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实验标准操作规程SOP修订版doc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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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SOP09
A0611
其它相关SOP及其可操作性
药物临床试验工作程序
JGSOP010
伦理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JGSOP011
试验参与人员上岗前培训标准操作规程
JGSOP012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校准SOP
JGSOP013
试验负责人确定标准操作规程
JGSOP014
试验用药的接受,保管,分发,回收SOP
JGSOP015
研究报告撰写标准操作规程
JGSOP016
资料保存与档案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JGSOP017
设盲和破盲程序
JGSOP018
研究者手册的撰写SOP
JGSOP019
试验用药和材料的准备SOP
JGSOP020
受试者的入选SOP
JGSOP021
数据管理和复查SOP
JGSOP022
数据统计SOP
JGSOP023
题目:
标准操作规程制订、修订及编码操作规程
编号:
起草:
审核:
批准:
执行日期:
版本:
01
变更记录
变更日期:
变更原因及目的:
SOP(StandardOperatingProcedure):
为有效地实施和完成某一临床试验中每项工作所拟定的标准和详细的书面规程。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标准操作规程制订、修订及编码的操作规程
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指定人员起草或修订机构总的SOP。
2、起草人或修订人按照GCP的要求,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起草或修订SOP。
3、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主任审核。
4、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对SOP实行统一编码。
5、编码格式为:
“JGSOP×
×
”,“JG”代表“机构”;
“×
”为顺序号。
例如:
“标准操作规程的制订,修订及编码操作规程”的编码为:
JGSOP001。
6、SOP经专家小组讨论通过,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审核批准后生效。
7、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对通过的SOP归档保存。
8、新的SOP通过后,旧的SOP同时废除,并统一由办公室回收。
10、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学习SOP。
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监督SOP的实施。
各专业标准操作规程的制订、修订及编码的操作规程
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专业科室指定人员起草或修订本专业的SOP。
2、起草人或修订人按照GCP的要求,根据本专业的实际情况起草或修订SOP。
3、对SOP实行统一编码。
4、编码格式为:
“YYSOP×
”,“YY”为本专业前两个字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大写);
”为本专业SOP的顺序号。
心血管专业的第一个SOP的编号为:
“XXSOP001”。
5、SOP经本专业专家小组讨论通过,专业负责人审核,上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批准后生效
6、归档保存(一份存本专业办公室,一份存医院机构办公室)。
7、新的SOP通过后,旧的SOP同时废除。
8、本专业组织相关人员学习SOP并组织实施。
试验方案设计标准操作规程
1、申办者制定初步试验方案。
2、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接到申办者提供的初步试验方案及相关临床前资料,通过审核后,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指派的试验负责人确定研究小组成员。
3、试验负责人指定研究小组成员或本人与申办者共同起草试验方案。
4、试验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试验题目;
(2)试验目的,试验背景,临床前研究中有临床意义的发现和与该试验有关的临床试验结果、已知对人体的可能危险与受益,及试验药物存在人种差异的可能;
(3)申办者的名称和地址,进行试验的场所,研究者的姓名、资格和地址;
(4)试验设计的类型,随机化分组方法及设盲的水平;
(5)受试者的入选标准,排除标准和剔除标准,选择受试者的步骤,受试者分配的方法;
(6)根据统计学原理计算要达到试验预期目的所需的病例数;
(7)试验用药品的剂型、剂量、给药途径、给药方法、给药次数、疗程和有关合并用药的规定,以及对包装和标签的说明;
(8)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的项目、测定的次数和药代动力学分析等;
(9)试验用药品的登记与使用记录、递送、分发方式及储藏条件;
(10)临床观察、随访和保证受试者依从性的措施;
(11)中止临床试验的标准,结束临床试验的规定;
(12)疗效评定标准,包括评定参数的方法、观察时间、记录与分析;
(13)受试者的编码、随机数字表及病例报告表的保存手续;
(14)不良事件的记录要求和严重不良事件的报告方法、处理措施、随访的方式、时间和转归;
(15)试验用药品编码的建立和保存,揭盲方法和紧急情况下破盲的规定;
(16)统计分析计划,统计分析数据集的定义和选择;
(17)数据管理和数据可溯源性的规定;
(18)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19)试验相关的伦理学;
(20)临床试验预期的进度和完成日期;
(21)试验结束后的随访和医疗措施;
(22)各方承担的职责及其他有关规定;
5、试验负责人审核试验方案。
6、试验负责人将审核的试验方案上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
