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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给是根据前期需求确定的,当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时,土地供给难以及时调整。
(4)供给弹性较小。
土地的经济供给弹性相对较小,在同一地域性市场内土地价格主要由需求来确定。
(5)低效率性。
交易效率较低。
(6)政府管制较严。
土地是一个国家的重要资源,其分配是否公平有效,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
3.建立土地市场的必要条件
(1)市场经济环境。
是土地市场最基本的外部环境。
(2)土地产权明晰。
是建立土地市场的基本前提。
(3)发达的土地金融市场。
是土地市场的推动剂,土地价值巨大,必须借助银行的资金。
(4)完善的土地法规。
是土地市场运行的根本保证。
(5)良好的市场中介机构。
是土地市场运行的润滑剂。
中介机构主要指土地价值评估机构。
4.中国土地市场体系的特点
(1)中国土地市场的建立与发展主要是由政府推动的。
(2)目前中国城市土地市场占主导地位。
(3)中国城市土地市场是一个垄断竞争型市场。
(4)在企业改制中实行土地政策性入市。
5.中国城市土地市场
土地使用权出让:
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协议、招标和拍卖三种形式。
土地使用权转让:
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土地使用权租赁:
是指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抵押:
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抵押人)以其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6.中国农村土地市场: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用于非农业建设,除非是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
7.土地征用:
是国家强制性的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建设用地,并对农民集体实行一定经济补偿的行为。
8.中国土地市场管理
(一)法律手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二)经济手段
1.税收措施2.金融措施
(三)行政手段
1.制定全国土地利用计划2.划定限制供地和禁止供地的范围3.建立土地有形市场4.建立交易许可制度和交易预报制度5.建立土地储备制度6.建立地价等市场信息公开查询制度
第三章
第一节
土地的供给通常分为自然供给和经济供给。
一、土地的自然供给及其制约因素
1、土地天生的可供人类利用的部分就叫土地的自然供给。
它是指地球供给人类可利用的土地的数量。
特点:
①相对稳定的②无弹性的。
2、土地的自然供给制约因素:
(1)I适宜于人类生产生活的气候条件
(2)适宜于植物生长的土壤质地和气候条件(3)具有可资利用的淡水资源(4)具有可供人类利用的生产资源(5)具有一定的交通条件。
二、土地的经济供给及其影响因素
1、土地经济供给:
是指在土地自然供给的基础上,投入劳动进行开发以后,成为人类可直接用于生产、生活各种用途土地的供给。
有弹性的。
2、土地需求:
是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
利用土地进行各种生产和消费活动的需求。
3、制约因素:
①各类土地的自然供给②利用土地的知识和技能③社会需求④产品价格⑤土地利用计划⑥土地供给者的行为。
第二节
1、土地供需关系在于人口对粮食的需求及满足程度。
如果人均占有粮食超过其需求,供给减少;
如果人均占有粮食少于需求,那么耕地的需求供给增加。
2、土地供需平衡:
(1)退林还地,退鱼还田
(2)鼓励农民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发耕地的后备资源(3)提高现有耕地利用率和生产能力,间接增加耕地面积(4)缩并村镇,消除空心村、空心镇现象(5)非农建设用地要尽量少占用耕地(6)进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有利于控制耕地占用速度的土地管理体制。
3、一般情况下,土地交易也遵循一般商品的供求规律:
地价上升,则供给增加,而需求下降;
地价下降,则供给减少,需求增加。
4、实现供求平衡的主要措施:
(1)搞好城市规划,实现城市土地合理功能分区,提高城市土地利用规模效益
(2)实行城市综合开发建设,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3)抓紧进行旧城区拆迁改造,充分利用城区闲置土地和利用率低下的土地(4)向城市土地空间发展,实行城市土地的立体利用。
第四章
1.地租:
是直接生产者在生产中所创造的剩余生产物被土地所有者占有的部分。
2.分为:
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垄断地租。
3.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出现于广大耕地上同时产生的。
4.
