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管理新规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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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驾驶员招聘和录用由集团安技科统一审核、培训,报请集团安全技术部、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同意立案后方可录用并出具相关手续。
9、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驾驶员或被交管部门吊销或记分被降级及违反企业管理要求被解聘者,企业再不聘用。
10、驾驶员在事故发生时,首先要立即停车抢救伤者,并立即汇报医疗、公安、运管、保险企业和本集团相关科室责任人,同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11、实施长途客运班线和外出包租车应向企业汇报车辆运行情况。
12、严禁驾驶带病车辆、超载、超速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严禁疲惫驾驶。
尤其是小快客决不许可载运超高、超宽货物运行和超载、超速行驶。
13、运行山区或超长线路运行驾驶员持大客照标准上不满十二个月者不予聘用。
三、驾驶员招聘、录用步骤
1、初审
(1)客运、公交、出租企业在接到车主和驾驶员招聘申请书时,首先自愿报名,然后对驾驶员相关驾驶信息进行初审。
初审驾驶信息以下:
(共18项)
1.驾驶员姓名;
2.性别;
3.年纪;
4.从业时间;
5.具体地址(户籍证实);
6.身份证号;
7.有效联络电话;
8.驾驶证号;
9.驾驶证首次领证日期;
10.档案编号;
11.审验使用期限;
12.准驾车型;
13.准驾证号;
14.格证首次领证日期;
15.截止日期;
16.别;
17.效期限;
18.历。
(2)客运、公交(出租)企业经过对车主和驾驶员信息进行初审后合格填制甘肃西运集团营运车辆车主和驾驶员招聘录用及转让表并在此表内加注初审意见或提议,交安技科复审。
初审不合格要立即将相关信息通知当事人。
2、复审
(1)安技科在接到客运、公交(出租)企业填制甘肃西运集团营运车辆车主和驾驶员招聘录用及转让表后合格应指定专员出具相关证件、证实到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警管理部门除对以上18项驾驶信息进行有效性、正当性、相符性核查外,最关键还要对所申请招聘车主和驾驶员进行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事故统计及违章、违法行为给予证实、核实。
以上信息经职能部门核查后属实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核查意见,同时企业查询人也应该在查询表上签字确定,并和车辆其它信息一同存档备查。
(2)经安技科核查所持证件有效、正当、相符,对该招聘车主及驾驶员进行企业内部相关驾驶员管理及聘用方面相关要求要求复核:
①驾驶员年纪超出55周岁,办理退休手续不予聘用,年纪超出60周岁,果断不予聘用;
②本年度内发生相同责任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不予聘用;
③因为驾驶员有意造成车辆损失和人员受伤一次性取缔聘用资质;
④招聘驾驶员在实施包租车业务中未遵守企业包租车规范、步骤运行一律给予解聘,三年内不予聘用。
⑤年度内驾驶长途客运车辆在凌晨2-5时未严格实施停车落地休息制度,被交管部门查获,不予聘用;
⑥年度内驾驶客运车辆发生两次超员、超速已达20%及以上违法行为不予聘用。
⑦未经企业同意,私自承揽包租车业务,经GPS查证属实不予聘用。
(3)经核实该招聘车主及驾驶员驾驶证件、从业资格证正当、有效、符合企业驾驶员聘用先决条件后,由企业安技科具体负责对招聘车主及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指令和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一系列要求、要求进行理论试卷考评,经考评成绩在90分或9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接收安技科对招聘车主及驾驶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行车要领及行车注意事项进行实际操作考评,并接收安技科现场车辆交规及应急处理方法提问。
经以上综合考评合格者在招聘、录用表内加注聘用意见并签字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核。
经综合考评不合格者在招聘、录用表内加注不合格意见并签字后退回客运企业立案。
3、审核
聘用驾驶员及车主经过以上初审、复审合格提交分管领导进行最终一项驾驶资质审核。
经分管领导审核合格加注同意聘用意见,并签字后移交客运企业立案。
安技科应和录用驾驶员进行签署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通知企业安全生产一系列管理制度、要求、要求,方便立即熟悉、落实。
同时录入西运集团驾驶员信息库,并对所驾车辆相关信息给予立即更新。
经分管领导审核不合格者在招聘、录用表内加注不合格意见并签字后退回相关部门立案。
四、安检/报班/派车管理要求
1、凡我集团营运车辆在参与线路运行前必需优异行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
2、集团各经营业户必需持车辆、驾驶员及票员有效证件进行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
3、营运车辆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参与线路运行。
客运车辆根据客运站站务管理要求实施,出租车辆根据企业要求实施。
4、班线经营业户经企业审查后,由企业开具派车单,再执安全检测合格证和派车单前往调度室进行报班运行。
5、凡营运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或不进行车辆安全例检,果断不予配置线路资源参与运行,并按企业相关要求给予严厉处理。
6、凡营运车辆确需外出,不能参与集团线路运行时,经营业户必需到企业开具营运车辆请假条,待同意后,方可外出。
具体可参考车辆请假步骤。
7、集团营运行运车辆被相关部门查处或违反集团管理要求,集团将责令停业整理,在此期间不予营运。
8、在实施重大政治任务和公益活动中,由集团统一组织,由客运企业开具派车单,并组织实施,集团或相关部门未同意运行,凡私自运行营运车辆,按相关要求处理,且给予停业整理。
五、安全学习会议制度
1、集团每个月召开2次,由安技科负责召集,客运、公交、出租企业、车站配合,部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营业主和驾驶员、乘务员参与学习。
如有特殊情况,应立即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每次召开安全会议部门关键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6人。
2、安全会议内容:
①传达学习上级相关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
②汇报、分析本月安全形势,总结安排下月安全工作;
③研究和处理安全管理中存在部分重大问题;
④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肇事者召开事故分析会,并写出分析汇报。
3、安全会议必需有文字依据,会议统计,要求,规范、齐全、清楚,并留存影象资料。
