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乡土风情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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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了别人,常说“多谢”致意,失误妨害了别人,多连呼“对不起”致歉。
3、婚嫁。
撮合——清代至民国时期,男女婚姻全由媒人说合,父母作主,即靠“媒约之言,父母之命”包办婚姻。
女子长到十三四岁,就要发“八字”(生辰,也称“庚贴”,即指将本人出生时的年、月、日、时辰与相应的天支、地干相配,每项用两个字代替,四项共八个字,俗称“八字”),由媒人送到男家;
男子长到十五六岁就收“八字”,要找“算命”先生“合八字”,如“八字”相合,男家即委托媒人到女家正式提亲,女家若同意联姻,便决定“批书”(订婚)日期。
批书——选定吉日,由男方备上红贴,称为“鸳鸯礼书”,在内页右边先写上男子的生辰八字,装入一个红封套,附写一篇请求联姻的定格文章,备上一支新毛笔和一块新墨连同“头节礼”放入一个红皮“批书匣”,请一名本房男性亲属带上批书匣,随媒人去女家。
女方收下礼物,点烛焚香,打开“鸳鸯礼书”,由父亲或哥哥用匣中的新笔舔墨,在“鸳鸯礼书”内页左边填写女子的生辰八字,然后在封面上写上“亲允大吉”四字,送回男方,批书典礼就告完成,双方正式订亲。
批书后,男女本人不能见面,不论对亲事愿意与否,都不许更改。
“鸳鸯礼书”是旧时缔结婚姻的凭证。
求亲——(又称双方送日子)“批书”后,男女完婚,男家要先请媒人去女家提出结婚请求,取得女家允诺,俗称求亲。
男家依据女家意愿,择选结婚日期,写就红贴,请媒人送到女家,俗称“送日子”。
也有少数是女家选定日子送往男家。
选定日子,西递村一般是农历四月求亲,送日子,腊月和正月举办婚礼。
彩礼——批书时,男家要给女家送头节礼,或称定礼、聘金。
民国期间一般是108块银元,视家庭贫富而多少不等,但尾数都取八,每枚银元上要用朱红写上双喜(即“”字样。
求亲时,男家要给女家送二节礼,数量要多于头节礼,女家用这项礼金办嫁妆,富家往往自赠陪嫁。
嫁妆——建国前,一般是盆、桶、橱、箱、桌、凳、梳妆台、被条、枕头等房中用品及床上用品,外加四季衣衫、鞋、帽。
富家嫁妆,吃、穿用品俱全,数量之多可供一生享用,有的连棺木都备齐,甚至还有的先到男家买好田地,打好水井作为陪嫁。
贫苦人家,则是简单的几样衣物、用具。
如一个马桶三个盆,两支烛台一只灯盏(俗称“三支火”),外加一床被条两双鞋,用两只青夏布袋装好,一个人就可以挑走,俗称“一担挑”。
嫁妆中有两件东西最讲究,一件是马桶,女家事先都得摆下红枣、花生、桔子等彩头礼物,寓意“早生贵子”。
到男家,定须一个童男首先揭开桶盖,拿起彩礼,撒上一泡尿,招致一场拍手哄笑,庆贺“生发”。
另一件是“同鞋”,把新娘的鞋重在新郎的鞋内,意为“同偕(鞋)到老”。
这两双鞋做得特别精致,以供大家欣赏。
这两件嫁妆,不分贫富,均不可缺少。
婚礼——结婚前一天,女家要邀请4个到8个姑娘,俗称“坐房囡”,陪伴新娘坐房。
晚餐还要专为新娘备一桌饭菜,由坐房囡陪新娘吃一餐离娘饭,俗称“待囡”。
男家在结婚前一天晚上,在新房内摆一桌酒席,新郎坐上席,宴席开始要放鞭炮,席间要猜拳行令,尽情热闹,俗称“暖房”。
