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版品管理作业要点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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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版品管理作业要点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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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種連續性出版品創刊時編訂一號,連續出刊時沿用舊編號,更名時應重新編號。
八、本部各單位完成編訂出版品統一編號(GPN)後,應依國家圖書館規定申辦下列事項:
(一)圖書應申辦與印製國際標準書號(InternationalStandardBookNumbering,以ISBN標示)及出版品預行編目(CatalogingInPublication,以CIP標示)。
(二)連續性出版品應申辦及印製國際標準期刊號(InternationalStandardSerialNumber,以ISSN標示)。
(三)視聽類出版品得視需要申辦及印製國際標準錄音或錄影資料代碼號(InternationalStandardRecordingCode,以ISRC標示)。
前項屬短暫且非公開性之出版品,或以宣導為主之文宣資料或其他印刷品,或未出版及發行之出版品,得不申請編印GPN或ISBN、CIP、ISSN、ISRC,並得不納入出版品管理範圍。
九、本部各單位專責管理人員應定期管理維護GPNet中有關本單位基本資料、出版品書目資料及分發銷售等相關資訊。
連續性出版品並應於每期出刊後,更新最新出版年月及最新卷期資料;
其停止出刊時,應加註停刊訊息。
各類出版品內文同時透過網路提供者,應於GPNet指定書目相關欄位,註記網址等相關資訊。
十、本部各單位圖書、連續性出版品、電子出版品、錄音(影)帶等各類出版品之封面、封底、書(刊)名頁、版權頁或相關格式,及紙本出版品之規格應依政府出版品基本形制印製注意事項之規定(如附件一之一至一之七)辦理。
十一、本部各單位出版品之基本形制除依本要點規定外,得視需要參照國家標準、廣播電視法及國家圖書館國際標準書號中心等相關規定辦理。
十二、隨選列印出版品(PrintOnDemand,以下簡稱POD),應記載事項須依照原出版品辦理。
但版權頁應加註POD產出說明及日期。
前項應記載及加註事項,參照政府出版品電子檔繳交作業規定辦理。
十三、本部各單位出版品於政府出版品網申請統一編號後,應填具本部各單位出版品規格審核表(詳附件二之一),並影印該出版品之封面、封底、書名頁、版權頁,送單位副主管及單位專責管理人員審核出版品封面或封底等識別體(CIS)之色彩、字體、出版品規格及封底下方ISBN(ISSN、ISRC)、條碼、GPN、定價或工本費印製位置後,始可印製;
未依規定程序及形制辦理印製之單位,總務司得不驗收,會計處得扣留總印製經費之百分之十。
十四、本部各單位出版品出版、轉製電子檔或提供銷售前,有關著作人之認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及著作之授權利用,應依著作權法相關規定約定之,並於版權頁或外盒部分加註著作權管理訊息,說明著作權歸屬及授權管道或聯絡途徑。
十五、本部各單位出版品應依印製成本、版稅、管銷費用、倉儲運費、銷售數量及特殊使用目的等因素,自行定價銷售或委託代售,並提供行政院研考會洽定之政府出版品展售門市統籌展售(統籌展售清單如附件三)。
自行銷售應簽准後依本要點及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前項委託代售之出版品,應送本部委託代售之地點展示或銷售(委託展售清單如附件四)。
第一項代售酬金,以不超過出版品定價之百分之四十為限。
但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公開評選或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者,不在此限。
十六、本部各單位與團體、私人合作或委託其出版、發行出版品時,應附帶約定提供政府出版品展售門市銷售之義務。
其代售酬金,得由本部之合作或委託對象與展售門市洽定之。
十七、本部各單位出版品印製數量,應妥善計算決定,按年度或與前次印製成效作評估,於簽准後印製,俾免造成庫存壓力或不敷使用。
前項印製後一年之庫存量超過印製量百分之五之出版品,應考量委託出版、發行之可行性。
十八、本部各出版品印製單位應永久保存原始及轉製之電子檔一份,圖書出版品應依政府出版品電子檔繳交作業規定,送行政院研考會電子檔(原始內文檔、原始封面檔)一份、圖書二份、同意授權函及政府出版品電子檔繳交清單各一份。
