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V210a001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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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V210a001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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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类别(单一选项):
01综合大学/02理工院校/03农业院校/04林业院校/05医药院校/06师范院校/07语文院校/08财经院校/09政法院校/10体育院校/11艺术院校/12民族院校。
须与学校上报高基表数据一致。
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性质、级别、立项部门、立项时间
1、性质(单一选项):
建设单位/培育学校/其它。
2、级别(单一选项):
国家/省。
3、立项部门:
由旧版的单一选项改为示范性院校批准立项的国家或省级行政部门的名称。
没有被立项的学校一律不填写。
1.2联系
通讯地址/邮编/学校网址/法人代表信息/联系人信息
1、联系人信息:
最好填写办公室主任信息。
1.32011年招生计划
"
全日制高职专业设置数(个)(不含方向)/全日制高职招生专业数(个)(不含方向)/全日制高职招生数(人)/全日制高职招生数中(人):
普通高中生、“三校生”单招、“3+2”招生、五年制高职第4学年、其他
1、2011招生计划:
是指2011年9月份计划招生数。
2、专业设置数(个)、招生专业数(个):
由招生办据2011招生状况据实填写。
3、全日制高职招生数(人)等不需填写,系统自动汇总产生。
4、“三校生”单招:
是指高等职业院校对中等专科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技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单独招生的制度。
5、“3+2”招生:
是指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利用优质的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进行五年制高职前三年的教育教学工作,但后两年高职教育阶段必须在高等学校举办”的教育形式。
6、五年制高职第4学年:
是指“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两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中后两年中的第一年;
也即《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说明中的“五年制高职转入”。
学生处
1.42011年招生方式(人)
全日制高职招生数,其中(人):
全国统考/
/省市统考/自主招生/直升入学/单独招生/中职推优/其他
1、全国统考。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生
2、省市统考:
参加省市统一考试的高中生
3、自主招生:
试点学校对先期考通过并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招生录取。
4、直升入学:
五年一贯制第四年直接升上高职的学生
5、单独招生: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在全国统考之前单独或联合组织的考试招生;
6、中职推优:
中等职业类院校择优推荐优秀学生直接进入高职院校就读的招生方式;
7、其他
1.52011年9月1日前在校生
折合在校生数(人)/全日制在校生数(人)
/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总数(人),其中(人):
高中起点、中职起点其中:
五年制后二年、其他/全日制成人中职在校生(人),其中:
五年制前三年全日制中职在校生(人)/全日制成人高职在校生(人)/非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注册生(人)/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注册生(人)/培训(人次):
社会、在校生
1、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
2、全日制在校生数(人)及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总数:
以学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3、中职起点:
是指在校生其在进校前的学历层次为中等职业教育,包括中等专科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者
4、非全日制专、本科学历教育注册生:
以继续教育学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5培训(社会):
