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申报程序及提供资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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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备合格资质的设计、工程咨询机构按国家规定的深度编写的项目建议书,以及上级批文和有关报告整理册。
四、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立项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
3.项目业主(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规划土地部门对项目规划初审意见和选址意向;
5.政府投资项目须由政府资金管理部门出具对政府资金的承诺;
6.生产性项目所使用技术来源的证明材料;
7.按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的必要内容:
1.申请非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人法人名称)关于**项目立项的申请;
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人法人名称)关于**项目立项的请示;
2.主送机关:
市发改委、建委、经委;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4.项目建设的规模及主要内容;
5.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6.建设地点及工期;
7.项目法人单位;
8.预期经济效益;
9.其他必要说明的内容;
10.所附所申请材料名称;
11.申请人(法人名称及印章);
12.申请报告报送日期。
六、项目建议书必要内容:
1、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备合格资质的设计、工程咨询机构按国家规定的深度编写,其中大中型项目需编制预可研报告,达到规定的深度,并经过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评估论证。
2、项目建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建设方案、拟建设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金条件、建设条件和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5)、建设工期;
(6)、经济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初步评价。
七、受理程序:
交受理窗口或超常规的直接送有关部门。
八、受理工作日:
政府拨款的项目报件齐全后等批复;
自筹资金的
备案4天、核准20天。
选址意见书申报操作程序
一、受理单位:
上海市规划局(行政许可窗口)
选址意见书审批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
《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
四、申请受理的条件:
1、属于政府资金的,需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文件;
属于非政府资金的,需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2、1/500、1/2000、或1/10000现势地形图;
3、属于土地整理储备的项目,需要经市政府批准的收购整理储备计划或文件。
五、需要提交的资料文本
:
(A、B、C、D、E类)
1、选址意见书申报表;
2、属于政府资金的,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其他批复文件;
属于非政府资金的,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3、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1/2000或1/10000现势地形图2份和电子文件;
4、使用自有土地或土地权属单位同意的,提交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等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5、对于涉及占用土地的线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提交经审定的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6、对于已建成,未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两证一书)的项目,提交房屋所有权等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违法案件处罚决定书,同时交验原件;
7、对于已建成、已办理两证一书的项目,提交两证一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8、对于已出让用地,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9、对于由政府或司法处置的项目,提交处置文件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10、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环保、文物、水利、防震、防灾、气象等法律、法规的一项或多项内容,按照有关法规提供相关文件;
11、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12、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材料。
(A)类:
使用自有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
(1-4、9-12)
(B)类:
使用非自有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建设项目;
(1-5、9-12)
(C)类: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
(1-3、5、9-12)
(D)类:
以招、拍、挂有偿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
(1、3、10-12)
加二条:
项目申请报告;
经市政府批准的收购整理储备计划或文件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E)类:
其他有偿方式供地的。
(1、3-4、6-12)加:
六、办理程序:
1、窗口预审受理;
2、承办部门现场勘察,提出初审意见;
3、会审审定,做出决定;
4、同意的核发选址意见书;
不同意的核发通知书。
七、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依法需要听证、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特殊情况经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八、收费名称:
无收费
环境影响评价申报程序
一、受理部门:
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中心窗口)
二、行政许可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
三、有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第十六条、二十二条
《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四、提交资料:
1、填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登记表;
2、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
五、受理程序:
1、受理审核;
2、环保部门根据工程环境影响的情况做出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或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3、根据环保部门的意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或报告书;
4、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审意见;
5、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6、报市环保局审批。
六、受理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结;
环境影响报告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环境影响登记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七、收费:
窗口进件无费用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需缴纳费用。
按计价格【2002】126号文件标准执行。
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和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办理程序
xx市地震局(行政许可中心窗口)
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和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十八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四、申请条件:
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拟建下列工程,必须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和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
1、2、3、4、略;
5、八十米以上的高层建筑;
6、五百张床位以上的医院,六千个座位以上的大型体育馆,一千二百个座位以上的大型影剧院,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人员活动集中的多层大型公共建筑;
……
五、提交的资料:
1、填写《上海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
许可申请表》;
六、受理程序:
1、进件受理审核;
2、地震局2个工作日内确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等级意见,
3、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按照确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等级对其工程项目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报送到窗口;
4、地震局自受理后8日内做出决定:
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抗震设防要求的批复文件。
进件不收费,委托做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津价费字【1999】897号文件标准执行。
规划设计方案的申报程序
规划总平面的申报程序:
一、
受理单位:
xx市规划局
{行政许可窗口}
二、
事项名称:
规划设计方案审批
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一条
四、
申请受理的条件:
用地面积在二万平米以下的项目
五、需提交的资料文本:
1、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规划总平面表);
2、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土地转让的提交土地转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其他方式的提交选址意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
3、1/500或1/2000现势地形图一份;
4、规划总平面(含绿化平面图
)2份,电子文件1份;
5、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申报程序
前三项同上
需要提交的资料:
1、
2、3、同规划总平面申报资料相同;
4、规划设计方案(包括规划设计说明、现状地形图以及总平面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和绿化平面图等)2份,电子文件1份;
在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前,根据《规划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要求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含审定的市政规划设计方案)16份,电子文件1份;
5、6、同规划总平申报资料相同。
五、办理程序:
1、窗口预审受理;
3、需要公示的,组织公示;
4、核发审定通知书或修改通知书。
六、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建设用地拨地钉桩操作程序
上海市勘察院
二、受理条件:
具有市规划局下发的选址意见书
三、提交资料:
1、《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规划局发的建设用地拨地钉桩通知书;
4、核定用地示意图1份。
四、办理程序:
1、向勘察院提供有关资料;
2、承办人员到现场勘察;
3、制定拨地钉桩方案,现场钉地界,出核定用地图并在1/500地形图上返标准的用地范围。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7天进场实地测量,10-15天完成规划定位测量技术报告及土地勘测定界成果。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操作程序
市发改委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
三、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可行性研究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可简化程序的项目除外);
3、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备合格资质的设计、工程咨询机构按国家规定的深度编写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必须经过评估的项目,出据具备合格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论证意见;
5、规划、土地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和设计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
6、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7、资本金出资证明,需银行贷款的要有银行承诺贷款证明;
8、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保审批文件;
9、消防及劳动部门的审查意见;
10、属生命线工程项目应有地震安全性评价意见;
11、有进口设备的,附进口设备清单;
12、招标基本情况表和招标初步方案;
13、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四、申请报告的必要内容: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按照项目性质分别采用下列标题:
1、申请非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人法人名称)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
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人法人名称)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2、主送机关:
市发改委、建委、经委等;
3、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4、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5、建设地点及工期;
6、项目法人单位;
7、预期经济效益;
8、其他必要说明的内容,文件(上级批文、有关的报告);
9、所附申请材料名称;
10、申请人(法人名称及印章);
11、申请报告报送日期。
五、受理程序:
自筹资金的备案4天、核准20天。
七、收费名称:
无
(可研报告内容要求及增加招标内容略)
项目报建手续
市建委(建交中心窗口)
二、事项名称:
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
三、申请受理的条件:
(一)、下列建设项目到市建委报建备案: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重点建设项目、市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
2、总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项目;
3、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建项目;
4、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及其他建设项目;
5、坐落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园区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二)、坐落在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及五县的下列建设项目,到工程所在区、县建委报建备案:
1、总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含4万平米)以下的住宅项目;
2、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含2万平方米)以下的公建项目;
3、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工业及其他建设项目。
(三)、上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上海港保税区界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向所在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建备案。
四、需提交的资料:
1、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表;
2、立项批复、可研批复、或投资计划有一项均可以。
五、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
六、无收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程序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
《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二条
