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测量细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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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靠船构件:
轴线位置允许偏差15mm,前沿线10mm,顶面标高±
15mm;
3.4.3下横梁:
模板安装允许偏差轴线位置5mm,前沿线10mm,标高0,-10,内截尺寸5mm;
现浇下横梁轴线位置15mm,长、宽、高±
10mm,支撑面-10mm。
3.4.4纵梁安装:
轴线位置10mm,搁置±
L/10,前沿线位置10mm,顶面标高±
15mm;
3.4.5面板安装:
搁置±
L/10,顶面标高±
面层:
顶面标高±
15mm。
3.4.7堆场:
顶面标高,基层、碎石层、水稳层允许偏差均为+5,-15,联锁块为±
20mm,每100㎡检测一处。
3.4.8道路:
中心线位置,允许偏差20mm;
顶面标高,基层、碎石层、水稳层允许偏差,均为+5,-15;
宽度,允许偏差±
20mm。
每50㎡一处。
通过监理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各种测量放线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控制,确保各关键分部、分项工程的偏位、误差在规范允许范围之内。
四、质量控制程序
4.1原始测量控制网(点)移交、复核程序
不符合
符合
4.1.1工程开工前,业主(设计方或者勘测单位)应在现场向监理实地移交满足精度要求的平面测量原始控制网点和高程控制点(数量应≥3个),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4.1.2工程开工前,监理应对业主提供的平面测量原始控制网点和高程控制点进行复核,经复核无误后向施工单位移交控制点,办理书面交点手续。
4.1.3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业主提供、监理移交的的平面测量原始控制网点和高程控制点进行认真校核,确认满足施工放线精度后,方可以使用。
4.1.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平面测量原始控制网点和高程控制点进行校核,一般情况下:
在沉桩期间每月复测一次,沉桩结束后每6个月复测一次,复测结果应及时上报监理、业主审查。
4.1.5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负责妥善保护上述原始控制(网)点,防止受到损坏。
工程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应将测量控制点及相关数据移交业主。
4.2、施工测量基线控制网(点)布设、复核流程图
4.2.1开工前,施工单位测量人员必须根据码头总平面布置图和有关施工图纸,结合现场条件,确定测量控制基线布设方案,编制好《施工测量方案》,经其内部审核后,报送监理审核后,才能予以施测。
4.2.2施工测量控制基线网应按一级导线网的精度要求布设,必须符合测角中误差±
5″,测距相对中误差1/60000,方位角闭合差±
10√n,导线相对闭合差1/20000的要求。
施工高程控制点引测精度不应低于四等水准精度要求,往返闭合差不大于20√L;
其中码头、船坞、船闸高程控制测量应按三等水准测量进行,往返闭合差不大于12√L。
4.2.3施工单位对其测量资料进行整理后,应及时填写《施工基线、水准点验收记录》,提交监理、业主审核,报验记录应附有布设平面图和计算书。
4.2.4监理应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测量控制基线测量控制网(点)和高程控制点进行复核,经监理复核无误、确认以后,施工单位才可以使用。
4.2.5施工基线控制网(点)和高程控制点测定后,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定期复测,其中:
在沉桩期间每月复测一次,沉桩结束后每3个月复测一次,复测结果应及时提交监理审查。
4.2.6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负责妥善保护上述施工基线控制(网)点,防止受到损坏。
4.3施工放样测量监理程序流程图
4.3.1本工程水下挖泥、桩基、横梁、纵向梁、轨道安装、道路中线、堆场区域放样等细部及涉及本工程总体平面尺度的工序施工前必须进行测量放样,填写《工程测量(放样)控制点验收记录》,上报监理复核,报验记录应附有布设平面图和计算书。
4.3.2涉及构件高程衔接的桩顶标高、安装构件下承层标高、构件安装后顶标高、水下挖泥前后及工后前沿泥面标高、面层、轨道、埋件标高及工后码头整体尺度均应在相应工序施工前后提交完整的实测资料,提交监理审查。
4.3.3所有涉及测量的隐蔽验收或分项评定,承包人均应提交详细的测量资料作为报验的附件。
4.4测量偏差的分析、处理
