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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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立县级质监部分的地方大概县级质监部分无力实施查抄的,由市级质监部分实施查抄。
质监部分接到陈诉后应当在2个事情日内派出查抄人员。
(二)专项整治查抄由各级质监部分凭据上级统一摆设实施。
(三)节沐日查抄由各级质监部分凭据有关要求摆设实施。
(四)重大社会运动查抄由各级质监部分凭据同级政府的要求实施。
(五)上级交服务项的查抄,按上级要求实施。
(六)举报投诉查抄,由接到举报投诉的质监部分大概通知其下级质监部分在2个事情日内派出查抄人员实施。
第十二条专项查抄的查抄项目、查抄设备种类或数量,由实施查抄的质监部分的宁静监察机构针对实际情况,参照附件1、附件2自行确定。
第十三条专项查抄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元数量,不计入全面查抄的被查抄单元任务数量内。
第四章查抄步伐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现场宁静监督查抄步伐主要包罗:
出示证件、说明来意、现场查抄、作出纪录、互换查抄意见、下达宁静监察指令书、接纳查封扣押步伐、现场处罚和整改复查等。
第十五条查抄人员进入被查抄单元,应当首先出示有效证件,向被查抄单元说明来意。
第十六条查抄人员应当遵守被查抄单元的宁静治理规章制度,包管自身和被查抄单元生产经营运动的宁静。
第十七条查抄人员有权行使现场查抄权、查阅复制权和观察询问权。
被查抄单元因故不能提供有关书证质料的,查抄人员可以书面通知被查抄单元后补。
被查抄单元无正当理由拒绝查抄人员进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场合查抄,大概不予配合、拖延、阻碍正常查抄,大概拒绝签字、签收相关文书的,可以认定为拒不担当依法实施的宁静监察,凭据《特种设备宁静监察条例》第八十七条的划定赐与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查抄人员应当将查抄的项目、内容、发明的问题等实时作出纪录,填写《特种设备宁静监督查抄原始纪录表》(附件4)。
查抄原始纪录表由查抄人员签字后存放在案卷中。
第十九条查抄人员将查抄中发明的主要问题、处置惩罚步伐等信息汇总后,制作《特种设备宁静监督查抄纪录》(附件5)。
查抄纪录应当由被查抄单元到场人员和查抄人员双方签字。
签字前,查抄人员应当就查抄情况与被查抄单元到场人员互换意见。
第二十条有证据表明生产、使用的特种设备大概其主要部件不切合特种设备宁静技能范例的要求,大概在用设备存在以下严重事故隐患之一的,应当予以查封大概扣押:
(一)使用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
(二)使用的特种设备缺少宁静附件、宁静装置,大概宁静附件、宁静装置失灵的。
(三)使用应当予以报废的特种设备大概不切合划定参数范畴的特种设备的。
(四)使用超期未检大概经查验检测判为不及格的特种设备的。
(五)使用有明显妨碍、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大概使用经责令整改而未予整改的特种设备的。
(六)特种设备产生事故不予陈诉而继承使用的。
就地能够整改的,可以不予查封、扣押。
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可能引起被查抄单元停产停业的,查抄人员应当事先向本质监部分主管局长陈诉,并取得同意。
在用特种设备因连续性生产工艺等客观原因不能实施现场查封、扣押的,可由被查抄单元在查抄纪录上说明情况,暂不实施查封、扣押,待被查抄单元正常停用后予以查封、扣押。
其间产生事故的,由被查抄单元负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为15天。
因案情庞大等情况,需要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应当报上一级质监部分批准,但延恒久限最长不得凌驾90天。
第二十三条查抄时发明下列情形之一的,查抄人员应当下达特种设备宁静监察指令书(附件6),责令被查抄单元立即大概限期接纳须要步伐予以纠正大概消除事故隐患。
(一)发明有违反《特种设备宁静监察条例》的行为。
(二)发明有违反宁静技能范例的行为。
(三)发明在用设备存在事故隐患。
第二十四条质监部分的查抄人员通过特种设备动态羁系信息化系统大概特种设备查验检测机构的陈诉,发明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元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大概事故隐患的,可以不经过现场查抄直接下达特种设备宁静监察指令书。
