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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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6554《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41《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即验收规范》
HJ526《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订技术导则》
HJ554《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574《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2005-2010《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496《环境工程技术分类与命名》
CJJ60《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CJJ124《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3《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家计委计建设[1990]215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村
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聚居点。
3.2 农村生活污水
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农村居民生活和经营农家乐产生的污水,包括冲厕、炊事、洗衣、洗浴以及家庭圈养畜禽等产生的污水。
农村生活污水一般可分为灰水和黑水两部分。
3.3 黑水
黑水通常指人排泄及冲洗粪便产生的高浓度生活污水。
3.4 灰水
家庭厨房污水、洗衣和家庭清洁污水、洗浴污水及黑水经化粪池或沼气池处理后的上清液统称为灰水。
3.5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对不能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农村生活污水,采取就地或就近处理而建设的分散式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共同组成全社会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体系。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单元一般包括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三级处理三个单元组成,三级处理主要为自然处理,如人工湿地、稳定塘等。
3.6 一级处理
污水进入二级处理之前,根据后续处理流程对水质的要求而设置的处理设施。
主要包括格栅、隔油、沉砂等处理设施。
3.7 二级处理
一般指生物处理单元,主要包括厌氧生物处理和好氧生物处理。
3.8 厌氧生物处理
是在厌氧条件下,形成了厌氧微生物所需要的营养条件和环境条件,利用这类微生物分解废水中的有机物并产生甲烷和二氧化碳的过程。
一般包括传统厌氧消化、厌氧生物滤池等形式。
3.9 好氧生物处理
在有氧气的条件下进行的污水处理。
在有氧气的条件下利用好氧菌或兼性厌氧菌的作用,把复杂的有机物转化、降解成简单的无机物,使污水得到净化。
曝气生物滤池、生物转盘、好氧活性污泥法、兼性和好氧稳定塘等都属于好氧生物处理法。
3.10 自然处理
利用自然生物作用的污水处理方法。
人工湿地、稳定塘等均属于自然处理。
3.11 人工湿地
用人工筑成水池或沟槽,底面铺设防渗漏隔水层,填充一定深度的土壤或填料层,种植芦苇一类的维管束植物或根系发达的水生植物,污水由湿地的一端通过布水管渠进入,以推流方式与布满生物膜的介质表面和溶解氧进行充分的植物根区接触而获得净化。
人工湿地类型有表流湿地和潜流湿地。
3.12 稳定塘
经过人工适当修整,设围堤和防渗层的污水池塘,通过水生生态系统的物理和生物作用对污水进行自然处理。
4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4.1 一般规定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水量应根据所纳农户实际产生的废水水量确定,没有实测数据的宜参考浙江省用水定额试行(2004)设计(详见附录A确定),也可参考相似工程或参考当地类似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值确定。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进水水质应根据农户实际的排放废水水质确定,没有实测数据的宜根据相似工程经验。
4.2 设计水量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水量应根据农户实际产生的废水水量确定,没有实测数据的宜参考全国及各地水资源公报的用水指标乘以折算系数得到的排水量,或参考各地水务部门提供的用水统计数据乘以折算系数得到的排水量,也可以参考相似工程经验。
设计水量应与当地排水系统普及程度相适应。
本规范设计水量可用日均综合生活污水量来计算,也可参照附录A中参数确定人均排水量,再乘以人口估算村日均综合生活污水量。
4.3 设计水质
农村生活污水的设计水质宜以实测值为基础分析确定,在无实测资料时,可参考相似工程或参考当地类似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值确定:
污水处理设施内生物处理构筑物进水的水温宜为10~37℃。
黑水进入处理系统前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
如有畜禽散养废水接入,当猪散养存栏量不超过两头时,设计须考虑接入水量水质;
当猪散养存栏量超过两头时,畜禽散养废水必须经过处理达到COD小于500mg/l后才能进入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本规范设计水质可按同类型污水水质资料采用,也可参考本规范附录A的参数。
