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心肺复苏指南标注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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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一步强调了调度人员需快速识别可能的心脏骤停,并立即向呼叫者提供心肺复苏指导(即调度员指导下的心肺复苏)。
6.确定了单一施救者的施救顺序的建议:
单一施救者应先开始胸外按压再进行人工呼吸(C-A-B而非A-B-C),以减少首次按压的时间延迟。
单一施救者开始心肺复苏时应进行30次胸外按压后做2次人工呼吸。
7.继续强调了高质量心肺复苏的特点:
以足够的速率和幅度进行按压,保证每次按压后胸廓完全回弹,尽可能减少按压中断并避免过度通气。
心脏骤停患者可能出现施救者难以辨认的类似癫痫症状或濒死喘息。
调度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以识别心脏骤停这些表现,从而快速识别心脏骤停并使旁观者能立即进行在调度员指导下的心肺复苏。
2015(更新):
为帮助旁观者识别心脏骤停,调度员应询问患者是否失去反应,以及患者的呼吸质量(是否正常)如果患者没有反应且没有呼吸或呼吸不正常,施救者和调度员应该假设患者发生了心脏骤停。
调度员应学习通过各种临床症状和描述,识别无反应状态,呼吸不正常及濒死喘息。
2015(旧版):
为帮助旁观者识别心脏骤停,调度员应向其询问成人患者的反应情况,患者是否有呼吸以及呼吸是否正常,以尝试区分濒死喘息的患者(即需要心肺复苏的患者)和可正常呼吸而不需要心肺复苏的患者。
理由:
这项对
2010版《指南》的变更强调了急救调度员在帮助非专业施救者识别没有呼吸或不正常呼吸中的角色。
调度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以帮助旁观者认识到濒死喘息是心脏骤停的一种表现。
调度员还应了解,短暂的全身性癫痫发作可能是心脏骤停的首发表现。
总之,除派出专业急救人员外,调度员应直接询问旁观者,患者是否有反应和呼吸是否正常,以确认患者是否发生心脏骤停并指导旁观者实施调度员指导下的心肺复苏。
4、胸外按压的强调事项*
未经训练的非专业施救者应在调度员指导下或者自行对心脏骤停的成人患者进行单纯胸外按压式心肺复苏。
施救者应持续实施单纯胸外按压式心肺复苏,直到自动体外除颤器或有参加过训练的施救者赶到。
所有非专业施救者应至少为心脏骤停患者进行胸外按压。
另外,如果经过培训的非专业施救者有能力进行人工呼吸,则应按照30次按压给予2次人工呼吸的比率给予人工呼吸。
施救者应持续实施心肺复苏,直到自动体外除颤器或有参加训练的施救者赶到。
2010(旧版):
如果旁观者未接受过心肺复苏培训,则该旁观者应为突然倒下的成人进行单纯胸外按压式心肺复苏,重点在于在胸部中央“用力快速按压”,或者按照急救调度员的指令进行按压。
施救者应持续实施单纯胸外按压式心肺复苏,直至自动体外除颤器到达且可供使用,或有急救人员接管患者。
所有经过培训的非专业施救者应至少为心脏骤停患者进行胸外按压。
另外,如果经过培训的非专业施救者有能力进行人工呼吸,则应以30次按压给予2次人工呼吸的比率实施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
施救者应持续实施心肺复苏,直至自动体外除颤器到达且可供使用,或有急救人员接管患者。
单纯胸外按压式心肺复苏操作简单,便于未经培训的施救者实施,若有调度员在电话中指导,则效果更佳。
另外,对于心脏疾病导致的成人心脏骤停,在急救人员到来前,单纯胸外按压式心肺复苏与同时进行按压和人工呼吸的心肺复苏相比存活率相近。
不过,对于经过培训的非专业施救者,仍然建议施救者实施按压的同时给予人工呼吸。
5、胸外按压速率*
对于心脏骤停的成年患者,施救者以每分钟100至120次的速率进行胸外按压较为合理。
非专业施救者和医务人员以每分钟至少100次的按压速率进行胸外按压较为合理。
