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长安华南电子厂扩建磁头23512千个月项目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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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评价课题小组对
评价区域进行了踏勘,在认真调查研究及收集有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其它技术规范,编制了《东莞长安华南电子厂扩建磁头23512千个/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排放标准
a、水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振安科技工业园”的集中污水管网排入东引运河(长安段),东引运河(长安段)在当地又称“厦岗涌、东引河”。
根据《关于同意实施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粤府函[2011]29号)可知,东引运河(桥头镇建塘水闸-长安磨碟口水闸)属Ⅳ类“工农排”水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东引运河下游汇入伶仃洋,根据《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东莞市长安养殖区(东宝河至虎门口段)的水质目标为三类,主要功能养殖、渔业,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
根据《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08年本)可知,狮子洋—伶仃洋海域的主要功能为港口、临港工业。
由于项目所在地尚未开始兴建市政污水处理厂,因此,扩建后项目全厂的废水拟经治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的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三者取其严者)后排入东引运河(长安段)。
b、大气环境
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东莞市长安镇环境保护规划(2001~2015)》,华南电子厂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见图1.4-3。
大气环境质量指标中SO2、NO2和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
硫酸雾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TVOC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18883-2002)中的标准值;
臭气浓度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根据华南电子厂所在地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可知,项目生产工艺中排放的粉尘、硫酸雾,以及柴油燃料废气排放的SO2、NOX和PM10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电镀车间工艺废气氮氧化物(主要来自硝酸酸洗工序)的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两者取其严者);
喷涂废气苯、甲苯、二甲苯的排放执行(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厨房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c、声环境
根据《东莞市长安镇环境保护规划(2001~2015)》,华南电子厂地处长安镇的3类环境噪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d、底泥和土壤
我国尚未颁布河流底泥环境质量标准,本评价在此参考《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对土壤质量的分类办法,河流底泥环境质量分别参照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
另外,本项目厂址所在地的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
e、其他标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3)评价工作等级
a、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的要求,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依据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水质复杂程度、受纳水体的规模以及水质功能的要求确定。
扩建后全厂营运期排放的生产废水为546m3/d、生活污水为243m3/d,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三者取其严者)后,通过工业区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东引运河(长安段)。
由于东引运河(长安段)为水环境功能目标Ⅳ类的小河,外排废水的水质复杂程度为中等,因此,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的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b、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结合项目的污染源分析结果和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参数,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最远距离D10%,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断进行分级。
经项目的初步分析,扩建项目无组织面源排放的氮氧化物最大落地小时浓度为0.021mg/Nm3,占评价标准0.24mg/Nm3的8.9%,即PNOX小于10%,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确定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c、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华南电子厂所在区域属于(GB3096-2008)规定的3类声功能区,根据项目特点和所处区域的环境特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的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d、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使用到的有毒有害等风险特性物质(主要包括硝酸、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等)的存放量均未超过《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附录A1和《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的易燃物质、有毒物质及爆炸性物质的临界量,属非重大危险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的划分评定标准,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定为二级。
2、工程概况
东莞长安华南电子厂创办于2001年,主要生产各种磁氧体、磁铁等产品,广泛地应用于汽车、通讯设备,公司已经过六次扩建,2010年的产值已约达6.7亿元人民币。
东莞长安华南电子厂NEO部增加投资5165.6万元人民币,拟扩建生产磁头23512个/月项目。
扩建后项目的总投资将达到44338.6万元人民币。
扩建项目的年产值为32595万元人民币,扩建后项目的总投资达到100000万元人民币。
扩建后项目的总产能见表1。
表1项目建设概况表
内容
现有项目
扩建项目
扩建后项目
总投资
39173万元人民币
5165.6万元人民币
44338.6万元人民币
总产能
磁性材料、高频电感4亿件/a,橡胶磁石7680t/a,铁氧体磁体16560t/a,磁芯滚轴1560万条/a,金属磁石200t/a、塑胶磁铁360吨/年、钕塑胶磁铁37200万个/年
磁头23512千个/月
性材料、高频电感4亿件/a,橡胶磁石7680t/a、铁氧体磁体16560t/a、磁芯滚轴1560万条/a、金属磁石200t/a、塑胶磁铁360吨/年、钕塑胶磁铁37200万个/年磁头23512个/月
总产值
67405万元
32595万元
100000万元
NEO部扩建项目东莞市长安镇“振安科技工业园”华南电子厂内,生现有厂房F栋南面半栋的一层和三层,电镀生产线布置于三层。
