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doc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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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检测,检测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学校的相应规定,检测工作在答辩前进行。
第十四条毕业论文(设计)须经过答辩程序。
未通过"
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不能进入答辩环节。
指导教师书面评阅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第十五条学院成立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答辩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
同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
答辩小组成员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组长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第十六条答辩须以公开方式进行。
实行答辩回避制度,指导教师不得参加自己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
答辩程序为:
(一)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小组成员组成;
(二)学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
(三)答辩小组成员提问;
(四)学生回答问题;
(五)答辩小组进行评议;
(六)形成答辩决议并评定论文总评成绩;
(七)向学生公布答辩结果;
(八)将答辩结果填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及答辩过程控制表》,并将答辩过程的详细记录一并交学院存档。
第十七条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给予的书面建议成绩和答辩的实际情况综合评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总评成绩。
书面建议成绩和总评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分。
答辩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加总评成绩评定。
总评成绩评定方式为:
论文(设计)书面建议成绩60%+答辩成绩40%。
第十八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标准如下:
(一)优秀毕业论文(成绩90分以上)的基本条件:
1.选题紧密联系社会实际或学科前沿问题,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
2.开题报告、论文摘要、目录、正文、附注、参考文献、字数等各项内容完全符合写作规范要求;
3.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翔实可靠,结构严谨,逻辑性强,对问题有较深刻的分析,有独特见解和创意;
4.文字表述准确流畅,标点符号、计量单位使用准确;
5.答辩时能够准确流利阐述论文主要内容和回答问题。
(二)合格毕业论文(60分以上)的基本条件:
1.选题基本符合要求,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
2.开题报告、论文摘要、目录、正文、附注、参考文献、字数等各项内容基本符合本办法中写作规范要求;
3.能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正确,论述有理有据,结构基本合理,有自己的见解;
4.文理通顺,文字表达比较准确;
5.答辩能叙述出论文的主要内容,回答问题无原则性错误。
第十九条评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应从严把握,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不超过本学院当年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10%。
第二十条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由财务部根据学院毕业生人数核定总额后划拨至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经费应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工作结束之后,学院须对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连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报教务部。
第二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定稿、《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及答辩过程控制表》一并装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由学生所在学院归档保管,期限为四年。
第二十三条学院应于每年5月底之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教学指导委员会、评估专家及教学督导等有权对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及其论文选题、论文内容等进行随机抽查评估。
第二十五条学生申请以调研报告、创新创业项目等形式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由学生所在学院参照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要求严格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复核。
经学校审核同意的,可以代替其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05〕15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
序号
工作环节
主要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1
组织准备
1.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计划和安排;
2.各学院对指导教师资格进行审查;
