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常见12个问题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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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本身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当应收票据的可收回性不确定时,应当转入应收账款后计提坏账准备。
税收制度《办法》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为年末应收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
从2003年1月1日起根据《通知》规定“为简化起见,允许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计提坏账准备的数额、比例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在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方面给予企业较大的自主权,主要表现在:
首先比例不限.其次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
同时对滥用会计政策做出规定:
企业在运用谨慎性原则时,不能以谨慎性原则为由计提秘密准备(是指超过资产实际损失金额而计提的准备)。
《办法》规定:
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案例:
甲公司会计上采用账龄分析法提取坏账准备,200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8000万元,坏账准备贷方余额240万元。
200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9000万元,包括关联方往来100万元,会计提取坏账准备的比例为3%。
会计处理:
2004年末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9000×
3%=270万元,由于坏账准备的年初数小于本年应计提数,应按其差额(270-240=30)补提坏账准备。
借:
资产减值损失30
贷:
坏账准备30
通过上述处理,使坏账准备的年末余额保持在本年应计提数270万元。
税务处理:
本年末按税法规定的税前列支数额,(9000-100-8000)×
5‰=4.5万元,纳税调整30-4.5=25.5万元。
通过上例,该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实际计提的坏账准备270万元,是按照200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计算提取的,在提取时应注意与年初坏账准备余额相比较,本年应计提大于年初余额时应按其差额补提,反之应冲回。
而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时,应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剔除关联方往来,计算出当期应计入费用的数额,然后与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并已计入当期费用的数额相对比。
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一)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的内容多、项目广。
在计提坏账准备时,应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内部和外部产生的两大类。
对于与外部企业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应定期或至少在会计年度末确认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这类其他应收款包括:
①应收外部单位的各种赔款、罚款;
②应收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③存出的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④预付账款转入(企业的预付账款若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
⑤与关联方之间产生的其他应收款;
⑥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而对于与企业内部科室等形成的其他应收款,由于收不回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无需收回,因此应采取简单的进行处理,在收不回时直接转销,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①向企业各职能部门科室、车间等拨出的备用金;
②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赔款、罚款等。
(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核算
1.计提的方法。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在估计损失时,可采用的方法有其他应收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法、销货百分比法。
只有账龄分析法最恰当。
因其他应收款内容多且来源杂,随着关联企业之间、企业集团之间往来的日益增多,仅以其余额或当期发生额来计提坏账准备显得过于粗糙,甚至还可能使企业利用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机会操纵利润,误导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使用,因而,账龄分析法比较恰当。
且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2.计提的比例。
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企业应根据债务人的实际财务状况、还款能力、信用程度、形成原因、实际用途和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等,按欠款时间的长短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类,如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并在此基础上估计合理的损失比例。
下列情况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①当年发生的其他应收款;
②计划对其他应收款进行重组;
③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应收款;
④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企业之间发生的其他应收款与应收账款一样,也应当在期末时分析其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当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3.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于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与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款项净额”项目以应收账款的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的余额列示,“其他应收款”项目也以余额列示。
随着其他应收款的内容增多,特别是关联方之间其他应收款大幅度地提高,这样处理不能满足需要。
因此,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时应设置“坏账准备——计提其他应收款准备”科目。
以便与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区分开来,准确无误地反映其他应收款所计提的坏账准备。
会计期末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其他应收款”项目应以该科目的账面价值列示,即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坏账准备——计提其他应收款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填列。
4.坏账准备的披露。
企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应说明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以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计提比例,并重点说明如下事项:
①本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的,一概单独说明计提的比例及其理由。
②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但在本年度又全额或部分收回或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说明采用原估计计提比例的理由以及原估计计提比例的合理性。