4.4.1控制网布设应满足相应的精度后方可进行平差计算,其他施工放样误差不应大于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的0.5倍。
4.4.2监理在现场复核后,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报验的数据以及图纸进行比对,若发现是系统误差后应从首级控制网开始,逐层进行复测。
若为偶然误差,超限部位应要求重新放样,并与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沟通。
4.4.2不合格处理流程
重新放样
测量报验
不合格
合格
申请验收
4.5码头沉降位移观测
4.5.1开工前,承包人应提交详细的沉降位移观测方案(包括岸坡稳定观测及工后沉降位移观测),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埋设沉降、位移观测点,并按审定的观测方案定期组织进行观测,形成观测记录。
沉桩完毕应提交岸坡稳定观测报告,并及时提交测量成果给监理、业主。
4.5.2工程交工时,应将沉降位移观测点及观测资料移交业主,以便业主进行使用中的后续观测。
五、质量技术要点
5.1开始测量之前,监理应对施工单位测量仪器和测量人员的资质审查,使其测量仪器等等级精度、测量误差精度和技术要求要求符合JTJ131-2012水运工程测量规范。
5.2开始测量之前,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测量方案或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确认以后,施工单位才能进行测量作业。
5.3施工测量基线控制网(点)布设、复核
5.3.1施工测量控制网(点)布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施工平面控制网最弱边相邻点的相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0mm;
(2)、施工控制网应充分利用测区内原有的平面控制网点。
(3)、当施工期限超过1年时,陆上宜建测量墩。
5.3.2施工基线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线应保证施工场地内所有放样点能够一次到位。
(2)、基线应设在通视条件良好,不宜发生沉降及位移的平整地段,并应与测区基本控制网进行联测。
(3)、基线上设置的放样控制点的点位精度不应低于施工基线测设精度。
5.3.3业主提供的原始高程控制点数量及分布不能满足施工放样要求时,应在原有高级水准点的基础上加密施工水准点,施工水准点应布设在受施工影响小,不易发生沉降、位移的地点,必要时可以与坐标控制点布置在同一个控制桩上,其数量不应少于2个。
5.4GPS测量
5.4.1GPS施工平面控制网等级,按施工区离岸距离选用,500m内宜采用一、二级GPS网,500~2000采用一级GPS网,大于2000m采用国家E级或以上GPS网。
GPS平面控制网的技术要求
项目
等级
固定误差(mm)
比例误差系数(mm/km)
约束点间的边长相对中误差
约束平差后最弱边相对中误差
平均边长km
一
A≤8
8≤b≤10
1/40000
1/20000
1.0
二
A≤16
16≤b≤20
1/10000
0.5
图根
基线端点相对点位中误差小于图上0.1mm
注:
在保证精度的条件下,平均边长可适当放宽。
当边长小于200m时,边长允许中误差为20mm。
5.4.2水工建筑物施工可采用RTK(动态)测量进行施工定位,但仅适用于四等水准及以下高程测量,以及厘米级的平面放样。
RTK平面控制测量主要限差要求
相邻点间平均距离m
点位中误差mm
边长相对中误差
与基准站距离km
观测次数
起算点等级
500
±
50
≤5
≥4
四等及以上
300
≥3
一级及以上
200
1/6000
≥2
二级及以上
注:
点位中误差指控制点相对于起算点的误差;
采用但基准站RTK测量一级控制点需要更换基准站进行观测,每站观测次数不少于2次;
相邻点间距离不宜小于该等级平均边长的1/2
5.4.3GPS控制网作为起算点的高级控制点一般不得少于3个,第3个点作为校核使用,并应均匀分布,与待定点构成闭合环。
每次作业开始或结束前,均应进行至少一个同等级或高等级已知点的校核,平面坐标互差不应大于相应等级点位中误差的√2倍。
5.4.4为了保证施工放样精度,防止质量事故,在施工过程中就要考核其测量的可靠性,其方法就是要有多余观测。
5.4.5观测时应采用三脚架架设天线,天线高度应取两次读书的平均值;
每次观测历元数应大于20个,历元间隔应为2~5s,取均值作为观测结果。
各次测量的平面坐标互差不应大于40mm,取各次测量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5.4施工放样测量
5.4.1水上沉桩施工的测量控制
(1)、开始沉桩之前,监理应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桩位坐标、沉桩测量控制参数计算结果进行复核,经复核无误后,才可以开始进行施工。
