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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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消协分会、理事单位利用城市主要街道、中心区域的灯箱广告牌、电子屏幕、网络平台等进行标语宣传,悬挂横幅,营造“315”活动氛围;
(三)召开纪念“315”活动工作会议,参会单位对活动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与《今日广德》报社合作编印“315”特刊宣传材料,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和案例,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和交流各单位20xx年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经验和成果;
(五)开展“315”现场宣传纪念活动。
3月13日至15日,由县消协主办,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在县大润发超市广场设立宣传咨询活动主会场(现场活动安排附后见附件2),各消协分会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单位配合设立分会场,分别开展消费维权现场宣传咨询,现场受理投诉,现场假冒商品鉴别、现场义诊便民服务等活动,向消费者发放宣传材料,做到城乡结合,广泛参与,上下联动;
(六)对获得第十届7家省级、30家县级诚信单位进行表彰授牌;
(七)加强与县广播电视台、《今日广德》报、广德论坛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的合作,开展维权专题报道,发布消费警示,宣传消费维权工作,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作用;
(八)开展市场专项检查。
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对重点商品和收费开展专项检查,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九)对广大消费者密切关注的银行、保险、快递、电信、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服务、网络购物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消费体验和监督评议活动;
(十)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五进”活动,做到消费维权知识进商场、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景区。
通过培训班、讲座、送法下乡等形式,向消费者宣传国家有关消费维权知识,传播消费知识,传授消费经验,培养消费技能,倡导消费观念,提高消费者素质的社会教育活动;
(十一)利用移动通讯平台发送“315”宣传公益短信;
(十二)公布20xx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七、任务分工
本次活动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分工合作,明确任务和责任。
其具体安排如下:
(一)“315”活动主会场宣传咨询活动定于3月13日在大润发超市广场举行,由县消费者协会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参加。
(二)假币、假烟、假冒商品鉴别由县人民银行、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三)医院、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服务单位分别开展义诊、安全用电用气、节约用水等方面的现场服务咨询活动。
(四)3月13日至15日期间,各理事单位、消协分会、市场监管所,自行组织开展各乡镇辖区主要街道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材料由县消协和各职能部门结合实际进行安排(宣传口号附后见附件3)。
(五)开展市场专项检查
1、市场监管局:
组织开展对全县生产、流通、消费领域食品、药品和商品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2、卫生局:
组织开展对全县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所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以及重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3、公安局:
开展打击非法传销、网络诈骗等经济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
4、烟草专卖局:
强化烟草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售假贩假卷烟行为;
5、交通运输局:
组织开展对出租、客运车辆收费、拒载、绕客等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6、物价局:
组织开展对涉及消费者收费的服务单位的收费项目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农委:
组织开展对全县农产品、农资市场等农业执法监督检查;
8、商务局:
组织开展对全县商品贸易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9、住建委:
组织开展对全县商品房销售和公共设置规划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10、县人行:
组织对全县银行业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1、旅游局:
组织开展对全县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12、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分别开展涉及环境保护、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六)对公用企业和关注民生服务单位组织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监督评议、市场体察活动由县消协组织实施。
(七)广播电视台、《今日广德》等新闻媒体负责纪念“315”活动的宣传报道。
八、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要把“315”纪念活动当作当前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做到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尽职尽力;
(二)县消费者协会要注重活动中的整体组织、联络和协调,构建共治平台,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社会监督作用,各成员单位、新闻媒体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三)要结合实际,形成特色。
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尽其责,在各领域开展有特色的消费维权活动;
(四)大力宣传。
各成员单位要利用各种传媒(如电子屏、广告灯箱),采取多种形式,大造声势,宣传维权成果,广泛营造“315”纪念活动的浓厚氛围;
(五)各职能部门要启动应急预案处理机制,严明工作纪律,举报投诉电话安排专人接听,投诉举报中心安排专人值班(夜晚),高效快捷依法处理好群投群访和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六)认真总结。
活动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3月25日前将活动小结书面报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地址:
桃州南路14号老工商局三楼;
联系电话:
**;
邮箱:
***)。
“”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二
按照李克强总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的批示要求,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结合XX市实际,制定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如下: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宗旨,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开拓创新、构建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为核心,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动员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使消费环境得到优化;
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文明消费,以依法维权为重点开展纪念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建设,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20xx年“315”纪念活动由XX市人民政府主办,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市消费者协会承办,各成员单位协办。
为保证纪念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成立XX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负责统一指挥协调“315”纪念活动。
组委会主任由市政府副市长董众兵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叶孟中、市工商局局长王中担任。
