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护城河景观亮化及码头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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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护城河景观亮化及码头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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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护城河南岸,沿着原有的直立墙设置一条亲水步道贯穿。
东西护城河沿岸线设置一条水上栈道。
西湖公园内部园路自成体系。
水上游线:
连通后的护城河水上游线贯穿一周,形成一条特色的游线。
景观节点虽占据水面,但保证整个航道宽度大于18m的会船要求,在与桥交接处、新开挖环通河道、箱涵河道段会船时需要管制错船。
码头:
整个护城河沿岸设置码头10个,结合景观节点、周边道路交通以及城市轴线的位置设置。
停靠点:
游船停靠点设置17个,可供游船临时停靠上下客使用。
五、节点设计
本次规划按照文化线索的梳理,从北护城河清虚街为起点以曹操生平历史事件顺时针转了一圈至西护城河作为结束点。
主要包括曹魏广场、绿影长廊、琴韵广场、莲花湾游园、春秋码头、西峰码头等。
节点的设计采用丰富的景观设计手法,因地制宜尽量采用原有场地,局部向水中伸出景观栈道平台等节点,文化线索完整脉络清晰,将曹操生平展示给游人,使人游览其中不仅欣赏了荷花美景也领略了许昌这座曹魏古都最悠久的历史积淀。
六、夜景照明规划
沿两岸滨水步道路设置高杆路灯,使整个活动范围形成良好的夜间景观。
特色广场和开阔的观景平台设置特色景观灯柱,提升游步道的文化氛围。
亲水广场、码头,设置照度较高的广场灯。
沿木栈道、栏杆设置LED灯带,照明设施兼具导向作用。
绿化带中设置草坪灯,以及大树的射灯,使夜景照明形式多样化。
七、植物景观规划
现状护城河植被较为丰富,岸上主要采用了垂柳、女贞、大叶黄杨等植物。
改造后植物仍以垂柳为主要行道树,广场树阵选取冠大荫浓的五角枫、合欢等乔木,林下配植连翘、腊梅、碧桃等花灌木和小乔木。
地被类主要选取花色鲜艳的萱草、地锦和菊科的地被开花植物。
规划结合景观节点水上亲水平台、木栈道的设置规划了荷香园、荷风园、荷影园、荷趣园、莲湖翠盖、红莲倾城、王莲映波、并蒂莲开、玲珑碗莲、青莲独秀十大荷花为主题的水中十景,采用不同的荷花品种打破现状一成不变的种植模式,配以小香蒲、鸢尾、千屈菜等其他湿生植物,丰富了水上的景观。
许昌市清潩河文化景观雕塑规划
一、项目概况
清潩河文化景观雕塑依据同济大学编制的上位规划设计理念中“两线、三区”的形式进行整体设计,“两线”即清潩河左右两岸组织的景区、景点,并以道路串联而形成的景观带“三区”即清潩河综合治理工程的纵向规模,跨越了许昌县、魏都区、东城区三大区域。
二、项目规模及位置
文化景观雕塑分为11个主题,共16组雕塑,分别部署在清潩河两岸之滨的景观带及各个文化广场中,位置介于许昌县与长葛市县交界处开始,即禄马桥至天宝路这一纵向区域的河道位置,此河段长度为14.1公里。
3、雕塑节点定位图
第一组金莲花雕塑:
此雕塑位于北苑大道和文峰北路的西北角,是许昌城市北的形象展示;
第二组科教雕塑:
此雕塑位于农大路和永宁街之间的科教公园内;
第三组标志性体育雕塑和第四组运动人物雕塑及第五组自行车雕塑位于聚贤街和周庄街之间的体育公园内;
第六组滑板人物雕塑:
此雕塑位于周庄街和昌盛路之间的滑板乐园内;
第七组折纸飞鸟雕塑及第八组钢构纸艺展示墙和第九组折纸长廊,这三组雕塑位于万通街和永昌西路之间的折纸文化公园内;
第十组“七彩梦清园”主题雕塑,此雕塑位于永昌西路和劳动北路交叉口的东南处,是水景广场主入口的标志性雕塑;
第十一组童年趣事雕塑:
此雕塑位于兴平路和陈庄街相交的西北角处,是乐活舞台主入口的趣味性雕塑。
四、雕塑设计理念及材质要求
1、金莲花雕塑《水韵莲城》
雕塑位于北苑大道和文峰北路相交的西北侧,在金莲花广场内,设计将水的形态抽象化,与莲花结合,形成一种水韵莲香的舞动,自然通透,使人感受欣喜和美好的一组造型。
雕塑高9米,采用不锈钢锻造而成。
2、科教公园的科教雕塑
方案一《成长》:
该雕塑位于农大路和永宁街之间的科教公园内,设计以其本身的区域位置及特点为依据,针对对象为农大的学生及科研工作者,雕塑以种子从发芽到成长的生长理念而设计,通过抽象明快的现代手法呼吁科研工作者加快步伐,将科学技术更好的运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实际问题中,高度约为8米,采用不锈钢和黄铜锻造而成。
方案二《科技兴农》:
雕塑采用金色的麦穗为主题,倡导农业科学技术应该如何更快、更好的服务三农,次设计比较简洁,接近生活、接近民众。