第二十五条被查抄单元在用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大概有以下严重违法行为的,经现场陈诉本质监部分主管局长同意大概经本质监部分案件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查抄人员可以下达特种设备宁静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元停止使用特种设备:
(一)明知故犯大概屡次违规、违法的。
(二)妨碍监督查抄的。
(三)转移、扑灭证据大概擅自破坏封存状态的。
(四)伪造有关文件、证件,大概作假证、伪证,大概威胁证人作假证、伪证的。
(五)产生一般及其以上事故(按新事故分级尺度执行)的。
第二十六条被查抄单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查抄的质监部分应当在3个事情日之内陈诉上一级质监部分:
(一)依法应当打消、吊销大概暂停许可证书的违法行为。
(二)拒绝担当查抄的违法行为。
(三)存在区域性大概普遍性的严重事故隐患。
(四)被查抄单元对严重事故隐患不予整改大概消除的。
依法应当打消、吊销大概暂停许可证书的,应当在查抄结束后3个事情日内向发证构造寄送处置惩罚发起书,并附相关证据质料复印件。
第二十七条接到下级陈诉的上一级质监部分,应当对所陈诉的问题在3个事情日内凭据以下划定治理:
(一)对依法应当打消、吊销大概暂停许可证书的违法行为,属于本构造发证的,依法予以处置惩罚,并督促下一级质监部分依法赐与其他行政处罚。
(二)对拒绝担当查抄大概不予整改、消除严重事故隐患的,指导下一级质量技能监督部分依法接纳相应步伐,须要时可直接对被查抄单元下达宁静监察指令书大概组织进行查抄。
(三)对存在区域性大概普遍性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在指导下一级质监部分依法接纳相应步伐的同时,在统领的行政区域内全面组织排查、整治,认为有须要的应当陈诉上一级质监部分直至国度质检总局。
第二十八条被查抄单元存在本规矩第二十六条第
(二)、(三)、(四)项情形之一,需要本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分支持、配合的,质监部分应当提出事情发起,实时以书面形式陈诉同级人民政府大概通知有关部分。
第二十九条查抄提出整改要求的,查抄人员应当在整脱期限届满后3个事情日之内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复查步伐凭据本章上述划定进行。
第三十条发明被查抄单元应受行政处罚的,现场处罚案件由查抄人员凭据《技能监督行政案件现场处罚划定》就地实施处罚。
立案处罚案件凭据《技能监督行政案件治理步伐的划定》治理,其中,吊销(打消)许可资格案件由发证质监部分的宁静监察机构承办,其他立案处罚案件可以移交质监部分专职执法机构承办。
质监部分专职执法机构承办特种设备违法案件,卖力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第三十一条发明被查抄单元大概人员涉嫌组成犯法的,应当凭据《行政执法构造移送涉嫌犯法案件的划定》,移送公安构造观察处置惩罚。
第三十二条查抄时发明特种设备查验检测机构、判定评审机构、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凭据有关划定予以处置惩罚。
第三十三条被查抄单元拒绝签字的,查抄人员可以纪录在案;
拒绝签收相关执法文书的,可以接纳留置、邮寄、通告等方法进行送达。
有条件的,可以接纳邀请第三方作证、照相、录音、摄像等方法取证。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除本规矩所附专用文书外,查抄使用的观察笔录、通知书、查封扣押文书、封条、续页、案件移送书、送达回证等其他文书,一律使用质量技能监督执法文书。
第三十五条宁静监察人员应当在查抄及整改结束后3个事情日内,将查抄信息录入特种设备动态羁系信息化系统。
第三十六条查抄收集的资料、制作的各种文书等证据,应当实时立卷存档。
第三十七条本规矩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特种设备生产单元现场宁静监督查抄项目表
查抄项目
查抄项
目编号
查抄内容
许可资格
1
查抄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产生变动是否按划定实时治理变动手续
人员资格
2
相关宁静治理和作业人员是否按划定具有资格证件,是否有效
质量治理
3
查抄现行组织机构是否切合质保手册的划定
4
抽查质量治理体系文件是否实时修订
5
抽查使用的法例、范例、尺度是否实时更新
6
抽查治理纪录的填写及签署是否齐全
7
抽查产物或竣工档案是否完整,归档治理是否范例
档案治理
8
设计、制造、安装、重大维修档案是否创建
9
设计图样及审批手续是否切合要求
10
生产的相关纪录是否创建并实施
11
监督查验的资料是否切合要求
现场治理
12
制造、安装、改革、维修现场的宁静标记设置是否切合要求
13
生产现场的图纸、工艺文件、纪录是否切合划定和现场实际
14
部件、质料的保管是否切合要求
15
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切合划定
16
查验设备、仪器是否满足要求,各项检测、试验纪录是否切合现场实际