十九、本部各單位出版品應送行政院研考會、國家圖書館各二冊,行政院秘書處圖書館、立法院國會圖書館各一冊,並依政府出版品寄存服務作業規定選定之寄存圖書館名單分發寄存,並得預留展售及配合國家圖書館辦理國際交換之冊數。
但出版品庫存量在五冊以內者,除專案簽准分送銷售或再印者外,均不再分送銷售。
二十、滯銷或已無時效性出版品之銷燬或轉贈,應由承辦人簽會單位專責管理人員紀錄,並陳正、副主管核定後辦理之。
二十一、本部各單位專責管理人員應按季彙整「本部各單位出版品規格審核表」(詳附件二之一)及「本部各單位出版品管理執行審核表」(詳附件二之二)自行存查及送秘書室一份備查,並應依本部及所屬機關學校出版品管理執行績效查核注意事項,配合查核其所屬機關或學校辦理出版品業務管理事項之執行績效。
各單位正、副主管應督導出版品專責管理人員辦理各管理事項之情形。
秘書室得就各應辦事項定期查核各單位及專責管理人員之執行績效。
二十二、本部所屬機關、學校應依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並參照本要點自行訂定出版作業規定及指派專人辦理相關業務。
附件一:
(一)圖書封底、書脊、封面應載事項示例
封底:
應記載GPN、ISBN及條碼、定價或工本費。
書脊:
非騎馬釘裝且厚度在0.5公分以上或內頁超過100頁以上者,書脊上記載書名、出版機關。
封面:
應記載書名、出版機關。
書名
出版機關
封底書脊封面
書名出版機關
ISBN號碼
ISBN條碼
GPN:
定價或工本費:
(二)圖書版權頁、書名頁應載事項示例
版權頁:
位於書名頁反面或內頁最後頁。
上半頁-印製CIP資料(國家圖書館出版品預行編目資料)。
下半頁-著錄出版品基本資料:
書名、著(編、譯)者、出版機關(地址、網址、編印或統一分發單位電話)、出版年月、版(刷)次、其他類型版本說明、定價或工本費、展售處(地址、電話、網址)、GPN、ISBN、著作權管理訊息。
書名頁:
應記載書名、著(編、譯)者、出版機關、出版年月。
版權頁書名頁
12cm
7cm
書名
著(編、譯)者:
出版機關(地址、網址、編印或統一分發單位電話)
出版年月
版(刷)次
其他類型版本說明(如:
本書另有電子版本,取得方式為OOO、或本書同時登載於OO網站,網址為hhttp:
/OOOOOO)
本書於民國OO年O月O日以POD方式產出(若採POD方式印製時應註明)
定價或工本費
展售處(地址、電話、網址)
著(編、譯)者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ISSN:
著作權管理訊息
(三)期刊出版品封底、書脊、封面應載事項示例
封底:
應載明GPN、ISSN及條碼、定價或工本費。
非騎馬釘裝且厚度在0.5公分以上者,應刊名、卷期(無卷期者應載出版年月)。
應記載刊名、出版機關、ISSN、版期頻率、卷期編次、出版年月。
1cm
封底書脊封面
刊名出版機關卷期(或出版年月)
ISSN:
SN:
刊名
刊期頻率卷期編次
ISSN號碼ISSN條碼
(四)期刊版權頁應載事項示例
版權頁
刊名:
(如有更改、註明原刊名、更改日期)
出版機關:
(地址、網址、編印或統一分發單位電話)
編者
創刊年月
刊期頻率(如有更改、註明原刊期頻率及更改日期)
本刊另有電子版本,取得方式為OOO、或本刊同時登載於OO網站,網址為http:
/OOO.OOO.OO…)
本刊於民國OO年O月O日以POD方式產出(若採POD方式印製時應註明)
展售處:
(地址、電話、網址)
(五)非視聽類之電子出版品外盒、片面及內容應載事項示例
電腦檔案格式應依照「政府出版品電子繳交作業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外盒部分
磁片或碟片上
題名
製作單位
系統需求設備
GPN
電腦檔資料庫及網頁等內容中
題名
出版機關(地址、網址、承辦單位電話)
製作單位、資料維護單位
出版年月
檔案格式、系統需求設備
其他類型版本說明
GPN相關國際編號
視聽類之電子出版品或非書資料出版品應載事項示例
(六)錄影節目帶(含錄影帶及影碟型式等)外盒、帶側、碟面應載事項示例
外盒部分
碟面標籤
錄影帶側面標籤
題名、長度、級別、核准字號或免送審類別︵註︶、權利範圍︵家用或公開播映用︶、出版機關︵代表人、地址︶、GPN、相關國際編號錄影或製作單位
(七)錄音資料帶(含錄影帶及光碟型式等)外盒、卡帶、片面應載事項示例
外盒部分
帶面標籤
題名:
出版機關錄音或製作單位:
長度
相關國際編號(如ISBN、ISMN、ISRC)
片面標籤
附件二
(一)教育部各單位出版品規格審核表
單位名稱:
出版品:
統一編號:
出版年月:
ISBN:
書(刊)名頁、版權頁:
序(前)言(專輯、專案研究報告等由部長具名;
期刊、參考資料、目錄、統計及彙編資料等一律以編輯說明代替序言)
預行編目(CIP):
印製數量:
定價:
附註:
一、本部各單位出版品於政府出版品網申請統一編號後,應填具本表,並影印該出版品之封面、封底、書名頁、版權頁,送單位副主管及單位專責管理人員審核出版品封面或封底等識別體(CIS)之色彩、字體、出版品規格及封底下方ISBN(ISSN、ISRC)、條碼、GPN、定價或工本費印製位置後,始可印製;
