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建设与特色风貌塑造授课纲要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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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注意历史文化的保护开发,不少旧城与历史街区遭遇破坏,历史名城风貌荡然无存,一些具有深刻历史文化意蕴的古建筑群、历史文化街区、古遗址、老字号、名人故居等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整齐划一的中心广场、高层建筑和不伦不类的“人造景点”。
行走在各个城镇,人们总有“似曾相识”的感觉,“高楼大厦加广场”成为大多数城镇的共同特征。
2、规划设计滞后,不能满足科学指导建设需要。
据调研统计,我省小城镇规划滞后或者规划水平不高现象比较普遍,全省约三分之一的小城镇总体规划已经滞后,亟待调整修编,大部分小城镇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还没有开展,仅在部分试点镇先行试点,规划设计滞后或者水平不高,不能满足科学指导小城镇建设的需要。
3、基础设施落后,城镇功能不完善。
大部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滞后,绝大部分小城镇建设只着眼地上,不考虑地下,地下管网和设施无规划、无预埋现象普遍。
另外,小城镇建设道路标准低、污水设施不完善、园林绿地指标低、生态环境差、公交不普及,居民出行不便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也较普遍,于是,小城镇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地下管网年久失修、漏失严重,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能力低下等问题。
随着城市现代化功能要求的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在城市发展战略上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基础设施落后带来的问题也在凸显。
4、管理薄弱,长期存在“脏乱差”现象。
由于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任务重、待遇低,很难留住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园林绿化等方面人才;
多数小城镇从事规划建设管理人员近1-2人,大部分缺乏专业知识,有的专业不对口,基层形象比喻为“小马拉大车”,无法有效指导规划建设;
加上小城镇没有综合执法队伍,小城镇管理严重缺位,“脏乱差”、违章建筑等现象普遍存在。
三、我省小城镇建设特色类型分析
经过多年的探索,小城镇建设中取得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其发展模式大体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城郊的卫星城镇。
充分利用邻近大中城市的优势,承接大中城市的技术、产业、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辐射,承担中心城市部分功能和作用。
坚持充分利用近城区位优势,三类产业同步发展的优势和促进城镇建设上台阶、管理上水平的优势,从而取得发展上的优势。
第二,工业主导型。
中心镇已经初步形成了集聚规模效应,坚持走专业化的道路,实行一镇一品。
集群化是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与分工,能降低科技创新成本,以整体切入国内外经济大循环的新型产业组织。
小城镇企业集群是与新型工业化相对应的好路子,这在我省许多地方已经有成功的例子。
第三,商贸带动型。
用传统、新兴的商品集散地的优势,加上市场技术优势和管理,推动市场远近吸引辐射。
以专业批发市场,区域性商贸中心的繁荣,服务工业、服务农业和建设城镇。
第四,交通枢纽型。
利用交通便捷、运输量大、信息快、流动人口多的特点,积极发展二、三产业,实行交通促流通,以路兴镇。
第五,工矿依托型。
为大中型企业协作配套生产。
这些小城镇既找到连续性的产业,又做好原来的工矿服务,发展潜力较大。
第六,旅游服务型。
利用旅游资源的开发搞好旅游服务,实现“山上游、山下住”,既保护自然资源,又能够开拓发展第三产业的新路子,形成农民自我建镇、发展旅游产业的良好局面,可谓一举两得。
第七,边界发展型。
利用省界、国界发展边际贸易,强化交通服务基础设施,聚集各方面的生产要素,构筑边缘区的城镇化基点。
第八,历史文化名镇。
近年来,住房和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每年都推选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此作为城市化过程中保护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资源、文化遗产,实现可持续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手段。