附件2
特种设备使用单元现场宁静监督查抄项目表
(表1——使用单元宁静治理情况查抄项目表)
类别
查抄内容
单元宁静治理
机构及
制度
是否创建宁静治理机构或专兼职治理人员
是否按划定创建宁静治理制度和岗亭宁静责任制度
是否创建事故应急步伐、救援预案并有演练纪录
设备档案
是否创建设备档案,是否齐全,保管是否良好
所抽查设备的定期查验陈诉是否在有效期内,查验陈诉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整改
所抽查的设备是否按划定进行日常维护调养并有纪录
人员档案
抽查宁静治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纪录
(表2——锅炉使用情况查抄项目表)
锅炉
作业人员
在岗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登记及
查验标记
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是否在查验有效期内
宁静附件及宁静掩护装置
液位(面)计是否有最高、最低宁静液位标记,液位是否显示清楚并能被作业人员正确监督
宁静阀是否有有效的校验陈诉和铅封标记,大概水封管是否被堵塞
压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
温度计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
仪器仪表显示参数是否与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一致
是否按划定装有相关掩护装置和报警装置
运行参数
水位、压力、温度是否在允许范畴内
是否实时填写运行纪录,纪录是否与实际相符
本体、阀门、管道状况
是否发明漏气、漏水现象
是否有肉眼可见的损坏(含炉墙)
水(介)质
处置惩罚
是否按划定配备水处置惩罚设备或进行锅内水处置惩罚
是否有水(介)质化验纪录
其它
是否存在常压锅炉承压使用大概使用土锅炉等情况
(表3——压力容器使用情况查抄项目表)
压力容器
在岗作业人员(含带压密封作业人员)是否按划定具有有效证件
登记及查验标记
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或查验及格标记是否在查验有效期内
宁静附件和掩护装置
液位计是否有最高、最低宁静液位标记,液位是否显示清楚并被能作业人员正确监督
宁静阀是否有有效的校验陈诉和铅封标记
铁路、汽车罐车等是否装设紧火急断装置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是否有快开门连锁掩护装置
液位、压力、温度是否在允许范畴内
是否实时填写运行纪录,纪录是否与实际切合
本体、阀门状况
是否存在介质泄漏现象
设备的本体是否有肉眼可见的变形
(表4——电梯使用情况查抄项目表)
电梯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及格标记及警示标记
是否有宁静查验及格标记,并按划定牢固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是否在查验有效期内
宁静注意事项和警示标记是否置于易于为搭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宁静装置
电梯内设置的报警装置是否可靠,联系是否流通
呼层、楼层等显示信号系统功效是否有效,指示是否正确
防夹装置是否可靠
自动扶梯和自感人行道入口处是否有宁静开关并灵敏可靠
维保情况
是否有有效的维保条约,确认维保作业人员能否按条约实时抵达电梯使用所在
是否有维保纪录
维保周期是否切合划定
(表5——起重机器使用情况查抄项目表)
起重机器
现场司机、司索和指挥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及格标记
是否有宁静查验及格标记并按划定牢固在显著位置,是否在查验有效期内,是否有须要的使用注意事项提示牌
是否有制动、缓冲、防风等宁静掩护装置以及载荷、力矩、位置、幅度等相关限制器,制动器、限制器是否有效事情
运行警示铃、紧急制动、电源总开关是否有效
维保状况
是否有日常维护调养纪录
维保纪录中是否纪录吊钩、钢丝绳、主要受力件的查抄内容
(表6——客运索道使用情况查抄项目表)
客运索道
是否有宁静查验及格标记,并按划定牢固在显著位置,是否在查验有效期内
进站口是否设搭客宁静注意事项,站台是否按划定设上下车线、禁止线等宁静标记
吊篮、吊箱内是否有宁静说明
主要运行参数(速度、电流、电压)是否有指示信号,是否有脱索等妨碍报警指示信号
行程极限、超速、脱索等妨碍是否有报警信号
风力最大处是否设风向测速仪,是否在站房内设置风速指示装置,避雷装置是否齐全
站台、机房、控制室等是否按划定设置停车按钮
站房之间是否有专用电话,并至少有一条外线电话,是否能保持通讯可靠;
沿线是否可以实时通知搭客
应抢救援
备用电源能否正常启动
运行情况
查抄当日运行维保纪录,是否实时填写
(表7——大型游乐设施使用情况查抄项目表)
大型游乐设施
是否设有显著的警示标记,进出口是否设有显著的搭客须知和上下线等宁静标记
搭客乘坐处是否有须要的宁静说明