排放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或有关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的,出水水质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规定。
5 总体设计
5.1 一般规定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应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划。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工程招投标、重要设备与材料的采购等工程管理环节,应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环境工程(废水)、市政(排水)设计资质。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应实行源头控制,推行节约用水,雨污分流,各类生活污水应全部收集进行处理。
黑水不得直接接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主体工程,必须经化粪池或沼气池处理;
厕所粪污应设计标准化粪池进行无害化处理,畜禽散养粪污宜采用标准化粪池或沼气池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后的卫生学指标应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的有关规定。
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综合利用的,应有充分的土地用于轮作施肥。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排放口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不得排入敏感水域或特殊水域。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电气设计应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规定。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应防止二次污染的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噪声及其它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
5.2 项目构成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对象主要包括主体处理构筑物与设备、配套工程及运行管理服务设施。
排水管渠和附属构筑物的设计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有关规定执行。
5.3 选址要求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选址要求参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有关规定执行。
5.4 总平面布置
平面布置应以污水处理系统为主体,其它各项设施按污水处理流程合理安排,确保相关设备发挥功效,保证设施运行稳定,维修方便,经济合理,安全卫生。
总体布置应根据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功能和流程要求,结合地形、气候和地质条件,优化运行成本,便于施工、维护和管理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各建筑物造型应简洁美观,节省材料,选材适当,并应使建筑物和构筑物群体的效果与周围环境协调。
污水处理的工艺流程、竖向设计宜充分利用地形,符合排水通畅、降低能耗、平衡土方的要求。
6 工艺选择
6.1 一般规定
原则上应进行雨污分流,雨水应就近排入水体。
新建污水收集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
已建成合流制收集系统的地方,应尽量创造条件进行改造;
近期确实无法改造的,宜采用截流式合流制,中远期仍应逐步改造为分流制。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通用模式为:
一级处理单元+二级处理单元+三级处理单元,污水进入二级处理单元前必须经过一级处理。
6.2 污水收集系统
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可分为单户收集系统、多户收集系统和农村集聚区收集系统。
单户收集系统
单户收集系统一般污水量不大于0.5m³
/d,服务人口5人以下,服务家庭户数1户;
化粪池上清液、厨房、洗衣洗浴间污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此类收集系统适用于单一住户生活污水收集。
网管示意参见图6-1。
多户收集系统
该收集系统一般污水量不大于5m³
/d,服务人口50人以下,服务家庭户数2-10户,污水处理设施布置在村落中;
网管设置在单户收集系统基础上,将各户的污水用管道或沟渠引入污水处理设施。
此类收集系统适用于宜多户合并处理的农居点生活污水收集。
网管示意参见图6-2。
农村集居区收集系统
该收集系统一般污水量在5m³
/d以上之间,服务人口50人以上,服务家庭户数10户以上;
此类收集系统适用于整村、联村或新建农村生活小区生活污水收集。
网管示意参见图6-3。
6.3 污水处理工艺模式
工艺选择原则
根据村庄所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人口规模、集聚程度、排水特点及排放去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来确定污水工艺路线和处理目标。
充分利用农村地形地势、可利用的水塘及闲置地,降低能耗,节约成本。
结合当地农业生产,积极采取工程或非工程措施加强生活污水的源头削减和尾水的回收利用。
按照适用性、最佳性、符合性和前瞻性原则,兼顾实用性、经济性、可靠性,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当地自然条件、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的工艺,优先选用工程造价低、运行费用少、运行维护简单方便、出水水质稳定达标、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工艺应符合下列条件:
