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综合防尘措施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1846027
- 上传时间:2023-02-01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0KB
煤矿综合防尘措施Word格式.docx
《煤矿综合防尘措施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综合防尘措施Word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5、编制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组织编制矿井防尘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属于防尘工程、防尘材料消耗的费用由年度安技措费用或生产成本中支付。
6、采区准备、巷道掘进、采煤面投产防尘、隔爆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必须经有关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7、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
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入矿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对接尘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拍照胸大片。
对已查明患有尘肺病的职工及时调离粉尘作业区,并做好定期复查、治疗工作。
8、采掘区(队)必须配备兼职防尘工,管好、用好采掘工作面的防尘设施,机电、运输部门要保证电气设备的完好,杜绝电气失爆,杜绝外因火源引爆煤尘,做到带式输送机保护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机运队负责运输系统内综合防尘设施的完好与正常使用工作。
二、矿井防尘、降尘措施
1、生产系统所有运煤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
采煤面出煤系统点喷雾、掘进面扒矸机联动喷雾,装、卸载点喷雾应尽可能实现自动化,不能实现的必须安装手动防尘设施;
采面实行煤体注水,炮掘、炮采面实行放炮喷雾;
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都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必须封闭巷道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2、井巷中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采取相应的调节风速措施,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防止煤尘飞扬。
3、地面筛分厂、带式输送机走廊,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喷雾降尘或采用除尘器除尘。
防尘喷雾、洒水等设施应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不得任意拆除。
4、巷道要定期冲洗和刷白
1)矿井主要进风大巷、运输石门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刷白,要用石灰、白水泥等不燃性材料,刷白要均匀。
2)矿井主要进回风巷每旬至少冲洗一次积尘,采区进回风巷每旬清扫或冲洗一次。
3)采面及其外50m范围内必须班班进行冲洗;
上下顺槽每7天冲洗一次,杜绝粉尘堆积和粉尘飞扬。
4)掘进头外50m范围内的巷道必须每班冲洗;
距掘进头50~l00m的巷道每天冲洗一次;
距掘进头100m之外的掘进巷道每7天冲洗一次,杜绝粉尘堆积和粉尘飞扬。
5)对于炮掘面,放炮前后必须对距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及煤(岩)进行冲洗、洒水。
6)运煤系统的、卸载点前后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随时进行冲洗;
做好不定期冲尘,杜绝粉尘堆积和粉尘飞扬。
其它巷道的冲洗周期为每周冲洗一次,杜绝粉尘积极和飞扬。
7)井下所有进回风巷必须按期进行冲洗、刷白,并有记录可查。
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5、所有接尘人员应佩戴个体防护用具,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并定期更换。
6、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
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
7、各种综合防尘设施要按质量标准进行安装,设施位置合理、固定牢靠,并在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中明确规定。
8、采面的煤体注水按作业规程严格执行,参数要齐全,注水压力表、流量表使用正常,注水孔封堵严密不漏水,注水时间充足,煤体水份的增加率要大于1%。
9、采掘工作面的净化水幕要随采掘工作面的推进及时移动。
采面的安全出口以外25-50m内,掘进迎头25-40m内设净化水幕一道,距采掘工作面50-100m以内,安设第二道水幕。
10、坚持采用湿式打眼,干式打眼必须有捕尘、降尘措施,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洒水降尘等措施。
三、采掘工作面防尘措施及有关区队责任划分
1、采煤工作面的防尘
1)、炮采工作面
责任范围:
上顺槽自开口至工作面出口5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浮煤清理,防尘设施使用、管理等工作。
下顺槽胶带运输机,由机电队负责洒水降尘、浮煤清理,防尘设施的使用,其他范围由炮采队负责。
①上下顺槽的防尘管路必须齐全,并且上顺槽的管路每隔50米,留设一个三通阀门;
下顺槽的管路每隔50米留设一个三通阀门,阀门灵活可靠。
②上下顺槽的风流净化水幕,由通风队安装,安装好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由施工单位使用、管理和净化水幕的移动工作。
在放炮或出煤时,净化水幕呈常开状态。
净化水幕回收有通风队负责。
③上下顺槽的点喷雾必须齐全,能覆盖运输机宽度,雾化程度好,不得出现煤尘飞扬。
④工作面打眼必须实施湿式钻眼,严禁打干眼。
放炮时,必须使用水炮泥,同时打开回风侧的净化水幕。
放炮后,必须进行洒水降尘,不得出现煤尘飞扬。
⑤实施煤体注水工作,利用准备班进行注水。
注水钻孔根据煤层厚度采取单排眼或三花眼布置。
钻孔深度大于每天的循环进度的2米或以上,至少不低于5米。
注水压力不小于6Mpa(或经计算的注水压力),注水时间以钻孔周围“冒汗”为标准。
有条件的进行长、短臂注水;
无条件的必须实施工作面短臂注水。
注水效果:
煤体含水份大于4%。
⑥工作面所有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2、煤巷及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的综合防尘
施工单位责任范围:
自顺槽开口至工作面,正在运输的进风联巷,到掘进结束移交给其他单位后,由接受单位负责该区域内的综合防尘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净化水幕、点喷雾的使用、管理(连接管)、移动和点喷雾的回收。
2)、负责责任范围内的洒水降尘、浮煤清理和煤层注水措施的编制工作。
3)、煤巷掘进工作面有掘必注,从根源上消灭煤尘,注水压力不低于6Mpa,注水孔数不低于2个,注水深度大于每天的循环进度的2米或以上。
实施两掘一准,准备班注水;
三班掘进时,在施工前进行注水,注水不低于2小时,必须达到注水标准。