是否按划定配有有效的宁静带、宁静压杆等宁静掩护装置
座舱舱门是否按划定设置有效的锁紧装置
(表8——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情况查抄项目表)
场
(厂)内
机
动
车
辆
是否有宁静查验及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
是否取得有效牌照
设备状况
车辆转向系统是否灵活
车辆及挂车是否有相互独立的行车、驻车制动系统
车辆的照明系统是否正常
易燃、易爆车辆是否备有消防器材,并喷有禁止烟火字样
(表9——气瓶充装情况查抄项目表)
气瓶充装
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产生变动是否按划定实时治理变动手续
是否超范畴充装
相关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是否有效,人员数量、项目是否切合许可要求
质量体系中的主要责任人员是否满足许可条件要求
抽查使用的法例、范例、尺度是否齐全并现行有效
抽查充装运动纪录的填写是否齐全
抽查气瓶宁静技能档案是否完整,归档治理是否范例
资源条件
主要充装设备、设施是否切合许可条件
查验检测设备、仪器、仪表是否满足要求
是否有须要的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
充装运动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是否治理使用登记率并有有效的定期查验及格陈诉
气瓶治理
抽查是否对自有产权气瓶治理使用登记,
抽查已充气气瓶上是否标注充装站标记、气瓶编号、警示和充装标签、定期查验标记,气瓶漆色是否切合划定且维护良好
抽查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
抽查是否充装超期未检、凌驾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
17
查抄气瓶收发、存放治理是否切合要求
救援预案
18
是否创建事故应急步伐和救援预案,有无演练纪录
19
是否按划定配备堵漏东西和人员
附件3
特种设备查验检测机构发明重大问题见告(陈诉)表
受检单元
单元
地点
邮政
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分管
人员
联系
电话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重大问题
□未经许可从事相应生产运动:
□不再切合许可条件:
□拒绝监督查验:
□产物未经监督查验擅自出厂大概交付用户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被检设
备名称
型号
使用
场合
□属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
□未治理使用登记:
□使用报废的特种设备:
□使用存在妨碍、异常情况经责令纠正而未予纠正的特种设备:
□使用经查验检测判为不及格的特种设备,查验不及格情况为:
□使用未经定期查验的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受检单元意见:
受检单元分管人员签名及日期:
查验员签名及日期:
查验员联系电话:
市级宁静监察机构吸收传真电话、人员姓名:
吸收时间:
年月日时分
县级宁静监察机构吸收传真电话、人员姓名:
(注:
本表一式四份,市、县级宁静监察机构、查验检测机构、受检单元各一份)
特种设备现场宁静监督查抄原始纪录表
被查抄单元名称
查抄设备类别
□单元宁静治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器□场(厂)内机动车□游乐设施□索道□气瓶充装□其他:
使用证(牌照)号
或设备注册代码
设备出厂编号
设备使用场合(位置)
名称或编号
事情见证纪录及发明问题
附件4:
查抄人员:
年 月 日
附件5:
特种设备现场宁静监督查抄纪录
查抄类别
□全面查抄□专项查抄
查抄日期
年 月 日时分至 月 日时分
被检查
单元情况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点: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类别:
□设计□制造□安装□改革□维修□使用□气瓶充装□其他
质量技能监督局特种设备宁静监察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特种设备宁静监察条例》的划定和有关宁静技能范例的要求,对该单元进行宁静监督查抄,说明了来意,已出示了证件,该单元__________________陪同查抄。
查抄主要内容:
□治理情况 □抽查设备宁静状况 □其他
设备类别
压力管道
场内机动车
游乐设施
索道
抽查数量
宁静监督查抄中发明的主要问题(可另附续页)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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