要了。
股份化也可以提高公司进入资本市场的能力。
股份化通过发行股票和商业收购来完成。
这就需要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价格评估、发布招股说明书并进行注册登记。
它通过对该企业的各种垄断因素加以更多的外部监管而得以完成的。
这种转变的流程如图3所示。
总之,电力工业组织结构的分拆改制和所有制形式由政府所有向股份化演变是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方面。
(1)分拆改制是关于电力发、输、变、配、售的商业安排:
把整个的工业组织结构分割开,引入竞争和选择。
竞争是结构改革的最终目标。
(2)股份化是从政府所有过渡到私人所有,提高效率是所有制改革的最终目标,也是所有制/管理体制连续性变化的最终结果。
上述四种模式中发电环节是最早开放市场,独立发电商(IPP)均处于被选择地位,电力体制改革后独立发电商(IPP)必然面对竞价上网的市场环境,是电力行业中最先被推向市场竞争的电力企业主体。
电力市场发展现状
自2000年初陆续开始的6个试点省(市)电力市场的运行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包括:
初步实现了厂阿分开;
探索形成了适合各省实际情况的几种有效竞价模式;
对市场运营规则和监管规则进行了探索;
积累了经验,提高了市场意识;
大大促进了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的研究和开发工作,并根据市场的进展,不断进行完善和改进。
“全国联网、西电东送、南北互供”是国家电力公司“十五”规划的工作重点,2005年前,除海南、西藏、新疆、台湾外,将实现全国联网。
全国联网的逐步实施,为更大范围内的资源优化奠定了基础;
随着三峡电站建成。
促进了对建立大区、甚至全国电力市场的研究。
我国现有电力市场的特点是:
①单一购买者模式,即“1+N”模式,“1”是指电力市场和单一购买者,“N”是指参与市场竞争的各家独立发电企业。
②部份电量竞价上网,一般安排当年市场需求的10%~20%作为竞价电量。
③双轨制竞价体系,基本电量按国家批准的合同电价结算,竞争电量部分按竞价电价结算。
④交易类型,我国现有电力市场主要采用长期合同、现货交易、实时交易的模式进行交易。
⑤生产调度与市场交易一体化。
⑥技术支持系统尚处于初始阶段,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现阶段,厂网分开遗留问题、主辅分离、农电管理体制、电力法规建设、电价形成机制、电力市场建设等都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面对“十一五”规划,电力又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
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十一五”期间要抓住电力供求矛盾缓和的有利时机,巩固改革成果,把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化引向深入,重点解决电源结构不合理、电网建设滞后、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出的基本原则。
解决厂网分开遗留问题和电网主辅分离问题,构建符合国情的、统一开放的电力市场体系,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电价机制与政策,坚持政企分开,健全电力监管体制等仍是今后电力市场化的主要任务。
我国电力市场发展的思考
3.1电力市场中的竞争、垄断与监管
电力是具有规模性经济、网络性经营的自然垄断性行业,其生产具有弱竞争性,消费具有弱选择性,所以电力市场中的竞争应该是适度的、有序的、有效的。
电力改革需要引入竞争。
但更要注意引入竞争的利弊分析和趋利避害。
面对发、输、配、供分开而形成的发电侧竞争、售电侧竞争、输配电网专营的基本格局,要建立有能力的独立的监管机构和符合经济学原理的监管机制,把电价制定和监督权全部交给电监会,尽快建立一支懂技术、经济、财务和法律的监管队伍。
3.2电力市场发展与电力规划
电力市场环境下的电力规划因竞争机制的引入而面临新的挑战。
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拉动了电力需求增加,但由于电力建设周期较长,造成电力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再到新的不平衡的动态变化。
电力产能过剩与否要看最大负荷时能否保证供电。
并有充足的备用容量。
为此,电力市场中的电力规划应遵循电力系统成本最小原理,坚持电力系统综合资源规划优化原则,贯彻电力超前发展、保证充足备用、确保安全供电的基本精神。
3.3电力市场中的电价机制
电力系统的发(生产)、输配(流通、交换)、供(消费)电形成由发电成本、输配成本和供电成本组成的成本链和由上网电价、输配电价与销售电价组成的电价链,并以电力供求与电价互动、电价竞争与电价监管互补的电价机制形成电价。
切记社会大众欢迎的电价并非是对整个国计民生最有利的电价。
电价不仅要反映成本和资源稀缺程度,而且要保证电力企业的合理利润和对实施节能具有激励作用,维持电价与其他能源价格的合理比例。
3.4电力市场与电力投融资
电力作为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其发展需要巨额资金。
目前,我国电力建设不仅缺乏电源建设资金,更缺乏电网建设资金。
