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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关于年终奖你应该知道的事
【文章导读】年终奖,对员工来说,勤恳工作了一年,红包厚不厚,成了判断企业发展、自身工作能力、留还是走的风向标。
关于年终奖的发放有什么学问呢?
其实年终奖发放也很讲究,本文将和你分享关于年终奖,你未必知道的五点法律知识。
一、休法定假应照发
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均属于法定假。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的规定,劳动者在休法定假期间应视为正常出勤并支付报酬,用人单位自然也就必须全额支付“年终奖”,而不得扣除。
二、未满一年也得有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即只要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或是用人单位已制定发放年终奖的具体办法,且新进入、未满一年的劳动者确已付出相应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约定或比例向其发放“年终奖”。
三、不得以实物折抵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正因为“年终奖”属于工资,决定了用人单位只能以人民币的形式发放。
四、提前离职也该拿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确定的“年终奖”数额,那么离职劳动者也应得到相应的“年终奖”。
如果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都未规定“年终奖”,但事实上已发“年终奖”,用人单位也必须向离职劳动者发放。
从司法实践上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同样会支持此类离职劳动者按照在岗时间,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五、年终奖不能拖欠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发放年终奖的,则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或规章制度发放。
此时,就性质而言,年终奖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因为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年终奖作为奖金归入工资的组成部分时,企业必须发放,故推迟年终奖的发放,无异于欠薪。
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已明确规定,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六、年终奖的三种发放形式
第一、guaranteedbonus(有保证的奖金):
如外企普遍采用的13薪或14薪或更多,只要员工在年底仍然在岗,无论他个人的表现如何,无论公司的业绩如何,全员享受,属于“普惠”,类似于福利性质,表示公司对员工一年来“苦劳”的感谢。
这里的发放规则是全员一致的,是公开的,具体数额就与每个人的基本工资水平相关了。
第二、variablebonus(浮动的奖金):
如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和公司业绩结果,所发放的绩效奖金,这时发放比例和数额的差距就体现出来了。
通常情况下发放规则是公开的,如某某级别的目标奖(即个人表现和公司表现均是达到目标时对应的奖金)相当于多少月的基本工资(而且级别越高的人奖金占总收入的比例越高),但对每个人具体的绩效评估结果各个企业的处理方法不一样,有的对全员公开,有的不。
第三、红包:
通常是由老板决定的,没有固定的规则,可能取决于员工与老板的亲疏、取决于老板对员工的印象、取决于资历,取决于重大贡献等。
通常不公开。
民企多见。
亚商大多采取的是第二种方式variablebonus(浮动的奖金),部分人员还可以得到红包的奖励。
七、年终奖的发放额度
奖金的发放额度,企业一般自己根据情况调整,通常,开始时额度小一点,比如,占工资总额的5%-10%。
当整个系统运行的比较有效、平稳时,会加大额度,有些企业的奖金额度,比工资还要高,甚至达到工资的150%。
年终贡献大小按比例计算。
但实际上和原则会有出入,这其中直属上司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对奖金产生直接影响,使奖金有10%-30%甚至50%的上下浮动。
不同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发放形式,一般也会有不同的奖金额度计算方法,一般的公式是:
奖金总额的决定方额×奖金计算比例系数(如8%)。
还有一些企业使用另外一个公式:
奖金额=基本工资×a%。
其中a是企业自己规定的,根据实际销售额超过目标销售额的比率分成不同的档次。
八、案例:
年前离职员工还可以拿年终奖吗?
赵小姐2011年3月进入北京某公司上班,2011年8月从公司离职。
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都规定了年终奖的分配金额,但是没有具体的分配方案。
赵小姐在离职谈判过程中,要求单位按比例支付年终奖。
单位认为,赵小姐在发放年终奖之前离职,没有获得年终奖的权利。
后双方诉至仲裁。
仲裁委员会审理后最终裁决,公司有权自主制定年终奖分配方案,但是由于本案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对没有对年终奖分配方案进行明确约定。
因此,按照同工同酬原则,赵女士应当得到一半年终奖。
从本案可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年终奖纠纷处理的基本依据有两个:
一是同工同酬的法律原则;二是争议双方的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在劳动合同及规章制度都没有对年终奖的发放方案进行规定的条件下,则依据同工同酬的法律原则进行处理。
【知识拓展】
发放年终奖是用人单位的一种自主行为,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无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的具体规定。
故一般来说,“年终奖”的计算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则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或规章制度发放。
当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约定相抵触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故必须按对劳动者有利的原则处理。
广东高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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