7、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填写“药物临床试验方案讨论请示件”上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
8、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决定参加试验方案讨论人员(试验负责人、各协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统计人员必须参加),机构主任在“药物临床试验方案讨论请示件”签字。
9、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根据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的决定,组织专家人员和申办者参加试验方案的讨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做好签到记录、会议记录并做好会议纪要。
10、各方在试验方案讨论意见表上签字。
11、根据讨论意见,研究小组对试验方案作必要的修改。
12、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将签字后的试验方案上报伦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受试者知情同意标准操作规程
1、知情同意书随试验方案制定,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
2、知情同意书随试验方案经各方专家讨论通过。
3、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将知情同意书随试验方案经伦理委员会批准。
4、由试验小组成员与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必须向受试者说明有关临床试验的详细情况:
(1)受试者参加试验应是自愿的,而且有权在试验的任何阶段随时退出试验而不会遭到歧视或报复,其医疗待遇与权益不会受到影响。
(2)受试者参加试验及在试验中的个人资料均属保密。
必要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伦理委员会或申办者,按规定可以查阅参加试验的受试者资料。
(3)试验目的、试验过程与期限、检查操作、受试者预期可能的受益和风险,告知受试者可能被分配到试验的不同组别。
(4)必须给受试者充分的时间以便考虑是否愿意参加试验,对无能力表达同意的受试者,应向其法定代理人提供上述介绍与说明。
知情同意过程应采用受试者或法定代理人能理解的语言和文字,试验期间,受试者可随时了解与其有关的信息资料。
(5)如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时,受试者可以获得治疗和相应的补偿。
5、经充分和详细解释试验的情况后获得知情同意书。
⑴由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执行知情同意过程的研究者也需在知情同意书上签署姓名和日期。
⑵对无行为能力的受试者,如果伦理委员会原则上同意、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参加试验符合其本身利益时,则这些病人也可以进入试验,同时应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并签名及注明日期。
⑶儿童作为受试者,必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儿童能做出同意参加研究的决定时,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⑷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取得本人及其合法代表人的知情同意书,如缺乏已被证实有效的治疗方法,而试验药物有望挽救生命,恢复健康,或减轻病痛,可考虑作为受试者,但需要在试验方案和有关文件中清楚说明接受这些受试者的方法,并事先取得伦理委员会同意。
⑸如发现涉及试验药物的重要新资料则必须将知情同意书作书面修改送伦理委员会批准后,再次取得受试者同意。
原始资料记录标准操作规程
原则:
做什么,写什么,怎么做,怎么写
要求:
真实、及时、准确、清晰,规范。
规程:
1、原始资料包括病历报告表(另行规定)、各种会议记录、程序记录、资料存档记录、实验记录以及其它相关的原始资料等。
2、准备各种记录本,包括:
机构办公室会议记录本,质量检查记录本,资料归档保存登记本,资料借阅登记本,资料收发登记本,药品收发登记本,不良事件报告登记本,业务培训登记本。
3、制定各种登记本的记录要求,在每本登记本前注明。
4、准备实验记录本,实验记录具有页码。
5、设计各种记录表格:
药物临床试验方案讨论请示件,试验方案讨论意见表,试验启动前质量检查表,试验过程中质量检查表,试验结束后质量检查表。
6、及时、规范记录各种记录和表格,记录时必须注明日期、记录人、发生的事等。
7、原始资料存档保存。
试验数据记录标准操作规程
真实、及时、准确、规范
1、试验数据及时、准确填写在规定的记录本或预先设计的表格中。
2、试验数据记录字迹清晰,填写国家规定的计量单位。
3、本人或他人复核一次记录。
4、如发现记录错误,不得涂改,应在原记录上划一斜杠,保证能看清原记录,然后记录修改后的数据,并签名。
5、临床试验记录应标有正常值,并附有临床判断。
(正常、异常无临床意义、异常有临床意义、未查)。
6、记录人签名,填写日期。
病例报告表记录标准操作规程
要求:
1、填写病例报告表应使用的规定墨水颜色(蓝黑色或黑色)。
2、填写病例报告表要及时。
3、字迹清楚和易于辨认。
4、填写病例报告表要求填写的所有信息,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填写要求内容,应填写原因,如晨间血压未查,那么血压这一格不应空着,应写明“未作”,必要时,应写明未作的理由。
5、所有的注释应填在病历报告表特定的注释区或注释页,对未执行方案要求的访问和检查也应在病例报告表中注释。
6、指定专人负责更正和修改病例报告表。
7、病例报告表不能涂改,只能用附加说明的方式,所有的更正和修改均要有更正者的签名和注明日期。
8、只有在没有更准确的方法收集到临床试验的资料时,才会从受试者日记中获得信息。
如果病例报告表使用受试者日记的信息,研究人员应和受试者一起对这些数据进行复核,更正和改动患者日记中的信息应有患者的签名和日期。
9、一旦申办者收回病例报告表后,申办者和研究人员都不得单独更改病例报告表,除非经特定的程序。
10、非正常的改动(例如原始文件未出现支持这一改动的记录)应对更改作出解释。
11、所有的病例报告表更正必须有原始记录信息证明时才是正当的。
标准操作规程:
1、研究小组的医生负责病例报告表的书写。
2、仔细阅读临床试验方案,了解试验内容、目的。
3、受试者入选时,填写入选标准和排除标准,确定病人是否可以入选。
4、确定入选者,签定知情同意书,填写试验中心号,随机顺序号,患者姓名拼音字母,医生签名,填写日期。
5、按病例报告表设计要求,填写基线检查内容:
病史、病情记录,体检,血尿常规,肝肾功能等。
6、按病例报告表设计要求,填写治疗期的内容。
7、按病例报告表设计要求,填写随访期的内容。
8、如有填写错误需更改,按更正程序和要求更改。
9、结束时交主管医师审核,主管医师签字。
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及报告标准规程
不良事件:
不良事件是病人或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接受一种药品后出现的不良医学事件,但不一定与治疗有因果关系。
严重不良事件:
是试验过程中发生需住院治疗、延长住院时间、伤残、影响工作能力、危及生命或死亡、导致先天畸形等事件。
处理及报告程序
1、申办者提供该药物的临床前安全性研究资料及其它与安全性有关的资料,并列入研究者手册。
2、在设计方案中对不良事件应作出明确的定义,并说明不良事件严重程度的判断标准,判断不良事件与试验药物关系的分类标准(如肯定有关、可能有关、可能无关、无关和无法判定)。
方案中要求研究者必须如实填写不良事件记录表,记录不良事件的发生时间、严重程度、持续时间、采取的措施和转归。
3、试验开始前,研究小组成员必须熟悉该防范和处理医疗中受试者及突发事件预案的内容。
4、遇有严重不良事件,临床医师必须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项目负责人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报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应在24小时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伦理委员会、申办单位报告。
在原始资料中应记录何时、以何种方式(如电话、传真或书面)、向谁报告了严重不良事件。
5、临床研究医生根据病情实施处理,必要时,启动防范和处理医疗中受试者及突发事件的预案。
6、临床研究医生在报告的同时作好不良事件的记录,记录至少包括:
不良事件的描述,发生时间,终止时间,程度及发作频度,是否需要治疗,如需要,记录给予的治疗。
7、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需立即查明所服药品的种类,由研究单位的负责研究者拆阅,即称为紧急揭盲,一旦揭盲,该患者将被中止试验,并作为脱落病例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通知临床监查员。
研究人员还应在CRF中详细记录揭盲的理由、日期并签字。
8、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协助研究小组追踪不良事件,直到患者得到妥善解决或病情稳定。
实验室检测及质量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1、实验室委派专人负责实验室检测的质量控制。
2、实验室的各项检测包括各种常规检验、生化检验、免疫检验、微生物检查及体内药物分析等均制订标准操作规程。
3、标准操作规程需验证,验证合格后,才能实施,验证程序如下:
⑴实验室质量控制负责人负责组织操作规程的验证工作。
⑵试验者准备阳性对照,阴性对照及相关的试剂、耗材。
⑶试验者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操作。
⑷检测应包括精密度,标准曲线等方法学考察内容。
⑸质量负责人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判断标准操作规程是否可行。
4、检测人员检测时必须按每个项目的标准操作规程操作。
5、检测人员按检验要求作质控图。
对各临床试验专业的质量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JGSOP009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符合伦理和科学的原则,从以下四个方面保证质量:
⑴合格的研究人员;
⑵科学试验设计;
⑶标准化的操作规程;
⑷严格的监督管理。
1、按GCP的要求确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2、按GCP的要求确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人员。
3、按GCP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
4、按GCP和本试验机构的要求培训相关人员。
5、设立质量控制管理系统,机构办公室及各临床专业科室各设立一名质量控制员。
6、药物临床机构办公室接受药物临床试验项目。
7、由各专业负责人决定项目负责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审核批准。
8、各试验专业必须按药物临床试验研究标准规程程序作好各项准备工作,药物临床机构办公室督察其工作。
9、试验开始前,药物临床机构办公室组织人员检查各临床试验专业试验前准备情况,检查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试验方案经伦理委员会批准
⑵研究者手册(申办者提供)
⑶研究人员资质
⑷研究人员对试验方案、研究者手册及试验用药管理的了解情况。
⑸研究者对防范和处理医疗中受试者损害及突发事件预案的了解情况。
⑹各种急救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10、检查合格后,由药物临床机构主任签字同意试验开始进行。
11、试验中,药物临床机构办公室质控员和各专业科室质控员不定时对各试验专业进行督察,督察内容包括:
⑴知情同意书的签署
⑵受试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护
⑶CRF表的填写
⑷对相关SOP的执行情况
⑸各种试验记录是否真实、规范
12、试验结束,药物临床机构办公室督促试验小组按标准揭盲,试验专业上交各种试验数据、材料和记录。
13、药物临床机构办公室督察数据处理、统计分析是否规范。
检查研究小组的试验总结报告是否规范。
药物临床试验工作程序
试验前
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负责接受临床研究项目,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同意。