四、小城镇特色风貌塑造的措施
富有特色的小城镇才具活力和凝聚力,加快小城镇建设,必须十分注重营造城镇特色,小城镇特色风貌塑造要着重把握好:
规划编制、产业特色、自然生态、建筑特色、历史文化等方面环节,具体措施是:
一是要坚持规划先行,打造特色的小城镇必须先有特色的规划。
小城镇规划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规划,这是实现小城镇建设特色的根本保证。
小城镇规划编制,主要可分为两大步骤:
一是总体规划编制,是指导小城镇建设活动的宏观规划,对城镇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城镇职能定性和发展方向等进行宏观指导与控制;
二是建设规划,是依据城镇总体规划编制的,一般称作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以及有关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是指导城镇建设的微观规划。
小城镇规划要坚持高起点、富有地方特色、重科技的原则,与前瞻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完美结合。
城镇特色的形成,必须要在城镇规划有力、有效的指导下实现。
这次我省21个试点镇规划修编,非常强调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提出要编制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通过景观设计加强城镇空间、主要街区和重点地段的景观控制,避免建筑设计的盲目性,达到强化小城镇的特色的目的。
明确景观风貌规划的内容是:
根据小城镇地形地貌、山川河流等自然条件和地域文化特色,提出塑造城镇空间形态和景观风貌的总体目标;
确定试点镇小城镇的总体空间形态与景观风貌架构,提出小城镇空间布局和景观视线组织的原则;
明确各类景观轴线走廊及控制要求;
确定小城镇重要地标区位;
组织小城镇开敞空间系统;
划定小城镇特色形象塑造区域;
提出小城镇建筑风格、色彩、夜景等建筑景观方面的整体设计构思;
对小城镇中已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文物古迹提出具体的景观风貌保护措施及与新区建设的协调措施,提出规划实施的措施和建议。
通过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促进试点镇景观风貌规划建设“保护自然之美,注重乡土特色,强调以人为本,坚持形成特色”,充分利用地理环境、历史文化、风土人情、产业开发等要素,构筑独具魅力的“一镇一特色”。
二要着重培育鲜明的产业特色。
小城镇建设必须有产业支撑,经济是城镇发展的动力,小城镇建设应促进经济发展,这已成为小城镇建设的共同理念。
但是,各地在积极扩展小城镇建设规模的同时,必须认真思考如何依据本地资源、区位、人文、历史等优势条件,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进人才、技术、资金,大力发展特色产业。
特色产业和特色经济才是小城镇发展的力量源泉。
各地在制定规划时,应做好发展特色产业布局,努力建成自己带有鲜明经济产业特色、职能分工明确的城镇,如乡镇企业主导型、工矿服务型、商贸型、旅游服务型、边贸开放型、生态保护等不同经济类型的城镇。
三是要注重保持鲜活的自然生态特色。
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就是保护生态平衡,营造良好的城镇生态环境,应该成为城镇发展与自然相协调的永恒主题。
早期城市的发展,曾走过一段误区,国内不少大城市也有这方面的教训。
只注重城市经济发展而忽视保护生态环境,导致城市生态环境严重遭受破坏,城市水体变坏、空气污染、噪音严重等“城市病”,引起人们深刻的思考。
所以必须采取措施保护城镇生态环境,实施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治理水体污染,控制大气和污染源的排放,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许多城市提出把森林引进城市,建设森林城市、园林城市、花园城市就是很好的想法。
大城市过去所走过的误区,在今天小城镇建设中应当引以为戒。
目前,就大多数小城镇而言,生态环境状况还比较好。
但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小城镇发展不能重蹈一些大城市的覆辙。
有些小城镇有着丰厚的人文历史,山体植被茂密,树木葱茏,水面较多、较大,自然风光比较优美,不少小城镇还拥有国家级、省级的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区,这些都应当是为营造小城镇生态特色提供的最佳基础。
四要注重形成有文化品位的建筑特色。
建筑是反映一个城镇文化品位和风格特色的重要标志。
怎样才使城镇的建筑作品少留历史遗憾?