组委会成员单位为: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食药局、市物价局、市卫计委、市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旅游局、市市容局、市文广新局、市烟草专卖局、淮南广电台、淮南日报社、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消费者协会、市质量技术协会、市银行业协会、市保险业协会、市装饰协会、市照像协会、市洗涤业协会、市种子协会、市家居商会、市房地产协会、市律师协会、市物业协会、市餐饮协会、市家电协会、市个体民营企业协会。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联络成员单位开展纪念活动,办公室主任由王中兼任。
三、活动内容
(一)消费维权宣传月。
2月15日-3月15日,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造宣传舆论声势,宣传消费维权的成果,使广大消费者感受到消费维权的强大力量,增强消费信心。
(二)加强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净化市场。
各成员单位立足职能、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对生产领域和各类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者消费信心。
(三)各成员单位通过媒体和网站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发布消费警示等信息,披露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案件。
(四)各成员单位和行业协会要认真解答、受理、调解、调查、处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申诉、举报案件。
(五)在新闻媒体开展纪念“315”专题活动。
(六)召开维权专家团座研讨论,就有关热点消费问题发布消协观点。
(七)召开联合维权协会单位座谈会,交流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建议和经验。
(八)召开经营者会议,强化经营者自律。
(九)召开XX市消协五届理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一次会议。
(十)3月15日,举办大型户外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主要内容:
各成员单位现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鉴别假货,解答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工作。
(十一)开展部分商品促销活动和便民服务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按照纪念活动方案和活动安排表,明确责任,积极开展工作,相互配合,在组委会的领导下,把20xx年“315”纪念活动开展的形式简单,内容丰富,影响深远。
(二)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组织,认真扎实开展本地区的“315”纪念活动。
(三)大力加强宣传造势。
各(八一建军节活动方案)成员单位利用各种传媒大力宣传维权成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广泛营造“315”纪念活动的浓厚氛围。
(四)各成员单位认真做好活动总结,于3月20日前报送市消协。
“”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三
为了广泛深入宣传20**年“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全面掀起“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新高潮,进一步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315”活动的安排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目标
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XX市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针对消费申诉热点,拓展消费教育引导内容,开展消费安全教育,普及消费安全知识,解答消费咨询,化解消费纠纷,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关注消费安全,培育消费热点,提振消费信心,展示维权成果,改善消费环境,强化市场监管,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安全、理性的消费观念,增强企业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切实解决消费领域突出的消费安全问题,努力营造惠民生、保稳定、促和谐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二、活动时间
20**年“315”组织各项活动时间安排为期一个月,从2月15日至3月15日,其中3月10日-3月15日为宣传活动周。
3月15日当天,在XX市南门广场设立主会场,举行纪念活动。
三、活动领导小组
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1、深入扎实推进12315消费维权“五进”活动。
坚持将“你消费、我服务、有事找工商”的理念贯穿于消费维权工作的全过程,在巩固、发展12315“五进”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在“扩面、深化、规范、提升”上下功夫,积极引导和督促新开业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设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并将12315消费维权体系延伸到文化消费市场,实现12315“五进”工作全覆盖。
不断延伸“一会两站”和12315消费维权网络的触角,扩大网络覆盖面,方便消费者就近咨询申诉,全力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努力推动消费维权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创新体系。
要针对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的特点,在汽车销售等流通企业建立消费维权点,通过情况通报会、发放行政指导建议书、投诉集中企业约谈等方式,建立纠纷热点领域、行业干预指导机制,努力做到和解在先、合力维权,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的针对性、超前性和维权服务的有效性。
2、全力抓好“315”宣传周活动。
3月10日至3月15日为“315”宣传周。
兴庆一、二分局,金凤分局和西夏分局可按照辖区政府安排,结合各自情况设立分会场适时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3月12日3月13日,按照区局安排,全市工商系统各局、消费者协会要集中在农村集市和偏远乡镇、生态移民区等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千名工商干部送法进基层”活动,结合食品安全、商品质量、农资监管和打击传销等工作,通过组成宣传小分队开展送法进基层进市场、消费大讲堂、消费体验、发放维权资料等多种形式和途径,面对面地向城乡消费者和广大经营者普及消费安全知识,现场解答消费问题,及时受理办理消费投诉,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宣传打假维权成果。
通过深入浅出、直观生动的消费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维权防范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增强广大经营者自律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3、全力办好第二届“我们共同行动消费与安全”现场直播公益晚会。
与XX市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联合筹备第二届“我们共同行动---消费与安全”现场直播公益晚会,晚会以工商部门发布“十大消费热点”和“十大维权典型案例”为主题,展示首府工商围绕食品安全、消费维权、打假治劣、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取得的辉煌业绩,晚会拟定于3月14日晚举行,届时XX市电视台公共频道、生活频道、新闻频率和交通音乐频率、宁夏信息港(网络)等媒体将同步进行全程直播。
XX市卫生局、XX市质监局、XX市消费者协会、宁夏华兴时报、银川晚报社、XX市律师协会共同参与。
消费者协会要针对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行业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
各县(市)、分局要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确保晚会取得较好效果。
4、全力搞好“315”纪念日活动。
3月15日上午,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协、XX市工商局、XX市消协在XX市南门广场设立主会场,兴庆一分局、二分局、金凤分局、西夏分局配合,举办宁夏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暨“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大会。
大会将公布20xx年度“十大维权典型案例”和“十大消费申诉热点”;
举行“消费与安全”消费指南手册发行仪式;
组织食品流通企业开展“消费与安全”承诺活动;
“消费安全人人有责”万人签名活动;
组织XX市百家诚信企业开展咨询宣传服务活动;
XX市工商局、XX市电视台《法制银川》栏目成员单位(XX市电视台、XX市12315指挥中心、XX市司法局、XX市律师协会)设立现场咨询、维权服务点;
设立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台等,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宣传消费维权知识。