心肺复苏过程中每分钟的胸外按压次数对于患者能否恢复自主循环
(ROSC)以及存活后是否具有良好的神经系统功能非常重要。
每分钟的实际胸外按压次数由胸外按压速率以及按压中断(例如,开放气道、进行人工呼吸或进行自动体外除颤器分析)的次数和持续时间决定。
在大多数研究中,更多按压次数可提高存活率,而较少按压则会降低存活率。
进行足够胸外按压不仅强调足够的按压速率,还强调尽可能减少中断这一心肺复苏关键因素。
如果按压速率不足或频繁中断(或者同时存在这两种情况),会减少每分钟给予的总按压次数。
2015《指南更新》新规定了建议按压速率和按压幅度的上限值,初步数据表明,过度的按压速率和幅度会产生不良影响。
设定按压速率的上限值基于一项大规模注册研究分析,该分析发现过快的按压速率(超过140次/分钟)和按压幅度不足有关。
6、胸部按压深度*
在徒手心肺复苏过程中,施救者应以至少5厘米的深度对普通成人实施胸部按压,同时避免胸部按压深度过大(大于6厘米)。
成人胸骨应至少按下5厘米。
按压主要是通过增加胸廓内压力以及直接压迫心脏来产生血流,进而为心脏和大脑提供必需的血流以及氧气。
虽然已建议“用力按压”,但施救者往往没有以足够深度按压胸部。
在建议至少要有5厘米的按压深度的同时,但2015《指南更新》中加入了新的证据,表明按压深度可能应有一个上限(大于6厘米),超过此深度则可能发生并发症。
如不使用反馈装置,可能难以判断按压深度,并很难确认按压深度上限。
施救者必须知道,对按压深度上限的建议是基于一项很小的研究,该研究报告按压深度过大会导致损伤,但不会危及生命。
大多数心肺复苏反馈装置的监控表明,按压往往过浅而不是过深。
7、阿片类药物相关的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下旁观者给予纳洛酮*
对于已知或疑似阿片类药物成瘾的患者,如果无反应且无正常呼吸,但有脉搏,可由经过正规培训的非专业施救者和
BLS施救者在提供标准BLS救治的同时,给予患者肌肉注射(IM)或鼻内给予(IN)纳洛酮。
在对有阿片类药物过量风险的人员培训有关阿片类药物过量反应的课程中,可以包含或不包含给予纳洛酮的内容。
“特殊情况的复苏”部分也讨论了这个问题。
有大量的流行病学数据显示,由服用过量阿片类药物导致的疾病带来巨大的负担,也有记录显示旁观者对有阿片类药物过量的风险者给予纳洛酮的策略在目标国家取得了成功。
2014年,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审批通过了非专业施救者和医护人员使用纳洛酮自助注射器。
应复苏培训网的要求,这种注射器的各种相关信息已经以最优方式融入成人BLS指南和培训中。
这项建议已经纳入了新通过的治疗方法。
第二部分.医护人员BLS
在
2015《指南更新》中,针对医务人员的关键问题及重大变更如下:
1.这些建议使得应急反应系统的启动更加灵活,更加符合医护人员的临床环境。
2.鼓励经过培训的施救者同时进行几个步骤(即同时检查呼吸和脉搏),以缩短开始首次胸部按压的时间。
3.由多名经过训练有素的施救者组成的综合小组可以采用一套精心设计的办法,同时完成多个步骤和评估,而不用如单一施救者那样依次完成(例如由1名施救者启动急救反应系统,第2名施救者开始胸外按压,第3名进行通气或者取得球囊面罩进行人工呼吸,第4名取回并设置好除颤器)。
4.运用绩效指标,进一步强调了高质量心肺复苏(包括以足够的速率和深度进行按压,保证每次按压后胸廓回弹,尽可能减少按压中断,并避免过度通气)。
见表1。
5.按压速率改为每分钟100至120次。
6.按压成人深度改为至少5厘米,而不超过6厘米。
7.为使每次按压后胸廓充分回弹,施救者必须避免在按压间隙倚靠在患者胸上。
8.判断减少按压中断的标准是以胸外按压在整体心肺复苏中占的比例确定的,所占比例越高越好,目标比例为至少60%。
9.如果紧急医疗系统采用包括持续胸部按压的综合救治干预,对于院外心脏骤停患者可以考虑在综合救治干预中使用被动通气技术。
10.对于正在进行持续心肺复苏且有高级气道的患者,对通气速率的建议简化为每6秒一次呼吸(每分钟10次呼吸)。