男家事先须请一位族中长辈做“好命老倌”,其妻子做“好命老孺”,他们必须是夫妇齐眉,子孙满堂,家庭和谐的人。
婚礼时,好命老倌陪伴新郎,新娘入门即由好命老孺接待,还要雇请一至两位小户中年妇女做“红婆”,迎娶新娘时,随行搀扶、照料新娘。
接新娘,需用花轿,俗称“新娘轿”。
迎娶时多数用“六十个头”或“九个头双班、单班”。
大户人家也有用“一百个头”的。
“头”指的是迎娶人,俗称“子色”的仪仗队。
迎娶队伍由标明男方堂名的长杆大灯笼作前导,两个大火把,还有两挑子干火把备接。
两支大小号筒在前吹奏,紧接着是一帮子撑着“遮阳”、“统伞”、“吊道”、“宫灯”以及旗、锣、铳、官封诰命衔牌在后,还有粗乐班、细乐班、亲身、红婆等。
特别是提宫灯的4个姑娘,俗称“宫灯囡”,擦脂抹粉,花枝招展,引人注目。
“亲身”是代替新郎执行迎亲礼节的代表,头戴礼帽,帽边插一支金花,肩披红绸,单班用一个,双班用两个。
红婆是迎娶新娘的喜娘,也是单班一人,双班两人。
至于“九个头单、双班”就简单多了,人数也不过20多人。
花轿到女家村子,要在女方祠堂专设的轿垫落轿。
轿底事先垫有一张大红纸,防止花轿沾着女家祠堂地面,带走女方族里的财气。
红婆到女家后将新娘从房中背出,坐在厅上正中的椅子上,两边放上长凳,坐着母亲、嫂子及叔伯婶娘等10人,缺一不行,以示“十全十足”之吉兆。
然后,开始哭别,一句一句的边哭边唱临别的箴言。
俗话说:
“不哭不发,一哭大发”。
然后,红婆开始对着新娘跑拜,俗称“红娘拜”。
接着将新娘背到祠堂里站在椅子上,换穿凤冠霞披,再由红婆驭上轿。
父亲和兄弟在轿前敬酒三杯,然后关上轿门,礼炮三响,花轿起行。
花轿出门,女方祠堂要立即关上祠堂大门,并用扫帚朝里扫三下,再将大门重开。
新娘花轿进入西递村后,抬至敬爱堂正厅落下,一对青年礼生就把青布袋铺在地上,让新娘在袋上徐徐而行,礼生交替收袋铺袋,一直铺到新娘进屋入洞房,同时高呼:
“一袋(代)高一袋(代),一代胜一代!
”新娘刚到男家大门时,公、婆都得赶快上楼,以示高于新娘。
稍事休息后,新郎、新娘便到厅上接受诸亲戚、宾客的恭喜,再到祠堂或厅堂行“拜天地”礼。
拜天地后,新郎、新娘要喝交杯酒。
喝交杯酒是用特定的银杯,用金红丝线将两银杯套连,一人拿一杯喝一口,再对换喝一口,在对喝其间,好命老倌唱祝祠:
“一对银杯金线连,三生世上结姻缘,男边酒又香,女边酒又甜,夫妻俩交杯,到老不相嫌”。
之后,便进入洞房。
西递村闹新娘房较有特点:
一般不行“撒帐”“闩(按:
此为黟县方言词)门诗”、“舞新娘”等礼仪,而盛行“脱新娘鞋”。
新娘鞋是女方特制的,由红婆带着,以备新娘举行拜天地时穿用,没有它不行。
一些年轻宾客和小孩在新娘尚未“拜天地”之前,就设法想把“新娘鞋”搞到手,甚至不惜摸黑潜行,翻山越岭,在路上拦住新娘轿,把鞋从伴娘手上接走,借此来要挟新郎拿出糕点礼物酬谢,众人也帮忙笑谑打趣,得到如愿以偿的甜头之后,才献出新娘鞋,,以便举行婚礼。
婚礼的晚宴,俗称“花烛酒”,席间,新郎、新娘要分别向客人敬酒。
三朝——婚礼第三日,好命老孺陪同新夫妇来到厅上,向亲戚长辈依次叩拜、敬茶,明确辈份称呼,俗称“分大小”。
自此以后,长幼有序,循规蹈矩。
回门——(接女婿)新婚第三日,新娘回娘家探望,俗称“回门”,新郎伴送新娘回门,称“双回门”。
女婿第一次上门,要向岳家诸亲长辈行大礼。
