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十二五规划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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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0年底,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科技(科普)组织机构逐步建立健全;
部分村、社区建立了科技中心,并配有专职或兼职科普员;
依托农村科技特派员专项行动计划,初步建立了科技服务“三农”的新型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目前我省共有市、县级科协组织122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4100多个、企业科协30多个,还有大量科协基层组织;
全省有1.6万所学校开设了科学类课程,专兼职科学类教师9.4万人;
各种形式的科普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呈现良好态势。
五是科普设施建设有了较大改善。
持续开展科技进步示范县、科普示范县、基层科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整体推进科普工作上新层次,基层科普能力进一步提高。
全省已建立各类科普教育基地204个,形成了覆盖全省的科普教育基地网络。
2010年底,全省已建和在建科技馆12个,免费开放的科普场馆已达80个,科普画廊1.5万多座,科普活动室(站)、科普宣传栏等设施1.8万个,干部远程教育终端2.8万个。
六是科普工作条件与环境进一步改善,基层科普能力得到提升。
科普经费逐步增长,2010年省市县三级财政支出科普经费超过1.6亿元,全省人均科普经费达到1.1元。
全省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县(市、区)71个,已下派科技特派员2523名,培训农民131万人,发放科普资料152万份,创办企业529个。
以科技培训、科技咨询、科技服务为重点的农村社区科普宣传方兴未艾。
科技特派员行动和新型农民培训项目共培训农民300多万人次,促进了农民素质提升和农村科技发展。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全省公民科学素质虽逐年提高,但整体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科普事业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差距明显,农村地区、贫困地区科普事业面临困难;
科普工作的重视程度、财政经费的投入力度、科普宣传的广度等还存在不足;
科普设施建设水平整体不高,数量不足、普及面不广,在管理运营、发挥作用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科技资源特别是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普化程度低等等。
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切实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科普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创新推动”战略,围绕建设创新型安徽的总体部署,以支撑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提升公众科学文化素质和创新能力、推动科普惠民为目标,以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整合优化科普资源为抓手,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原则,坚持“面向经济、面向基层、面向公众”和“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方针,全力推进《科普法》、《纲要》和《条例》实施。
不断创新科普理念、管理体制、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构建大联合、大协作的社会化大科普工作新格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创新型安徽提供有力支撑
总体目标:
到2015年初步形成与安徽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相适应的科普服务能力和科学传播体系;
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科普活动、科普场馆、科普栏目、科普产品等科普品牌;
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社会力量投入科普更加广泛;
公众科技意识与科学素质明显提高。
具体目标:
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科普投入体系。
实现政府科普投入显著提高,县级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科普专项经费。
全面落实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使企业成为科普投入的重要主体,社会团体和个人成为科普投入的重要来源。
到2015年,全省将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科普工作队伍,全省专职科普人员达到1.5万人,注册志愿者发展到8万人;
扩大各类科普活动场馆,新建各类科普场馆11个,认定国家和省级科普基地69个;
积极拓展各种形式的科普传播平台;
繁荣科普创作,创造20本优秀科普图书;
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接近或达到3.29%。
安徽科普品牌崭露头角。
组织举办品牌科普主题活动,重点培育中国(合肥)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中国(芜湖)科普博览交易会等1-2个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普活动,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科普作品和产品,培育省级示范性科普活动,促进技术与艺术、产品与人文的结合,营造浓厚的创新文化氛围。
科普资源开发共享初见成效。
推动百家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科技型企业面向社会开放,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普示范和一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科普化,构建科普资源共享平台,完善公众科技传播与科普示范体系和科普基础设施。
三、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我省科普工作要以实施《条例》和《纲要》为龙头,重点做好以下4方面12项任务。
(一)全力实施《条例》和《纲要》,提升重点人群的科普工作能力。
