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小学阳光校园创建1+N称号名额分配表模板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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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属
五星级阳光校园
5
7
3
8
4
6
2
根据申报情况综合确定
四星级阳光校园
13
38
9
20
三星级及以下阳光校园由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阳光校园评审标准进行推荐申报
N1**市普通中小学高水平现代化学校
自主申报
N2**市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
7
10
9
N3健康校园
2
3
4
N4**市家庭教育示范中小学幼儿园
N5**市优秀家庭教育服务站
N6**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
5
6
N7**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
N8绿色学校
1
附件2
2020年**市中小学阳光校园创建工作
“1+N”项目说明
一、**市中小学阳光校园
1.依据文件: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关于开展**市中小学阳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
的通知》(青教通字〔2019〕57号)。
2.说明:
2020年**市中小学阳光校园创建工作中,阳光校园自评得分60—70分(不含70分)可申报一星级、70—80分(不含80分)可申报二星级、80—90分(不含90分)可申报三星级、90—95分(不含95分)可申报四星级、95分及以上可申报五星级“**市阳光校园”。
申报学校应同时符合《2020年**市中小学阳光校园创建工作通知》中对申报规则的相关要求。
3.责任处室:
思政德育处,联系人:
孙兴铭,联系电话:
********。
二、**市普通中小学高水平现代化学校(N1)
《**市普通中小学高水平现代化学校建设实施方案》(青教通字〔2018〕6号)和《关于印发**市普通中小学高水平现代化学校建设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青教通字〔2018〕59号)
采取学校自主申报,区市推荐的申报方式,市教育局根据区市排序进行抽查,所抽查学校不能通过验收,在其排序之后的学校均不能通过验收;
义务教育学校采用城区学校帮扶农村薄弱学校、城乡学校捆绑式评估的方式进行评估验收。
2020年,各区市高水平现代化学校创建比例要达到90%。
基教处,联系人:
孙蕾,联系电话:
三、**市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N2)
《关于开展**市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市中小学校依据《**市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评选细则》,对本单位校园文化建设情况进行自评。
各区市中小学校自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学校可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参加市级评选,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自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学校可向市教育局申报参加市级评选。
汪蔡强,联系电话:
四、**市健康校园(N3)
《关于继续推进和完善创建“健康校园”活动的通知》(青卫疾控字〔2016〕28号)
自2020年起,**市“健康校园”创建不再进行分级命名(取消A、AA和AAA级),按照考核标准验收后总分达到95分以上的学校统一授予“健康校园”荣誉称号。
在2014~2019年期间获得AAA级“健康校园”称号的学校无需再申报,A、AA级“健康校园”及其它中小学校可申报,由区市卫生健康和教育部门联合初审后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教育局,市级组织专家评审合格由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教育局联合命名表彰。
体卫艺处,联系人:
于常娟,联系电话:
五、**市家庭教育示范中小学幼儿园(N4)
《关于印发<
**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
**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市家庭教育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的通知》
学校幼儿园申报采取先自评再自主申报的方式,区市推荐的**市家庭教育示范中小学幼儿园,将根据区市排序进行抽查。
其中,3年内有重大事故不能参加评选。
家教处,联系人:
徐文华,联系电话:
六、**市优秀家庭教育服务站(N5)
学校幼儿园家庭教育服务站采取先自评再自主申报的方式,区市推荐的**市家庭教育服务站,将根据区市排序进行抽查。
七、**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N6)
**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
的通知》(青教办字〔2019〕93号)
学校自主申报,区市推荐。
区市推荐的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根据区市排序进行查验,其中3年内有重大事故、心理辅导室达标评估低于80分不能参加评选。
栾宏业,联系电话:
八、**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N7)
《关于开展**市教师专业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年,在全市教师教育工作突出的阳光校园三星级及以上的中小学和市级及以上示范幼儿园中择优评选。
各区、市按照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幼儿园自主申报。
申报学校提前准备好《**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申报表》(加盖印章)及其佐证材料,市教育局按照《关于开展**市教师专业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评选条件,组织专家进行进行网上或者现场查验,集中评审后,确定2020年入选**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名单。
附件3、附件4中**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N7)申报相关内容只需填报区市排名,无需填报区市评估得分。
教师处,联系人:
张文学,联系电话:
九、**市中小学校绿色(节约型)学校(N8)
《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校创建绿色(节约型)学校活动的通知》(青教办字〔2018〕114号)
各区市教体局根据《**市绿色(节约型)学校标准》,对申报创建的绿色学校进行自查,按照市教育局“绿色(节约型)学校”分配名额确定申报学校,市教育局进行验收;
局属学校直接申报,通过验收确定通过学校。
后勤中心,联系人:
吕芳、李胜连,联系电话:
********、********。
附件3
2020年**市中小学阳光校园申报表
填表说明:
1.本申报表须在各学校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区市评估确定得分后向市教育局推荐申报。
(局属学校填写自评得分,直接报市教育局)。
2.达到三星级及以上阳光校园的学校可选择申报N1、N2、N3、N4、N5、N6、N7、N8**市级单项校园类荣誉称号。
3.工作情况简介:
各申报单位就阳光校园创建及所申报的专项称号创建工作的做法、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等(同时申报单项称号的应分项表述,不申报专项称号的,专项称号部分内容不填)。
4.“单位”名称应填写申报学校事业单位机构备案的规范化名称。
5.选择多个N称号的,可加页填写。
6.幼儿园申报N4、N5、N7称号的,使用本表申报,但无需填报阳光校园相关栏目。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2019年阳光校园已获星级
2020年阳光校园申报星级
2020年阳光校园申报自评得分
2020年阳光校园区市评估得分
专项称号申报
(学校自主选报)
项目
N…
自评得分
区市评估得分
区市
排名
申报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N1**市普通中小学高水平现代化学校、N2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N3健康校园、N4**市家庭教育示范中小学幼儿园、N5**市优秀家庭教育服务站、N6**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N7**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N8绿色学校。
所属区市
联系
电话
手机
学校总联系人
办公电话
获得文明校园称号的级别及时间
主要荣誉、奖励
阳光校园创建工作情况
申报专项称号工作情况
N1***
N2***
N3***
N4***
N5***
N6***
N7***
N8***
区、市教体局意见
年月日
市教育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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