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特点问题与对策.docx
- 文档编号:2185024
- 上传时间:2022-10-27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77.16KB
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特点问题与对策.docx
《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特点问题与对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特点问题与对策.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特点问题与对策
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特点、问题与对策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日益成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
然而目前我国城市管理的现状却并不令人满意,特别是在城管执法领域中,社会矛盾频发引起人们的关注。
浦东新区2006年就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执法权上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如何有效加强城管综合执法之路。
2015年在上海进一步推动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以后,浦东新区城管综合执法改革又得到进一步深化,并在上海全市改革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引领改革向纵深推进。
然而在改革实践过程中,浦东新区不仅积累了一批宝贵经验,也遇到了一些阻碍改革推进的问题。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对改革进行完善,并使改革得到深化,成为浦东新区城管综合执法改革实践活动肩负的重任。
一上海及浦东新区城管综合执法改革的历程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蕴含着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其内容主要是城市管理领域的,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的关系。
而每个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特殊性也就存在于这两个问题之中。
首先每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决定了其城市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
基于这些独特性,采取综合执法的方式,必然要使不同的执法事项围绕具体的执法内容和特点有机地综合在一起。
上海和浦东新区城管综合执法改革正是围绕这两个问题逐步展开的。
(一)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使执法权的原因
随着城市的发展,社会分工日趋细化,城市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也逐渐提高,城市管理也必然呈现由专业管理部门对细分领域进行精细化管理的局面,而随着专业管理部门的形成,相应的垂直管理方式和体制也就出现了。
在垂直管理的行政管理模式下,管理部门和管理领域一一对应,在管理部门内部各项行政管理权有机结合,管理程序出现流程化,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行政命令自上而下传达。
但是在管理实践活动中,具体的违法行为可能涉及多个专业管理部门。
比如违法食品摊位,可能就涉及违法营业和食品安全,对应的管理部门包括工商和食药监部门。
在这种情况下,由一个部门行使多项执法权显然比不同执法权分散在不同专业管理部门要具有优势,避免了重复执法的烦琐,提高了执法效率。
这正是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根本原因。
(二)上海城管执法领域改革的历程
上海城管执法领域的改革自1978年以来已经经历了近40年,城管执法的体制机制框架也围绕着上海城市发展在不同时期的特点,逐步调整。
1.城管行政执法体制摸索阶段(1978~1996年)
上海对城市行政综合执法的探索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
1978年,上海市委、市政府成立“上海市整顿交通、市容、卫生领导小组”,展开了“三整顿”行动。
并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这一领导小组虽然具有临时性,但是初步具备了综合执法的特点。
然而80年代以后,上海行政执法由综合重新走向分散。
出现了行政执法权过于分散、部门之间职权重叠等问题,影响了执法效率。
90年代初,上海市静安区曾进行城市综合执法试点,取得不错的效果,1993年上海在全市层面的城市管理中引入香港地区和一些发达国家“一警多能”的经验,实行巡警综合执法,这是加强城市管理的有益尝试。
2.城管综合执法体制初创阶段(1997~2005年)
1996年,上海市确立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街道、区县、市“三步走”的工作方针,即首先在街道组建城管执法队伍,随后归并区一级市容环卫、路政、绿化等专业城建执法队伍,最后结合市政府机构改革,形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体制。
根据这一构想,市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在全市100个街道设立街道监察队,实施简易程序的综合执法。
2000年7月上海市区级层面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拉开序幕。
2004年1月,上海发布了《上海市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规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由中心城区向全市范围全面推行。
各区县陆续组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城管综合执法范围以市容市貌管理为主,并涉及市容、绿化、市政、环保、水务、公安交通、工商、房地、规划、建设管理等10个行政机关8大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
2005年6月,上海市政府颁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市开展市级层面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成立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市级层面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3.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深化阶段(2006~2012年)
2008年上海市政府进行大部制改革以后,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增挂市城管执法局牌子。
2011年“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更名为“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总队”;明确区县城管执法局作为区县城管执法实施主体,“区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更名为“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
至此,上海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基本确立。
2012年《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颁布施行,条例明确了上海城管行政执法体制,确立了城管执法权限的范围,规范了城管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三)浦东新区城管综合执法改革先行先试及其特点
200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上海浦东新区首家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其中转变政府职能成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主要工作之一。