为此,应发展电力金融市场,开发金融工具,建立电力项目在金融市场的商业融资制度,加强电力投资决策和风险评估,完善和扩展电力融资渠道。
世界各国电力工业及电力市场改革的进程与实践
2.1欧洲电力市场改革进程
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的电力体制改革上世纪80年代从英国开始,目前各国进程与形式都不尽相同。
l欧洲共同体--倡导建立统一电力市场。
1996年12月19日一致通过开放电力市场的决议,决议内容包括:
参与的国家必须依据时间表开放电力市场,允许有选择权的电力用户自由选择发电商;
允许发电商和有选择权的电力用户接入输电网络,称之为“第三方接入”;
也允许单一买家或采购代理按约定价格向独立发电商购电,保持地区配售电垄断权;
对发电市场采用招标机制或许可证制度来管理新增发电容量。
欧洲共同体开放电力市场的决议发布以后,市场改革步骤加快,其主要影响有:
许多国家和电力公司分拆发电,输电和配售电业务,分开会计帐目,成立不同的法人实体;
行业并购与重组增加;
电力公司开始以生产技术推动为导向转变为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导向的业务阶段过渡;
消除了欧洲共同体国家间内部贸易壁垒,竞争促进了价格的下降,加强了欧洲国家统一电网的步伐,有利于提高电网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行,北欧电力市场成为最开放竞争的电力市场。
除了欧洲大陆联网建设以外,还计划建设环地中海电网,将北非,中东等二十多个国家电网相联,实现优势互补。
l英国--电力市场改革的始作俑者
英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始于撒切尔时代。
1979年保守党上台,撒切尔夫人坚信“市场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廉价出售国有企业,开展一系列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
1988年本发表《电力市场民营化》白皮书,拉开了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序幕。
英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是实行私有化与在电力工业引入竞争同步进行。
1990年3月按《电力法》重组产业结构:
原国有垂直一体的垄断电力公司被分拆为12个地区配售电公司,3家发电公司和一家高压输电公司。
建立电力库交易平台,允许大于0.1万千瓦的用户选择供电商。
1990--1996年各公司股票陆续上市,完成民营化的所有制改革。
1998--1999年允许所有的用户选择供电商,新电力交易规则(NETA)出台,2001年新电力交易规则(NETA)实行,以多个市场和双边合同取代强制性的电力库。
l法国/加拿大—主张内部分拆,追求规模经济的典范
法国电力公司(EDF)是由法国政府拥有的国有电力公司,垄断了法国94%的发电装机和100%的输配电业务,集发电,输电和配售电业务于一身。
在欧洲共同体倡导建立统一电力市场的政策推动下,法国颁布实施了《电力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和改革的法律》,即新电力法。
新电力法一方面继续坚持电力行业的公益性,保持EDF的国有企业性质,另一方面也确立了供电市场开放时间表并允许大的电力用户拥有选择权,设立政府电力监管委员会,在EDF内部实行发电,输电与配售电业务分帐核算。
尽管有来自欧盟的压力,法国电力依然继续坚持纵向整合,坚持国有性质,追求规模经济,仅对发、输、配电业务实行功能分离和财务分开。
实质上法电的改革在电力体制改革的模式中只选择推行横向改革,纵向坚持一体化战略。
加拿大电力体制改革,特别是魁北克(HYDRO-QUBEC)的改革与法国相类似,在电力系统内部分拆发电、输电与配售电业务,但积极利用资源参与美国各州的电力市场竞争,向美国输出电力。
2.2美国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
美国电力工业一直以私有制为主体,其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放松管制,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电价,即坐标系中的横向改革。
1978年美国《公用事业管制政策法》出台,允许投资建立电厂并向地方供电公司出售电力,形成独立发电商(IPP);
1992年《能源政策法》出台,同意开放输电系统,并要求在电力批发市场引入竞争。
1996年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进一步要求开放电力市场,实行厂网功能分离,分帐核算。
在联邦法律和政策的指导下,各州政府根据当地能源资源和电力工业的发展水平采取了不同的放松管制和改革措施。
在美国本土的48个州中有20个州已经制定或实施了电力改革计划,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两种方案,两种结果。
l加州电力危机案例
加州政府1995年开始推行以放松管制为核心的电力体制改革。
5年以后加州电力产生了严重的电力短缺、电价高涨、两家供电公司寻求破产保护的严重局面。
问题出现以后,世界范围的理论工作者、电力企业家和政府监管机构纷纷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研究,加州这样的富裕地区其电力危机是怎样发生的?