③对某些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较低的理由。
④本年度实际冲销的其他应收款及冲销理由。
总之,在实际的教学工作和理论研究中,一定要密切关注相应的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的规定,以理论指导实践和教学,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准和认知水平。
"
坏账损失明细表"
解读
新的《坏账损失明细表》属于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二级附表。
该表的会计金额、税收金额及纳税调整数额要填列在一级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的13行财产损失或14行坏账准备金的各列中。
纳税人在填报时,要注意的是,近期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043号)文件第三条第(四)项中的第2款,对坏账准备的填报修正为: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四的填报说明3.第六条第12点第14行坏账准备金:
第1列填报纳税年度会计核算增(减)提的坏账准备,金额等于附表十四
(1)《坏账损失明细表》第1列第6行,将第6行改为第5行。
而如果调整数额是负数则在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第7行纳税调减金额填列。
具体填列时,因企业对坏账所采用的直接冲销法核算坏账损失和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填列项目又有所不同。
采用直接冲销法核算坏账损失的填列,只需将本表本期核销的坏账损失纳税调整数额填入附表四第3列第13行财产损失。
对于坏账损失,《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企业需审批的财产损失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集中一次报税务机关审批核实。
如果企业已作损失,但未经税务机关审批是不得在税前扣除,应当作为调增额填入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的13行“财产损失”。
例1.企业发生坏账损失10万元。
企业会计处理:
借:
管理费用100000贷:
应收账款100000。
如果该例损失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则不得税前扣除。
采用直接冲销法核算坏账损失的,一般是不存在调减所得情况的。
这是因为《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各项财产损失,如果因税务机关的原因导致财产损失未能按期扣除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应调整该财产损失发生年度的纳税申报表,重新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调整后的应纳所得税额如小于调整前的应纳所得税额,应将财产损失发生年度多缴的税款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退税、抵缴欠税或下期应缴税款,不得改变财产损失所属纳税年度。
例2.在2005年发生坏账损失10万元,因税务机关的原因导致财产损失于2005年度未能按期扣除,于2006年6月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应调整该财产损失发生年度2005年的纳税申报表,重新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而不是2006年调减额10万元。
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计算略复杂些。
有以下几点需要说明。
一是调增与调减金额是税务机关与会计处理本期增(减)的差异,而不是应收账款与税法确定的比例之积同坏账准备期末数的简单对比。
例3.期初应收账款1000万元,会计计提比例5%,税法是5‰,年末应收账款2000万元。
企业按规定年末提坏账准备50万元,坏账准备额为100万元。
以前的调增额计算是:
100-2000×
5‰=90(万元)。
这是不正确的。
因为,1000×
(5%-5‰)=45(万元),在上年已调增了。
正确调增额计算是:
50(会计增提)-1000×
5‰(税法增提)=45(万元)。
二是税法规定,坏账未经税务机关审批,则该项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这时,会计上冲减了坏账准备,而在税法上是不予承认的。
例4.期初应收账款1000万元,会计计提比例5%,税法是5‰。
期间发生坏账10万元(未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年末应收账款2000万元。
会计处理:
坏账准备100000
当期增提坏账准备=2000×
5%-1000×
5%+10=60(万元)。
税法当期增提坏账准备=2000×
5‰-1000×
5‰=5(万元),而不是15万元。
调增额=60(会计增提)-5(税法增提)=55(万元)。
三是税务机关规定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损失分别填报本期收回的已作会计核销和已作税前扣除的坏账。
应调增当年的所得额。
例5.期初应收账款1000万元,会计计提比例5%,税法是5‰。
期间收回以前已核销的坏账损失10万元,年末应收账款2000万元。
会计处理是:
应收账款100000
银行存款100000
5%-10=40(万元)。
税法规定是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损失应调增当年的所得额。
这时的计算是直接将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损失应调增当年的所得额10万元。
同时,收回的损失也不增加当期的坏账准备。
税法规定当期增提坏账准备=2000×
5‰—1000×
5‰=5(万元)。
调增额=40(会计增提)-5(税法增提)=35(万元),调增总额=35+10=45(万元)。
四是对于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损失,如果是以前年度会计做损失,而税法又未予扣除的,这种情况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损失是否应调增当年的所得额呢?
填表说明对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损失解释是,应分别填报本期收回的已作会计核销和已作税前扣除的坏账。
采用直接冲销法核算坏账损失的企业,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损失填列以前年度已在税前扣除,在本年收回的坏账损失。
可以看出,调增的收回损失是指已在以前年度税前扣除的坏账损失。
所以说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损失,如果是以前年度会计做损失,但税法又未予扣除的是不应调增当年所得额。
例6.坏账损失10万元,企业未报批,税法对此需调增10万元,1年后10万元收回,对此还要调增10万元的处理是错误的。
正确处理应该是不再调增所得额。
五是明确了纳税调整金额差额是负数,可据此填入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第7行“纳税调减金额”。
对此笔者提出一点疑问,用下边的例子说明:
例7.新办企业当年年末应收账款2000万元,会计计提比例5%。
实际情况是企业未提坏账准备,而税务机关可扣除:
2000×
5‰=10(万元),超提=0-10=-10(万元)。
难道这10万元也做调减所得额吗?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可以看出5‰的准备只是一个限数,超过要调增,未超则应按实际填列。
对于这种特殊情况,笔者认为应不予调减的。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总结
【摘要】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有“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等,具体采用何种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关键词】坏账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
余额百分比法;
账龄分析法;
销货百分比法;
个别认定法
一、如何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应当定期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准备,对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有两种核算方法:
一是直接转销法;
二是备抵法。
由于备抵法更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因此,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要求企业采用备抵法来进行坏账的会计处理。
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
备抵法是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当某一应收账款全部或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应根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金额。