上述变更旨在简化医务人员的培训,并继续强调需要尽早为心脏骤停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心肺复苏。
有关这些变更的详细信息,请参见下文。
在以下有关医护人员的话题中,对非专业施救者和医护人员类似的内容用星号
(*)标出。
2、及早识别患者并启动应急反应系统
一旦发现患者没有反应,医护人员必须立即就近呼救,但在现实情况中,医护人员应继续同时检查呼吸和脉搏,然后再启动应急反应系统(或请求支援)。
医务人员在查看患者呼吸是否消失或呼吸是否正常时,也应检查反应。
此条建议变更的用意是尽量减少延迟,鼓励快速、有效、同步的检查和反应,而非缓慢、拘泥、按部就班的做法。
3、胸外按压的强调事项*
医护人员应为所有心脏骤停的成人患者提供胸部按压和通气,无论这是否因心脏病所导致。
医务人员比较实际的做法应是,根据最有可能导致停搏的原因,调整施救行动的顺序。
急救人员和院内专业救援人员都可为心脏骤停患者实施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
建议未经培训的施救者实施单纯胸外按压式心肺复苏,因为这种方式相对易于调度员通过电话进行指导。
医护人员理应接受过心肺复苏培训,才能够有效实施按压和通气。
但是,医务人员的首要任务,尤其是在单独行动时,仍应是启动应急反应系统并给予胸外按压。
心肺复苏的顺序可以在某些情况下改变,比如在医护人员可以快速取得并使用AED时。
4、先给予电击还是先进行心肺复苏
当可以立即取得AED时,对于有目击的成人心脏骤停,应尽快使用除颤器。
若成人在未受监控的情况下发生心脏骤停,或不能立即取得AED时,应该在他人前往获取以及准备AED的时候开始心肺复苏,而且视患者情况,应在设备可供使用后尽快尝试进行除颤。
如果任何施救者目睹发生院外心脏骤停且现场立即可取得AED,施救者应从胸部按压开始心肺复苏,并尽快使用AED。
在现场有AED或除颤器的医院和其他机构,治疗心脏骤停时,医务人员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并且在AED/除颤器可供使用后尽快使用。
以上建议旨在支持早期心肺复苏和早期除颤,特别是在发生心脏骤停而很快能获得AED或除颤器的情况下。
急救人员如并未目击到院外心脏骤停发生时的情况,则可在开始心肺复苏的同时使用AED或心电图检查患者心律并准备进行除颤。
在上述情况下,可以考虑进行1½
分钟至3分钟的心肺复苏,然后再尝试除颤。
凡是有两名或更多施救者在场的情况,都应在去取除颤器的同时进行心肺复苏。
对于院内突发心脏骤停,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或反对在除颤之前进行心肺复苏。
但对于有心电监护的患者,从心室颤动(VF)到给予电击的时间不应超过3分钟,并且应在等待除颤器准备就绪的同时进行心肺复苏。
尽管有很多研究对比了在电击前先进行特定时长(通常为1½
分钟到3分钟)的胸部按压,和AED就绪后尽快给予电击两种情况,但患者预后没有出现差别。
在安放AED电极片的同时应实施心肺复苏,直到AED可以分析患者心律。
5、胸外按压速率:
100至120次/分钟*
建议最低的按压频率仍是100次/分钟。
设定120次每分钟的速率上限,是因为有一项大型的注册系列研究表明,当按压速率超过120次每分钟时,按压深度会由于剂量依存的原理而减少。
例如,当按压速率在100到119次每分钟时,按压深度不足的情况约占35%,而当按压速率提高到120到139次每分钟时,按压深度不足的情况占到50%,当按压速率超过140次每分钟时,按压深度不足的比例达到70%。
6、胸部按压深度:
5-6cm
*
相比于较浅的按压,大约5厘米的按压深度更有可能取得较好结果。
尽管有关按压深度是否有上限的证据较少,但最近一项很小的研究表明,胸部按压深度过深6厘米会造成损伤(不危及生命)。
施救者必须认识到,胸部按压深度往往过浅而不是过深。
7、胸廓回弹*(主动按压-主动减压装置)
施救者应避免在按压间隙倚靠在患者胸上,以便每次按压后使胸廓充分回弹。
每次按压后,施救者应让胸廓完全回弹,以使心脏在下次按压前完全充盈。