岳家要“开席”宴婿,俗称“接女婿”,并由平辈亲友4人相陪。
宴席特别丰盛,富家最豪华的是“燕窝席”(罕见),多数用鱼翅、海参席,一般人家用鸡鱼席(宴席各类菜肴详见“生活习俗·
待客”部分阐述)。
主筵五人一桌,女婿正中上座,左右陪客各两人。
下首系上绣花缎桌围,摆放五式件香案。
(如果下首也坐上两位陪客,这就叫“团席”。
绝不可下首请一个陪客,成为有头有尾四只脚的“乌龟席”,那是要闹成笑话的)。
岳父戴礼帽,穿长袍马褂,仆从点香,岳父拈香站在天井沿口朝外礼拜,名曰“祭天地”,女婿站在小边陪着拜。
然后,岳父走到女婿座上,整一下椅披,弹一下灰尘,提壶给女婿斟一杯酒,双手把筷子重摆一下,把酒杯端一下,女婿这时站在上边右面,弯腰低头,双手抱拳加额,岳父又走到桌子下方,接过仆人点的香,朝上对着女婿的座位深施一揖,然后开席。
所以有“女婿上门活祖宗”的说法。
开席后,由岳父或内兄弟斟酒(站旁不入座)。
新娘回门,当日必须返回婆家,旧例新娘未满月,不能在娘家住宿。
发利市——三朝回门转来之后,晚饭前,好命老孺带着新娘上厨房,指导新娘切肉、切鹅,并口说好语“一切肉,二切鹅,先做媳妇后做婆”。
继而又提火篮,一面畚灰,一面畚火,又说:
“一畚金,二畚银,三畚到囝焙行裙”。
再次切肉就说:
“切婆家肉,婆婆咀,得婆婆心欢喜”。
这三道礼仪,俗称“发利市”,即是从古风“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演变而来。
文明结婚——“五四”运动以后,婚嫁旧习俗逐渐废除。
一些知识分子和商人兴行新式结婚,即文明结婚,简便时髦。
婚礼时,新娘身穿入时新装,头戴帐纱,胸挂红绸花;
新郎穿西服或长袍马褂,有的头戴礼帽,胸佩红绸花。
参加婚礼的有证婚人、主婚人、介绍人及祝贺宾客,礼堂上挂一幅红幛双喜字,一张长方桌铺上桌布,摆一对花瓶,点一对花烛。
婚礼开始,鸣炮奏乐,新郎、新娘由嫔相伴同入席,证婚人、主婚人、介绍人、来宾等先后致词,新婚夫妇作答谢词。
证婚人、主婚人及新婚夫妇在结婚证书上用印。
新郎、新娘向证婚人、主婚人、介绍人及来宾分别致三鞠躬,奏乐鸣炮,婚礼结束。
建国后,人民政府颁布《婚姻法》,实行男女婚姻自主、自由恋爱,也有的由亲朋出面介绍,经当地人民政府登记,发给结婚证书,确立夫妻关系,建国初期,移风易俗,婚事从简从俭,群众称颂:
“现在结婚真不难,只要一身士林蓝(布),行不行,一双回力鞋”(黟西递方言“行”、“鞋”同音)。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结婚渐讲排场:
七十年代讲究一房新式家俱和“三转一响”(即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
八十年代,人民生活逐渐富裕,结婚兴求大立柜、沙发等较高档家具和家用电器,如收录机、电视机、电风扇、洗衣机等,九十年代,之后至现在又更上一层楼,一家赛胜一家。
接新娘由步行、自行车、拖拉机至小汽车。
自1983年开始,有的响应党、政府号召,举办集体婚礼,礼仪既节省又隆重,对亲友来宾只需茶水、糖果、香烟之类招待即可。
也有领到结婚证后,外出旅行婚礼。
特殊婚姻——建国前,本村还有一些特殊婚姻习俗,诸如:
招女婿:
一户人家如果只有女孩而没有男孩,常由女家“招女婿”上门,俗称“入赘”。
入赘女婿需写契约,注明生了男女须随女家姓;