首先,要做好城镇建筑特色设计定位。
现在有些小城镇兴建一些洋楼或者是欧式一条街,这不是本土文化,没有民族味、地方味。
我们不是排斥外国建筑文化,我国也有不少城市中保留着许多外国式建筑,但它是某种特殊历史年代留下的建筑印记。
中国建筑文化博大精深,各种建筑风格和流派很多,城镇建筑特色设计,应当邀请富有经验的专业资质设计者,结合地方人文历史,文化习俗,创作出富有区域地方建筑特色、文化韵味的设计蓝图。
在城镇建筑特色方案确立前,应组织各有关方面人士和专家研究讨论,设计方案的定位应当把最能体现一个城镇建筑特色风貌的东西展现出来。
这样无论是对小城镇新区开发,还是老镇改造,都受到城镇建筑特色设计控制与指导,合理安排布局,对建筑物的高度、体量、立面、色调,以及建筑材料的使用、施工、工程质量等进行有效的统一管理,确保小城镇建筑特色风貌总体上统一协调,使人感到这个城镇有魅力,有韵味。
其次是城镇一条街、一条路或联片、组团或建设活动应依据城镇建筑特色的总体要求,在建设方式上实行综合开发建设,其效果更好。
三是小城镇里零星房屋建筑,同样应依据城镇建筑特色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小城镇有关设计规划部门要及时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工作,让居住在城镇的人们都懂得怎样注意把自己的城镇营造得更有特色、更有韵味,让大家都来关心、爱护有特色、有品位的小城镇。
五要注重保护历史文化,塑造地域文化特色。
要将承载和延续小城镇历史文化传统的古旧街区、古建筑、文物、古树名木等人文景观要素,有机融合在城镇规划建设中,形成独特的传统风貌特色。
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格局较为完整的小城镇,应重点保护其传统道路格局完整性和历史街区街道生活的原真性。
文物保护单位和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存,应当严格保护和认真修缮。
六要积极申报历史文化、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
历史文化、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的申报、保护开发是当前我们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抓手。
有条件的小城镇要积极申报历史文化、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基本情况:
截至2009年底,我省共有12个镇村(其中3个镇,9个村)获得国家名镇名村称号,共有54个省级名镇名村称号(其中镇20个,村34个),初步形成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体系。
认定标准:
包括历史价值与风貌特色、原状保存程度、现状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要求等四个方面。
(一)历史价值与风貌特色,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对推动全国或某一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起过重要作用,具有全国或地区范围的影响;
或系当地水陆交通中心,成为闻名遐迩的客流、货流、物流集散地;
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建设过重大工程,并对保障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过显著效益且延续至今;
在革命历史上发生过重大事件,或曾为革命政权机关驻地而闻名于世;
历史上发生过抗击外来侵略或经历过改变战局的重大战役、以及曾为著名战役军事指挥机关驻地;
能体现我国传统的选址和规划布局经典理论,或反映经典营造法式和精湛的建造技艺;
或能集中反映某一地区特色和风情,民族特色传统建造技术。
建筑遗产、文物古迹和传统文化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情,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现存有清代以前建造或在中国革命历史中有重大影响的成片历史传统建筑群、纪念物、遗址等,基本风貌保持完好。
(二)原状保存程度:
镇(村)内历史传统建筑群、建筑物及其建筑细部乃至周边环境基本上原貌保存完好;
或因年代久远,原建筑群、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虽曾倒塌破坏,但已按原貌整修恢复;
或原建筑群及其周边环境虽部分倒塌破坏,但“骨架”尚存,部分建筑细部亦保存完好,依据保存实物的结构、构造和样式可以整体修复原貌。
(三)现状具有一定规模:
凡符合上述
(一)、
(二)项条件,镇的总现存历史传统建筑的建筑面积须在5000平方米以上,村的现存历史传统建筑的建筑面积须在2500平方米以上。
(四)管理要求:
已编制了科学合理的村镇总体规划;
设置了有效的管理机构,配备了专业人员,有专门的保护资金,制订保护规划,提出保护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
2009以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09]3号)通知要求,在全省开展创建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工作,各地申报比较积极,全省60多个村镇参与创建和申报,其中我省的莆田市湄州镇、永定县湖坑镇列入第一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今年下半年将继续开展第二批申报工作。
认定标准:
包括特色景观、规划建设、旅游服务与发展三部分。
(一)特色景观:
有丰富的地文特色、水域特色、生物特色、气候特色等自然景观资源,且保存完好。
有鲜明的非物质文化特色、特色建筑和设施、农林牧渔特色、产业特色、民族特色等人文景观资源,体现乡村、小城镇和地方风貌。
具有较高的观光游览和休闲度假等旅游开发利用价值,具有显著的爱国主义、文化传承、城乡交流、科普教育等积极意义。
在全国、省域范围内知名较高,适宜开展旅游活动,形成一定的旅游主题。