深入实施《条例》,完善《纲要》实施的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着重做好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和公务员等四类重点人群的科普工作,带动全省公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1.以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主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科普工作
以激发未成年人学习科学兴趣、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通过实施素质教育工程,推进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
通过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把传播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结合起来,造就全面发展的新人。
发挥中小学校科技教育主渠道的作用,加大科普教育力度,建立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科技实践场所、基地等,联动社会力量,开展课外、校外科学探究学习、科学实验、科技创新、科普大赛等活动,促进未成年人创新成果转化,促进科普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融合;
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科技夏令营、冬令营和训练营等活动。
积极创建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培育和创建一批科学氛围浓厚的科普示范中小学校。
各单位和各阶层都要建立为青少年服务的组织,积极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科普活动。
科技馆等主要场所主动为未成年人参加和开展科普活动创造条件,并始终坚持“公益性教育设施”的基本属性,给予广大未成年人,特别是青少年团体观众。
2.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加强对农村干部群众的科普工作
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和科普能力建设计划,建立健全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专家大院等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和农村科技信息化服务平台,发挥农村各类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机构和社会化科普组织的作用,发展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计划,绿色证书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工程,面向“三农”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和科普宣传活动。
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推进“一站、一栏、一员”项目,总结推广科技特派员、科技路路通、科普大集、专家大院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
加强农村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科普画廊建设,充分发挥其科普教育、艺术熏陶和休闲娱乐的综合服务功能。
组织专家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并帮助兴建科技教室、农家书屋、科普画廊、赠送科普制品、电脑图书室等。
推动农民科学素质的提高。
3.以创建文明社区为依托,促进城镇劳动者的科普工作
面向城镇劳动人口,宣传科学发展观,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公共安全、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
优化整合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广泛开展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
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培训。
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开展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结合城镇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科技进社区”、群众性技术创新、科普旅游等社区科普活动,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开展创建科普示范街、示范户、科普文明社区活动,力促涌现一批环境优美、卫生安全、和谐健康的文明社区。
积极推进城镇科技场馆和街道科普画廊、科普图书室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科普教育功能。
4.以提高科学决策及社会管理能力为目标,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工作
以培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增强科技意识,提高管理的科学性为目的,建立干部学习现代科学知识、接受科普教育的制度。
在干部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中增加科普内容,编写科普教材,开展培训活动。
坚持举办院士、专家科技报告会,举办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系列讲座,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创新型安徽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的能力。
(二)着力做大做强一批科普品牌
5.创新开展科普活动,培育一批科普活动和栏目品牌
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搭建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平台。
继续集中开展科技活动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一系列重大科普活动,为广大公众参与科普活动创造条件。
推出一批科普活动品牌,重点打造中国(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交易会;
培育“科技特派员行动”、“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百所高校百万大学生科普创意创新大赛”、“安徽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手拉小手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安徽省青少年科技论坛”、“青少年科技夏令营”等20个省级示范性科普活动。
