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套隧道安全技术交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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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机械修理工……………………………………………………..
21、普工……………………………………………………………..
22、混凝土喷射机…………………………………………………..
23、钢筋切断机……………………………………………………..
24、钢筋弯曲机……………………………………………………..
25、钢筋调直机……………………………………………………..
26、手持式电动工具………………………………………………..
三、其他安全技术交底……………………………………………..
1、高处作业………………………………………………………….
2、临时用电………………………………………………………….
3、隧道瓦斯监测…………………………………………………….
4、不良地质与特殊岩土段施工…………………………………….
5、临时设施环水保………………………………………………….
6、自然资源环水保………………………………………………….
7、隧道供电………………………………………………………….
8、隧道供水………………………………………………………….
9、隧道施工综合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年月日
工程名称
交底地点
交底组织单位
交底负责人
施工单位
接收负责人
一、交底内容:
1、洞口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二、安全内容:
1、洞口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洞口的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
(2)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挖前清除干净;
施工中应经常检查,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2、爆破后应在清除边仰坡上的松动石块后,方可继续施工。
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3、隧道门及端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体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扶手、栏杆。
脚手架不得防碍车辆通行。
(2)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
(3)起吊材料时机下严禁车辆和人员通行。
编制:
复核:
接收人
年月日
1、管棚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二、安全要求:
(一)、钻机
1.钻机基础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应铺垫枕木或钢板。
2.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3.钻机作业前应进行下列检查,确认安全。
①各部件完整,联结牢固、正确;
②动力系统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③电气系统接线可靠,仪表正常;
④卷扬提升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钢丝绳符合规定;
⑤钻架钢结构无裂纹损坏、严重锈蚀、开焊、变形。
4.钻机作业时,钻机旋转部件周围、吊索具下方不得有人。
5.大雨、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架设钻机及进行高处作业。
(二)、空压机
1.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稳固。
移动式空气压缩机机组应置于平整坚实的地面,并挡掩牢固。
2.电动空气压缩机及启动器的外壳的保护接零必须完好。
3.机械运转时,操作人员应注意观察压力表,其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
如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机检查。
4.贮气罐安全阀每半个月应作一次手动试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
5.使用压缩空气吹洗零件时,严禁风口对人。
(三)、高处作业
1.悬空高处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得从事登高作业。
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
所需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
4.高处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
(四)、注浆机
1.注浆作业人必须按要求配戴防护用品,不得直接接触浆液,防止浆液进入眼睛。
2.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不得随便进入长管棚作业区。
3.注浆机械要有保护零线。
4.保证注浆管有足够强度,注浆泵设备完好。
3.管道安装牢固。
4.设备防护装置齐全。
5.电动机绝缘良好。
6.注浆后的废液必须妥善处理,不能污染环境。
接收人:
年月日
1、管棚加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电焊机
1.电焊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防雨、砸棚、电焊机底部应垫防潮物,并在固定的焊机旁配备防火器材;
2.焊机本身防护罩配有漏电保护节能器,零部件齐全,接、拆电源应有专业电工操作(非电工严禁动电),一次线不得超过5米,二线不得超过30米;
3.在焊接时输出、输入线压接牢固,防止烧坏焊机的各部位,不得借用其它的金属导体替代地线,双线必须到位,防止触电;
4.高处焊接时施工人员一定要系好安全带,设置好承接焊碴坠落的容器,防止高温焊碴凌空飘落引发火灾,把下方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清理干净,有防火设施和专人看火,手续齐全有效;
5.在较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内,不进风的房间内时,除采取非机电防护外,应特别注意通风换气;
6.雨天、雪天、五级以上大风天禁止使用电气焊,因特殊情况需要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设有防护棚;
7.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8.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可靠的接地;
9.焊接完工时一定要对焊接机进行检查,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二)、钻机
1.工作前应检查机电部分安全可靠后才能操作;
2.必须穿戴工作服,严禁带手套钻孔;
3.钻头上有长屑时,应停钻,用铁勾或刷子清除;
4.严禁用手触摸旋转的刀具钻头和将头部靠近机床旋转部分;
5.工作完毕应拉闸断电。
(三)、砂轮切割机
1.工作前检查电机运转、转向正常,接地保护良好;
2.锯片选用符合要求,安装牢固,严禁使用半径小于15CM砂轮片;
3.切割机必须防护罩完好,应安装在防雨、防风沙的机棚里;
4.切割时,工件平稳要夹紧,操作员不得正面面对砂轮切割机,防止碎片伤人,严禁打磨其它铁器件;
5.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关闸上锁。
(四)、氧气、乙炔
1.使用电、气焊时必须开具用火证,并设有专人看火,备有灭火器材,清理用火点周围的易燃物;
2.要正确放置氧气、乙炔瓶,应该有5m以上的距离,乙炔瓶不得倒置,距火源10m以外;
3.施工中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一定要按安全规程施工及上级有规定施工,坚决反对蛮干;
4.焊接操作不准与油漆、烯料、喷漆、木工等易燃作业,非气焊工严禁操作。
(五)、电钻、电锤、手砂轮机等电动工具:
1.使用前应经专职电工检查接线是否正确,防止零线相线接错造成事故;
2.长期搁置不用或受潮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有电工测量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3.电动工具自带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得接长,当电源与人作业场的距离较远时,应采用移动配电箱;
4.电动工具原有的插头不得随意拆除或改换,当原有插头损坏后严禁不用插头直接将电线的金属丝插入插座;
5.发现电动工具外壳手柄破裂,应停止使用进行修理,更换合格后方可使用;
6.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电动工具;
7.现场应尽量采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8.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9.电源处,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
1、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开挖施工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4、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
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
钻杆有无不直、带饬以及钻孔堵塞现象;
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
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
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6、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
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7、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
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8、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9、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10、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
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井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二)个人安全防护须知
1、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安全帽。
帽子的帽壳、内衬、帽带应齐全完好。
2、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带,以防高处附落。
3、人员应戴好手套和穿好防护服,使用手持电动机具应戴好绝缘手套。
进行车、刨、钻等工作时禁戴手套。
4、人员应穿合适的工作鞋加以保护。
5、防护眼镜和面罩。
6、超过85分贝时,人员应该佩戴合格的耳塞进行工作
7、防尘口罩或防毒护具。
8、人员应穿戴上反光带或反光衣。
9、车辆附近不得站人,并设专人指挥车辆。
1、爆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爆破人员必须执证上岗。
2、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
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4、爆破器材工房应远离洞口50m以外。
若洞口距离开挖面大于1000m时,可在洞内适当地点设立加工房,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存储药量仅限于当班用量。
B、洞深应大于10m,并与隧道中线有60度的交角,设有两道外开的门。
C、设立明显的标志和专人看守。