扩建项目主要配套改扩建了NEO部的污水处理站、化学品仓,新建厂区员工生活污水处理站、消防废水池和废水事故应急池等构筑物。
3、规划相容性分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2007年7月31日颁布实施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以及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08年3月17日颁布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河流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环发〔2007〕201号)《广东省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意见》(粤环[2004]149号)、《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意见>
的通知》(粤环[2007]8号)、《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补充规定(试行)>
的通知》(粤环[2007]83号)和《关于印发<
广东省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粤环[2008]88号)等文件,属于鼓励和允许类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东莞市总体规划、东莞市域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法律法规。
4、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1).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评价范围内东引运河主要超标因子是溶解氧、CODCr、BOD5、粪大肠菌群、氨氮、总磷、六价铬、挥发酚、氰化物、硫化物、总镍等,最高超标倍数分别是9.01、3.09、5.37、1.57、9.89、86.57、3.2、120、10.1、2.32、10。
其他监测因子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伶仃洋近岸海域水质污染较严重时段是在落潮,主要超标因子是溶解氧、CODCr、粪大肠菌群、氨氮、总磷、挥发酚、氰化物、总铜等均超出《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三类标准要求。
经调查分析,东引运河和伶仃洋近岸海域水质超标的原因主要是收纳了大量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2).河流底泥水质现状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采样点中各监测项目中,除pH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其它监测项目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
结合总有机质的评价标准,东引运河(长安段)受到重度污染。
经调查,由于东引运河(长安段)为长安镇主要的纳污水体,沿河周边分布有大量的电子工业企业,大量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该河涌,造成该河段的底泥中污染物的含量较高。
(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评价范围内各监测点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小时平均值和日平均值以及PM10的日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
非甲烷总烃、H2SO4厂界外监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TVOC的8小时均值浓度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18883-2002)中的标准值;
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改扩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要求
(4).声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华南电子厂东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
由监测结果可知,大部分的监测结果均接近标准值,为了减少声环境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需要进一步采取防治措施。
(5).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所测的各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V类标准要求。
(6).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周边主要以工业用地为主,项目所在地的土壤环境中各监测项目浓度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的要求。
5、工程分析
NEO部扩建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因素:
(1)水污染物:
废水主要包括制水弃水、含油废水、焦铜废水、含镍废水、酸洗废水等和新增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新增排放量为83m3/d,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6m3/d。
(2)大气污染物:
扩建项目主要增加了电镀线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员工食堂的排放量。
(3)噪声:
主要噪声来自泵类、风机、研磨机、切割机、倒角机等,主要噪声源约为70~95dB(A)。
(4)固液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
危险废物主要有含油废物、含油废液、电镀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电镀废槽液、含危险化学品容器等
本扩建项目拟采取的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华南电子厂厂区现有的工业废水分别来自于WET部和NEO部,该两个部门分别设置有一个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厂区内各自的排污口排放。
厂区的生活污水现状是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
鉴于纳污水体东引运河现状水质已超出IV类水环境功能目标,华南电子厂扩建项目拟改扩建NEO部现有的污水综合处理设施,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的处理能力将扩大至规模为200m3/d。
现有项目WET部外排的废水400m3/d新增一座废水深度处理站,全厂的生活污水243m3/d新增一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扩建后全厂废水的设计出水水质为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三者取其严者)。
全厂的废水统一通过同一个排污口排放。
(2)废气
本扩建项目的电镀线产生的氮氧化物集中收集采用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高22.4米的排气筒,氮氧化物的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两者取其严者)要求。
另外,员工食堂的火烟和油烟废气通过经水烟罩+静电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3)噪声
本扩建项目拟对主要噪声源的机器设备、设施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工程控制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扩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原则。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环保部令第1号)等文件的要求,本扩建项目生产中产生电镀污泥拟交由东莞长绿固体废物资源环保处理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其他危险废物交由东莞环建化工有限公司处理。
另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包装材料,如纸皮等。
根据“资源化、减量化”等原则,将定期卖给下游公司综合利用;