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在科普宣传中的作用,培育一批科普宣传品牌专栏、专题、专版、专网等。
6.大力发展科普产业,培育一批科普名牌产品
重点支持芜湖科普产业园和合肥、马鞍山动漫产业园建设,使之成为面向全国的科普产业中心和原创之地;
在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引导企业建立一批原创科普作(产)品示范点;
建设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安徽科普原创品牌。
利用各类文化创意、科技资源,培育一批科普动漫工作室,鼓励动漫企业与科研机构联手,将科技成果、科研历程、科学家事迹等科技素材转化为公众喜闻乐见的动漫题材,重点扶持一批高水平、成系列的原创科普动漫作品。
推动安徽卫视等电视频道设立科普专栏,鼓励电视台、门户网站及各类新媒体播放高水准的原创科普动漫作品。
推动形成科普动漫创作、发行、播出的产业链。
7.繁荣科普创作,提高科普作品的原创能力
支持时代出版、新华传媒等知名企业,打造若干产业与文化、技术与艺术、产品与人文结合的科普创新基地/科普出版创意工作室、科普创作基地。
通过专项资助、社会征集、评比奖励等多种手段,扶持一批原创、品牌性的科普图书和产品的创作。
鼓励出版单位增加主题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同时,运用新技术,积极开展数字出版业务,扩大原创科普作品的社会影响力,为其形成社会知名品牌提供支撑,推进我省科普图书作品的大发展、大繁荣。
鼓励科普与文艺的结合,支持科普话剧、科普广播剧、科普情境剧、科普音乐剧等文艺作品的创作与演出。
鼓励原创科普影视产品和科普文艺作品在各类媒体、科普基地优先使用。
合力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促进科普资源开发共享。
8.加大科技资源科普化的力度
引导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
将科技成果面向广大公众进行宣传普及列为科技计划项目考核指标,鼓励非涉密的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研究进展及成果信息。
积极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普资源开发工作,拓展科技资源在学校创新教育中使用的广度和深度,建立科技资源与学科教学、校本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模式,提升中小学课程开发能力和教学水平。
以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为依托,加强科普理论研究,以理论指导科普实践,并在国内形成优势和特色。
促进科技人员参与科普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科技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等广大科技人员投身我省科普事业,鼓励其所在单位为科技人员开展科普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通过科学沙龙、科普培训,提升科技人员参与科普工作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开展院士专家校园行、企业行、社区行、乡村行等系列科普活动;
支持科研工作者将最新研究成果转化为科普产品;
鼓励科学家担任科普导师、传媒科学顾问,参与科学创新教育与科技传播工作。
完善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部门,建立科普志愿者小分队,重点发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应急避险、文化创意、城市管理、博物馆等若干行业领域的注册科普志愿者;
加强乡镇、社区科普指导员、服务员、信息员和监督员“四员”队伍建设。
加大科普志愿者服务大型科普活动和基层科普事业的引导力度,积极鼓励农村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做好所在地区的农村科普工作;
结合志愿者专业优势建立若干“科学商店”,解答公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科学问题。
10.大力推进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合作、交流与共享工作
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面向社会开放,推进百家科研单位,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国家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社会开放日”活动机制;
挖掘科技型企业的科普潜能,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科普示范建设;
引导和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气象、旅游、地震、环保等公共事业单位,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基础设施、科技成果等丰富的科技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到学校的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之中。
依托合肥“一中心三基地”建设安徽自主创新成果展示平台。
定期将我省重大科技成果以公众通俗易懂的方式和喜闻乐见的形式,经过科普化再创作,集中展示给广大公众,促进科技惠及民生。
合力推动科技计划项目科普化。
促进科普资源开发共享,不断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科普需求;
大力加强公众科技传播与科普示范体系建设,创新科普工作模式和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构建大联合、大协作的社会化大科普工作新格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创新型安徽提供有力支撑。
组织开展国际科普交流活动,广泛推进政府和民间的国际科普合作,建立与海内外、国内外在科普人力资源培训、科普展品研发、科普展览举办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机制。
加强与国际知名科普场馆、著名科普机构的联系与交流,提升我省科普场馆的展陈水平和传播理念,不断增强其对国内外参观者的吸引力。
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充分利用国外科普资源,学习国外先进的科普理念,引入发达国家的科学文化著作、科普影视和展教作品;
鼓励和支持我省优秀的科普展品、作品走向世界,促进安徽科普工作的国际化发展。
建立安徽科普资源共享平台,加大对优质科普资源的吸引与整合力度。
加快科普中心建设,完善科普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发挥科普资源的社会效益。
构建科普资源库,常态化储备民生和应急科普资源;
加强科普资源配送服务,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