雕塑高度约为8米,采用不锈钢和黄铜锻造而成。
3、体育公园的标志性雕塑
方案一《竞》:
位于清河西路和聚贤街的东南广场,雕塑根据体育竞赛常用的“竞”字为设计出发点,采用金文篆体字的写法,将“竞”字抽象变形成两个在运动中奔跑的人,造型自然优美,主题突出。
雕塑高6.5米,采用黄铜锻造而成。
方案二《急速》:
此雕塑主要体现运动中的“力量美与动势美”,造型简洁、视觉冲击力强。
雕塑高6.5米,采用不锈钢锻造而成。
4、体育公园的运动人物雕塑
为了增强体育公园的运动气息及灵活性与趣味性,在体育跑道上散点布置五组运动雕塑小品,达到人与雕塑的互动,这五小组雕塑分别为跑步运动雕塑、广场舞雕塑、抖空竹雕塑、跳山羊雕塑和滚铁环雕塑。
第一小组跑步运动雕塑:
该雕塑主要采用不锈钢钢板切割焊接而成,颜色为烤漆处理,人物平均高度为2.2米。
第二小组广场舞雕塑:
该雕塑主要营造一个趣味性的氛围,将小朋友跟着大妈学习广场舞的各种卖萌动态融入其中,人物最高为2.2米,采用黄铜铸造。
第三小组抖空竹雕塑:
雕塑主要营造一个人与雕塑的互动空间,将老年人在健身运动中互相传授技巧的言语及神态、通过雕塑的语言体现出来,使雕塑更进一步的生活化,人物最高为2.2米,采用黄铜铸造。
第四、第五小组跳山羊和滚铁环雕塑:
雕塑采用圆润的、光洁的处理方式,将孩童的快乐天性通过抽象的、概括的造型表现出来,快乐童真,单体人物高度为1.45米,材质为汉白玉雕凿而成。
5、体育公园的自行车雕塑
该组雕塑位于体育公园的南端,周庄街的北侧位置,与园区的运动人物雕塑相互呼应着。
雕塑采用抽象的方式将“自行车”的三个字进行组合变形,并与其自身相关的运动联系着,更能突出主题,材质为不锈钢烤漆,高度为2.5米。
6、滑板乐园的滑板雕塑
第一小组:
此组雕塑安置于周庄街南面的滑板乐园中,雕塑以运动式的造型为设计基础,呈现出波浪状的流线运动规律,用以渲出炫舞青春的都市风味,人物平均高度为2.2米,材质均为青铜铸造;
第二小组:
滑板运动的分解动作
此雕塑以剪影的形式将滑板运动的起落瞬间做了一个抽象的动作分解,呈现出高低错落的影像动作,材料为钢板切割焊接而成,雕塑总高度为4.8米。
折纸文化公园共三组雕塑,分别为折纸飞鸟雕塑、钢构纸艺展示墙及折纸长廊,其文化色调由同济大学统一设定,主要采用中国红的元素表现,与游园环境的绿化形成一种色调上的对比,更能突出折纸文化公园的文化主题,亦体现了企业欣欣向荣的一面。
7、折纸文化公园的折纸飞鸟雕塑《绽放》
此雕塑正对着永泰街,是折纸文化公园的东入口,雕塑以孔雀开屏的姿势为原型,通过抽象的表现手法将它塑造为一只美丽蜕变的飞鸟造型。
寓意着产业区一直以来不断蓬勃发展,承载着社会发展的重任,且为此绽放了人生美丽的青春。
雕塑高度约为6.8米,采用不锈钢锻造而成。
8、折纸文化公园的钢构纸艺展示墙
创意改变生活,雕塑以森林的元素为背景,将自然生活中,人与物的趣事通过折纸的艺术手法,展现于绿地景观之中,用以盛赞莲城之景、潩水之滨,体现了许昌的人们对自然生态平衡的追求与向往。
展示墙长35米,高3.9米,分三组合成,采用钢板烤漆处理。
9、折纸文化公园的折纸长廊
在折纸文化园区800米长的路段中,折纸长廊约占四分之一的路段,此次长廊的设计采用分组分段的形式表现,长廊通过折纸造型的形状而作,采用剪影剪纸的工艺,将生活中的折纸艺术附于长廊中,形状各异,具有一定的功能性和观赏性,也体现纸文化艺术的价值所在,材质使用钢板烤漆。
10、《七彩梦清园》主题雕塑
此雕塑净高9米,位于劳动北路和永昌西路相交的东南处,是水景广场的主入口,整个雕塑以水滴作为创作元素,呈现出明暗层次的立体空间,借用水分子的结构组成水珠,主要反映了城市水资源的再生利用和生态文明城市及人居环境的优越性。
雕塑材质为不锈钢锻造。
11、《童年趣事》
此雕塑位于兴平路西侧,乐活舞台的主入口,雕塑设计根据其环境特点而作,主要是营造一个天真烂漫,童真无邪的乐园环境,所以雕塑设计以孩童嬉水玩闹的场面为主,结合实际场地,在雕塑的部分位置装上一些喷水设备,增强雕塑的动感,为环境增添一丝童趣,雕塑采用汉白玉雕凿而成。
雕塑平均高度1.45米。
许昌市清泥河景观雕塑规划
位于许昌市清泥河、运粮河流域大型景观节点和滨水绿化带内,河道总长度30公里。
二、项目概况
根据《许昌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和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上位规划“一环、两翼、四区、十二景”的景观结构体系。
对北翼的“再现三国”“汉魏风骨”文化区、南翼的“雄霸天下”“演绎三国”文化区、中间的“运粮河”、“荷香园”和“休闲广场”设计三国文化雕塑和水生态景观雕塑。
突显许昌特色的城市文化与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将对许昌市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旅游发展、景观格局、文化氛围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全新的面貌与机遇。