3.对指导教师、学生及教学人员进行动员,明确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4.各学院组织专家组结合专业要求审查各申报选题,确定选题;
5.检查落实实验条件、场所,以满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需要。
第七学期
第3周
2
选题
1.公示选题,指导教师、学生双向选择,院(系)调整并确定选题结果;
2.各学院将选题情况汇总后报送教务部实践办备案。
第5周
3
开题
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撰写文献综述;
2.组织学生开题,填写开题报告书;
3.各学院检查学生开题工作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
第8周
4
中期检查
1.检查内容包括: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等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学习纪律情况、指导教师到位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落实及组织管理情况等;
2.各学院组织各教研室、指导教师、学生开展自查;
3.学校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检查。
第15--16周
5
撰写论文
初稿
1.学生初步完成课题研究内容;
2.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开展毕业论文写作专题讲座,指导学生规范撰写论文;
3.学生按相关规范撰写论文(设计)初稿,由指导教师提出指导、修改意见。
第八学期
第2周前
定稿
1.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提出的指导、修改意见,完成毕业论文定稿;
2.按规范装订成册后,提交指导教师审阅。
第5周前
6
评阅
1.各学院提前拟定评阅、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并将工作安排报送教务部备查;
2.指导教师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阅,写出评阅意见并评定论文成绩;
3.学生将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及相关材料提交指导教师,并做好答辩准备;
4.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评阅答辩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评阅答辩。
第6-9周
7
答辩
1.学生将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制作若干份,提交给所在答辩小组的全体教师;
2.答辩教师应提前审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拟订答辩提纲,作好答辩准备;
3.学生参加小组答辩,并采取公开形式进行,答辩过程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5.答辩小组复查学生答辩资格,拟定答辩意见,评定答辩成绩,折算综合成绩,推荐等级。
第10周
8
审 核
1.各学院答辩领导小组审核答辩工作过程,确定优秀论文(设计),复核答辩过程中有争议的问题;
2.论文(设计)成绩经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部备案。
第12周
9
档案管理
1.学生根据规范要求将论文(设计)初稿、定稿、开题报告书、答辩控制表等装入专用的资料袋中,经指导教师审查通过后提交学院存档;
2.各学院整理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规范档案管理,保管期为四年;
3.各学院在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保管期满后,移交学校档案馆保存。
第13周
10
总结评优
1.各学院组织评定本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按要求推荐参评本年度“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学生人选;
2.参评本年度“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学生提交相关材料(电子文档);
3.各学院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交总结报告和相关分析材料;
4.教务部总结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5.教务部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专项评估
第15周
注:
为保证和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专业特点及教学要求,各院(系)可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时间适当提前,但工作流程及各环节要求不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
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答辩工作要求及程序
一、评阅、答辩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总体安排,尽早落实评阅、答辩安排,并提前将安排报送教务部备案。
2.各学院应加强对评阅、答辩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营造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评阅、答辩氛围,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评阅、答辩工作的组织和督查。
3.各学院应组织规范严格的公开答辩,为答辩工作提供示范和指导,有条件的学院可聘请校外相关专业知名专家参加答辩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程序
1.指导教师评阅
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外文翻译等进行认真审阅,及时向学生反馈意见,并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对学生的论文(设计)进行综合评价,客观公正地评定成绩,实事求是地写出评阅意见。
2.评阅教师评阅
各学院根据学生选题及研究方向为每名参加答辩的学生指定一名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阅教师必须具有指导教师资格。
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予以评阅,写出评阅意见,并根据评分标准评定成绩。
