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雇佣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1808340
- 上传时间:2023-02-01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21.27KB
中国雇佣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中国雇佣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雇佣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4、同时,一旦同国外发生战争,雇佣兵集团又可以成为重要的军事辅助力量,他们是专业化的军人,作战经验丰富。
5、用雇佣兵处理一些棘手的安全问题时也可减少国外在舆论等方面的干预。
比如南沙问题等,参照韩国当年占据竹岛的经验,非官方武装分子占据后再由正规军接收,这样要比官方行为好操作。
6、雇佣兵制度可以与预备役制度相结合,提高中国国防实力,丰富人民战争理论。
还有助于在中国形成浓厚的国防意识、忧患意识和尚武精神。
7、中国雇佣兵自然以使用本国武器为主,同时也采用中国军队的训练方式。
这有助于提高中国军工水平、检验中国军事理论,刺激军事工业发展和军事理论革新。
8、中国雇佣兵在海外维护中国利益有助于宣扬国威,震慑国外反华势力。
中国为什么没有雇佣兵组织或公司?
pmc/psc公司中国还是有的,而且早就发展到了国外,这些公司都是正规公司,不是什么偷偷摸摸的。
不过中国公司目前只做技术支援,原因就是考虑到打死人后的处理问题,包括己方伤亡的问题。
中国人可不能像美国人那样在伊拉克随便打死平民,而且现在的美国pmc/psc公司基本上都有这类丑闻,对公司影响非常的大,国家的影响也很大
篇二:
韩国雇佣保险制度及对中国的借鉴
韩国雇佣保险制度及对中国的借鉴
叶鑫宇(浙江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0xx-8-1316:
08:
25来源:
《劳动保障世界》20xx年第6期
摘要:
韩国的雇佣保险制度发展起步较晚,到目前已经形成了由就业稳定、职业能力开发、失业给付、母性保护给付四部分所构成的保险体系,在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保障生活和维护女性劳动者权益上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作为具有同样文化渊源的邻国,韩国的雇佣保险制度对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设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作者简介:
叶鑫宇:
(1988-),男,汉族,浙江丽水人。
浙江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xx级社会保障研究生。
研究方向:
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
关键词:
雇佣保险,失业保险,韩国,中国
一、韩国雇佣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韩国对建设雇佣保险制度的探讨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并且在讨论制度创立之初就放弃了引进仅依靠劳动者失业后为其提供一定的失业保险金给付为内涵的失业保险制度,而是选择了结合失业者失业金给付和就业稳定维护、职业能力培训等相结合的综合性雇佣保险制度。
此后,在韩国雇佣保险制度的发展中,一直十分重视对就业稳定和职业能力开发事业的发展。
目前,韩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雇佣保险制度体系,由就业稳定、职业能力开发、失业给付和母性保护给付所构成,雇佣保险费的征收也按具体不同的部分分别征收,其中失业给付部分缴费率为0.9%,由雇主和职工共同支付,就业稳定和职业能力开发部分缴费率根据企业规模的不同费率从0.25%至0.85%不等,由雇主支付。
(一)就业稳定政策
就业稳定政策是在市场形势变化或技术进步的情况下,给企业一定的支援以帮助企业在裁员最小化的情况下调整雇佣结构,保障职工的稳定就业,同时,促进女性和高龄者等劳动力市场中的弱势阶层就业,以实现人力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就业稳定政策是一种事先的积极防止失业的政策,在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就业稳定政策具体包括创造就业支持政策、就业调整支持政策、就业促进支持政策和建筑业职工就业稳定政策。
1.创造就业支持政策。
这项政策为雇佣更多劳动者的企业提供补贴,鼓励企业积极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以实现扩大就业的目的,包括对那些通过缩减工作时间、倒班制转换、进入新产业来雇佣更多劳动者和改善就业环境、雇佣专门人力的中小企业进行资金补贴,其中倒班制转换补贴金为所有规模企业均可获得。
2.就业调整支持政策。
这项政策主要针对那些因为经营或市场原因而预期需要减少职工数量的雇主,通过给予雇主一定的资金补贴来鼓励雇主减少裁员,从而预防失业。
同时对那些为失业职工转职积极提供服务的雇主,补贴其转职服务费用支出的2/3(大型企业为1/2),对重新雇用失业6个月至2年内职工的雇主给予一定的奖励。
3.就业促进支持政策和建筑业职工就业稳定政策。
就业促进支持政策是为了支持女性、高龄者等劳动力市场就业难度相对较大的群体,对雇佣这类人群的雇主的补贴包括高龄者就业促进奖励金、新雇佣促进奖励金、中壮年培训结业者雇
佣奖励金和育儿休职奖励金。
建筑业职工就业稳定政策专门用于支持建筑业职工就业稳定,包括建筑业职工退职金共济负担金补贴和建筑业职工就业稳定补贴。
(二)职业能力开发政策
职业能力开发政策是以雇佣保险基金作为资金来源为企业在职职工提供职业能力培训支持,以鼓励雇主和职工开展自发性培训,从而增强在职职工的劳动生产效率,提高企业竞争力,同时为失业人员提供技能培训支持,来提高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
职业能力开发政策的支持对象包括雇主、在职职工和失业者。
1.对雇主的支持政策。