土地所有者/
地租形式
内容
反映社会关系
奴隶社会
奴隶主/奴隶
劳役地租
全部剩余物
剥削压迫
封建社会
地主/农民
实物地租
绝大部分
剥削
资本主义社会
有土地的资本家/工人
货币地租
超额利润
社会主义社会
国家、集体/个人
部分土地收益
一、资本主义级差地租
(一)资本主义级差地租产生的条件
原因:
由于土地有限而产生的资本主义经营垄断。
(二)级差地租Ⅰ
形成条件:
由肥力和位置优势而产生的地租。
来源:
个别产品生产价格和社会生产价格的差值。
(二)级差地租Ⅱ
定义:
这种由于在同一块土地上各个连续投资劳动生产率的差异而产生的超额利润转化的地租。
二、资本主义绝对地租
无论种好地还是劣地都需要缴纳的地租
产品的价格高于生产价格的差额而形成的超额利润。
土地有限而差生的对土地所有权的垄断。
条件:
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
三、资本主义垄断地租
特殊的自然条件。
垄断价格和社会价格的差值。
四、资本主义矿山地租
(一)矿山地租
(二)建筑地租
是工商业资本家和房地产业资本家为建造工厂、商店和居民住宅等使用土地而支付的地租。
再农业中,土地肥沃程度对级差地租的数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而在建筑业中,土地位置对级差地租量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土地所有者对建筑地段地租的产生处于被动地位。
第三节
一、社会主义级差地租
(一)存在的条件和原因①形成级差地租的客观物质条件仍然存在,物质条件是土地肥沃程度和位置的差异以及连续投资劳动生产率的差异。
②仍然存在形成级差地租的社会经济条件,产生级差地租的社会经济原因是土地的经营垄断。
(二)社会主义级差地租的性质和特点
社会主义级差地租所反映的经济关系,已不再是土地所有者、产业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的阶级对抗关系,而是反映在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条件下,国家、企业和个人对超额利润的分配关系。
(三)社会主义级差地租的分配和归属
国家采取多种形式分配和调节级差地租1.价格2.税收3.收费4.财政与信贷
(四)社会主义制度下地租范畴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实行土地有偿使用的理论依据②地租是加强土地管理的重要经济杠杆③地租是制定产品价格的重要依据④地租也是制定土地价格的基础。
第五章
一、土地价格的形成
(一)地租底价理论
1.自然状态的土地虽然不是劳动产品,但是有特殊的使用价值,所以存在价格。
2.土地价格的实质是地租的资本化。
3.土地租金是出租土地的资本化收入。
(二)西方经济学地价形成理论
1.土地收益理论土地收益理论认为,土地价格是土地收益即地租的资本化。
土地收益是指:
(1)正常情况的收益
(2)处于最佳利用方向的土地收益。
2.土地供求理论土地价格的决定因素是土地的供给和需求。
二、土地价格的内涵及特点
(一)土地价格的内涵
(二)土地价格的特点
1.土地价格是土地的权益价格,土地权利是一个权利束,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和土地抵押权等。
2.土地价格不是土地价值的货币表现,一般不依生产成本定价。
3.土地价格主要由土地需求决定。
4.土地价格呈总体上升趋势。
5.土地价格具有强烈的地域性。
三、影响土地价格变动的因素
(一)一般因素1.土地制度2.城市规划3.城市性质及宏观区位4.土地利用计划5.土地相关政策6.人口状态7.经济发展状况8.社会安定状况
(二)区域因素(只影响某个区域土地价格的因素)1.位置2.基础设施条件3.环境质量
(三)个别因素
四、土地价格变动趋势及规律性
(一)土地价格呈总体上升趋势
(二)土地价格变动呈现周期性特征
(三)土地价格变动具有明显的地区差异性
(四)地价在房地产价格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
一、土地价格评估的目的与作用
所谓土地价格评估是指专业人员按照一定的土地评估目的,遵循科学的土地估价原则、程序与方法,对土地的市场价格的测定。
二、土地价格评估的原则
(一)公平原则
(二)最有效利用原则(三)预期收益原则(四)供需原则(五)保证农民基本生活原则
三、土地价格评估的基本法方法
(一)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替代原理,将待估土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宗地进行比较,以此估算待估宗地价格的方法。
此方法主要用于房地产市场发达、有充足的具有替代性的土地交易实例的地区。
(二)收益还原法又称收益法、土地资本化法、地租资本化法等,是将待估宗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以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用率还原,以此估算待估宗地价格的方法。
以土地纯收益来评估地价,只适用于有收益的土地。
(三)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客观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方法。
一般用于新开发的土地、工业用地、既无收益又无比较实例的公建。
地价=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四)剩余法又称假设开发法,是在预计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及有关专业费用、利息、利润和税收等,以价格余额来估算待估土地价格的方法。
剩余法主要应用于有开发价值的土地估价。
V=A–(B+C),式中:
V为待估土地的价格;
A为总开发价值或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总价值;
B为整个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
C为开发商的合理利润。
(五)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是通过对待估宗地地价影响因素的分析,对各城镇已公布的同类用途同级土地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估算待估宗地客观价格。
方法特点;
以价格求价格。
适用条件:
适用于已经公布了基准地价成果的城镇。
(六)农地宗地价格评估方法农地价格可大致分为两种:
一是农地使用权价格,它可以是农民承包地在其承包期内的使用权价格。
二是农地所有权价格,用于国家征用集体土地补偿的需要。
一、中国土地价格体系: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交易地价及其他价格形式。
(一)基准地价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时点上法定最高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二)标定地价是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的具体宗地在公开市场和正常经营管理条件下某一期日土地使用价格。
(三)交易地价是指土地买卖双方按市场交易规则,在土地市场中实际成交的价格。
二、中国土地价格管理制度
1.建立土地估价制度2.建立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3.建立地价监测制度4.建立土地供应计划制度和土地储备制度5.建立土地交易最低限价制度6.建立土地增值税制度
第六章
1.土地金融的概念金融是以银行为核心的货币资金的融通,泛指与货币流通和银行信用有关的一切经济活动。
土地金融是以土地抵押权为担保的、土地资金的筹集、融通等一切信用活动的总称。
第七章
一、税收的一般原理
税收要素1.征税对象,也称征税客体。
2.纳税人,又称征税主体或纳税义务人。
3.税率
(1)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3)类退税率(4)定额税率。
4.计税依据。
5.税额。
二、土地税收的概念机原理
①土地税收是国家以土地为征税对象,凭借其政治权力从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手中无偿的、强制的、固定的取得部分土地收益的一种税收。
2土地税收与地租有着本质区别:
1.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土地税收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地租是土地垄断而产生的。
2.两者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同土地税收存在的基础是国家的政治权力,地租存在的基础是土地所有权的垄断。
3.两者的分配层次不同土地税收属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而地租属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
中国现行土地税制及征管
一、耕地占用税
征税对象是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耕地占用税实行定额税率,以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纳税区域内的土地,采用分类定级的幅度定额税率。
三、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增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年年都要收取。
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以上部分,税率为60%。
四、土地契约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契税税率实行幅度比例税率,税率幅度为2%—5%。
第八章
一、土地利用:
土地利用是人类通过与土地结合获得物质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
土地利用的基本内容:
(一)土地资源的调查、分类、统计
(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1.土地利用程度分析
在农业上:
①垦殖系数(耕地面积/土地总面积)②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土地总面积)③水面利用率(以利用水面/全部水面)。
在城市:
①建筑密度(建筑物占地面积/用地总面积)②容积率(建筑面积/用地总面积)③土地利用系数(以利用土地/土地总面积)。
2.土地利用结构分析是指在整个土地面积中,各类用地所占的比重。
3.土地利用效益分析
二、土地利用的目标
从提供的“产品:
(1)物质产品
(2)服务效用;
按作用:
经济目标、生态目标、社会目标。
土地利用的基本原则
一、先调查、评价、规划,后开发利用
二、以集约利用为主与保证适量的耕地面积相结合
三、在农业有限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用地比例
四、专业化利用与综合利用相结合
五、开发利用与合理保护相结合
第九章土地集约利用
土地集约利用:
是指土地上合理增加物质与劳动投入,以提高土地收益的经营收益。
第十章土地规模利用
一、土地规模利用原理
1、土地利用规模:
是指相对独立的单项经济活动占用土地面积的大小。
2、在农业中,土地利用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业经营规模的大小,是农业土地经济规模的标志。
3、土地规模报酬的变动规模
(1)递增土地规模报酬:
土地规模扩大的幅度小于规模报酬的增长幅度;
(2)固定土地规模报酬:
土地规模扩大幅度等于规模报酬的增长幅度;
(3)递减土地规模报酬:
土地规模扩大的幅度大于规模报酬的增长幅度。
4、4、规模产生成本关系
5、土地规模经济的来源
(一)内部规模经济,是指企业经营实体规模扩大而在企业内部产生的效益。
在生产阶段,规模经济是因为生产设备的不可分性。
首先是单个生产的不可分性,不可分割的生产要素造成分摊成本的降低。
其次,是个生产要素间相互关系的不可分性
(二)外部规模经济,是指整个行业的规模扩大和产量增加而使得个别生产经营单位得到的经济利益,可以使得个别生产经营单位得到服务、运输、人才供给、科技情报等方面的有利条件,从而减少成本。
6、聚集经济是将生产经营活动集中在某一地点时各生产经济活动会产生经济效益的变化,这种现象就为聚集经济。
产生聚集经济的原因:
(1)规模扩大中大数规则的作用;
(2)劳动力供给的互补性和生产的互补性;
(3)企业间交通、通讯费用的节约;
(4)公共设施的使用也会降低成本。
二、农业土地规模利用
1、现状:
国外雇工农场、家庭农场;
国内超小。
2、扩大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原因:
利益所使,竞争所迫,劳动力紧缺所迫。