指学校为社会开展各类培训的人次(等于“7.5产学合作”表中“学校为企业年培训员工数(人次)”)(这条填写由学生处与系部统筹数字,学生处根据系部所填数字汇总再填。
)
1.6机构设置
机构代码/机构名称/负责人:
姓名、任职时间(年)/教职工数(人):
专职、兼职
1教职工数是指在学校工作并由学校支付工资的教职工人数,人员包括:
①在编人员,即根据原人事管理制度,人事关系和档案均在学校的人员;
②聘任制人员,即人事制度改革后,高校(机构)招聘录用的长期、全时工作人员。
聘任制人员的人事关系在学校但档案不在学校。
教职工数包括校本部教职工、科研机构人员、校办企业职工、其他附设机构人员。
兼职人数依据评建办提供名单人数为准。
(教职工数为学校在编、非在编的合同工,不包括校外兼职、兼课人员。
专职可以是专任教师、专任行政人员)
组织人事处
2院校领导
2.1基本情况
序号/教工号/姓名/职务/职称/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区号-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工作经历简介/兼课量(学时)/科研成果/
1、有组织人事处统计提供,各教学系部协调。
2、学历(单一选项):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专科/专科以下
3、科研成果是指省级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包括行政性奖励)、获技术专利(技术发明)项目、公开出版著作与公开发表论文等。
例如:
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获技术专利(1项)、公开出版著作(1部)、公开发表论文(3篇)
4、注意:
查看名单中学校领导作为兼职教师的课时量分配。
2.2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序号/教工号/姓名/分管工作/关注教学情况[听课(次)、参与教学工作有关会议(次)、其他(次)]/关注学生情况[走访寝室(次)、走访实习点(次)、参与学生社团文体活动(次)和学生工作有关会议(次)、其他(次)]/
注意与本部门及系部的支撑佐证材料的一致性。
学生处负责填报,同时团委、教务处、组织人事处、系部配合。
3基本办学条件
3.1占地、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位统一调整为平方米,小数点精确至后两位)
占地面积
1、指学校具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所占用的土地面积,不包括农场、林场的占地面积。
已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尚未开始建设的不计算在内;
学校租赁的其他单位的场地,如果有10年以上合同期且属自己独立使用、自主支配的可以计算在内。
2、占地面积应与学校上报高等职业院校教育基础报表数据一致。
3、由总务处根据评建办下发数据填写。
总务处
总建筑面积/其中:
学校产权建筑面积、非学校产权建筑面积
1、学校产权建筑面积:
指学校拥有产权,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和临时搭用的棚舍的建筑面积。
2、非学校产权建筑面积:
指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提供给学校使用的建筑面积,包括学校租借用一年以上的建筑面积。
3、总建筑面积:
应与学校上报基层报表数据一致。
4、由总务处根据评建办下发数据填写。
教学行政用房/其中:
普通教室、一体化教室、图书馆、实践场所、体育馆
1、教学行政用房:
(1)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不包括教师宿舍、学生宿舍、食堂等。
(2)学校租赁的其他单位的房舍,如果有10年以上合同期且属自己独立使用、自主支配的可以计算在内。
(3)学校所属的中职院校为独立校区的,中职校区的办学条件不计算在内;
中职和高职在同一个校区,无法区分的,中职的办学条件计算在内,但同时必须将中职的学生数计算在全日制在校生数内。
其他涉及到中职的办学条件,按此规定执行。
2、普通教室,也包括多媒体教室
3、一体化教室:
指“教、学、做”一体化教室,即同时能进行理论教学和实践动手操作的教室。
单纯的实验室、实训室和理论课、基础课教室不算是一体化教室。
4、实践场所:
包括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含合作共建)及附属用房
(1)主要指校内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及附属用房的建筑面积。
(2)如同时满足具有10年及以上租赁合同、学校投入建设资金、学校可自主支配使用、已有与企业生产性质相对应的专业学生进驻并实施教学运作的校外实验实习实训用房建筑面积也可计入。
(3)校企合作共建的校外实训基地不计算在内。
5、此数据由总务处填写,由财务处辅助审核,依据评建办提供数据为准,并注意协调各项支撑资料与数据间一致性。
同时,财务处填写5.2经费支出表“征地”、“基础设施建设”须与此处照应。
总务处填写,财务处、实践中心配合
学生宿舍
1、除校内学生宿舍建筑面积外,可计入租赁期为10年以上且属自己独立使用、自主支配的校外学生宿舍的建设面积
2、非学校产权的学生宿舍只采集独立使用的建筑面积。
3、此数据由总务处依据评建办提供数据填写,并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
