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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1、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体系中的主要部分,申请人应具备《条例》和管理办法要求的申请条件。
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平均资助率为20%。
2011年度面上项目将继续控制资助规模,大幅度提高资助强度——资助强度范围为40万~80万元/项,平均资助强度约60万元/项,资助期限将由3年延长为4年。
2、重点项目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其他要求;
(2)项目名称应根据项目自身研究内容确定,尽量避免使用领域名称。
项目名称应与研究内容相符,项目的研究内容要避免覆盖整个领域范围,注意凝练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向,避免大而全、缺少深度的申请;
(3)一般由一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两个;
(4)各学部对重点项目申报均有特殊要求,详见《2011年度项目指南》,请申请人申报时注意按照要求填报。
2011年度拟资助重点项目450项左右,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提高到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4年延长为5年。
3、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重大研究计划遵循“有限目标、稳定支持、集成升华、跨越发展”的总体思路,针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重大科学前沿两类核心基础科学问题,结合我国具有基础和优势的领域进行重点部署,凝聚优势力量,形成具有相对统一目标或方向的项目群,并加强关键科学问题的深入研究和集成,以实现若干重点领域和重要方向的跨越发展。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重大研究计划分为“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三类。
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指南》相关重大研究计划的要求和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体现学科交叉研究特征,强调对解决重大研究计划核心科学问题及实现总体目标的贡献。
申请书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相应的重大研究计划名称。
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资助强度分别参照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平均强度或按各重大研究计划指南要求编写;
资助期限由各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本次集中受理期共有十个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各计划受理申请项目均有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请在提出申请前,务必认真阅读《指南》中有关内容。
其他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请大家注意学校和国家基金委另行发布的申报通知。
4、人才项目系列:
主要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全职在中国内地工作的优秀华人青年学者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工作。
本基金所指的中国内地,系指我国除港、澳、台地区之外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申请人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
填表时须注意:
(1)撰写申请书时不填写“主要参加者”;
(2)申请书摘要部分,应填写申请人的“主要学术成绩”;
(3)申请书项目名称栏目应填写“研究领域”,而不是具体的研究课题名称;
(4)申请书附件部分关于论文被收录与引用情况仅需提供统计表。
2011年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变更为在线申报,杰青申请人不再下载申请书安装包填写,而是需要提前向科技处联系人获取专用账号和密码(与以往的ISIS帐号不一样)。
申请书所有附件必须电子化上传,未经电子化的纸质附件将不予接受。
代表性成果(如5篇代表性论著和近五年发表的论文等)使用成果在线系统在基金委选定的期刊库内勾选,不建议使用手工填报的方式。
2011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计划资助200人,资助期限为4年,资助经费200万元/人(数学和管理科学140万元/人)。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系列的重要类型,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励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
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中女性申请人年龄限制为未满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条件、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但在职攻读硕士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
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包括资助期限1年的小额探索项目以及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
项目组的主要成员应以青年为主。
申请此类项目须按青年基金申请书提纲撰写。
2011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将适度提高资助强度(预计平均25万元/项),着力提高资助率。
(3)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支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为学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围绕某一重要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能力的研究群体。
参加评审的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由中国科学院、教育部、中国科协及自然科学基金委推荐产生。
被推荐的群体应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按照创新研究群项目正文撰写提纲的要求,输入准确信息。
2011年度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计划资助群体30个左右,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经费60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科学420万元/项)。
(4)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
申请者必须是在海外及港澳从事科学研究,每年应在国内(内地)工作两个月以上的华裔学者,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0周岁;