三、项目规模
在清泥河上四个大型文化区的公园内,设置三国文化主题的情景雕塑、浮雕景墙。
在“运粮河”沿岸的中小型滨水景观节点设置挡土墙浮雕和水生态景观雕塑。
加上“荷香园”和“休闲广场”的雕塑,在30公里范围内共有21组雕塑。
四、雕塑内容
根据上位规划,以三国文化为主题,着重表现许昌的三国故事、三国许昌名人和正面反映曹魏政权对安定中原、统一中国的历史贡献。
“再现三国”文化区,以史书《三国志》记载的真实历史为依据,以主题雕塑和浮雕景墙形式,概括展示全面的三国文化印象,内容涵盖三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成就。
“汉魏风骨”文化区,着重表现文学史上作出杰出贡献的汉魏文学代表人物蔡文姬、邯郸淳、曹植、孔融等,以诗词镌刻结合人物雕像、图画的形式,弘扬汉魏文学慷慨遒劲、积极进取的现实主义传统。
与运粮河的艺术景观形成统一协调的文化风景线。
“雄霸天下”文化区,以曹魏时期的军事文化为载体,以主题雕塑、兵器谱、情景雕塑等形式,表现曹魏文治武功、文臣如雨、猛将如云,和民心思治、期盼天下一统的历史趋势。
以正面形象讴歌曹操励精图治、“周公吐哺,天下归心”,以统一中国为己任的雄才伟略。
“演绎三国”文化区,着重表现三国时期的歌舞书画艺术、优秀美德故事和许昌杰出名人。
演绎《三国演义》中英雄才情和中华传统价值观。
既具有积极向上的社会教育意义,也符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运粮河”文化区,主要表现治水、漕运文化和与之相关的曹魏历史。
体现许昌在曹魏政权和中国历史中的重要性,突出许昌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良环境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荷香园”文化区,主题为现代水生态文明,以抽象写意的手法表现水中莲花的艺术意境,结合咏荷诗文表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体现水生态文明的时代主题。
“休闲广场”,上位规划主题为概括表现三国战争文化。
以一个古拙雄浑的石鼎雕塑造型,隐喻的表现了由三国鼎立走向天下一统的历史文化内涵。
经济技术开发区65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位于朝阳路以东,碧水路以西,金龙街以北,屯田路以南。
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180296平方米(270.4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172128平方米(258.2亩)。
二、主要内容
(一)配套公共设施
1、规划65-1号地块的配套公共设施在小区内部设置或沿屯田路集中设置;
规划65-2号地块的配套公共设施在小区内部设置或沿金龙街、碧水路集中设置;
规划65-3号地块的配套公共设施在小区内部设置或沿金龙街、朝阳路集中设置,用地面积均不超过规划地块总用地面积的12%。
2、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3‰;
便民店建筑面积不小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
3、小区体育设施设置的用地面积应符合《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4、农副产品经营点严格按《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创建办市区综合整治占道经营改善道路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许政办[2009]100号)执行。
5、65-1、65-2、65-3号地块内分别规划社区一处,65-1、65-3号地块建筑面积均不小于500平方米,65-2号地块建筑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
(二)配套市政设施
1、规划地块内需配备市政公用设施(含变电室、热交换站、公厕、分类垃圾收集器、非机动车存车处及机动车停车库等)及金融邮电设施。
2、65-1、65-2、65-3号地块内分别规划垃圾分拣房一处,建筑面积均不小于15平方米。
3、65-1号地块内沿屯田路规划公厕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三)设计要求
1、规划地块内的建筑形式及风格宜与周围建筑物相协调;
规划布局须做到高低错落、疏密有度、精致宜居。
2、规划主出入口占用绿化带宽度不得大于12米,次出入口不得大于8米,应急通道大于4米且小于6米。