3、扩大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条件
(1)非农产业发达;
(2)机械化水平要提高;
(3)农业社会化服务较高;
(4)经营者素质的提高。
4、我国扩大农业土地经营规模应注意的问题
(1)尊重农业土地经营规模扩大的经济规律,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
(2)必须注意实现农业土地规模经营的条件。
5、实现农业土地适度经营规模的途径
我国扩大农业土地经营规模,重点在于如何在完善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建立起合理有效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通过农户之间的土地转包,实现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和集中。
三、城市土地规模利用
1、我国的城市土地规模效益
城市化的经济动力是集聚经济。
下层次的地均GDP仅相当于上一层次的1/2左右,而小城市的人均GDP更是只有中等城市的1/4左右。
城市规模在100万~400万人之间时,都可以获得较大的规模净效益,城市规模为200万人时,规模净效益最大,小于200万,则规模净效益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而递增,超过200万人之后,则规模净效益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而递减。
2、基本方针:
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小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
第十一章土地分区利用
第一节土地分区利用原理
一、区位理论及其发展
区位理论是土地分区利用的基本原理。
(一)屠能的农业区位论:
农业土地利用类型和农业土地经营集约化程度,不仅取决于土地的天然特性,而且更重要的是依赖于当时的经济状况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尤其是农业生产用地到农产品消费地的距离。
城市周围土地的利用类型以及农业集约化程度都是呈圈层变化的。
(二)工业区位论:
韦伯的工业区位论的核心是,通过运输、劳动力及集聚因素相互关系的分析与计算,找出工业产品生成成本最低的点作为工企业的理想区位。
工业的区位涉及两个因素:
运输费用与劳动力成本。
1.运费对工业区位选择的影响
原材料系数=地方性原材料重量/制成品的重量
1原材料系数﹤1,设在消费区,②﹥1,设在原材料产区,③=1,任何一点。
2.劳动力成本对工业区位选择的影响
劳动成本指数是指制造一单位产品所支付的平均劳动工资,地城重量是指每生产一单位产品所需运输的重量,劳动系数=劳动成本指数/地城重量。
二、工业用地的区位特点
(1)不断向市区边缘迁移;
(2)自动集结成团的倾向;
(3)寻求交通方便的低平地带。
第二节农业土地分区利用
农业区位地租公式:
L=Y(m-c)-Ytd
式中:
L为区位地租;
Y为单位面积产量;
m为产品的市场价格,假定它完全取决于市场供需关系;
c为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
t为单位产品距离的运费;
d为作物产地与市场的距离。
第三节城市土地分区利用
一、城市土地利用及其意义
(一)城市土地利用的特点
1.位置在城市土地利用中的特殊重要性;
2.利用途径的多样性;
3.面积对城市土地利用具有较小的限制作用;
4.交通运输的重要性更为显著;
5.很难改变其用途。
二、城市土地分区利用原理(圈层学说)
一个企业主为建设自己的企业愿意支付地租的高低,并不取决于他本人的财力,而取决于他因占用这个有利位置土地能增加多少收益。
因此,当企业主把他的企业配置在特定地点时,他支付地租的能力取决于占用这里每平方米土地可能增加的收益。
支付地租的能力=(把企业配置在特定位置可望获得的收益-把企业配置在边际位置可望获得的收益)/企业占用土地面积。
支付能力愈大的功能单位,分布得愈接近市中心。
第十二章土地可持续利用
一、土地可持续利用理论及应用
1.定义:
土地可持续利用是指土地的利用不能对后代的持续利用构成危害,换句话说,土地的利用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要影响人类今后长远需要。
2.包括内容:
(1)在资源数量配置上与资源的总量稀缺性高度一致。
(2)在资源的组合上与资源禀赋相适应。
(3)在资源的时间安排上与资源的时序性完全相当。
(4)土地资源配置应当考虑各地区差异,反映各地区特点,激发各地区发展活力。
三、对中国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本政策目标的理解
(1)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应以人口对食物的供需平衡为目标。
(2)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应建立在区域平衡的基础上。
(3)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要有长远性。
(4)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要考虑环境的适宜性。
(5)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要追求质量的平衡。
第十三章土地制度概论
第一节土地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一)土地制度的概念
广义的土地制度泛指与土地所有、土地使用、土地管理及土地利用技术等有关的一切制度。
狭义的土地制度是指余地所有、使用与管理的土地经济制度及相应的土地法权制度。
(二)土地制度的构成
完整的土地经济制度包含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和土地国家管理制度。
第二节土地所有制
一、土地所有制的含义
所谓土地所有制,是指人们在一定社会制度下土地所有权归属的制度规定。
这种权力可以细分为:
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
不同种类的土地所有制,从社会性质来说可以区分为两大类。
即公有制和私有制。
第三节土地使用制
一、土地使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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