要在妻族长辈监督之下经营家业,建国后,招女婿仍沿旧习,但双方自愿按婚姻法办理手续,男方不再订契约,子女姓氏也由双方商定。
抢亲:
建国前,有的男女双方虽明媒定婚,但因男方家境清寒,拿不出彩礼迎娶,或女家贫困想留住女儿在家多劳动几年而拖延婚期。
经男方再三求亲,女方仍不答应时,常行抢亲。
男方趁女方不备之际,施以强行手段,,将女方用一顶青衣小轿抬走,到家后行结婚礼,入洞房即为成亲。
也有父母虽不同意亲事,但新郎、新娘自行串通,新娘自愿受抢,事成后,岳家也只有承认事实。
童养媳:
也称“小媳妇”、“等郎媳”。
儿女自小订婚后,因女家贫穷,无力扶养,逐送到男家生活。
童养媳在男家倍受虐待,到长大成人,则由男方父母择吉日完婚。
纳妾:
建国前,富有人家,男子虽有妻室,但又娶新妇,称为纳妾,俗称“讨小老婆”。
守节:
清代以前,妇女丧夫,不准再嫁,须得守节,有的还建贞节牌坊以示“表彰”。
民国期间,守节之风仍盛,寡妇改嫁,受社会歧视。
改嫁:
寡妇因年轻,无力扶养儿女,愿意再嫁但被看作低人一等。
嫁出时,只能在夜晚坐青衣轿去男方家,一般不举行婚礼,不许带走自己的财物,甚至连脚上的鞋也要强迫留下,以免拢走原婆家的“龙气”。
建国后,寡妇改嫁自由,也不再受到社会歧视。
回头亲(亲上亲):
一些贫穷之家,由于付不起彩礼,常有表亲互相嫁娶,双方互免彩礼,俗称“回头亲”或称“换亲”,偏僻乡间常有血缘关系(五服之内)通婚,俗称“亲上加亲”。
“冲喜”:
已订婚的男子,在病危时,有强娶女方婚配同房的,俗称“冲喜”,意使男子心由此而乐,病亦因之而减。
如果是男子心忧成疾,也有奏效的。
若是其他疾病,则是有损无益。
夫婿如果一病身亡,女方则终身守寡。
建国后,上述婚姻旧习,随着《婚姻法》的颁布和人们社会意识的改变而废止。
4、生育。
孕妇临产前数月,娘家要送“催生”,将小孩穿用的衣物用青布袋装着,由娘家择吉日送去。
路上需戴伞遮天,不能说一句话。
孕妇临产由“接生婆”接生时,须叱退杂人,同时要敞开所有房门、橱柜门,打开橱箱锁,寓意“松关”,祈愿降生顺利。
小孩出生,如果是女孩则默不作声,如果是男孩,常点放鞭炮、焚香祭祖;
立即染红鸡蛋,填写红单,由男人送至岳家报喜,接受亲戚和邻居的祝贺。
小孩出生第三天(也有在第七天)俗称“三朝”这天要用艾叶水给小孩洗浴,俗称“洗染”,要办“洗染饭”宴请亲朋。
并请外祖母给孩子起乳名,如阿狗、丫头之类的“贱名”,意不看重(不值钱),但愿少生疾病,容易养活。
小孩满月,要办“满月饭”请客。
两个月后,外祖母家要送“百岁鞋”。
小孩周岁做“生日”,要宴请宾客庆贺,外祖母给小孩送衣服、鞋帽等。
这天,在厅堂上点起香烛,由父母抱着孩子祭拜祖先,拜毕,就在桌上放一个茶盘,里面摆着书、笔、算盘、小秤、刀、尺、历书及各种小玩具等,抱起孩子,让他随意抓拿盘子里的东西,来推测他长大后的前途和命运,俗称“周岁定百岁”。
如果抓的是书、笔,就预示将来有志读书,是位文人;
抓算盘则可能是“管帐”、“老板”;
抓玩具将来则可能是一位浪荡公子。
每年端午节,娘家“掸(送)时节”时,要给孩子送帽子(俗称“端午瓢”)和小围涎。
每年春节前要送灯笼子烛。
一直要送到外孙娶亲后,由外孙的岳家送灯笼,才算接代终止。
本地人俗话说生女孩是赔钱货,来由于此。
建国后,随着“勤俭持家”新风的倡导,上述习俗逐渐得以改革。
5、家庭。
儿女婚配以后,一般即与父母分开生活,父母应给儿媳一些家具、炊具、另起炉灶,自建家庭,俗称“开侬”。