4、安全会议应由集团安全主管经理或关键责任人主持,主持人不在家时,应指定一名专员负责,参与会议人数必需达成应到会议人数80%以上。
驾驶员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与各类安全教育和活动,严格实施行车规则。
5、企业安全学习会议定在每个月15、25日晚20时召开,出租企业驾驶员安全学习会议定在每个月15、25日下午15时召开。
凡集团经营业户必需持安全学习卡按时到集团进行定时安全学习。
6、每个月安全生产例会实施点签制,每连续2次不参与安全学习会议者,给予停业整理或处以一定经济处罚,并纳入诚信考评范围,开会期间,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除研讨会外),一律关闭通讯工具。
7、上述情况除正在实施上级部门或集团重大政治任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和援助、救援活动特殊情况时,可不参与安全生产例会,其它情况一律参与安全生产例会。
8、驾驶员必需参与企业一切安全活动,如:
驾驶技能竞赛、驾驶员安全生产例会、事故救援等安全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安技科要立即对驻站、外出、请假等未参与本月安全生产例会车辆驾驶员进行集中培训、教育,以确保驾驶员安全受教育面达成100%。
9、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学习,每个月不少于4小时。
六、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安技科牵头,同相关科室、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结合安全例会,教育内容以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相关要求为主,同时转发相关安全方面资料、通报等;
2、加强营运车辆驾驶人员、整年职员安全教育不得少于24次,教育面必需达成全集团职员总人数98%以上;
3、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应有针对性,做到关键教育和通常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和分散教育相结合,新职员教育和老职员教育相结合,教育方法要灵活多样、生动活泼;
4、要充足利用口号、广播、黑板报、墙报和简报等多个形式,宣传生产、工作和其它方面安全知识,以全方面提升职员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技能水平。
5、客流高峰期、节假日、春运、冬春交接期,应加强在车站、车厢、驾驶员、乘客、乘务员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同时要主动对安全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相关安全知识进行宣贯、教育,使得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位驾驶员和参营者实际行动中。
6、客运站要在日常工作中经过广播、大屏幕、电视、口号等方法对安全知识进行宣传,让安全管理工作得到广大旅客和司乘人员参与和支持。
7、在特定时期要组织驾驶员家眷、乘务员安全学习会议,让她们也认识到“人人全部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8.强企业车辆驾驶员管理,特制订车辆及驾驶员信息档案:
(1)范围:
①驾驶证及体检回执复印件②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③乘务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④车辆行车证复印件⑤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⑥车辆二级维护保修单复印件⑦驾驶证查询证实⑧新招驾驶员资料原件⑨车辆报废证实原件⑩本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原件
(2)更新:
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乘务员资格证、车辆行车证、车辆道路运输证、车辆二级维护等证件在所要求时间内按时按要求进行更新。
(3)安全目标责任书签署:
为使责任分明,目标明确,年底按要求和经营者和驾驶员签署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存档。
驶员请销假制
为了明确当班驾驶员安全职责,维护车辆正常运行,保障广大旅客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凡我企业营运车辆驾驶员全部应遵照本制度。
2、车辆驾驶员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含有请假条到企业安技科进行核准,并遵守以下请假标准。
(1)事假
①请假一天必需提前一天向安技科提出申请,说明请假事由,请假后车辆由谁驾驶,替驾人是否符合企业驾驶员管理相关要求,待企业安技科核准后方可签单运行,假满后须报请安技科进行销假处理。
②三天以内事假须报请所属企业车辆安技科同意。
③三天以上七天以下事假先有安技科在权限内签批后报请主管经理同意立案。
④七天以上报请生产副总签批后呈报董事长核准立案。
⑤驾驶员因特殊原因请长假,替班驾驶员须经安技科理论和实践考评合格并签署年度安全责任书,同时变更其它信息即可立案。
(2)病假
①请假一天必需提前一天向安技科提出申请,由安技科同意立案。
②三天以内病假须报请所属企业车辆安技科同意立案。
核准后方可签单运行,假满后须报请安技科进行销假处理。
③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病假需持县级医院开具诊疗证实、入院证实、住院证实及病历先有安技科在权限内签批后报请主管经理同意立案。
假满后须报请安技科进行销假处理。
3、请假期间发生商务事故、交通事故均由经营者负担,相关事宜按双方签署经营协议处理。
4、对年度内累计请假达30天驾驶员,将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十二个月内不得录用。
5、替班驾驶员在替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和商务事故均由经营者负担。
6、凡遇节假日及春运期间,企业标准上一律不准驾驶员请假。
八、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营运车辆信息是现代企业实施科学管理关键依据。
营运车辆信息应指定专员负责根据一车一档搜集整理。
并建立相关信息动态电子档案。
2、营运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技术管理,应系统记入车辆技术档案。
车辆技术档案应认真填写,妥善保管、立即更新、完整正确,不得任意更改,营运车辆办理过户手续应立即更换,并保留备份。
3、营运车辆变更车藉单位时,完善保留车辆技术档案。
4、营运车辆技术档案除正常使用外,在车辆不发生任何变动情况下,车辆技术档案不得转借她人或随意变更相关信息,更不能随意透露车辆技术信息和相关资料。
5、春运及节假日工作:
(1)在春运期间,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交警做好营运车辆及驾驶员证件核查并做以具体统计。
(2)在黄金周节假日期间,核查全部参营车辆驾驶员证照,“三防”是否齐全有效并做好具体统计。
6、为加强企业车辆驾驶员管理,特制订车辆及驾驶员信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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