同时,财务处填写5.2经费支出表“征地”、“基础设施建设”的须与此处照应。
食堂
包括学生食堂和教工食堂。
以上教学行政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的数据,还需照应“学校总建筑面积”。
同时,财务处填写5.2经费支出表“征地”、“基础设施建设”的须与此处照应。
3.2馆藏图书资料
纸质图书(万册):
总册数、本学年新增册数/电子图书(GB):
总字节数、本学年新增字节数/专业期刊(种):
中文纸质专业期刊、外文纸质专业期刊、电子专业期刊
1、纸质图书:
以印本图书的“册”为单位,且图书必须是被分类、编目的,并入藏为不同范围的读者可以利用的。
2、电子图书:
包括数据库、视听资料、光盘。
3、外文纸质专业期刊是指国外出版的外文纸质期刊。
4、数据填写由图书馆依据评建办提供数值填写。
并注意做好书籍的收集、编目工作。
同时,财务处填写5.2经费支出表中“图书购置费”需要与此表照应。
图书馆
3.3.1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
阅览室:
座位数(个)/多媒体教室:
数量(个)、座位数(个)/语音室:
座位数(个)
由图书馆、实践教学中心填写,根据评建办提供数值。
(基本据实)
1、多媒体教室座位数是指配备有计算机和投影仪的教室座位数。
“阅览室”由图书馆填写;
“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由实践中心填写
3.3.2机房
教学用计算机总数(台):
公共机房、专业机房
教学用计算机:
是指除行政办公用途以外的教室、机房、实验实训室、阅览室、教务部门等直接用于教学的计算机。
由实践教学中心填写,依据评建办提供数值。
实践中心
3.4校园网
出口总带宽(Mbps)/校园网主干最大带宽(Mbps)/网络信息点数(个)/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总量(GB)/电子邮件系统用户数(个)/上网课程数(门)
1、"
.校园网出口总带宽是指校园网对外出口带宽之和,包括电信出口、网通出口、教育网出口等。
2、网络信息点数指可用于联网的可用网络端口数量,包括教学办公区域和学校管理范围的教工、学生宿舍区域。
3、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总量指学校所有日常管理工作中应用的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中存放的数据量。
包括教学、科研、人事、学生、财务、设备、后勤服务等管理信息系统。
4、电子邮件系统用户数指学校开设的电子邮件系统中所有用户帐号数。
5、上网课程数是指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教学过程通过学校的网络教学平台进行授课、答疑讨论、作业提交、课件下载等基本教学活动的课程门数。
数字化中心
3.5固定资产
全校总值,其中: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当年新增值
1、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亦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
房屋和建筑类;
专用设备;
一般设备;
文物和陈列品;
图书;
其他固定资产。
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是指使用学校预算经费、科研经费、基建经费、校内部门自筹经费购买或接受捐赠的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800元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均应纳入仪器设备管理范围
3、由财务处根据评建办提供数值填写。
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须与实验室上报数据平台一致;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当年新增值”与5.2经费支出表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一致,还应包含实践教学中心填写的4.1表校内实践基地中“当年新增设备值、自主研制设备值、社会捐赠设备值”之和,相互有照应。
财务处
4实践教学条件
4.1校内实践基地
序号/实践基地名称/面向专业:
总数(个)、主要面向专业/被列为实训基地项目:
支持部门、时间(年)
1、每个实践基地占一行数据。
2、主要面向专业:
不超过5个,每个专业需要输入教育部颁布的标准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如果有多个专业,专业之间用顿号分隔,如:
电子商务(620405)、信息安全技术(590208)。
3、支持部门(单一选项):
国家级/省级/其它
实践中心填写,财务处、总务处配合
建筑面积(平方米)
1、建筑面积:
指建筑图纸确定的面积。
每个校内实践基地单独填写一行,由实训中心对每个实训室及附属用房(含实训大楼中的办公用房、管理用房、库房等)面积进行实地测量,与系部协商将面积分摊至各实践基地中,并提供全院汇总数据,整栋实训大楼各实践基地的面积之和应与整栋实训大楼建筑图纸的建筑面积一致。
2、须与总务处填写的3.1占地建筑面积中“实践场所”一致。
设备值(万元):