加强科普资源推送,使优秀科普资源通过有影响的大众传媒发挥更大作用;
加强科普巡展活动,改善地方展教资源短缺的困境;
构建互联网科普电视频道,适应三网融合背景下信息传播方式的变化;
实施科普短信通工程,充分运用手机短信作为科普传播的重要手段。
强化与中央单位、在皖科研院所、高校、外企等组织的合作关系。
探索合芜蚌科普信息、科普场馆、科普人力等资源的共享和相互转移。
通过联合举办活动、促进开展工作交流等方式,加强长三角内和与珠三角等区域的科普合作。
(三)大力加强公众科技传播与科普基地及示范体系建设
11.进一步提高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能力
鼓励和支持电视、广播、综合类报纸、期刊和基于互联网的新兴媒体等大众媒体设立科普类专题、专栏、专版或频道,增加播出时间、版面,提高质量和水平;
加强传媒界与科技界的交流合作,打造精品科普栏目,推动科普节目创新发展;
鼓励新兴媒体建设一批有特色的、高水平的科普网站或栏目;
出版单位应加强对科普读物的出版工作,拓展科普出版物的发行渠道;
各级广播电视台要播放公益科普广告,宣传单位和广告业主要在城镇公共宣传栏和户外公益广告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科普内容;
多种形式举办优秀科普作品的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工作,使公众在娱乐中获得通俗易懂的科学知识。
12.加强科普基地和示范体系建设
围绕实施重点发展战略,建立科普基地,发展科普产业,培养科普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科技素质。
继续抓好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和省科普示范县(市、区)的创建工作;
积极创建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企业以及科普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户(家庭),支持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开展科普示范,充分发挥其科普教育示范带动作用,初步形成功能较为齐全、幅射范围较广的科普示范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科普工作的统筹协调
完善安徽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组织管理、统筹协调、监督检查作用,依托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科普联动机制。
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既集中力量办好重大活动,做好重点工作,又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特色。
各级政府科技部门要加强对科普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落实规划内容,制定实施方案;
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分工协作与科普资源共享机制,解决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地方之间、城乡之间的资源不平衡、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实现科普资源共享;
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逐步探索将科普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
(二)优化科普发展环境
落实《科普法》和《条例》,适时开展对《条例》的执法调研和修订研究,加强依法行政。
落实国家和省科普优惠政策,开展科普产业调研,探讨分析科普产业链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产业扶持政策,优化科普政策环境。
完善科普工作激励机制,制定相关认定标准和表彰奖励办法,定期开展优秀科普作品评选和表彰奖励活动,使从事科普工作的组织和个人劳动成果得到应有承认;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设立科普奖项,加大对安徽科普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力度。
(三)加大科普投入力度
强化政府资金投入,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使用相关资金,逐步提高投入水平,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市级科普活动经费的增长不低于市科技事业费的增长比例;
县区级科普活动经费,县、区财政要予以保证,并逐年增长。
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在不改变公益属性的前提下,利用市场化手段,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引导各方增加对科普的投入,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科普工作的发展。
积极引导企业以支持现有场馆建设展厅或自办展厅、咨询工作站等多种形式兴办科普;
鼓励社会力量、境内外组织和个人捐助或者投资科普事业。
引导社会资金、国外资金对科普的投入,进一步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科普投入体系。
(四)完善监测评估机制
将科普工作纳入科技进步考核体系;
参照国家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制定我省科普工作监测评估体系,特别是公民科学素质状况监测指标体系;
继续组织开展安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工作,每2-3年对全省公众科学素质变化状况和《纲要》的实施情况开展一次监测评估;
构建科普工作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科普统计工作;
探索建立科普示范基地、科普项目监理制度和巡查评估制度,委托有资质和有能力的第三方测评机构,对各市、各有关部门科普工作进行效果评估;
完善科普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汇总和发布全省最新的科普工作动态。
(五)完善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积极与省内高校、研究院所合作,加强对专职科普工作者的培训和再教育,提高专兼职科普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建立试行专职科普工作者的职称评定办法,为科普工作者构建技能、职务、成长、荣誉多元化职业发展通道。
广泛利用社会人力资源,特别是在青年专业工作者中发展科普志愿者,建立一支一专多能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实现所有街镇科普志愿者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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