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程序
1.答辩资格审查
凡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本科学生,经指导教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小组复查通过,方可获得答辩资格。
2.答辩
(1)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并经指导教师评阅、评阅教师评阅后,方可参加答辩小组答辩并以公开形式进行。
(2)答辩前一周,学生应将毕业论文(设计)复本及相关资料提交给各答辩小组成员。
各答辩小组成员须认真审阅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并拟定答辩提纲,做好答辩准备。
(3)答辩开始前,答辩小组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复查,复查通过后方可开始答辩。
答辩过程须严格按程序进行:
①学生报告论文(设计)的主要工作及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手段和结果等;
②答辩小组成员就学生论文(设计)及专业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等内容进行提问或质疑,并提出修改意见;
③学生根据所提问题进行答
辩;
④答辩小组评议,对学生论文(设计)及答辩进行综合评价,拟定答辩小组意见,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定成绩。
(4)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其中报告论文15分钟左右。
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应认真做好答辩记录,并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四.综合成绩评定
1.综合成绩评定方式为:
论文(设计)成绩60%+答辩成绩40%组成;
答辩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加综合成绩评定,论文(设计)成绩记为不及格。
2.根据综合成绩确定相应等级:
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3.综合成绩及等级评定应分布合理,评定优秀论文(设计)应从严把握,各学院一般不超过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20%。
良好在50%左右,中等在25%左右,及格及以下在10%左右。
五.复议审核
1.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对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答辩成绩进行审查,对评定等级为优秀或不及格以及答辩评分中有争议的论文(设计)应进行复议,确定最终论文(设计)综合成绩及等级。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经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方为有效,并及时报送教务部备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试行)
中南大教字[2007]5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工作,提高论文撰写质量与规范化水平,现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要求,参照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所发布的《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T7713-1987)和《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等标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署和中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机构发布的相关规则,结合我校学科结构上的特点,特制定本规范。
一、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及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应包括以下项目:
(1)封面;
(2)作者声明;
(3)论文(设计)题目及署名;
(4)中外(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5)目录;
(6)正文;
(7)注释;
(8)主要参考文献;
(9)附录(非必选项);
(10)后记(非必选项)。
以上各项目的基本内容与要求如下:
(一)封面
封面信息。
封面信息包括学校名称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称、毕业论文标题(含毕业设计,以下简称论文)、学生个人信息、指导老师信息,以及论文完成(提交答辩)时间等。
封面格式。
封面格式由学校统一设计、印制后发放。
封面上的题目、姓名、学号、班级、年级、专业、院系、指导教师姓名及职称等内容,以及论文完成时间。
封面最好是打印填列,所有项目填列的内容均须排列整齐、美观。
(二)作者声明
声明内容。
作者声明是论文的著作权人对论文形成的知识产权与使用的知识产权,以及可能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所做的公开表述和承诺,其内容包括声明文本和作者个人信息(专业、学号、姓名、时间)等。
作者声明的内容由学校统一拟定。
声明格式。
作者声明应另起页,“作者声明”字样占一行,二号宋体,加粗,居中,段前段后各空一行(提倡用word软件下“格式”——“段落”——“间距”——“段前和段后”定义,不宜用空行回车方式,下同),结尾处无标点符号。
作者声明的内容由学校统一拟定,四号宋体。
声明生效。
须由论文作者在作者签名处用中文手写签字,声明方才有效。
时间最好手写。
(三)论文(设计)题目及署名
题名排列。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署名与完成时间接“作者声明”页后单设一页。
题目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字数不得超过20个汉字,题目过长时可加设副标题,副标题前加破折号,即“XXXXXXXX——XXXXXXXX”,副标题需另起一行与主标题居中对齐。
题目格式。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需按中、外(英)文分别列示,二号黑体,居中。
中文标题在上,段前空8行,段后空1行,下接中文署名;
外(英)文标题置于中文署名下,段前空一行。
外(英)文标题与中文标题应在内涵上一致,斜体。
此外,正文中若未设“引论”条次的标题,正文前也可冠以论文题目,三号黑体,居中,段前段后各空一行。
署名格式。