独生子女婚配后,一般都是与父母共同生活,有三、四代同堂的和睦家庭。
父母逝世后,男儿可继承父母的财产,女儿出嫁即无权继承,但是民间也有“男有家私女有份”之说。
兄弟之间分配父母遗产,俗称“分家”,要请本族长辈或邻里中证,拟写分家字据,称之“阄书”。
如发生纠纷,应请舅父或族长调解裁决。
媳妇在婆家受公婆管束,媳妇当了婆婆之后,又照样对待下辈媳妇,一辈还一辈,相沿成习。
谚语称:
“十年媳妇十年磨,再过十年当婆婆”。
建国后,家庭关系改善,夫妻间平等相待,多能尊老爱幼,男女平等。
八十年代,开展“五好家庭”评比,2002年及2006年又开展了“十旗”、“十星”家庭评比(选)活动,对促使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起到了良好推动作用。
6、寿辰。
西递自古以来,富裕人家均做“生日”,五十岁为大庆,六十岁以上为上寿,儿女们在寿辰日要给父母做寿。
寿庆这天,邀请亲友,大摆筵席。
还要专门定做“寿桃”和“糖人”分送亲友。
贺客要送寿礼,礼品中须有面条和爆竹,意“寿年绵长”和“人丁兴旺”。
男子“做九不做十”,女子“做足不做零”,贫穷人家不做寿,民谚道:
“有钱周岁做起,无钱百岁不知”。
建国后,已不沿旧习,但长辈过生日,子女送点实用衣物或聚餐庆贺。
建国前,也有些人家给死去的长辈做寿,俗称做“冥寿”。
寿辰这天,家中设酒菜于堂前桌上,摆好杯筷座位,点烛焚香,儿孙们依大小次序跪拜行礼。
礼毕,烧纸箔,放鞭炮,礼仪简单而隆重。
建国后,此俗逐渐消失。
7、丧葬。
人死去认为是寿终升天,丧事要当喜事办,俗称“白喜事”。
老人弥留之际,家人都得站立床前,高声呼唤,表示送终。
老人咽气后,要立即撤除床帐,意在免得死者仍然笼罩在网罗之中,不得超度。
并要焚纸烧箔点香送行。
然后替老人换去贴身衣裤,代之早已准备的“连尸衣”。
“调尸”后将遗体摆放正直,抽去原来的枕头,用三块屋瓦代替。
从头到足盖上白色被单,并换上草席。
另外还须专人(或请人)守尸,坐在死者房门口,手拿竹棒敲打,以免猫、鼠糟蹋死者。
年轻者死去,称“半世死”、“短命鬼”,丧事从简。
西递村老孺(即上了年纪的妇女),因受传统文化礼教的影响,哭诉很有特色。
哭诉时,首先是对死者的称呼。
由于去世者身分不同,对其称呼也不同。
女儿哭父亲是“老朝奉爹”,哭母是“老孺人母”;
媳妇哭婆婆是“老孺人”,哭公公是“老朝奉公”,伯公为“老朝奉伯公”,叔公为“老朝奉叔公”;
哭姑娘是“老孺人姑”;
妻子哭丈夫为“天”,青年丈夫去世哭称“半世死”;
母亲哭称去世的儿子为“肝心”,称“女儿为“肝心肉”;
妹哭哥为“老朝奉哥”,姐哭弟称“官仪弟”等。
哭辞因去世者一生事迹不同,或倾诉其一生的穷忧,或赞誉其孝顺,无论是语言结构与修辞,都具有文学性和抑扬顿挫的音乐美感。
人死后,家人要向亲戚家“报讣”。
报讣者先将预带的一把伞挂在堂前左边(大边)的椅背上,然后坐在对面座上,口报:
“你家×
‘多谢’了”。
这时,主人要摆出“锡格”(糕点),泡上两碗茶,左边一碗,敬献死者,右边就给报讣人喝,另作三个汤蛋(俗称子鳖),款待报讣人,作为答谢。
待其离去,才哭泣哀悼。
收尸历来都用木棺土葬。
殡殓时,由长子“捧头”。
次子“捧脚”;
长子先世,由次子“捧头”,如无儿子,即由媳妇捧头。
这是西递人特别重视的一件大事。
当某人在世时,如儿子媳妇不孝,其就要数落子媳:
“我情愿让我的头摆在收尸板上滚来滚去,也不要你侬捧头!