D、加工房设在坚固的围岩中,并应设置栏杆,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5、装药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
装药区内禁止烟火;
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2)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3)起爆药包应在现场装药时制作。
4)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A、照明不足
B、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C、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D、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E、没有警戒好的。
6、大雾天、黄昏和夜间不应进行爆破。
确需在夜间爆破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7、起爆前应作好下列防护工作:
1)起爆应由值班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
2)警戒区周围必须设警戒人员;
警戒范围:
小药量爆破应距离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的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确定;
3)警戒区内的人、畜应撤离,施工机具不能撤离的应有可靠的防护;
4)在有车、船通过的施工地段,确定爆破时间,应事先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联系。
5)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
A、独头巷道内不小于200m;
B、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m;
C、相邻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小于50m;
D、双线上断面开挖时不小于400m;
E、双线全断面开挖时不小于500m。
8、起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近处有闪电和雷声或云雨弥漫可能突然发生雷电时,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
2)同一施工地段有若干工点同时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在全部警戒和防护工作未完成之前,严禁任何一处起爆。
9、起爆器的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保管。
10、处理瞎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
处理瞎炮时,不得撤除警戒;
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处理;
瞎炮位置应设明显标志,其周围5m内禁止人员通行。
2)炮眼中的爆破线路、导火索、导爆索等检查完好时可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
3)应在取出堵塞物后重装起爆药包。
4)不得在残眼中继续打眼。
5)可在距瞎炮不小于0.6m处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
6)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淡。
11、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12、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13、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有无瞎炮;
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
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14、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
15、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
16、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告标志。
1、装碴与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如通风良好,可以达到本章“通风及防尘”要求者除外)。
3、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
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装碴
1)人工装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
漏斗装碴时,应有联络信号,装满时应发出停漏信号,并及时盖好漏碴口。
接碴时,漏斗口下不得有人通过。
2)人工卸碴,应将车辆停稳制动,严禁站在斗车内扒碴。
3)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6、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
人力车5km/h;
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ra/h,有牵引车及会车时5km/h;
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有牵引车时15km/h,会车时l0km/h;
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6)洞外卸碴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0.8m处设置挡木;
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7、爆破器材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洞内及辅助坑道内运输爆破器材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不得搭乘。
雷管与炸药应分别运送,电雷管应装在绝缘箱内运送。
运送前应通知卷扬机司机和井口上下的联络员。
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不得运送。
爆破器材不得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坑道内。
2)不得用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8、用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炸药与雷管应分别装在两辆车内专车运送,两辆车之间的距离应大于50m,并派专人运送;
2)运行中应显示红灯或红旗;
3)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罩。
1、初期支护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隧道各部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设计采取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
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
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3、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
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4、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
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7、钢支架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本规程“起重吊装”的规定。
8、喷锚支护时,危石应先清除干净,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
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左右;
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9、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倍。
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10、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1、二次衬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衬砌工作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栏杆。
跳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防滑,工作台的任何部位不得有钉子露头或突出的尖角。
2、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载重量,应在现场挂牌标明。
3、吊装拱架、模板时,作业场所应设专人监护。
4、在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应符高处作业的规定。
5、检查、维修混凝土机械、压浆机械及管路时,应停机并切断风源、电源。
6、采用模筑时拱墙模板架及台下应留足施工净空,衬砌作业点应设明显的限界及缓行标志。
7、台车工作台上应满铺底板。
8、拆卸混凝土输送管道时,应先停机。
9、采用喷锚时喷射机连接的风水管路应牢固通畅。
10、施工台架或施工台车应牢固稳定,台架上应满铺底板,周边应设置栏杆,台架上的人、料不得超过承载能力。
11、清除松动围岩、冲洗受喷面时,工作区内严禁非作业人员停留。
12、钻眼、安装锚杆、挂钢筋网及喷射混凝土,当在离于2m的高处作业时,应符合高处作业有关规定。
13、复合式衬砌防水层的施工台架应牢固,台架下净空应满足施工需要,作业时应设置警示标志或专人防护。
14、仰拱及隧底施工时仰拱上的运输道路应搭设牢固,当向坑内倾卸混凝土时,非卸车人员应避让至安全地点。
15、当仰拱超前边墙施工时,应加强基坑坑壁的临时支护。
1、通风、防尘防毒安全技术交底
(一)、隧道作业环境标准:
粉尘允许浓度:
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
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
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氮)浓度应在5mg/m3以下。
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mg/m3。
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l0mg/m3。
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
(二)、施工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应至少取样分析一次;
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2、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
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3m’。
3、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4、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5、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1)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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