围绕这一改革任务,2006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扩大浦东新区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决定》(沪府发〔2006〕18号)。
在全市城管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即在城管综合执法改革已经展开的前提下,赋予了浦东新区更重的改革任务。
浦东新区城管综合执法改革由此也走在了上海各区县的前面。
2006年推出的浦东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有几个特点。
首先,改革在2004年发布的《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基础上,将城管综合执法部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将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水务管理、环境保护、公安交通、工商管理、建设管理、房地产管理、城市规划管理、林业管理、食品药品管理、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都归入城管执法领域。
城管综合执法的执法事项从200多项增加至600多项。
其次是成立了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最后是开始尝试以镇政府为主体行使行政处罚权,权力范围包括与城镇和集镇规划、建设、市容环卫、环保、河道等管理领域相关的违法行为。
应该说浦东新区城管综合执法改革一直走在上海城管执法改革的前列。
浦东新区所探索的城管综合执法改革模式也成为上海在2015年全面推进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样板。
(四)2015年以来上海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的特点
2015年初上海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对上海市城市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重大调整。
新一轮的城管综合执法改革由此拉开序幕。
本次改革旨在通过体制机制的完善,提升城管综合执法的水平和城市管理服务能级。
改革主要包括:
在体制上,突出属地化管理优势,因地制宜地构建基层城管执法体制;在机制上,加强城管执法机构与公安、专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联动;在资源整合上,突出网格化中心带头作用,构建“1+1+1+X”管理体系;在保障上,强化法制、人力、财力等方面的保障。
1.创新城管执法机构设置
由于执法权限集中与执法体制不匹配的问题,本次改革从市级层面、区县层面、街镇层面对城管综合执法体制进行了调整。
一是在市级层面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推进小组。
二是在区县层面单独设立区县城管执法局,作为区县政府工作部门,在此基础上理顺区县城管执法局与执法大队的关系,实现城管执法局与执法大队一体化运作。
三是在街镇层面强化实际管理执法职能,制定了街道“区属街管街用”模式和乡镇“镇属镇管镇用”模式。
2.强化城管综合执法机制建设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难点在于执法权限的集中与基于专业化管理的行政部门分散设置的矛盾,本次改革通过加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同公安以及专业管理部门的联动机制,旨在提高城管综合执法的效率。
一是加强城管综合执法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建设。
增强公安对城管综合执法的支撑力度。
二是健全城管执法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的对接机制。
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的界限。
加强专业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的衔接。
健全专业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之间的案件移送机制以及案件违法事实认定工作机制。
3.整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资源
一是突出网格化中心在城市综合管理体系中的带头作用。
构建“1+1+1+X”的城市综合管理体系,即一条投诉热线,一个网格化平台,一支综合执法队伍,以及多专业管理部门参与的完整体系。
二是适度拓展城管综合执法范围内容,在城市公共空间的执法范围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从街面为主向包括小区公共场所、农村地区以及街面在内的城乡公共空间拓展。
4.加强城管综合执法改革各项保障工作
一是完善城管综合执法法制保障,对现有城管综合执法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梳理和适当修改。
在市、区县、街镇三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二是加强城管综合执法人力资源保障。
充实基层城管综合执法力量。
加强城管综合执法队伍招录、培训。
加强基层城管综合执法力量的交流。
完善执法人员监督和考核制度。
三是加强城管综合执法经费保障。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二浦东新区城管执法改革的特点
对于新一轮城管综合执法改革而言,浦东新区已在这一领域积累了充足的经验,其改革步伐也比其他区县迈得更大。
当然,浦东新区城管执法改革也有其自身特点,这是由浦东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独特性决定的。
(一)浦东新区城市发展特点
浦东新区城市发展的特点直接决定了浦东城管综合执法的方式。
浦东新区在上海城市整体发展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自20世纪90年代浦东开发开放以来,浦东新区部分重点区域已经成为高度城市化地区,而有些地区依然处于城市化起步阶段,特别是浦东新区在与南汇区合并以后,城市发展的复杂性就更加凸显。
1.城市规模庞大
一是城市整体规模庞大。
浦东新区土地面积1210.41平方公里,占上海城市面积的19.1%。
二是人口规模庞大。
浦东新区常住人口540.9万人,其中外来人口233.06万人。
外来人口占常住人口的43.1%。
这也为城市管理提出了挑战。
三是部分街道面积较大。
比如洋泾街道,面积7.38平方公里,面积相当于与闸北区合并之前的静安区。
[1]
2.城市发展类型众多
浦东新区各街镇城镇化发展水平层次不齐,高度城市化地区、远郊地区、城乡接合部地区(半城镇化地区)等各种类型的街镇都可以在浦东新区找到。
以陆家嘴街道为代表的地区是浦东高度城市化地区,在产业经济上以高端服务业为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精良,城市人口密度高。
以惠南镇为代表的街镇处于城市化发展初期,城市化水平难以与陆家嘴等地区相比,人口密度也较小,在产业经济发展中,工业在三次产业中的占比较高,制造业企业多,由此带来的外来人员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等较为严重。
以曹路为代表的地区,属于半城镇化或准城镇化区域,城市建设已经发展到一定水平,城乡接合部特点较为明显,人员高度密集,但是由于大量低端服务业存在,造成了大量违章设摊、违章搭建等问题。
此外,浦东新区还包括了世博园和迪士尼等特殊区域,其功能特殊性决定了其对城市管理的要求与浦东其他地方又完全不同。
3.城管违法特点较为复杂
与其他区县一样,浦东新区城管领域违法情况主要以乱设摊和违章搭建为主,但是其他违法事件也大量存在。
浦东新区大型居住区数量在上海市各区县中相对较多,随着城管进社区以后,大居管理也成为城管执法的诸多领域之一,大型社区中的违章设摊、违章搭建成为社区管理中的顽疾。
此外由于制造业企业众多,环境污染等问题时有发生。
4.浦东新区在上海城市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
无论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还是以张江为主体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都位于浦东新区区域内,自开发开放以来浦东新区就是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因此其对城市管理的要求极高。
在城市管理中必须杜绝任何危险事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浦东新区 城市管理 综合 行政 执法 改革 特点 问题 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