3、地下人防工程应符合[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文件。
4、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沿街建筑设置户外广告牌、门牌牌匾等相关标识标牌应严格按照市城管局制定的《许昌市户外门店牌匾标识标牌设置技术规范》(许政办〔2010〕130号)执行。
5、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充分考虑综合管网规划,做到雨污分流,并与城市管网相衔接。
6、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必须对交通、人流疏散、机动车流向进行分析,编制《交通影响分析报告》。
7、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许昌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意见》实施。
8、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许昌市节水型小区示范工程的建设指导意见》实施。
9、规划地块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许政〔2014〕47号),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宜与社区服务、社区卫生、老年活动室等配套设施集中设置。
10、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配备无障碍设施。
11、规划65-1号地块为徐庄城中村安置用地,安置村民518户;
规划65-2号地块为长村张城中村安置用地,安置村民1070户;
规划65-3号地块为老户陈城中村安置用地,安置村民380户。
12、规划65-1a、65-1b号地块统一规划。
13、其他要求符合《许昌市城乡规划指标指导意见》(优化稿)(许政办[2014]71号)。
三、主要控制指标
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
180296平方米(270.4亩)
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
172128平方米(258.2亩)
其中
65-1a号地块:
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
21685平方米(32.5亩)
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
18816平方米(28.2亩)
65-1b号地块:
28272平方米(42.4亩)
26234平方米(39.4亩)
65-2号地块:
95742平方米(143.6亩)
94786平方米(142.2亩)
65-3号地块:
34597平方米(51.9亩)
32292平方米(48.4亩)
用地性质:
居住
建筑层数:
多层、高层
容积率:
<2.5
建筑限高:
<80米
建筑密度:
<25%
绿地率:
≥35%
机动车停车位:
≥1.0车位/户
非机动车停车位:
≥1.5车位/户
经济技术开发区76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位于朝阳路以东,碧水路以西,金龙街以南,瑞昌西路以北。
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146130平方米(219.2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138687平方米(208.0亩)。
1、规划居住地块内配套公共设施在小区内部设置或沿金龙街、瑞昌西路集中设置,用地面积不超过规划地块总用地面积的12%。
5、76-1号地块内规划社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
6、76-1号地块内规划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1、76-1号地块沿瑞昌西路规划公厕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沿瑞昌西路规划垃圾转运站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2、规划居住地块内需配备市政公用设施(含变电室、热交换站、分类垃圾收集器、非机动车存车处及机动车停车库等)及金融邮电设施。
3、76-1号地块内规划垃圾分拣房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规划居住地块布局须做到高低错落、疏密有度、精致宜居。