胸廓充分回弹即指在心肺复苏的减压阶段,胸骨回到其自然或中间位置。
胸廓回弹能够产生相对胸廓内负压,促进静脉回流和心肺血流。
在按压间隙倚靠在患者胸上会妨碍胸廓充分回弹。
回弹不充分会增加胸廓内压力,减少静脉回流、冠状动脉灌注压力和心肌血流,影响复苏存活率。
8、尽可能减少胸外按压的中断次数(按压中断时间:
<
10秒钟)*
2015(重申2010版的建议):
施救者应尽可能减少胸外按压中断的次数和时间,尽可能增加每分钟胸外按压的次数。
对于没有高级气道接受心肺复苏的心脏骤停成人患者,实施心肺复苏的目标应该是尽量提高胸部按压在整个心肺复苏中的比例,目标比例为至少60%。
胸外按压中断可能因急救需求(如心律分析和通气等)而有意造成,也可能是无意造成(如施救者受到打扰)。
胸外按压比例是指实施按压的时间在心肺复苏所用总时间中所占的比例。
可以通过尽量减少胸部按压时的暂停来增加胸外按压比例。
胸外按压比例的理想目标尚未确定。
设定胸外按压比例,旨在限制按压中断,在心肺复苏时尽可能增加冠状动脉灌注和血流。
9、成人、儿童和婴儿BLS中关键要素的比较
表2列出了2015版中成人、儿童和婴儿心肺复苏的关键要素(不包括新生儿的心肺复苏)。
10、胸外按压反馈
可以在心肺复苏中使用视听反馈装置,以达到实时优化心肺复苏效果。
使用新型心肺复苏提示和反馈装置可能有效地帮助培训施救者,也可以将其作为整体策略的一部分,以便在实际进行复苏时提高心肺复苏质量。
对于进行足够胸外按压所需的多种技能的复杂组合,培训的重点应为演示精通水平。
技术设备能对心肺复苏质量进行实时监控、记录和反馈,包括患者的生理参数及施救者的绩效指标。
这些重要数据可以在复苏中实时运用,也可以在复苏完成后进行汇报总结,并能用于系统范围的质量改进项目。
即使对于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要在复苏过程中始终将注意力放在速率、深度和胸廓回弹这三项要点上,同时尽可能减少中断也是一项复杂的挑战。
一些证据表明,使用心肺复苏反馈可以有效纠正胸部按压速率过快的情况,还有另外的证据显示,心肺复苏反馈可以减少胸部按压时的倚靠压力。
但是,至今为止的研究表明,在实际心脏骤停事件中,使用心肺复苏反馈并未显示出可以显著增加良好神经功能预后或提高存活出院率。
11、延迟通气
对于有目击者、有可电击心律的院外心脏骤停患者,基于优先权多层急救系统可以借助3个200次持续按压的按压周期,加被动给氧和辅助气道装置策略,来延迟正压通气(PPV)。
有几个急救系统测试了对院外心脏骤停的成人患者采取首先进行持续胸外按压而延迟正压通气的策略。
在所有这些急救系统中,急救人员接受了以实施高质量胸外按压为重点的额外培训。
有三项研究针对基于优先权的多层次反应急救系统,这些急救系统既有在城市的,也有在农村的,提供综合干预,包括3个周期的被动给氧、辅助气道装置的置入、200次持续胸外按压配合间歇电击。
研究表明,有人目击或有可电击心律的心脏骤停患者的神经功能良好的存活率有所增加。
12、在心肺复苏中使用高级气道进行通气
医护人员可以每6秒进行1次人工呼吸(每分钟10次),同时进行持续胸部按压(即在心肺复苏中使用高级气道)。
双人复苏时建立了高级气道(例如气管插管、食管气管导管、喉罩气道[LMA])后,应每6-8秒给予1次呼吸,不用保持呼吸按压同步(这样,人工呼吸频率为每分钟8到10次)。
将成人、儿童和婴儿都遵循这个单一的频率—而不是每分钟多少次的一个大概范围——可以更方便学习、记忆和实施。
13、以团队形式实施心肺复苏:
基本原则
对于医护人员,2015《指南更新》使得应急反应系统的启动及后续处理更加灵活,更加符合医护人员的临床环境(图5)。
BLS流程中的步骤按照传统以一定顺序的形式呈现,以便帮助单一施救者区分操作的先后顺序。
但是,任何复苏过程中都受多项因素(例如骤停类型、地点、附近是否有受过培训的救护人员以及施救者是否需要离开患者启动应急反应系统等)影响,可能需要调整BLS的顺序。
更新的医护人员BLS流程图旨在说明哪些时候,哪些地点可以按顺序灵活处理。
第三部分.CPR替代技术和辅助装置
传统心肺复苏包括人工胸外按压配合人工呼吸。
从产生明显心输出量的角度来说,这存在固有的低效的一面。