2、试验前申办者必须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或同意的书面文件,并提供药物临床前研究资料。
3、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对申办者的材料初审后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或委托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与申办者签署合同。
4、由各专业负责人决定项目负责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审核批准。
5、试验负责人组织人员成立研究小组。
6、确定协作单位。
如需要协作单位参加应考核以下指标:
(1)有符合GCP资格要求的临床试验组织机构与指导医师,能掌握临床医学与临床药理学基本知识及试验技能。
(2)具有标准化实验室、临床检验室及相应的设备。
(3)有足够的医疗和抢救设备。
(4)有较好的协作精神,能严格执行临床试验方案。
7、按试验方案设计标准操作规程制定研究方案(含病例报告表和病人知情同意书)。
制定方案前应该仔细阅读相关国内外文献,临床前研究资料及有关的临床资料。
8、召开临床协作会议,讨论临床试验方案及有关协作事宜。
9、完成的研究方案交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上报伦理委员会审批。
10、研究方案经伦理委员会批准后,研究小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与申办者召开协作会,分配任务,建立与申办者和监督员的工作关系(联系途径、报告不良反应,应记录有关人员的姓名,地址,邮编,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
1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秘书准备试验档案及档案保管设施。
12、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和试验负责人根据项目要求检查研究现场有关的医疗急救设备:
急救药品是否齐全,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呼吸机、吸痰器等是否能运转。
13、申办者将试验药品分发到各中心,并提供药品检验报告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验收药品。
14、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检查试验前各项工作,合格后签字,试验开始进行。
试验中
1、研究小组从机构办公室领取一定数量的药品和CRF表。
2、研究小组按入选标准和排除标准筛选受试者。
3、试验小组成员与受试者签定知情同意书。
4、研究小组按入组顺序给药。
5、研究小组交给受试者卡片以说明其正在参加一项临床试验,说明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与有关人员的联系方式。
6、研究小组严格执行研究方案、SOP和流程图,并作好各种记录,认真填写CRF表,保留全部原始资料。
7、填好的CRF表及时上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交给申办者,由其转交组长单位,及时录入数据。
8、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及时检查。
9、试验中按期召开中期临床会议。
试验后
1、各研究中心必须总结出在本单位进行的临床试验报告,并连同所有的病例报告表呈交给组长单位。
2、组长单位的研究人员全面复核病例报告表、统计人员完成电脑数据统计,并提供图、表等资料。
3、所有上述资料由组长单位和来自申办者的审查员进行核实验收。
4、组长单位负责临床试验的质量及最终的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5、提交给申办者的总结报告应注明研究者姓名、试验单位、日期、资料保存地点并加盖试验组长单位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公章。
6、申办者负责将来自组长单位的临床试验报告等资料上报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所有的药物临床研究资料包括文件、试验方案、病例报告表、总结报告等,保存在主组长单位的专门档案中,保存日期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
8、准备在药品审评会议上对临床试验报告的结果进行答辩。
9、要求申办单位提供审评通过的生产批件的复印件,并归档保存。
伦理委员会工作程序
1、伦理委员会秘书接收申请者的有关材料,包括伦理委员会申请表、临床试验方案、病例报告表、受试者知情同意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批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2、伦理委员会秘书对申请者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合乎要求者,上报伦理委员会主任。
3、伦理委员会主任决定开会讨论时间(接到申请一周内)。
4、伦理委员会秘书在开会前3天将开会时间、地点通知各位委员,并将试验方案资料交每位委员一份(复印件)。
5、伦理委员会会议需多数委员出席,秘书作会议记录,各委员就试验方案投票表决,记录保存至临床试验结束后五年,参与该临床试验的委员应当回避。
6、秘书根据会议意见起草伦理委员会批件,伦理委员会的意见可以是⑴同意;
⑵作必要修改后同意;
⑶不同意;
⑷终止或暂停试验。
7、伦理委员会批件盖伦理委员会公章后生效。
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人员培训标准操作规程
1、需参加培训的人员:
⑴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负责人:
主任、副主任。
⑵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各专业负责人。
⑶药物临床试验负责人。
⑷其他参与药物临床研究的研究者及有关人员。
2、培训内容:
⑴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
⑵其他与药物临床研究有关的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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