4)、掘进工作面必须有保证工作面防尘需求的供水管路,水压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不准有滴水、漏水现象,阀门使用灵活、可靠。
5)、凡炮掘工作面,必须在放炮前打开净化水幕,有条件的安装使用放炮震动式自动喷雾。
6)、点喷雾出煤时,必须常开。
7)、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8)、降尘管路距工作面不超过20米。
9)、两巷有能供冲洗巷道的软胶管,上顺槽不小于50米,下顺槽不小于25米。
3、岩巷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
进风大巷从进风大巷第一组风门开始直到工作面;
回风从工作面至回风联巷口。
1)、必须执行湿式钻眼,严禁干钻眼。
2)、放炮装药必须使用水泡泥,放炮员和班长撤出时打开净化水幕;
有条件应采用放炮自动喷雾。
3)、防尘管路必须齐全,距工作面不得大于50米。
4)、每3天对责任范围全面洒水降尘一次。
四、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1、矿井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改扩新地区都必须首先进行煤尘爆炸性能鉴定。
一旦经国家认定的鉴定部门确定有爆炸危险,则必须把该矿井或采区、水平按《规程》要求采取措施。
2、矿井必须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的主要运输大巷、相邻采区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相邻煤层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要设置主要隔爆水棚;
采面的进回风巷、采区内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要设辅助隔爆水棚。
3、隔爆水棚必须设在直线巷道内,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要保持50~70m,与风门的距离大于25m。
4、隔爆水棚须按规定进行安设,要设专人负责并实行挂牌管理,保证隔爆水袋无破损、无短缺。
隔爆水棚的管理说明牌要标明安设地点、水棚类型、棚区长度、水槽(袋)数量、水槽(袋)容量、设计水量、实际水量、管理单位、管理人员、检查日期。
5、水棚排距为:
1.2~3.0m,间距不大于0.5m;
主隔爆水棚的区长不小于30m,辅助隔爆水棚的区长不小于20m。
采掘面的隔爆水棚要及时移动,保持首列水棚距工作面在60~200m范围。
水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100mm;
水棚距巷道轨面向上不小于1.8m(特殊情况视巷道断面而定);
水棚应保持统一所有水棚的高度,需要挑棚时,水棚区的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m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6、按巷道的断面计算,主隔爆水棚的用水量大于400L/m2,辅助隔爆水棚大于200L/m2。
隔爆设施的管理人员至少每旬对隔爆水棚进行一次检查,始终保持隔爆水棚有充足的水量。
7、隔爆设施安设完成后要经过通风队、通防科、调度室、安全科的联合验收检查,保证隔爆设施的质量,矿通防科要建立隔爆设施的管理台帐,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隔爆设施,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保持隔爆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8、水袋安装吊挂方式:
1、水袋应被自由地吊挂在挂勾上,挂勾应自由地吊挂在支承构件上,均不得捆扎绑死。
2、水袋应采用易脱勾方式布置,挂勾位置要对正,每对挂勾的方向应相对布置(勾尖与勾尖相向),挂勾应采用不小于8mm圆钢,挂勾角度为60(±
5°
),弯勾长度25mm。
9、每处水袋棚必须使用同一规格的水袋,不得混用。
10、在有支护巷道中进行吊挂水棚的操作时,不得破坏原有支护。
确需改变的,要制定专门措施,按措施施工。
五、粉尘测定制度及要求
1、粉尘测定工作必须按照《矿山安全条例》、《煤矿安全规程》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MT79-84《粉尘浓度和分散度测定方法》等各项国家和煤炭企业的规定进行工作。
2、测尘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按照规定,认真操作和填写测尘内容,准确无误地做好统计、计算工作,如实地将测尘结果上报有关单位和领导;
有权监督井上、井下防尘措施的执行情况,对于违章作业者,有权及时制止,责令整改,或者上报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3、测尘人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井下工龄,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工作,上岗后不准随意调动。
4、矿井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1)总粉尘:
①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
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2)呼吸性粉尘:
①.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检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
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②定点呼吸性粉尘检测每月测定1次。
5、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
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
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6、粉尘浓度测定方法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XX国国家标准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和中华人民XX国煤炭工业部标准MT7—84“粉尘浓度测定方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公司的粉尘测定实施细则。
1)测点
①井下所有煤尘测点,每半月测定一次。
②井上选煤楼粉尘测点,每月测定一次。
③采煤机司机操作地点。
④多工序同时作业,回风巷距端头10~15m处。
⑤点机头回风侧5~10m处。
⑥破碎机回风侧5~10m处。
说明:
以上各处及每个点均各取一值。
2)炮掘
①打眼人员回风侧4~5m处。
②放炮工人进入工作地点开始工作前测。
③人工装煤(岩)距装煤工2~5m处的回风侧。
④机械装岩:
在巷道未设风筒侧,距装岩机4~5m处。
⑤架棚人员活动范围内。
⑥机头回风侧5~10m处。
说明:
以上各点及每个点均各取一值。
3)点
①刮板输送机:
距机头5~10m处的回风侧。
②胶带输送机:
③煤仓装车点:
距装车口5~10m处的回风侧。
4)其它规定
①测尘仪器,须使用有产品合格证且是防爆的测尘仪。
②测尘仪每半年校正一次。
③测尘时,滤膜的受尘面要迎向含尘气流。
④每次测尘,必须连续测三次,取其平均值。
⑤测尘人员须经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工作。
⑥测尘报表要每15天报送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每月汇总总结一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煤矿 综合 防尘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