”如死者无后,这件大事也只好落到帮助殡殓人的身上了。
尸体一般要用丝绵裹扎,有用10斤、8斤的,也有用3斤、4斤的,但不得用5斤,即“五鬼棉”。
视经济状况或亲属认献而定。
所得棉袋分成7份,四肢、前胸后背和头各一份,又抽出部分绞成绵索,把尸体按鱼鳞格形紧扎起来,以使尸腐而骨不散。
穷苦人家则仅仅一件外套,称“长领褶”,这是用黑布做成的和尚衲衣一般的长袍,男女都一样。
扎好了丝绵,外穿多层衣裤,有“上九下七”、“上七下五”或“五领三腰”,咀里嵌一“压口钱”,富家有用黄金特制的,并用官服或凤冠霞披。
如果是在祠堂或屋外收殓,把尸体从床上抬起,叫“打尸”,抬出大门叫“落纸”。
需专门一人,撑一把伞,随着遮掩尸体,以免秽污天公。
当把尸体摆上门板之后,捧头的跪在头前地上。
捧脚的跪在脚前地上,如有数个儿子,则由老大捧头,老二捧脚,其他的同亲属一样,一起跪在尸旁地上哭诉,尸体入棺“开面”后,死者亲属、亲戚等须祭酒,才奏乐盖棺。
若人死外地运回村里的,不得进村,只能在村口搭棚收尸。
长辈去世,亲属要“戴孝”,直系亲属穿戴苎麻布衣、帽,脚穿草鞋,腰系反搓稻草绳,旁系亲属穿白衣、白鞋,出嫁女儿和女婿亦穿白衣、白鞋。
收殓结束,古时西递村有“厝棺”风俗即停柩待葬。
一般是3——5年,甚至8——10年。
丧期要“请七”,从亡日计算,每七天为“一七”,依此类推,“七七”即四十九天。
孝子孝媳妇按“七”到灵堂悼念。
富家还要举行“开吊”、“点主”、“做斋醮”、“佛事”与祭奠大礼。
点主。
人死后,要做一块长方形木牌,上面竖写死者名讳,俗称“祖宗牌”,如“先考陇西郡,明经胡氏×
公×
主位”。
其中的“主”字先写成“王”字,然后选请一位德高望重(或曾任过官)的长者或亲属长辈为“点主官”,先用墨笔在“王”字上加一点,再用一支新笔醮上朱红在墨点上复点一笔,俗称“点主”。
出丧。
出丧时,灵柩上需披一块红布,捆绑一只公鸡,灵柩须绕村中正街行走,沿路要散发黄表锡箔,意为送“过路钱”,灵柩起动时,要由主祭人宣读祭文。
长辈亲友送出村外即可,其他亲属、戚友要送灵柩归山。
安葬。
入葬前,先请看地先生(风水先生)选择墓地,按山形“龙脉”挖出“金井”(即墓穴)。
在一旁搭上席棚,所有亲朋故旧,在东家筹备约请下,大摆酒席,通宵达旦地吃喝,这就是富家所谓的“暖坟”。
落葬前,要在墓穴中烧一些芝麻杆、豆杆和表心纸及箱笼等,以多为佳。
灵柩入穴,看地先生用罗盘上向,然后宰杀公鸡,把鸡血淋在棺盖上,看地先生口中念念有词,边念边把事先备好的小红袋里的米,抓一把,撒一把,孝子孝媳妇跪在墓穴前扯起前衣襟接“封基米”,俗称“封基”。
接着子孙向墓穴中灵柩敬酒,点香跪拜,拜毕,众人脱去孝衣,儿子脱麻衣,里面白衣不脱,服孝,儿子要七七四十九天。
然后封土堆坟包,周围砌好墓圈,前面有墓门,后部墓圈正中立墓碑。
墓碑也有安置墓前的,称“墓门碑”。
坟包要铺上草皮,这就是俗称的“风水”。
也有在来年清明节前做墓的,民谚称“新坟不过社”。
坟墓做好,鸣放鞭炮。
次日或第三日要到坟前祭拜,俗称“安山”。
最后是撤灵堂,送祖宗牌进本家祠堂安位。
按照左昭右穆的排列次序放好,然后大家相互“恭喜”,回家吃“锡格子茶”,这样,丧葬才算结束。
祭奠。
富有人家的长辈死后,还要“做祭”,祭的名目很多,有“路祭”、“墓祭”、春、夏、秋、冬“四季祭”、“冥诞祭”、“年祭”、“百年祭”等等。
建国后,丧事从简,但农村殡殓仍用木棺土葬。
奔丧者一般是送表芯纸和花圈,讲究些的送布质孝挽联。
近年来生活条件改善,有以绸被面、白的确良为挽联的。
死者子女亲属均臂戴黑纱或佩白花于胸取代孝服。
城镇干部、职工逝世,张贴讣告,开追悼会以示悼念。
八十年代,也有按死者遗嘱送往黄山市火葬厂火化的。
8、中证。
民国以前,民间遇上利益转换,需签订契约,多聘请村中有声望的人作中证人,契约经当事人双方及中证人签章画押后生效。
契约一式多份,分存当事双方及中证人处。