(2)、沉桩定位测控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A)、采取任何一种定位方法,应有多余观测进行复核;
B)、采用前方交会法定位时,相邻两台仪器视线夹角应控制在300~1200范围之内;
C)、沉桩定位过程中,应采用水准仪测设桩的定位标高和停锤标高;
D)、应及时校核斜桩的斜率;
E)、应及时测定沉桩偏位值与竣工偏位值。
5.4.2码头现浇横梁施工放样测量
(1)、码头下横梁施工放样测量应在铺设好的下横梁底模上测设;
(2)、码头现浇横梁施工放样要确保码头前后沿线顺直;
(3)、监理应遵循“宁低勿高”的测量原则控制码头下横梁底标高。
5.4.3码头预制构件安装施工放样测量
(1)、预制构件安装之前,监理应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测设的预制构件搁置面标高和安装控制线等,经复核无误后,方可以开始安装。
(2)、预制构件安装过程中,监理应重点加强靠船构件、前、后边梁安装质量的控制,其中:
靠船构件和前、后边梁安装要确保码头前、后沿线顺直。
(3)、预制构件安装标高“宁低勿高”。
5.5码头整体尺寸测量
水工建筑物的交工测量应包括总长度、总宽度、顶面标高、前沿线位置等内容。
码头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码头整体尺寸测量结果。
监理应独立对整体尺度进行测量。
5.6沉降位移观测
5.6.1开工之前,监理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码头沉降位移观测方案,其中:
(1)、沉降位移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
(2)、用于进行码头沉降位移观测的仪器设备的精度应符合《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131-2012)的要求。
(3)、码头沉降位移观测的方法应符合《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131-2012)的要求。
5.6.3当码头发生沉降、位移时,观测次数应按具体情况增加,并对发生裂缝的结构进行裂缝观测。
5.7港区道路和堆场施工测量
5.7.1控制网精度满足规范要求,并与码头工程的控制网进行联测。
5.7.2道路中心桩间距直线部分不大于50m;
道路曲线半径大于60m时,中线桩间距不应大于20m;
道路半径在30~60m时,中线桩间距不应大于10m;
道路曲线半径小于30m时,中线桩间距不大于5m。
5.7.3中线桩平面位置允许偏差应为±
50mm。
5.7.4港区堆场放样应满足下列要求:
1)堆场长度、宽度放样允许偏差为±
20mm;
2)堆场顶面高程放样允许偏差为±
25mm;
3)堆场的管沟、边沟轴线放样允许偏差为±
15mm,沟底高程放样允许偏差为±
30mm;
4)检查井、雨水井放样允许偏差为±
20mm,井口、井底高程放样允许偏差为±
6.1监理测量手段
监理应经常深入现场,现场测量检查的主要方式为旁站测量和独立测量。
投入本项目的测量仪器
仪器名称
品牌及型号
精度
标定有效期
检验证书编号
全站仪
TOPCONGTS-335
测角±
2″
测距2mm+2ppm
2014-1-22
至2015-1-21
00445764-003
水准仪
TOPCONAT-G3
1.5mm/km
10183780-001
制图
南方CASS
/
永久
6.2下列项目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全数的独立复核
1)施工基线、控制点的布设;
2)码头横梁施工放样轴线测量;
4)预制前边梁、后边梁、轨道梁安装轴线测量;
5)码头整体尺度测量;
6)道路中心线施工放样轴线测量;
7)堆场区域放样测量;
8)其他重要的工艺、安装上的测量。
6.3下列项目测量监理工程师应按30%的频率进行独立复核
1)桩位偏差、桩顶标高、斜率等的测量;
2)靠船构件轴线位置、安装高程测量;
3)下横梁现浇后成品验收(轴线、标高、尺寸);
4)纵梁安装轴线、搁置面、高程测量;
5)码头面板、引桥预制空心板安装高程、搁置面测量;
6)现浇面层放样复核,按20m为一断面进行复核;
7)护轮槛高程按40m一点进行复核;
8)道路基层、碎石层、面层按20m一个断面测量;
5)堆场基底、级配碎石、二灰碎石层、联锁块铺砌层测量按100㎡一个点测量;
6)一般工艺埋件。
6.4下列项目测量监理工程师应旁站测量
1)施工前水下地形测量和陆域地形测量;
2)施工期的水下地形检测;
3)码头完工沉降位移观测(首次应独立测量);
4)施工基线的过程校核。
6.5质量控制点及方法
序号
质量控制要点
监理方法
1
承包人检测仪器及人员资质
审查进场仪器是否完好并处于率定有效期内。
审查进场测量管理人员技术资格。
2
业主控制点的移交
与业主、承包人同步测量复核,办理交接手续
3
承包人设置的平面及高程控制网
独立复核。
施工过程中督促承包人定期复测,沉桩期间一般1个月复测一次,沉桩结束后一般6个月复测一次。
5
沉桩桩位
开工前复核承包人桩位计算,沉桩过程中进行抽查。