新增生活垃圾将由区域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环境影响评价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拟对污水处理站进行了改建,增加了电镀废水的回用,同时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废水的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三者取其严者)后排入东引运河(长安段)。
扩建项目建成后,主要的污染物COD、氨氮、总铜、总镍实现“增产不增污”。
预测结果表明,事故工况下,项目废水的排放对东引运河(长安段)的水质影响较明显,因此,项目应采取合理的废水事故防治措施,确保废水在正常工况下排放。
随着东莞市政府采取的对东引运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的综合整治措施的实施以及长安镇对镇区水利设施的建设,不但能使东引运河流域的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削减,改善区域河涌水质,也能为区域的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①由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污染物正常排放情况下,扩建项目排放的氮氧化物产生的最大地面浓度增值和在各环境敏感点的最大地面浓度增值叠加上现状监测浓度之后,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
非正常工况下,氮氧化物在周边环境产生的最大地面浓度增值明显大于正常工况,因此,扩建项目建成后应加强管理,定时检修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其处理效率达到90%以上。
事故性排放的机会较少,只要做好污染防治措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本扩建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评价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
②建议扩建项目电镀车间周边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据调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现状无集中居住的居民点。
③由扩建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图可知,其扩建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源位于厂区员工宿舍区的下风向,排气筒高度尽可能的远离西面的宣德电子厂宿舍楼。
但厂区员工宿舍楼距离改扩建后的污水处理站较近,建议华南电子厂采用合理的防治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排放的措施,以减少可能对厂区员工宿舍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预测结果表明,本扩建项目运行后,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由于其东厂界受交通噪声的影响,声环境质量现状已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叠加上现状噪声现状后也超过其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分析
经分析,本扩建固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后,各种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扩建项目可能造成地下水的污染源主要是地下排水管/管沟、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场所及物料仓、危险化学品仓库及中央加药系统等。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这些设施均采取了相应的地下水防护措施,包括防腐蚀及防渗基础处理,防渗层为2mm厚的聚脂防水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等。
同时,项目拟在NEO部的污水处理站增设监测井,通过实时监测监控厂区地下水的污染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对地下水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总的来说,在严格做好相应设施的防渗措施的前提下,本扩建项目的建设对厂区地下水造成的污染影响较小。
根据前面分析并结合区域地形地势,本扩建项目地下水流向下游,主要为厦岗新村,考虑到当地居民主要以市政自来水为饮用水源,地下水使用功能并不敏感,且距离厂区较远,本项目扩建不会对加庄的地下的造成较大的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据调查扩建项目的废水、废气采用严格的污染物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因此,类比分析可知,扩建项目营运期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点的生态环境影响不明显。
7、公众参与
经调查,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当地政府和居民的大力支持。
本次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位于项目环境(含风险事故)影响范围内达70%以上,对本项目的建设比较了解,可代表本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普遍民意。
此次调查问卷的结果是可信的,具有代表性。
在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进行环评工作后的首次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群众及周边单位的反对及投诉意见。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参被调查的个人95.2%支持本项目的建设、4.8%表示无所谓,75%的被调查单位赞成本项目的建设、25%表示无所谓。
受调查个人/团体主要对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管理比较关注,担心项目营运期可能出现对水环境及大气环境等的不利影响。
8、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总体设想,“十二五”期间国家对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
同时,《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中指出,广东省人民政府对区域内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可吸入颗粒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制度。
因此,考虑到项目污染物的排放特征,本评价拟选取废水排放量、CODCr、氨氮、总铜、总镍、工业废气量、氮氧化物、粉尘、硫酸雾、苯、甲苯、二甲苯的达标排放量做为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
(1)水污染物总量建议指标
华南电子厂扩建后废水的排放浓度为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三者取其严者)。
因此,扩建项目和扩建后全厂的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如下。
表2扩建后全厂的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指标
废水量
COD
氨氮
总铜
总镍
生产废水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
83m3/d、28220m3/a
0.85t/a
0.04
0.008t/a
0.00007t/a
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
36m3/d、12240m3/a
0.37t/a
0.02t/a
/
扩建后全厂
546m3/d、185640m3/a
5.57t/a
0.07
0.0149t/a
0.00012t/a
243m3/d、82620m3/a
2.48t/a
0.12t/a
全厂废水中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
784.53/d、268260m3/a
8.05t/a
0.19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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