四、申请行政许可事项需具备的条件:
1、选址意见书;
涉及农用地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2、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1/2000、或1/10000现势地形图2份;
3、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成果和核定用地图。
(分为A.B.C.D.E.F类)
2、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1/2000、或1/10000现势地形图;
3、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成果和核定用地图;
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A、类,使用自有建设用地的非有偿供地项目还需提交:
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B、类,使用非自有用地的非有偿供地项目,还需提交:
a.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需提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b.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总平面布置图;
c.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同意的,提交土地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C、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除需提交1-5项材料外,不需另外提交材料。
D、新建、续建和已建成但未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以下简称两证一书)的现状补办土地出让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
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E、已建成已办理两证一书的现状补办土地出让和土地出让后设计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
原核发的两证一书。
4、同意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0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无收费
九、其他:
对于拟议招标、拍卖、挂牌有偿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土地整理部门同时申报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设计方案申报程序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名称:
建筑设计方案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
《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第二款、三十四条
1、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转让的还需签订转让合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其他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自有存量建设用地仅需选址意见书);
2、规划设计方案或总平面方案审定通知书及附图;
3、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建筑设计方案3份(含建筑效果、总平面、立面、剖面图等),重要的需提交模型。
五、需提交的资料:
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
2、1/500或1/2000现势地形图1份;
3、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土地转让的还需提供土地转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其他供地方式的建设项目提交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4、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或总平面方案;
5、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建筑设计方案3份(建筑效果图、总平面、各层平面、立面、剖面图等,对于公建或包含公建的建设项目还需包含夜景效果图和广告效果图),重要项目需提交模型;
6、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2、承办部门现场踏勘,提出初审意见;
3、会审审核,做出决定(重要项目报市政府审定);
10个工作日
八、无收费
初步设计审核申报程序
一、受理单位;
市建委
初步设计审查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四、申报的范围:
1、大中型建设项目是指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人民币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含住宅);
2、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3、钢结构住宅、层数在18层以上(含18层)的高层住宅;
4、初步设计文件深度按《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建设部建质[2003]84号)标准。
1、大中型建设项目申报初步设计审查申请函、审查申报表(政府投资类);
2、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及要点;
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评价报告及批复;
4、工业项目要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5、各专业设计图纸(
2
份);
6、设计说明书(各专业2
7、项目概算书(
8、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项目,应提供法定程序认可的证明材料;
9、工程前期建设依据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
10、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计划。
六、办理流程:
1、进件受理;
2、填写初步设计审查标准格式;
3、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及专家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会,形成会议审查意见;
4、将意见报建委审核;
5、建设单位根据会议审查意见,组织设计单位修改设计;
6、批准。
15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等、和专家评审的时间除外)审图天数:
7个工作日
(审无费用,但专家审查会需费用)
年度投资计划申报操作规程
市法改委投资处
二、行政许可事项:
年度投资计划申请
1、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3、项目资本金有关证明文件;
4、项目银行贷款承诺函;
5、书面专函;
6、按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年度投资计划申请报告的必要内容:
1、申请非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人法人名称关于**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申请;
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人法人名称)关于**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请示;
市发改委、市建委、经委等
4、项目投资概算集资金来源;
5、建设项目地点及工期;
7、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
8、项目当年主要建设内容及新增生产能力;
9、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由市发改委投资处等、召开审查会,所有条件具备合格后给与予批复。
视具体投资计划落实情况而定。
办理大配套证明手续
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办公室
住宅和公建项目大配套建设工作受理及大配套费收缴
(大配套证明)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的通知》、津政发[2004]18号;
津价字[1996]312号收费标准。
四、所需提交的资料:
出让地的项目提交:
1、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补充协议;
2、详细规划审批的文件或总平面图7套及电子版。
3、施工图纸。
(可后补交)
划拨地的项目提交:
1
、选址意见书;
2、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3、土地划拨合同(或土地使用证);
4、详细规划或总平面7套及电子版;
5、施工图纸。
五、办理流程:
1、在大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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