已研究出传统心肺复苏的一系列替代方法和辅助手段,以便在对心脏骤停实施复苏的过程中增强心输出量。
2010版指南出版以来,已有很多临床试验给这些替代方法的有效性提供了新数据。
与传统心肺复苏相比,这些技术和装置多需要特殊的设备和培训。
当施救者或医疗系统考虑实施这些手段时,必须注意,有些技术和装置仅在精心选择的心脏骤停患者亚组中试验过。
1.不建议例行使用阻力阀装置(ITD)辅助传统心肺复苏。
2.最近的一项随机对照试验表明,使用阻力阀装置搭配主动按压减压心肺复苏,可以增加院外心脏骤停患者神经功能完好的存活率。
3.不建议机械胸外按压装置的常规使用,但也已确认,特殊情况下这项技术可能有用。
4.若怀疑由可逆因素导致心脏骤停,可以考虑对选定的患者使用体外心肺复苏。
2、阻力阀装置
不建议常规使用ITD辅助传统心肺复苏。
当有可用设备和经过适当培训的人员在场时,可以用阻力阀装置搭配主动按压-减压心肺复苏替代传统心肺复苏。
成人心脏骤停时,经过培训的施救者可以考虑使用ITD辅助心肺复苏。
两项大型随机对照实验提供了有关院外心脏骤停使用ITD新信息。
一项大型多中心随机临床试验未能说明使用ITD(与使用假装置相比)辅助传统心肺复苏能有任何改善。
另一项临床试验表明,相比于不用ITD的传统心肺复苏,主动按压-减压式心肺复苏搭配ITD有优势。
但是,主要评估指标的置信区间很宽泛,由于同时介入(接受了主动按压-减压式心肺复苏搭配ITD治疗组,也使用心肺复苏质量反馈装置进行的心肺复苏,而对照组并未使用这类反馈装置)而导致偏差的风险较高。
3、机械胸外按压装置
无证据表明,使用机械活塞装置对心脏骤停患者进行胸外按压,相对人工胸外按压更有优势。
人工胸外按压仍然是治疗心脏骤停的救治标准。
但是,在进行高质量人工胸外按压比较困难或危险时的特殊条件下(如施救者有限、长时间心肺复苏、低温心脏骤停时进行心肺复苏、在移动的救护车内进行心肺复苏、在血管造影室内进行心肺复苏,以及在准备体外心肺复苏期间进行心肺复苏),机械活塞装置可以作为传统心肺复苏的替代品。
经过适当训练的人员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机械活塞装置,以便在人工复苏困难的场合(如在诊断和介入治疗过程中)治疗成人心脏骤停。
经过适当训练的人员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环胸束带按压装置治疗心脏骤停。
三项大型随机对照试验比较了机械胸外按压装置和人工胸外按压,试验结果并未说明机械胸部按压能改善院外心脏骤停患者的预后。
因此,人工胸外按压仍然是治疗心脏骤停的救治标准。
4、体外技术和有创灌注装置
对于发生心脏骤停,且怀疑心脏骤停的病因可能可逆的选定患者,可以考虑以体外心肺复苏(ECPR)替代传统心肺复苏。
没有充足的证据支持心脏骤停治疗中ECPR的常规使用。
然而,在ECPR已经可用的情况下,若血流停止时间短暂,且引起心脏骤停的原因是可逆的(如意外低体温、药物中毒等),或是适合做心脏移植(如心肌炎)或血管再造(如急性心肌梗死),则可以考虑使用ECPR。
“体外
CPR”一词是指在对心脏骤停患者进行复苏时,启动体外循环和氧合。
ECPR涉及在大静脉或动脉(如股动静脉)中紧急置管。
ECPR的目标是在治疗潜在的可逆病情时为心脏骤停患者提供支持。
ECPR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训练有素的团队、专业的设备,以及当地医疗系统的跨学科支持。
没有关于ECPR的临床试验,而且目前已发表的系列研究在选择使用ECPR的患者时都有严格的纳入和排除标准。
尽管这些纳入标准之间差别很大,但多数仅包括年龄在18到75岁之间、合并症较少的患者,患者发生了心源性的心脏骤停,并在接受了超过10分钟的传统心肺复苏后仍未恢复自主循环(ROSC)。
医护人员在选择潜在ECPR候选患者时,应该考虑这些纳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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