6、规划76-1地块按照《许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许政〔2010〕67号文件)配建保障性住房,与小区同步实施。
7、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配备无障碍设施。
8、规划居住地块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必须对交通、人流疏散、机动车流向进行分析,编制《交通影响分析报告》。
9、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许昌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意见》实施。
10、规划居住地块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许昌市节水型小区示范工程的建设指导意见》实施。
11、规划居住地块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需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许政〔2014〕47号),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宜与社区服务、社区卫生、老年活动室等配套设施集中设置。
12、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规划学校主出入口退道路红线、绿线距离不小于30米。
13、规划76-1号地块与规划小学、幼儿园相邻的建筑,建筑高度不宜高于50米。
14、其他要求符合《许昌市城乡规划指标指导意见》(优化稿)(许政办[2014]71号)。
146130平方米(219.2亩)
138687平方米(208.0亩)
76-1号地块:
99520平方米(149.3亩)
93442平方米(140.2亩)
多层、高层
<3.0
<100米
76-2号地块:
46610平方米(69.9亩)
45245平方米(67.9亩)
教育科研(36班小学、24班幼儿园)
低层、多层
<1.0
<24米
<20%
≥0.5车位/100名师生
天宝路中西段TB-10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位于天宝路以北,长春路以西,玉龙街以南,灞陵路以东。
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117408平方米(176.1亩),规划绿线内总用地面积105734平方米(158.6亩)。
二、调整原因
考虑到周边商业较多,区域人流车流集中,交通压力过大,并结合魏都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实际需求,依据市政府关于《魏都区关于调整许昌市城乡总体规划中部分地块用地性质的请示》的批示,对原控规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并尽快进行开发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主要内容
(一)配套公共设施
1、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规划地块总用地面积的12%。
3、TB-10号地块内规划社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
4、TB-10号地块内规划12班幼儿园一座,用地面积不小于4680平方米。
5、TB-10号地块内规划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6、小区体育设施设置的用地面积应符合《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7、农副产品经营点严格按《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创建办市区综合整治占道经营改善道路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许政办[2009]100号)执行。
2、TB-10号地块内沿玉龙街规划公厕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3、TB-10号地块内规划垃圾分拣房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1、规划主出入口占用绿化带宽度不得大于12米,次出入口不得大于8米,应急通道大于4米且小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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