这项政策主要是对开展各种员工培训的雇主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或补贴,包括在职职工培训支持、有酬休假培训支持、职业能力开发培训设施和装备资金贷款、事业内资格鉴定支持。
如在职职工培训支持,就是对为职工开展集体培训、现场培训、通讯培训等方式培训的雇主提供一定的培训费用支持。
对集体培训按培训职业差别支持培训费用的80%~120%,对完成1个月以上集体培训的受训人员实施现场培训情况下按职业差别支持所需费用的20%,对通讯培训支持所需费用的80%~90%。
2.对在职职工的支持政策。
这项政策主要是对在职职工的技能培训费用支持和补贴,对在职职工参加职业能力开发课程的,补贴一定比例的课程学费,同时给予学费全额优惠贷款;
对于在职职工进入技能大学、虚拟大学、专门大学以上学校的,给予贷款年利为1%的低息学费贷款;
对于在职职工取得国家技术资格第2种以上者,补贴其资格鉴定费用、课程费用和教材费用。
3.对失业者再就业培训的支持政策。
这项政策是对失业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并给予一定的培训津贴。
雇佣保险适用于企业失业的15岁至65岁职工,在相应机构登记求职申请并得到职业咨询之后可以获得1个月至1年的培训费和培训津贴(每月2-25万韩元);
对15岁以上失业者或人文系统高中3年级学习未进入上级学校者可以在劳动部每年指定培训机构得到每月5万韩元的交通费和膳食费补助以及20万韩元的培训津贴。
(三)失业给付政策
失业给付政策是在职工失业时为其提供一定时期的资金给付,以保证失业者及其家属基本生活需要,同时为失业者重返工作岗位提供一定的支持。
在失业前18个月中参加雇佣保险180日以上且不属于自发离职或其他受益资格限制事由导致失业,在失业后及时登记并进行积极求职活动的失业者可以获得失业给付。
失业给付期为90日-240日。
失业给付领取时间的长短根据失业者缴纳保险费的时间和失业时年龄的不同有所区别。
失业给付具体分为求职给付和促进就业津贴两类。
1.求职给付政策。
这项政策是对符合条件的受益者提供一部分资金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同时可以进行求职活动,求职给付的水平为职工失业前12个月平均日工资的50%,最高为3.5万韩元,最低为最低工资额的90%。
根据失业者的具体情况,求职给付还可以转换为伤病给付、培训延长给付、个别延长给付和特别延长给付。
2.促进就业津贴政策。
这项政策是为了帮助正在享受求职给付的失业者在短时间内实现再就业而支付的附加性给付,如早期再就业津贴是针对那些在求职给
付日数还有剩余的情况下重新找到工作岗位的失业者,给他们支付求职给付未支付额的1/2或全额。
促进就业津贴还包括职业能力开发津贴、广域求职活动费和移居费。
(四)母性保护给付政策
母性保护给付政策于20xx年被加入到雇佣保险制度中,政策实施的目的在于帮助在生育和育儿情况下的职工维持就业关系,同时为雇主减轻费用负担。
母性保护给付包括产前产后休假给付和育儿休假给付,为处在产前产后休假和育儿休假期间的职工提供一定的费用支持。
二、韩国雇佣保险制度的特点
在对韩国雇佣保险制度的分析中,可以发现以下一些特点:
(一)高度重视就业稳定和职业能力开发。
韩国雇佣保险制度更加侧重于对在职职工的就业稳定的支持和对劳动者职业能力的开发,而不是单纯的失业给付。
根据韩国劳动部发布的《20xx年雇佣保险白皮书》,20xx年韩国雇佣保险制度各个部分支援的人员中,获得就业稳定和职业能力开发帮助的人数共有453.9万人,而获得失业给付的人数为106.7万人。
韩国政府将劳动者职业技能的提升作为解决失业问题的重要措施,已经形成了由政府主导,社会、企业和劳动者共同参与的培训网络。
篇三:
员工聘用制度
员工聘用制度
一、全员聘用制实施办法
1总则:
1.1根据浙人政[1998]14l号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及1989年8月5日“关于在杭州建造与开办一所高水准医院的备忘录”的精神,为深化邵逸夫医院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医院科学化管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员工队伍,保障医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实施办法。
1.2全员聘用制是医院与员工以聘用合同方式,确定医院与个人之间劳动关系及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用人制度。
1.3坚持医院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本着双方自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医院内部实施全员聘用制。
1.4实施全员聘用制的对象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包括劳动合同制工人)。
1.5医院院级领导由浙江大学直接任命。
2聘用条件和程序:
2.1受聘员工应具备的条件:
a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b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师德师风和合作精神;
c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中国,雇佣制度);
d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2聘任程序:
a明确聘用岗位、条件、聘期和聘用方法;
b本人申请、民主推荐、本部门负责人或院领导提名等形式,产生拟聘人选;
c医院院务会议集体讨论,确定聘用人选,公布结果;
d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3聘用合同的签订:
3.1聘用合同由医院与员工签订,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是在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服从卫生部门领导管理的前提下享有高度自主权,同时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劳动合同制工人,在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仍须签订医院的聘用合同,如医院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在政策上有抵触时,按劳动合同制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2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为贰年,二年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
