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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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
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
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
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
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
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五、放射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七、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八、特殊检查室
(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
三级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
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二、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即时查房。
三、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
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主任或主治医师应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经治医师应执行上级医师查房意见,并在病程记录中按规范要求做好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四、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临床实际教学。
五、查房的内容:
l、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诊疗中的问题;
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
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
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
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
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
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
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
倾听病员的陈述;
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
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
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决定出、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
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
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
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
检查病员饮食情况;
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六、院领导以及机关各科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
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
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
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
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
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
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
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
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
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为规范医疗行为,规避医疗风险,提高诊断率,制订本制度。
一、入院一周还不能确诊的病例为疑难病例。
二、疑难病例讨论会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主持,本科全体医师、护士长参加。
三、如果患者病情复杂,涉及他科专业内容,可举行科间疑难病例讨论会。
科间疑难病例讨论会由本科主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专家开展科间疑难病例讨论会。
讨论会由医务科主任主持,本科全体医生、护士长参加。
四、由经治医师如实做好讨论会记录,并将讨论的综合意见按疑难病倒讨论记录的规范在当日病程记录中记载。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为加强回顾性医疗总结,提高疾病的诊疗水平,制订本制度。
一、凡死亡病例均应召开死亡病例讨论会。
二、死亡病例讨论会一般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召开、由经治医生提出申请,科主任主持,本科全体医生、护士长参加。
三、特殊死亡病例的讨论会由科主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由医务科组织本院相关专业人员召开,医务科主任或副院长主持,本科全体医生、护士长参加。
四、进行尸检的死亡病例讨论会,待尸检报告发出后召开,医务科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业务副院长主持,本科全体医生、护士长参加。
五、对于发生医疗事故及争议的死亡病例,在医疗事故及争议处理完后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讨论会,分析死亡原因,查找医疗过失根源,总结过失教训。
参加人员应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当事科室全体成员、涉及相关专业人员。
六、经治医师如实做好讨论会记录,死亡病例讨论会记录按要求记入病历档案。
术前讨论制度
为加强中、大型手术、新技术、新业务手术、高风险复杂手术、特殊手术和科研手术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一、中、大型手术术前讨论会,由经治医师(手术者)提出申请,由科主任召集并主持,手术科室医生及麻醉医生,手术室护士及相近专业的高年资医师参加,经治医师做好术前讨论记录。
二、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手术符合《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医务科主任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为与手术有关人员、相关专业高年资医师或分管的院领导,经治医师做好术前讨论记录。
三、高风险复杂手术是指在手术过程中潜在着很大风险,可存在于各级手术中。
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向医务科申请,并由医务科召集并主持,手术科室医师、护士长、相关专业人员及分管院长参加,必要时请院领导参加,经治医师做好讨论记录。
四、特殊手术是指符合《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特殊手术术前讨论由科主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科主任主持,手术科室医生、护士长、业务副院长及院长参加,必要时请院外医生参加,经治医师做好术前讨论记录,根据病人的特殊状况山讨论小组决定是否手术以及讨论会涉及的内容。
五、术前讨论会涉及的内容应有术前诊断、术前准备、手术指征、手术方式、麻醉方式、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意外及不良后果的防范措施。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
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值班人员。
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
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
3、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
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瓶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
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
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6、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病人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7、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上由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
参加跨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
8、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入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9、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10、各科每日须留有1—2张床位,以备急、重症病人入院治疗、抢救时使用。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为推广科学用血、合理用血、节约血液资源,开展成分输血,确保安全输血,根据卫生部制订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公安县麻豪口镇卫生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务科)为本院临床输血审核批准机构。
二、医护人员特别是临床医师要树立科学用血、合理用血的思想,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积极开展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技术,节约血液资源。
三、向患者及家属宣讲临床输血知识,明确告知患者及家属输血治疗的不可替代性,同时也应充分告知患者及家属输血治疗的风险性,完善告知义务。
四、临床用血审批程序:
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所在科主任签字,报输血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输全血或大量输血(一次输血超过2000m1)必须履行申报审批手续。
六、对稀有血型、特供成分血(如机采血小板制剂、洗涤红细胞制剂、冷沉淀等)必须实行收取预约金,上述血液产品一旦制备,患者则应无条件接受。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一、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黑墨水)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词规范、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
如有药物过敏,必须标明。
病历不得涂改、填补、剪贴,医师应签署全名。
2、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词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4、简化字应按照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则书写。
5、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6、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2000.7.30.4或5pmo