平台搭设后对桩顶标高、斜率等进行检查。
待横梁底模复核合格后对桩位偏差进行全数检查。
如采用陆域沉桩施工需在施工前对桩位放样进行30%复核。
6
下横梁
全面复查横梁底模轴线、标高放样,浇筑完毕复测预制梁(板)搁置面标高。
7
预制梁安装
安装前检查安装轴线放样,安装后以前后沿及轨道梁为重点复查轴线、标高。
8
预制面板安装
安装后检查顶面标高
9
码头面层
抽测面层标高放样点,完工后抽测面层、护轮坎标高,前后沿轴线。
10
码头整体尺度测量
按验收标准独立测量
11
沉降位移观测
敦促承包人按设计要求进行,过程旁站,交工时向业主移交资料。
12
堆场道路
按验收标准验收道路中线、堆场角点或边线,各结构层标高等
七、测量作业安全监理工作
6.1开始测量之前,监理应检查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测量人员、仪器设备安全。
6.2测量人员到水上进行测量作业时必须穿齐救生衣。
八、其他:
为做好本工程测量工作的监理工作,使监理工作能够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在码头施工测量监理过程中,我们将建立一系列的测量管理制度:
7.1进场测量仪器、设备申报制度;
7.2进场测量人员资质报验制度;
7.3施工测量方案审报制度;
7.4监理平行复测制度;
7.5测量结果报审制度等。
附表:
监A-12《工程控制(水准)点移交记录表》
监A-12-1《交桩记录表》
检A-01《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检A-01-1《水准观测成果计算表》
检A-01-2《附合导线计算表》
检A-01-3《坐标对照表》
检A-01-4《导线观测记录表》
检A-01-6《三、四等水准观测记录表》
检A-01-7《GNSS-RTK放样记录手簿》
检A-01-8《GNSS静态测量记录手簿》
检A-02《水工建筑物沉降和位移观测汇总表》
检A-02-1《水工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检A-02-2《水工建筑物位移观测记录》
检A-03《高程检测记录表》
检A-04《平面位置检测记录表》
检A-05《施工测量基线和水准点验收记录》
检A-103《水运工程整体尺度表》
镇江市兴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监A-12
施工单位合同号
监理单位编号
工程控制(水准)点移交记录表
致:
(施工单位)
根据合同有关规定,现将工程控制(水准)点设计坐标( 坐标系)及高
程( 高程系)作如下移交,请依据本记录进行验收和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平面图示及说明:
附件:
1、交桩记录表;
2、交桩说明;
日期:
项目技术负责人意见:
施工单位:
项目技术负责人:
日期:
本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点号
坐标
高程
等级
备注
X
Y
建设单位:
(盖章)
经办人:
勘察、设计单位:
(盖章)
经办人:
监理单位:
(盖章)
监A-12-1
交桩记录表
检A-01
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施工单位:
验收日期:
年月日
工程名称
验收内容
放样资料及依据
放样说明
1:
坐标系统:
2:
高程系统:
放样值(cm)
点号
x
y
h
复测值(cm)
误差值(cm)
Δx
Δy
Δh
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代表
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项目技术负责人
质量检查员
测量负责人
检A-01-1
水准观测成果计算表
水准路线:
点名
往测高差(m)
返测高差(m)
平均高差(m)
高差改正数(m)
改正后高差(m)
距离(m)
高程(m)
简述
fh=Σhi=
ΣD=
fh容=
fh<fh容符合精度要求
计算:
技术负责人
复核:
工程名称:
检A-01-2
附合导线计算表
观测角值
改正数
改正后角值
坐标方位角
边长
坐标增量计算值
改正后的坐标增量
坐标
°
′
″
"
m
△X(M)
△Y(M)
X(M)
Y(M)
Σ
辅助计算
Σβ=
Σ△X=
Σ△Y=
Σβ理论=
fx=
fβ=
fy=
fβ容=
f=√fx^2+fy^2=
fβ<
fβ容符合精度要求
k=
计算
复核
日期
检A-01-3
坐标对照表
实测坐标
设计坐标
偏差值
纵坐标X(m)
横坐标X(m)
X(mm)
Y(mm)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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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水工 测量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