毕业论文(设计)作者的中文署名置于中文标题下一行,三号宋体,加粗,居中,段前空一行。
作者姓名的译名署名置于外(英)文标题下一行,三号字体,加粗,居中,段前空一行。
中文译名一般用汉语拼音:
姓前名后,中间为半角逗号并空格(即“,”);
姓氏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复姓连写;
名字的首字母大写,双名中间空一格;
名字不缩写;
斜体。
如:
Zhang,Ying(张颖);
Wang,Xilian(王锡联);
Zhuge,Hua(诸葛华)。
时间格式。
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时间以“XXXX年X月X日”格式列页底,三号宋体,加粗,段后空两行,与签名居中对齐。
(四)中外(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1.中文摘要及关键词
摘要内容。
摘要是论文内容的简要陈述,应尽量反映论文的主要信息,主要包括研究意义、目的、方法、成果和重要结论。
摘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其间不应含图表和注释,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
若论文摘要中需分层次表述内容时,一般应采用文字表达的方式,而不宜使用数字表达的方式。
中文摘要字数一般为500~800字。
摘要格式。
中文摘要应当单独设页。
“摘要”两字间空两格,小二号宋体,加粗,占一行,居中,段前段后各空一行,结尾处无标点符号。
摘要内容的版面设置与正文相同。
关键词内容。
中文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名词,是供文献检索使用的重要信息。
关键词的词条应为通用词汇,不得自造关键词。
关键词一般为3~5个,按其外延层次(学科目录分类)由高至低顺序排列。
关键词格式。
中文“关键词”应当排在“摘要”正文下一自然段。
“关键词”前空两格,小二号宋体,加粗,后接冒号“:
”,各个关键词用小四号宋体,其间用分号“;
”分隔,段前空一行。
2.外(英)文摘要与关键词
“外(英)文摘要及关键词”的翻译信息应在“中文摘要及关键词”页后另起一页。
外文摘要格式。
外文摘要项的英文标示词用“Abstract”,小二号字体,加粗,占一行,居中,段前段后各空一行,结尾处无标点符号。
摘要内容与中文一致,版面设置按后述英文行文要求。
外文关键词格式。
外文关键词排在外文摘要正文下一自然段。
英文用“Keywords”,小三号字体,加粗,左顶格对齐,后接英文状态下的冒号“:
”,各个关键词用小四号字体,其间用英文状态下的分号“;
”分隔。
第一个关键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段前空一行。
(五)目录
目录内容。
目录内容应当层次清晰,并与正文题序层次、标题内容完全一致。
主要包括引论(或导论、绪论)、正文主体(一般只到二级标题,即条次与款次)、结语(或结论)、主要参考文献、附录和后记等项。
目录格式。
目录应单设一页。
“目录”两字间空两格,小二号宋体,加粗,占一行,居中,段前段后各空一行,结尾处无标点符号。
目录下各项内容应标明与论文正文中相应内容相互对应的页序,标题与页序之间的空格应当用中圆点填充。
目录内容只列两级:
条次级(即“一、”)用四号黑体,加粗,左顶格;
款次级(即“
(一)”)用小四号宋体,左边缩进两个空格。
目录各项相应页序统一为右顶格对齐。
(六)正文
论文正文部分包括引论(或导论、绪论)、论文主体及结语(或结论)三个主要部分,总字数不少于10000字。
三个主要部分的基本要求如下:
引论(可选)。
论文的引论部分主要说明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简要评述,以及论文所拟研究的主要内容。
“引论”可作为一个单独条次排列,“引论”两字间空两格,但在标题前不加题序,格式规范同条次。
一般情况下,论文应当有“引论”项,但其内容不宜分设款和项来表达作者观点,可用文字表达必须的层次。
如果引论内容不长,也可不列“引论”字样作为标题,只用一个自然段综合表达即可。
论文主体。
它是论文的主要组成部分,要求紧扣主题,层次清楚,逻辑性强,文字简练,表达通顺,标点符号使用得当,文法规范,图表规范、整洁、美观,引注准确,重点突出。
结语(可选)。
结语部分是整个论文的总结,应以简练的文字说明论文所做的工作以及所得到的主要结论,也可涉及论文存在的研究局限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等。
结语一般不宜过长。
它可以作为一个单独条次排列,“结语”两字间空两格,但在标题前不加题序,规范要求同条次。
如果结语内容不长,也可不加“结语”字样,而只是在正文后另起自然段写出结语类的文字即可(如:
综上所述……),但段前空一行。
(七)注释
注释范围。
论文中的注释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1)直接引文注释。
即文中引用他人原话和相关资料所载数据时对出处的交待。
(2)间接引用注释。
即文中吸收他人观点时对出处的交待。
(3)内容说明注释。
即对文中需要补充说明而在正文中又不便详细阐述的其他问题所做出的解释。
注释形式。
论文中的注释一律采用随文加注的方式,运用脚注形式标注。
注释序号。
注释序号一律以带圈的数字用上标编号,如“XXXXX①,……”(提倡用word软件的“插入”——“脚注”中的自动编码功能)。
注释的序号每页从“①”起重新编号,且不宜直接置于单列一行的条、款、项、目上,也不宜直接置于相关表格名、插图名以及公式之后,而应当置于相应的导入性文字中。
除直接引注外,注释序号一般宜插于文尾的标点符号内。
注释格式。
注释的内容用小五号宋体(即通用word软件的默认标准)。
注释中凡是涉及引用相关文献时,其标示内容及格式规范与后述参考文献的要求相同。
(八)主要参考文献
涉及范围。
主要参考文献是指与论文内容有密切关系,且在写作中部分参考或者借鉴了他人文献的观点和材料时,为了对其成果表示尊重,同时也为了指明主要资料出处并便于检索而列出的一项论文要素。
其范围不仅包括注释中已涉及的文献,还可包括论文写作过程所涉及的其它文献。
列示数量。
主要参考文献的列示数量不少于15项(其中至少应包括3部以上的著作,还应当至少包括2项以上的外文文献)。
列示方位。
主要参考文献列于文末,应另起页。
“主要参考文献”字样位置居中,段前段后各空一行,小二号宋体,加粗,结尾处无标点符号。
列示顺序。
主要参考文献列示顺序为中文在前,外文在后。
中文文献按第一作者姓氏的拼音增序排列,外文文献按第一作者名的字母增序排列,第一作者相同的文献则按发表时间增序排列。
列示格式。
主要参考文献的字号一律用五号宋体。
各条参考文献首行缩进两个字符后列序号,序号在方括号(即“[X]”)内列示,括号后空一格,再接相应的文献信息。
一项文献的信息列示超过一行时,应“悬挂缩进”两个字符。
中文文献各要素之间的小圆点宜用全角状态下的圆点符号(即“.”),外文文献中的论题宜用斜体标示。
著作类文献凡属第1版时则不必标明版次信息。
著者列示。
主要参考文献的主要责任者列示方法为:
中文著者先姓后名,外(英)文著者先名后姓。
列示时不须标明编著形式(如:
“张光明著”只标“张光明”,但译者需要注明,并用逗号“,”分隔,如:
“李有明,译”)。
一项文献涉及多个责任者时,应分别处理: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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