设备总值、当年新增设备值、自主研制设备值、社会(准)捐赠设备值
1、设备值:
主要是指学校固定资产中的一般设备和专用设备的价值。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均为采集对象。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亦纳入采集范围。
2、设备总值:
应小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3、当年新增设备值:
指当年购买并已正式投入使用的设备值。
当年已申报计划或采购程序已经完成,但还未投入使用的设备值不能计入。
应参考教学科研仪器当年新增值。
4、社会(准)捐赠设备值:
泛指社会各方的捐赠,包括为学校所用,不为学校所有的可称为“准捐赠”的仪器设备等;
实物资产折算为资金统计。
应参考5.1经费收入中“社会捐赠金额”
5、“当年新增设备值”、“自主研制设备值”、“社会捐赠设备值”三个数值之和应包含在3.5固定资产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当年新增值”中,以上数值需要财务处、实践中心相配合。
设备数(台套):
设备总数、大型设备数
大型设备:
指单价≥5万元的设备。
主要实训项目:
总数(个)、主要项目
每个实践基地主要实训项目原则不超过5个,如有多个实训项目,专业之间用顿号分隔。
填写与实习实训大纲相对应的项目。
学年使用频率(人时):
校内、社会
学年使用频率=∑(某课程使用该基地学生人数×
周时数×
学年内所开周数)
原材料(耗材)费用(万元)/设备维护费用(万元)
原材料(耗材)费用应与“5.2经费支出”表中的“实(验)训耗材”数据相一致。
实践中心与财务处协调。
专职管理人员(名)/兼职管理人员(名)
当其承担多个实验实训室管理时,以某个实验实训室为专职,其它为兼职。
若没专职管理人员,可不填,但兼职管理人员应尽量填写。
4.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序号/基地名称
1、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指和学校签订合作协议的、固定的用于实习、实训的企业、工厂或其它专门场所。
要求对每个基地的实习人数、次数、管理情况、就业情况、实习报酬做好原始记录和统计。
(可多年累计)
2、基地名称:
按专业分类并命名(×
×
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专业应填写标准全名。
)若该基地面向专业超过2个,按照主要专业进行命名。
每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分别填写一行。
实践教学中心
依托单位/建立时间(年月)
1、依托单位:
填企业全称,不能只填企业简称或地址。
2、建立时间(年月):
以合作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面向专业:
总数、主要专业
面向专业不超过5个,可填写跨系专业。
如果有多个专业,专业之间用顿号分隔。
实训项目:
总数、主要实习实训项目
每个实习实训基地主要实训项目原则不超过5个,如有多个实训项目,专业之间用顿号分隔。
年接待学生量(人次)
基地年使用时间(天)
若该基地有接受半年顶岗实习学生数,则应注意:
基地年使用时间不能小于180天,但不能大于365天。
其中接受半年顶岗实习学生数(人)
注意:
若“4.2”、“7.4”、“7.5”与“7.7”中同时出现同一个企业,则此四个表中的顶岗实习单位及学生人数、实习时间应相一致。
是否有住宿条件/基地是否发放学生实习补贴/学校向基地支付专项实习经费(元/生)/学校派指导教师/学生管理人员(人次)
1、其中“学校向基地支付专项实习经费(元/生)”应与5.2表“实习专项”对应;
2、学校派指导教师/学生管理人员(人次),应与表6.1.2、表6.2.2,表6.3.2及表7.2人员尽可能对应。
接收毕业生就业数(人)
该数据应与“7.5”中“接受毕业生就业数”、“7.7”中“企业录用顶岗实习毕业生数”的数据相一致。
4.3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序号/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全称/鉴定内容:
工种/证书名称、等级/建立单位:
级别、部门/鉴定人数:
1、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全称:
(1)填写由中央部委、省市部门、行业、企业等批准设立的与职业资格相关的技能鉴定机构名称。
如:
中山市第一职业技能鉴定所。
(2)除劳动保障部门外的其它部委或行业、企业开设的社会认可度高的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并已在学校设立考点的也应该计入。
2、鉴定内容:
(1)工种/证书名称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设立批文中规定开展的工种等级进行填写,非批准项目不填。
(2)级别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设立批文中规定鉴定的等级进行填写。
若没有级别或级别不是“初、中、高”级,则以证书中注明的等级并结合行业标准确定初、中、高级。
3、“鉴定数”中的“在校生”与7.3相关数据吻合。
教务处
5办学经费
5.1经费收入
学校总收入:
其中{学费收入:
合计、学生类别、标准、金额/财政经常性补贴收入:
合计、项目名称、标准、金额/中央、地方财政专项收入:
合计、项目名称、金额/社会(准)捐赠金额/其它收入总额}/
贷款金额/历年贷款余额
1、办学经费:
有关数据按自然年度采集,即本学年第一学期所在日历年度,如2009~2010学年的办学经费统计年度为2009年。
2、学费收入:
指全日制在校生所交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3、财政经常性补助收入:
指财政拨款的各类教育事业费,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医疗、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
4、中央、地方财政专项收入:
指中央、地方财政拨付给学校用于专门项目建设的资金。
主要包括:
教学改革项目专项资金、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资金、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
5、社会(准)捐赠金额:
应与“9.3社会(准)捐赠”表中的“捐赠价值(万元)”数据相一致。
6、本版本中,将贷款金额/历年贷款余额单列未计入总收入中,在5.2支出计算时会有改善数据的好处。
5.2经费支出
学校总支出:
其中征地/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
合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日常教学经费:
合计、其中:
实(验)训耗材、实习专项、聘请兼职教师经费、体育维持费、其它/教学改革及研究:
合计、序号、项目名称、项目金额/师资建设:
合计、序号、项目名称、项目金额/图书购置费/其它支出总额
还贷金额
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是指使用学校预算经费、科研经费、基建经费、校内部门自筹经费购买的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800元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其中“实训耗材”应与“4.1校内实践基地”表中的“原材料(耗材)费用”数据相一致。
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须与3.5表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当年新增值”一致,并与上报实验室数据平台一致;
还应包含实践教学中心填写的4.1表校内实践基地中“当年新增设备值、自主研制设备值、社会捐赠设备值”之和,相互照应。
由财务处根据评建办提供数值填写。
2、实(验)训耗材:
指校内实(验)训用耗材。
应与“4.1校内实践基地”表中的“原材料(耗材)费用”数据相一致。
3、日常教学经费:
包括实验实习费、教学仪器维修费、教学差旅费、资料讲义费、体育维持费和聘请兼职教师费等。
4、实习专项:
指校外实习费用。
与4.2中“学校向基地支付专项实习经费元/生”一致。
由财务处根据系部提供的数据,汇总后填写。
5、“聘请兼职教师的经费”需与6.3.2校外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7.2中“教学计划规定课时数”照应。
由财务处根据系部提供数据,汇总后填写。
教务处统一编制校外兼职教师的津贴,并下发给系部。
6、教学改革及研究、师资建设:
与表6.1.3及6.2.3吻合.由财务处根据系部汇总的数据汇总填写。
7、图书购置费:
与表3.2馆藏图书资料吻合。
由财务处与图书馆协调。
6师资队伍
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
所属系部/教工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对于本平台表格中要求的有效数据行,教工号和姓名不可以为空,否则汇总时会产生数据丢失或无法汇总数据)
1、校内专任教师:
指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且从事教学工作的全职教师,可包括正式签约聘用的非在编的全职教师。
按照规定,已办理教师资格证但尚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新进教师可以算在内。
出国、进修、病休达一学年和不在岗的不计入。
2、“6.1.1”与“6.1.2”中“教师总数”应相一致。
3、教工号:
以评建办下发序号为准;
出生时间格式:
半角英文状态输入,例如1969-05-21.
校内专任教师
1、校内专任教师由评建办提供的“专兼职教师名单”名单为准,请大家务必查明自己的身份。
2、下发给个人填写,并由各系部秘书汇总、审核后上交给评建办,各位教师注意填写数据与提供支撑材料的吻合。
学历/学位
1、学历(单一选项):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专科/专科以下。
2、学位(单一选项):
博士/硕士/学士。
专业领域/专业特长
1、专业领域:
是指教师所从事的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单一选项):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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