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相当于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在海外独立主持一个实验室或一个重要的研究项目(须提供任职证书复印件和研究项目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已取得国际同行承认的创新性学术成就或突出的创造性科技成果;
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国际前沿,与合作者有一定的合作基础;
国内(内地)主要合作者也应是具有相当水平的学者。
已经落实在国内(内地)的依托单位(依托单位系指国内(内地)合作者所在单位)并与其签订了合作研究协议书(简称《协议书》)。
在协议书中,双方应就以下主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1)合作研究的课题名称以及研究方向、预期目标等;
2)依托单位承诺保证合作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设备以及人力、物力等条件的配备;
3)获资助者一般每年在依托单位的工作时间为两个月以上。
(5)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面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地(包括试办基地)受理申请,此类项目由校教务部组织申请。
5、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2011年集中受理期间只受理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此类项目的组织申请请参照《指南》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报要求进行申报。
由于此类项目只能在线填写申请书,请申请人与校科发院联系,获得ISIS系统申报的系统权限。
其他类型的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请在集中受理期外提交申请(特殊说明的除外)。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外科学基金组织和科研机构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的项目指南,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上随时发布。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在2011年度的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5年。
6、联合资助基金项目
国家基金委与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企业合作,联合资助的项目,参照《指南》申请。
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的类型有:
2011年度发布项目指南的联合基金包括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大科学装置联合基金、钢铁联合研究基金、煤炭联合基金、民航联合研究基金、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等。
7、专项项目
专项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为专门支持或加强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而设立的专款资助项目,目前包括数学天元基金、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和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等,其中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等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3项限制,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3项限制范围。
希望引起申请人的特别注意。
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在2011年度的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资助期限将由3年延长为4年
二、申请书填写、申请文件提交及软件下载等事项
1、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书所有信息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20日之前。
特别注意:
在填写申请人个人信息中必须如实填写,尤其是学位、职称等情况,如在截止时间之前尚未获得学位证书或职称尚未发文,则一定不能填写该学位、职称。
脱产研究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各类项目,其身份确认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0日。
申请人、参与者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条例》规定(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对于在基金项目申请和执行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和单位,学校依据有关法律及学校规章作出严肃的处理。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11年1月1日后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2011年新版申请书电子表格,按附件说明撰写。
旧版本电子申请书2011年申报管理系统将会不接收,申请项目将会被初筛掉。
请安装过旧版申请书的申请者务必完全删除旧版申请书(包括其常数表文件,帮助和说明文件)后,再安装2011年版申请书,否则所填写电子申请书带有旧版信息,将无法上传。
申请者下载安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文件:
NsfcProposal.exe。
申请书由文件NsfcProposal.exe安装产生NSFCproposal.doc等4个文件,其中NSFCproposal.doc为申请书文档文件,const.dat为常数表文件,其它为帮助和说明文件。
4个文件需要放在一个目录下,否则可能会影响申请书文档的正常使用。
各单位科研秘书下载2011年度新版科学基金申报管理系统“MiniIRIS”文件:
请根据自己计算机操作系统Windows版本选择相应的miniIRIS版本,安装后选择“院系版”使用。
3、填写电子文档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帮助和说明文件。
4、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须在线填写申请书,申请人请与校科发院联系,获得ISIS系统申报的系统权限)的申请书格式统一均采用NsfcProposal.exe文件。
提请注意:
A.填写“项目基本信息”时,“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要尽量填写到最细,否则无法完全界定清楚所申请的项目类别;
B.申请文档中的“报告正文”部分提供的是撰写提纲,不同项目类别提纲要求不同,请务必注意选择正确;
C.录入项目申请人信息时,请副高以上职称,目前还不是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的申请人务必填写最熟悉的学科申请代码(最多三个),成为项目评议专家。
5、由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机制不支持涉密项目的评审,因此请不要申报涉密的项目;
申请书网上提交后,“项目摘要”将在网上公开,请填写“项目摘要”时,不要填写需要保密的内容。