a)污水处理工艺应根据处理规模、水质特性、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在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b)对污水的现状水质特性、污染物构成应进行详细调查或测定,作出合理的分析预测;
c)在水质成分复杂或特殊时,应通过试验确定污水处理工艺;
d)采用自然处理,应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污染地下水;
e)应尽可能减少臭气和噪声对人居环境的影响。
最佳实用工艺模式
工艺模式一
f)工艺模式示意图
g)适用于经济条件一般、土地较宽裕(拥有空闲地、自然池塘或闲置沟渠等)及周边无特殊环境敏感点的村庄。
h)工艺流程图
工艺模式二
i)工艺模式示意图
j)适用于居住集聚程度较高、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对氮磷去除要求较高的村庄,处理规模不宜小于10m3/d。
k)工艺流程图
7 污水处理
7.1 一般规定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宜根据农村的功能、人口、地形地貌和地址等特点,合理划分排水区域,可采用单户、多户、农村集聚区的收集系统。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宜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水体环境容量,因地制宜地选择简单、经济、有效的技术措施。
污水处理设施位置的选择,应符合新农村总体规划和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规划等规划相关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有关规定。
污水处理设施应综合考虑现状水量和排水系统普及程度,合理确定处理规模。
农村污水处理程度和方法应根据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污染物性质、排入地表水域的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确定。
缺水地区的农村、纳入水体为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或处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特殊功能区内,污水处理宜从严设计,处理后宜进行回用。
污水处理设施除验收要求的监测项目之外,因地制宜地选择其他监测项目。
污水处理设施的供电可按三级负荷等级设计。
污水处理设施总进水应设进水井(可与格栅井合建)和总出水排放井,当污水处理量超过10m3/d时应设标准排放口。
各处理单元应设取样口。
7.2 工艺模式一
一级处理
一般规定
生活污水处理前应强化一级处理,一级处理包括格栅、隔油池、集水池等。
处理规模较小时,隔油池、格栅井、集水井等一级处理设施宜组合设计。
隔油池
处理农家乐废水时应强化隔油池设置。
隔油池设计参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的要求和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2中标准图(S217-8-6)。
格栅
废水进入二级处理单元前应设置格栅。
格栅根据处理规模选择,一般选用人工清除格栅,水量较大时采用机械格栅。
格栅的技术要求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有关规定执行。
沉砂池
处理有一定规模废水或有一定数量散养家禽的住户废水集中处理时应强化沉砂池设置;
其他情况废水处理可使设置的集水井具有一定的沉砂功能。
沉砂池的设计参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有关规定。
集水池
集水池前宜设置拦截漂浮物的设施,格栅井宜与集水池合建。
集水池设计参照《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4。
厌氧生物处理(二级处理)
厌氧生物处理的类型和设计应根据污水种类和工艺路线确定。
厌氧反应池容积宜根据水力停留时间(HRT)确定,计算见公式
(1):
(7.2.1-1)
式中:
V——厌氧反应池的有效容积,m3;
Q——设计流量,m3/d;
HRT——水力停留时间,d。
一般不低于2d。
厌氧反应池应保持一定的密封性,以保持处理温度相对稳定。
当温度条件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时,可通过池外保温措施改善厌氧池处理温度。
厌氧反应池应达到水密性与气密性的要求,应采用不透气、不透水的材料建造,内壁及管路应进行防腐;
池内各池之间应设通气孔,以平衡各池压力,防止沼气局部积聚。
厌氧反应池应设有取样口、测温点。
厌氧反应池应设有检修孔、排泥管等。
厌氧反应池布水:
应选用合理的布水方式,以保证液体均匀上升或下降,避免短路、勾流。
宜采用多孔管布水系统。
厌氧反应池填料选择:
填料应质坚、耐腐蚀、高强度、比表面积大、孔隙率高、适合就地取材,一般宜采用碎石、卵石、炉渣、焦炭等无机滤料。
用作填料的塑料制品应抗老化,比表面积大,一般为100~200m2/m3;
孔隙率高,一般80%~90%。
低负荷厌氧反应池采用碎石类填料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l)滤池下层填料粒径宜为60~100mm,厚0.2m;
上层填料粒径为30~50mm,厚1.3~1.8m;
m)处理生活污水时,正常气温下,水力负荷以滤池面积算,宜为1~3m3/(m2•d),五日生化需氧量容积负荷以填料体积计,宜为0.15~0.3kgBOD5/(m3•d)
污泥宜定期清掏,可采用定期人工清掏,也可采用设置排泥管排泥。
厌氧处理产生的沼气必须安全排放,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设置标识,禁止明火。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考虑收集利用沼气。
厌氧反应池的防火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中的有关规定。
三级处理
人工湿地
人工湿地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n)根据当地地形条件和工艺要求选择适宜的湿地类型,优化湿地结构设计,宜选择潜流式人工湿地。