划定特色景观资源保护范围,制定游客管理措施,减小旅游活动对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居民传统生活方式的不良影响。
制定特色景观资源保护措施,防止破坏景观、违章建设、乱砍树木、捕猎珍稀动物等行为发生,对景观资源有科学、合理的保护记录和档案。
政府财政资金和旅游经济收入中有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特色景观资源的保护。
(二)规划建设:
总体规划、旅游规划应为近期编制或修编,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要求。
合理分析镇、村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确定特色景观资源保护开发、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等综合目标和实施计划。
保护利用当地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规划注重整体统一,与地形地貌、自然环境和人文风貌相协调,突出乡村特色和地方特色。
各类建设项目符合规划,村容镇貌整洁有序,人居环境良好,不大拆大建,无乱搭、乱建现象。
各类建筑的形式、风格、色彩、高度以及材料的选用体现地方和民族特色。
交通规划功能明确、结构合理。
停车场、码头等各类交通设施完备,道路硬化率达到较高水平。
出行安全便捷,或具有旅游专线。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合理,建设完备。
饮用水安全,水质合格,水量满足需求;
排水管渠通畅,便于雨水和雪融化水排放,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
资讯快捷,邮政、电信服务和供电满足生产、生活、旅游需要;
供热、燃气设施满足需求,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广泛。
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处理。
公厕布点合理,管理规范、卫生状况良好。
综合防灾有预案,能迅速建立应急通讯体系,确保指挥系统运转正常和政令畅通。
(三)旅游服务与发展:
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明显,旅游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年接待游客达到一定规模。
挖掘乡村特色的程度较高,发展旅游有一定自主创新能力。
政府鼓励各类农民自组织参与旅游开发,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明显,促进农民增收。
住宿和餐饮服务设施卫生良好,满足游客需求,服务舒适。
酒店、家庭旅馆、经济型旅店发展良好,有地方特色或民族特色的饮食,有反映地方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导游全景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引导标识和山地、水域危险地段和道路事故多发地段等警示标识规范、清晰。
有能为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定人群提供特殊服务的基本设施和服务流程。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措施得当、保障有力。
能及时采取防灾、减灾措施。
有医疗急救能力,配备医务人员和游客常备药品。
游客较为集中的区域配有足够的保安人员,以保证秩序和游客安全。
定期收集游客意见和建议,提高接待质量,改进旅游服务。
地方政府重管理、重服务,建设安心、安逸、安全的村镇旅游环境。
申报程序:
由县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设区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和旅游主管部门推荐,初选合格后,由设区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旅游主管部门推荐参加全省综合考核。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将联合组织专家,按照《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认定标准(试行)》对申报点进行考评,评选出一批条件较好、资料齐全的镇(村),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申报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
申报材料:
申报表、镇(村)基本情况、反映镇(村)概况和主要特色的音像资料、镇(村)总体规划及旅游业发展规划(说明书和图纸)。
案例:
同安汀溪镇:
规划注重在产业发展、功能对接、建筑风格上突出特色,在公共服务一体化、环保先行上体现高品质。
依托温泉、水源保护地,突出绿色环保、自然生态特色,规划建设为“以温泉为特色的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
上杭古田镇:
根据自身红色文化和乡厦门市域重要的水源地和新能源产业基地”。
村旅游经济特点,定位为红色生态名镇,规划建设生态工业和新型工业走廊,培育壮大红色旅游业,实施茶文化走廊,抓好农家乐的改造提升,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
福鼎秦屿镇:
以太姥山风景区为依托,规划建设为滨海生态旅游城镇,统筹规划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配套、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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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城镇 建设 特色 风貌 塑造 授课 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