采用这种方法,一方面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一方面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待实际发生坏账时冲销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金额,使资产负债表上真实反映应收账款的净值。
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一)计提坏账准备时
资产减值损失
坏账准备
(二)发生坏账时
应收账款
(三)冲销的应收账款又收回时
银行存款
二、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具体来说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有四种:
即“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
(一)余额百分比法
这是按照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
坏账百分比由企业根据以往的资料或经验自行确定。
在余额百分比法下,企业应在每个会计期末根据本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和相应的坏账率估计出期末坏账准备账户应有的余额,它与调整前坏账准备账户已有的余额的差额,就是当期应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如下:
1.首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计提百分比
2.以后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账款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或-)坏账准备账户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
例:
泰山企业2006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800000元,企业根据风险特征估计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为应收账款余额的0.4%。
2007年发生坏账4000元,该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980000元。
2008年发生坏账损失3000元,上年冲销的账款中有2000元本年度又收回。
该年度末应收账款余额为600000元。
假设坏账准备科目在2006年初余额为0。
要求:
计算各年提取的坏账准备并编制会计分录。
解:
(1)2006年应提坏账准备=800000×
0.4%=3200(元)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资产减值损失3200
坏账准备3200
2007年发生坏账损失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坏账准备4000
应收账款4000
(2)2007年年末计提坏账前坏账准备账户的余额为:
4000-3200=800(借方)
而要使坏账准备的余额为贷方980000×
0.4%=3920(元),则2007年应提坏账准备=3920+800=4720(元)(贷方)。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资产减值损失4720
坏账准备4720
(3)2008年发生坏账损失时,应编制如下的会计分录:
坏账准备3000
应收账款3000
2008年收回已冲销的应收账款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应收账款2000
坏账准备2000
银行存款2000
2008年年末计提坏账前坏账准备的金额为-800+4720-3000+2000=2920(元)(贷方)。
而要使坏账准备的余额为贷方600000×
0.4%=2400(元)(贷方),则应冲销坏账准备2920-2400=520(元),即2008年应提坏账准备-520元。
坏账准备520
资产减值损失520
(二)账龄分析法
这是根据应收账款账龄的长短来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
通常而言,应收账款的账龄越长,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越大。
为此,将企业的应收账款按账龄长短进行分组,分别确定不同的计提百分比估算坏账损失,使坏账损失的计算结果更符合客观情况。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如下:
1.首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各账龄组应收账款余额×
各账龄组坏账准备计提百分比)
2.以后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甲公司坏账准备核算采用账龄分析法,对未到期、逾期半年内和逾期半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分别按1%、5%、10%估计坏账损失。
该公司2007年12月31日有关应收款项账户的年末余额如下。
按照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将这些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具体情况如下:
若甲公司“坏账准备”账户2007年年初贷方余额为60000元,2007年确认的坏账损失为120000元,则甲公司2007年12月31日计提坏账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账户的金额为多少?
分析:
(1)题目中给出了各个明细账的情况,则根据应收账款明细账户的借方余额合计数和预收账款明细账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数再加上其他应收款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数计提。
(2)预收账款的借方余额具有应收账款的性质,要计提坏账准备。
(3)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4)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期末应考虑计提坏账准备。
综合以上分析,甲公司2007年12月31日计提坏账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账户的金额=2000000×
5%+300000×
10%+1000000×
1%+400000×
10%+120000-60000=240000(元)。
账龄分析法和余额百分比法一样在计提坏账准备时,考虑到了该账户原有的余额再做出调整。
这两种方法都是从资产负债表的观点来估计坏账,注重的是期末坏账准备应有的余额,使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能更合理地按变现价值评价。
但是,期末的应收账款并不都是本期的赊销产生的,可能含有以往年度销售产生的账款,采用这两种方法计算出的坏账费用就不能完全于本期的销售收入配合,在实务上,账龄分析法也使得账务处理的成本有所提高。
(三)销货百分比法
这是根据企业销售总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
百分比按本企业以往实际发生的坏账与销售总额的关系结合生产经营与销售政策变动情况测定。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也可以按赊销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
采用销货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本期销售总额(或赊销额)×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丙公司2006年赊销金额为20000元,根据以往资料和经验,估计坏账损失率为1%,2006年初坏账准备账户余额为贷方200元。
计算2006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和2006年末坏账准备科目余额。
丙公司2006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20000×
1%=200元,
资产减值损失200
坏账准备200
2006年末坏账准备科目余额为:
200+200=400元。
可以看出,采用销货百分比法,在决定各年度应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时,并不需要考虑坏账准备账户上已有的余额。
从利润表的观点看,由于这种方法主要是根据当期利润表上的销货收入数字来估计当期的坏账损失,因此坏账费用与销货收入能较好地配合,比较符合配比概念。
但是由于计提坏账时没有考虑到坏账准备账户以往原有的余额,如果以往年度出现坏账损失估计错误的情况就不能自动更正,资产负债表上的应收账款净额也就不一定能正确的反映其变现价值。
因此,采用销货百分比法还应该定期地评估坏账准备是否适当,及时做出调整,以便能更加合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四)个别认定法
这是针对每项应收款项的实际情况分别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
例如公司是根据应收单位账款的5%来计算坏账,但是有一企业有明显的迹象还款困难,就可以对这一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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