o)人工湿地不同类型的组合形式、多级串联、多级并联等形式,宜根据实际土地条件及污水处理规模来确定。
p)污水进入人工湿地单元前应经过二级处理。
q)人工湿地宜由进水管、出水管、透气管、砂砾或岩石填料构成的过滤层、底部不透水层和具有一定净化功能的水生植物组成。
透气管宜埋入填料中,其管口宜低出填料300mm。
r)人工湿地有效面积一般根据水力负荷计算。
(7.5.3-1)
As——人工湿地表面积(m2);
Q——污水的设计流量(m2/d);
α——人工湿地的水力负荷(m3/m2•d),α取值按表面负荷折算。
s)潜流人工湿地的表面负荷8~12gBOD/m2•d,经济较发达地区取值略高;
水力停留时间2~7d;
湿地床层深度0.8~1.0m;
水力坡度0.01~0.02,坡向出水一端;
湿地床层自下而上各层填料分布:
夯实粘土、防水土工膜、土壤、不同粒径和功能的砾石级配区、表层种植层。
t)人工湿地水深应根据污水处理要求、植物生长要求和管理要求具体调节。
潜流湿地水深需由所选用的植物种类来确定。
u)人工湿地单元长宽比不宜过大,单池长宽比宜小于2:
1。
v)人工湿地系统应考虑防渗,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或防止污染地下水反渗湿地,宜采用土工膜防渗材料或砼结构底板进行防渗处理。
w)地表坡度:
原则上要求潜流湿地的床底坡度与水力坡度一致。
x)人工湿地宜采用线性布水和集水,布水、集水系统可采用明渠、管道等。
y)人工湿地总进水应设置进水井。
如人工湿地采用多级并联形式,进水应采用阀门控制,每级人工湿地进水应设置阀门井。
zz)人工湿地总出水应设置总出水井,内贴瓷砖。
如人工湿地采用多级并联形式,每级人工湿地出水宜单独设出水井,各级出水汇流后经总出水口统一排放。
aa)过滤层宜按一定级配布置基质填料。
当采用潜流式时,自上而下填料级配宜为2~8mm、12~30mm和30~100mm;
填料高度宜为0.15~0.30mm、0.35~0.50mm和0.25~0.30mm;
表层种植层宜采用2~3mm的沙子或瓜子片。
bb)基质宜选用沸石、石灰石、砾石、高炉渣、煤灰渣、草炭、陶瓷滤料等。
cc)污水宜在填料表层30mm以下流动,水面以上为保护层,保护层材质可用石屑、煤屑、砂或覆土等。
dd)应因地制宜的选择人工湿地植物,总体要求要耐水、根系发达、多年生、耐寒、吸收氮、磷量大,兼顾观赏性、经济性。
不同类型的人工湿地要根据池处理效率,对种植的植物种类进行合理搭配。
ee)常用的人工湿地植物有芦苇、香蒲、菖蒲、美人蕉、风车草、水竹、水葱、大米草、蕨草、灯芯草、水竹芋、再力花、芦竹、鸢尾、千屈菜、纸莎草等。
栽种方法视植物而定,一般每平方米8~10穴,每穴栽2~3株。
亦可用行距10cm、簇距15cm控制。
ff)冬季保温措施可采用覆盖秸秆、芦苇等植物。
gg)人工湿地种植的植物衰败后应及时收割。
稳定塘
稳定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hh)根据当地地形条件和工艺要求选择适宜的稳定塘类型,塘型主要为厌氧塘、兼性塘、好氧塘、水生植物塘和生态塘等。
ii)稳定塘塘址为池塘、沟谷时,应有排洪设施;
塘址为沿海滩涂时,应考虑潮汐和风浪的影响;
蒸发量大于降水量地区使用时,应有活水来源,确保运行效果。
jj)规模较小的稳定塘宜布置为单级塘。
kk)污水进入稳定塘前应经过二级处理。
ll)稳定塘进水口宜设置在距塘底0.6~1.0m处;
出水口宜设置在水面下0.6m处,并应位于冰层和浮渣层之下。
mm)应考虑排泥或清淤措施,并宜分格并联运行。
nn)稳定塘的设计数据应由试验资料确定;
当无试验资料时,根据污水水质、处理程度、当地气候和日照等条件,可按表7.3-1的规定取值。
表7.3-1稳定塘典型设计参数
塘型
BOD5表面负荷
kgBOD5/(hm2•d)
单元塘水力停留时间
(d)
有效水深(m)
BOD5处理效率(%)
Ⅰ区
Ⅱ区
Ⅲ区
厌氧塘
200
300
400
3~7
2~5
1~3
3~5
30~70
兼性塘
30~50
50~70
70~100
20~30
15~20
5~15
1.2~1.5
60~80
好氧塘
常规处理塘
10~20
15~25
3~10
0.5~1.2
深度处理塘
<
10
0.5~0.6
40~60
曝气塘
部分曝气塘
50~100
100~200
200~300
完全曝气塘
200~400
1~15
70~90
注:
Ⅰ、Ⅱ、Ⅲ区分别适用于年平均气温在8℃以下地区、8~16℃地区和16℃以上地区。
oo)曝气塘的人工充氧设备一般为表面曝气机、水平轴转刷曝气机等;
也可根据景观要求选用喷泉设备进行充氧。
pp)稳定塘水生植物宜选用浮水植物、挺水植物和沉水植物。
选用的水生植物应具有良好的净水效果、较强的耐污能力、易于收获和有较高的利用价值。
qq)稳定塘其他设计要求及塘体设计参考《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CJJ/T54的有关规定执行。
rr)稳定塘中水生植物应专人定期管理,及时打捞成熟、衰败的水生植物。
7.3 工艺模式二
工艺模式二中的确二级处理单元1和三级处理单元可根据工艺要求进行选择。
一级处理参照本规范中7.2.1内容进行设计。
厌氧生物处理参照本规范中7.2.2内容进行设计。
好氧生物处理
宜采用具有脱氮除磷功能的好氧处理工艺,如具有脱氮功能的好氧活性污泥法、好氧生物膜法等。
好氧活性污泥法
根据工艺要求、外部环境条件和处理规模,选择适宜的好氧活性污泥处理工艺。
好氧活性污泥法设计参照《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相关内容设计计算。
好氧生物膜法
根据工艺要求、外部环境条件和处理规模,选择适宜的好氧生物膜法工艺,宜选用接触氧化法。
好氧生物膜法处理污水可单独应用,也可与其他污水处理工艺组合应用。
污水进行好氧生物膜法处理前,宜经沉淀处理。
好氧生物膜法设计参照《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相关内容设计计算。
8 恶臭控制
8.1 厌氧生物处理单元宜设置为密闭形式,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8.2 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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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农村 生活 污水处理 工程技术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