与其实行的电力体制改革有什么联系?
我们应该从中吸取什么教训?
据美国能源研究协会的总结,其主要原因并非电力体制改革本身,而在于电力体制推行放松管制的改革过程中的设计方案存在结构缺陷和不合理的市场设计。
结构缺陷:
加州电力市场改革设计的严重结构缺陷之一就是市场缺乏对备用容量需求的信号,这个信号就是投资者投资新的发电厂必须是有利可图的。
也就是说电力交易市场所传递的信号不仅应反映当前市场的电力需求要得到满足,而且还要对将来需要增加的容量需求有足够的储备。
在加州电力市场改革之初,当时加州电价是美国最高的几个州之一,也有足够的备用容量。
但随后市场改革设计未能充分认识电力产品的特殊性质,未能考虑如何保证未来供给,如何在电力短缺发生之前有效地吸引投资者新建电厂。
加州电力市场结构只是建立在现货交易基础之上,没有建立容量费用机制,缺乏备用容量要求。
最终供给短缺演变成电力系统可靠性的危机。
新建电厂审批过严,环境标准要求过高:
加州是美国各州中环境标准要求最高的地区之一,漫长的环境考察程序和地方社区的反对意见阻止了许多投资者的投资计划。
据统计1998年加州开始电力改革之初曾有新建800万千瓦装机容量的计划,但实际开工建设的不到300万千瓦。
在过去5年中,加州经济增长了29%,电力消费增长了24%,而电力装机总容量扣除退役的老机组几乎没有增加。
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价格脱节:
尽管加州的电力体制改革被描述为“放松管制”,但实质上只是对发电环节放松管制,配售电环节的零售电价设计了最高限价,实行的是新的管制。
由于发电容量不足,电力供不应求导致批发市场交易价格暴涨,大大超过了零售市场限价,一方面消费者感觉不到电力供给市场的真实价格,从而不能进行相应的需求调整:
另一方面,批发市场交易价格与零售市场价格倒挂是配售电公司所不能控制和承受的风险,以致于只有寻求破产保护。
最终的结果是电力公司遭受严重财务危机,消费者付出巨大的缺电代价,社会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遭到重大影响。
l电力体制改革在其它州的成功经验
加州电力体制改革并非美国的唯一,德克萨斯、新英格兰、宾夕法尼亚、新泽西州等许多地区以降低电价、提高效率的电力市场改革都取得了成功。
这些州的电力市场在放松管制的改革过程建立了一套有效的机制保证足够的电力供应。
如德克萨斯州制订的市场规则要求电力公司在满足用户足够的电力需求的前提下,保证有足够的备用容量,独立的发电商(IPP)既可以出售新电厂的电量,也可以出售发电容量。
电力交易市场既有电量电价信号,又提供有容量电价信号,从而形成建立在市场基础上的备用容量需求和容量费用机制。
德克萨斯州的改革晚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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