7、病历的每页均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
各种检验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8、中医病历应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门诊病历应认真填写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
2、患者就诊(初诊及复诊)必须询问、记录药物过敏史。
3、门诊病历有“八有”(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检、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医师签名),必须认真填写,不能遗漏。
如:
既往史需简要记述与本病有关的既往病史,如没有则填写“无”;
辅助检查未做也填写“无”。
4、门诊主诉要明确,记述主要症状、部位、性质及持续时间;
现病史要简明扼要。
5、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6、初诊必须系统体格检查,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
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并记录。
7、每次诊疗完毕必须作出印象诊断,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8、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
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9、根据病情给病人开具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10、门诊医师对转诊会诊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1、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2、应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体征。
3、危重疑难的病例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
4、对需要即刻抢救的病人,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提,但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四、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1、住院病历可由本院医师、进修医师或实习医师书写,三年内住院医师必须自行书写住院病历。
2、对新人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婚育史、体格检查、专科情况、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史小结、诊断、诊疗计划、医师签全名。
3、住院病历中首次病程记录和术后首次病程记录要及时记录。
住院病历应可能于次日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必须在病人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急诊、危重病人可先书写详细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后再补住院病历。
接收大批病人或伤员时,住院病历完成时间可由科主任酌情规定。
4、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5、实习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前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应在住院医师指导下进行。
6、住院病历必须由5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补充和修改。
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
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全名。
被修改六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
五、首次病程记录书写要求:
1、首次病程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反应疾病的全貌,但内容是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2、首次病程记录山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书写,必须在病人入院后立即完成。
3、首次病程记录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就诊原因、主要症状、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特殊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初步诊疗计划,危重病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
4、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月经婚育史、家庭史及体格检查中与本病无关的资料可适当简化,但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及阴性资料必须具备。
六、病历中其他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病程记录:
1、一般要求:
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语句通顺,清晰整齐。
2、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及处理情况,上级医师和科室病案讨论对病情的分析、对诊断治疗及预后的具体意见,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的确切记录和必要的分析判断,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反应,各种诊疗操作过程,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各种会诊意见,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
3、病程记录还应包括院行政领导的重要意见,以及与家属或单位领导交谈病情的主要内容。
4、病人人院后24小时内要记录上级医师查房意见,危重及急诊病人人院后8小时应有上级查房意见。
5、病程记录一般每天记录一次,病情稳定后2—3天记录一次,慢性病人至少每周记录一次;
危重病人或病情突然发生变化时应随时记录;
新人院病人要求应有连续三天的记录;
术后病人应记录术后连续三天的病程记录。
6、住院时间达到或超过一月者,每30天应有一次阶段小结。
7、凡移交患者的交班医师均需作出交班小结,接班医师写出接班记录。
8、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转院记录。
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报医教科或业务副院长批准。
(二)手术患者术前应在病历中完成术前谈话记录、输血同意书记录、术前总结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摘要;
急诊手术(人院24小时内进行的手术)可不具备术前总结及术前讨论记录;
小手术可不具备术前讨论记录摘要。
(三)对于全科或多科进行过病案讨论的病例,病历中应具备病案讨论记录。
(四)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经过、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并同时抄写一份交于患者,以便复诊时参考。
死亡记录的内容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或当班医师书写,上级医师审查签字,病历中应包括死亡出院小结、死亡讨论记录摘要、尸检申请和详细的死亡讨论记录。
凡做尸检的病例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
(五)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六)关于实习医师书写病历的有关规定(试行)
1、凡在我院实习的大专院校医疗系实习医生,进院后由医教科组织病历书写标准的学习,入科或转科后,应至少书写2份以上大病历,并由科主任和带教老师进行病历书写和体格检查考评,经考核合格者,科主任可批准其在本科内书写住院病历。
2、实习医生书写的病历,由带教老师和上级医生修改签字后方能生效而成为正式医疗文件,带教老师和上级医生签名后即对该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负有法律责任。
带教老师只限于工作满五年我院上班的住院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
3、实习医师书写病历前,询问病史和进行体格检查时应有带教老师在场并复核,以免遗漏重要体征造成误诊。
4、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在病案室入库检查中如发现返修病历,应由带教老师前往返修。
5、在病历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实习医生书写的不合格病历则与实习医生所在科室的质量奖及带教老师的奖惩挂钩。
6、实习医生人科后,只有经带教老师和科主任进行病历书写考评合格后才能正式书写住院病历。
但首次病程记录只能由本院医生书写,实习医生无权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手术分类
(一)甲类手术:
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乙类手术:
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三)丙类手术:
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四)丁类手术:
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注:
微创(腔内)手术根据其技术的复杂性分别列入各类手术中。
二、手术医师分级
手术医师指主刀人员。
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
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
2、高年资历住院医师:
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
担任主治医师工作3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
担任主治医师工作3年以上。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上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丁类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
熟练掌握丁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丙类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
熟练掌握丙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乙类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
掌握乙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开展部分甲类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熟练掌握乙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开展甲类手术。
手术分级标准
一、妇科:
一级手术
1、扩宫和刮宫术
2、输卵管通气、通液术
3、后穹窿穿刺、切开术
4、外阴、宫颈活体组织采取术
5、外阴良性肿物切除、前庭大腺囊肿手术
6、附件切除术
7、异位妊娠手术
8、经阴道有蒂子宫肌瘤摘除术
二级手术
1、子宫切除术、子宫及附件切除术
2、阔韧带肌瘤、囊肿切除术
3、单纯外阴切除术
4、简单尿瘘修补术
5、宫颈息肉摘除术、宫颈赘生物电切术
6、盆腔脓肿清除引流术
三级手术
1、子宫扩大、广泛、次广泛切除术
二、产科
1、会阴侧切及会阴侧切缝合术
2、会阴I、II度裂伤修补术
3、古典式剖宫产术
4、引产术
5、胎头吸引术
6、臀位助产术
7、常规助产
1、会阴Ⅲ度裂伤修补术
2、子宫裂伤修补术
3、子宫翻出复位术
4、产钳术
5、臀位牵引术
6、人工胎盘剥离术
1、剖宫产子宫切除术
2、晚期妊娠子宫破裂手术
3、毁胎术
三、计划生育门诊
1、宫内节育器放置术
2、宫内节育器取出术
3、输卵管通气、通液术
4、人工流产吸刮术
5、腹部输卵管结扎术
6、羊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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