会后。
市局相关领导分成3个组陪同区局领导分别参加“315”假冒伪劣商品“绿色安全”集中销毁活动,深入永宁、贺兰等地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
XX县局、XX县局和XX市局要做好配合工作,在辖区设立分会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服务活动。
5、大力开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宣传活动。
XX市消协将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开展宣传服务活动:
一是组织召开各界人士“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座谈会,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年主题;
二是编印《消费与安全》315特刊,营造浓厚的“315”活动氛围;
三是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加强消费安全教育引导,着力唤醒和提升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力争使每一个消费者真正成为保护自我合法权益的主人;
四是组织对网络交易、化妆品安全、预付式消费等服务行业进行研讨,推动相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度的完善,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服务水平提高,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由XX市主管市长在XX市电视台发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讲话”,体现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强化全社会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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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要以强大的新闻报道阵容给消费者一个庄严、浓郁、热烈、深刻的“315”。
利用新闻媒体传播快,覆盖面广等特点,有计划地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辟“315”宣传专栏,以“关注安全、和谐消费”为活动宗旨,通过“法制银川”、“走进315”、制作“315”特刊、“消费与安全”电视专题片、帮您维权、以案说法、维权对话、消费警示等系列宣传报道栏目,对全市工商系统20xx年度市场监管、消费维权、打假治劣、食品安全整治、农资打假百日行动等执法成果进行系列宣传报道;
三是利用城市主要街道、中心区域的电子屏幕布置公益广告,大力宣传年主题。
四是在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醒目位置悬挂、张贴醒目的温馨提示、工商标识,重点宣传“你消费我服务、有事找工商”,“你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等与工商部门职能密切相关的内容,大力营造宣传效果,要使全社会对“你消费、我服务、有事找工商”的承诺真正产生认同感。
7、加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各局要结合自治区工商《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的通知》和市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银工商消字〔20xx〕10号)文件要求,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全面落实自治区工商局组织的“全区公共服务行业满意度调查”活动,在XX市通信、交通、银行、保险、物业、供热、供水、旅游等14个公共服务行业中开展问卷调查活动。
8、大力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315”活动期间,各局要按照区局的总体部署,集中执法力量,以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市场、重点行业、重点品种为突破口,严厉打击一批、查处一批、整治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要做到心不能慈、手不能软,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打击要狠,全面掀起“315”打假风暴,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市场消费环境。
一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确保食品安全消费。
围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粮油、蔬菜、酱油、食醋、饮料、奶制品、清真食品等重点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保民生专项执法行动,严把食品质量关,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期、“三无”等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要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车和检测箱的作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严把食品质量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是大力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月活动”。
围绕春耕农时季节,深入开展“春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着重抓好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
三是大力开展“双打”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
重点围绕烟酒市场、农资市场、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服装、装饰装修材料市场和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开展四个阶段的整治工作。
9、认真抓好消费者申诉举报的落实。
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社会监督举报网络的作用,大力推进12315消费维权“五进”和“四个平台”建设。
认真做好国家工商总局、区市局和“315”晚会现场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转办工作,及时反馈承办处理结果,加强“315”期间的值班制度,确保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保证每一件申诉举报落到实处,确保申诉举报办结率达到100%。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各县(市)、分局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把年主题活动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抓好落实。
要积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到活动中,活动要达到内容多、声势大、影响广、效果好,不断推动年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各县(市)、分局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明确责任,措施到位,做到早动手、早策划、早安排。
要认真做好“315”消费维权各项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部署和落实工作。
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组织、隆重热烈、安全节俭”的原则,制定活动方案。
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职能部门具体抓”的315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活动内容。
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各级领导对“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的指导、关心和支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县(市)、分局要充分认识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涉农、高危行业监管、侵犯商标专用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统一安排,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大力抓好专项整治。
(四)加强督导,畅通信息。
“315”活动期间,市局将对各局“315”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对组织得力、参与广泛、效果明显的,市局将进行重点宣传报道,营造声势,扩大影响;
对组织不力,出现问题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各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反馈活动情况,并分别于2月20日14时、3月15日16时前将“315”活动安排情况和“315”活动总结以及统计报表上报市局消保科。
消保科联系人:
齐桂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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