新招聘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限与其他员工一致。
3.3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医院因工作需要,而本人不愿意签订合同的员工,给予30天留岗考虑时间,逾期仍不签聘用合同的,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
要求辞职者,须经院务会议集体研究同意。
3.4对因业务素质或工作态度等原因不符合上岗条件而医院不续签聘用合同的员工,按终止聘用合同处理。
4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4.l聘用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4.2聘用合同执行期间因不可预料情况而影响合同执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4.3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即终止聘用关系。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经过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及聘用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和员工双向选择,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4.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院可解除聘用合同:
a在试用期内,发现受聘人员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年度考核不合格,医院又无法为其安排其它工作岗位或医院给员工安排其它工作岗位,但员工不愿意接受的;
c从事第二职业严重影响医院工作或在院内造成极坏影响的;
d因体制改革,精简机构,缩减编制等原因,需要减员而本人拒绝安排其它工作的;
e符合《邵逸夫医院奖惩实施条例》,且情节严重者。
4.5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4.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院可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员工:
a受聘人员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b受聘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期限为3—6个月),仍不能胜任的;
c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院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a聘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4.4、4.6之情况的;
b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
c因公致伤、致残并经省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4.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解除聘用合同:
a在试用期内的;
b按国家规定考入全脱产硕士、博士研究生、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
c员工在试用期发现医院未履行有关职责与义务;
d员工需申请出国探亲并符合“国发(1981)36号、(82)侨政会字第011号、(81)财高字第113号、劳人险(1983)16号、71号劳人险(1984)13号文件精神的。
4.9医院根据4.4a款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员工根据
4.8a款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须提前五天书面通知对方,根据4.6款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医院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根据其余条款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须提前15—3o天书面通知对方。
5违约责任、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
5.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5.2员工与医院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必须办妥工作交替手续;
不得私自带走医院的科技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等,不得侵犯医院权益;
违者,由医院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3由医院出资引进、培训的员工与医院终止解除聘用合同,除缴纳违约金外,还应缴纳补偿费,补偿费一般为引进、培训所付的全部费用(脱产培训的,补偿费为培训费与培训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国 雇佣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