二、本表於奉單位主管核示後,請影印一份自存、一份送秘書室管考科存參,以利後續查核作業。
單位主管:
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辦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備註
(請填寫繳交、寄存日期及份數)
繳交電子檔
(原始內文檔及原始封面檔,如已轉製合乎規定之PDF檔,亦應併同繳交)
指定
分發
國家圖書館
100台北市中山南路20號
2冊
行政院研考會
100台北市濟南路1段2-2號
行政院秘書處圖書館
100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一號
1冊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
100台北市中山南路1號
展售
門市
(1)
台灣書坊國家總店
105台北市八德路三段10號B1
10冊
五南文化廣場
400台中市中山路2號
60冊
(2)
國立教育資料館
--教育資源服務中心
106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81號
林春濱先生電話:
2351-9090-125
教育部
員工消費合作社
100台北市中山南路五號
馮淑媛小姐電話:
2356-6054
寄存
專案分發
由主辦單位依出版品性質,擬具分發名單,專案簽陳核定後自行分送。
寄存作業
主辦單位依規定之統籌分發名單,郵寄分發(清單由政府出版品網產生)。
個案
索取
各級機關(構)、或公私立大學校院圖書館
視性質贈送,每種以一冊為原則。
若經費不足或已委託代售,則請其價購。
民間團體、個人等
除簽准贈送者外,均請其價購。
民意代表索書
由秘書室國會聯絡組轉送。
單位
主辦單位自行控存
原始及轉製之電子檔一份
出版品三份
(二)教育部各單位出版品管理執行審核表
請務必辦理電子檔繳交、分發寄存及銷售作業,並於上開作業辦理完竣後,填妥本表、教育部出版品委託展售清單及教育部出版品統籌展售清單,影印一份送秘書室及單位出版品專責管理人員存參,一份由承辦人員自存。
附件三教育部出版品委託統籌展售清單
出版機關/單位: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地址:
展售門市:
□國家書坊台視總店□五南文化廣場
供貨日期:
年月日
GPN
出版品名稱
定價
數量
平裝
精裝
政府出版品展售門市:
書局簽收
聯絡人
註:
一、出版品供貨地址如次:
(一)國家書坊台視總店:
105台北市八德路三段10號B1TEL:
02-2578-284;
FAX:
02-2578-7542
(二)五南文化廣場(發行中心):
400台中市中山路2號TEL:
04-2226-0330-27;
04-2225-8234
二、檢送出版品時應填具本清單乙式三份,二份機關留存供核帳,一份連同出版品送交展售門市,並由門市於貨到簽收回傳供書機關,以供核帳。
三、出版之出版品請依下列指定數量送交展售門市銷售:
國家書店台視總店10冊;
五南文廣場60冊。
銷售門市得視銷售情形向機關續批取所需數量。
三、展售門市於每年6月、12月依實際銷售數量辦理結帳,並於2個月內結清帳款,門市除以定價60%結付帳款外,其他依照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而另有約定結帳折扣者,從其約定。
附件四教育部出版品委託展售清單
展售地點:
□教育部員工消費合作社□國立教育資料館
主辦(出版供書)單位:
聯絡人:
_______
電 話:
(02) 傳 真:
(02)
電子信箱地址:
地 址:
日期:
年 月 日
類型
(平/精裝)
冊數
備註
委託展售門市簽收
聯絡人:
備註:
一、本表乙式三份,一份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取書單位留存,一份教育部秘書室留存。
二、本部員工消費合作社或國立教育資料館於收到書確認數量後,簽收回傳(寄回)本單予主辦單位存查,以便對帳之用。
三、送書地點:
1.國立教育資料館:
106台北巿和平東路一段181號
林春濱先生,電話:
2351-9090-125,傳真:
2358-2497。
2.教育部員工消費合作社:
100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
馮淑媛小姐,電話:
,傳真:
2397-2483。
四、國立教育資料館因為場地關係,每次送書以5至10冊為原則。
五、主辦單位無論送至教育部員工消費合作社或國立教育資料館,請事先電話通知該單位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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