这种村里传统做法,被群众公认。
建国后,多由社(乡、镇)队(村)及主管单位作证。
八十年代后至现在,由司法机关公证处办理公证。
9、入学。
建国前,蒙童入私塾念书,外婆家要送三本书:
《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
家长要向全村和同学亻表《状元糕》(米粉拌糖用木模压成)。
入学时,先拜孔夫子,二拜先生、先生娘,再拜同窗学生长。
建国后,上述做法均被废除。
10、陋习。
建国前,一些人常借春节庙会、喜庆之机开场聚赌,亦有常设赌场,靠聚赌“抽头”营利为生的。
赌法赌具名目繁多,不少人因赌输了钱而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或沦为盗贼,危及社会。
历代政府虽下禁赌令,但实际上禁而不止,或明禁暗纵,弊病难除。
建国后,人民政府明令严禁赌博,没收、销毁赌具,对屡犯者处以罚款或拘禁。
前些年代,对聚赌为首者,按《刑法》第168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6条予以严惩,赌风稍息,此陋习现在虽又有些死灰复燃,但随着当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高潮的到来,相信会将此陋习逐步得以控制以至最后消除;
建国前吸毒、嫖娼陋习非常严重。
建国初期,人民政府采取严禁措施,狠狠打击贩毒者对吸毒者即集中控制,强迫戒毒。
对娼妓进行教育感化,使其改过自新,劳动自立,吸毒、娼妓基本绝迹。
但近些年来又有所抬头,引起了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11、新风。
学雷锋,见行动——1963年,毛泽东同志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发表后,本村在上级政府领导下,立即掀起学雷锋的热潮,广泛宣传雷锋的爱憎分明、公而忘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刻苦钻研、努力学习的事迹,教育和培养广大村民及青少年学生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集体公益的高尚品德,树起一代新风;
1981年3月,县委宣传部和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局及团县委、县妇联、县体委分别联合发出通知,对“五讲四美”(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
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活动作了部署。
对学校开展文明礼貌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二节生活习俗
1、服饰 衣——清代,中常人家男子多外穿长袍,罩黑色花缎马褂,春秋天内加夹袄,寒天内穿棉袄外加棉袍;
富有者穿皮袍,下身穿两只不相连、吊在裤带上的裤腿,裤脚用宽带扎紧,不使透风;
劳动人民一般穿短褂,冬季棉袄、棉裤。
民国时期沿习,也有马褂改穿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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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 乡土 风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