6、填写“经费预算”时,请注意阅读相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特别注意"
不超过"
三个比例的要求:
A.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B.劳务费;
C.管理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面上项目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重点项目10%,杰出青年基金20%),管理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劳务费(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面上项目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5%(重点项目10%、杰出青年基金10%)。
协作费指外单位(不包括合作单位)协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
协作费的支出列入“研究经费-协作费”预算科目,使用时由项目依托单位依据协作合同转拨。
合作费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共同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工作的费用。
经费决算表中无“合作费”预算科目,在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时,合作费首先由合作单位按照用途分别列入各支出预算科目中,再由牵头单位汇总。
7、“报告正文”中的撰写提纲需要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别分类填写,2011年撰写提纲进行了部分修改,请注意参照新的“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正文报告撰写提纲.doc”文件。
8、申请书填写完毕,必须经过“检查保护”后才能完整打印并正常提交。
输入的密码务必要牢记,否则需要修改时,无法解除保护。
9、申请书中专门有“签字和盖章页”,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在打印出的纸质申请书上亲自签字,对申请书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承诺。
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身份证号码的填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影响超项查重工作)。
项目组主要成员若有外单位人员(即我校以外的单位),必须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上一定要加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
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参加该项目申请并履行有关职责,以附件形式在申请项目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上报。
“依托单位公章”由学校科发院项目处审查后统一盖学校公章。
申请人为在职研究生的,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对于未获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以下人员的申请,需要附两名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10、申请者需向所在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和二份(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一式三份)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
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各单位科研秘书通过miniIRIS系统读取申请者的申请书电子文档。
11、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申请数据包(通过miniIRIS的提交数据功能产生)于2011年3月4日前统一交科发院项目处,以免耽误全校超项查重工作。
三、其他注意事项:
1、2008年起我校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实行提交申请书之前进行个人形式审查的措施,请申请者务必认真对照《2011年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科发院网站下载中心相关通知)逐项检查,认真填写,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随申请书一起报送,不报送《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2、基金委自2011年度起将对部分项目类型的资助强度和资助期限等进行较大幅度调整,但各学部、各学科情况不尽相同,预算经费时,注意参考2011年该学部具体学科的平均资助强度。
其它各类项目的资助强度注意参照《指南》中的计划资助强度。
3、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申请书的编写,应及时检索本人近年SCI论文的收录、引用情况,系统地总结本人已取得的学术成绩,归纳创新点,对拟开展工作要认真提炼科学问题,突出创新点。
4、我校从海外正式聘任的科研人员(含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科研人员),如聘期覆盖申请项目的执行期,且每年在武大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相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
5、申请者请注意在国家基金委网站上查阅近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6、2010年申请基金项目未获批准的原因,国家基金委已发送到申请人电子邮箱中,请申请者认真研究,以便有针对性地修改申请书或重新选题。
7、请各申请人在申请书中填写固定的电子邮件地址及联系电话,便于项目的评审及获批后的管理。
8、特别注意:
《2011年项目指南》中,有关科学部和科学处关于申请书填报有特别要求,请申请者一定要认真阅读《2011年项目指南》相关注意事项,以免被初筛掉。
生命科学部特别提醒申请者在撰写申请书时注意:
(1)个人简历一栏中要详细提供申请者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的工作简历和受教育情况、以往获基金资助情况、结题情况、发表相关论文情况。
所列论文要求将已发表论文和待发表论文分别列出。
对已发表论文,要求列出杂志名称、全部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发表的年份、期刊号、页码等,并按论著、论文摘要、会议论文等类别分别列出。
(2)请申请者详细论述与本次申请相关的前期工作基础,以及所提出的新设想、新假说的实验依据和必要的预实验结果等。
前期工作已发表的论文,请在申请书中详细写明,尚未发表论文者要求提供重要实验结果的相关资料,如实验照片或图表等。
(3)申请书中的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和方法是专家评价该项目可行性的重要指标,因此,要求申请书中提供的实验设计要翔实,技术路线明确,切忌粗略、笼统。
并建议提出当某些关键技术方案失败时拟采取的备用方案,供专家评审时参考。
(4)对于在以往基金资助基础上提出的新的申请,请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上一基金项目的进展情况,本次申请的研究内容与前一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与已承担的其他项目资助内容有关联者,应明确说明二者的异同。
请申请者既要注意研究内容的连续性,又要防止研究内容与上一课题重复。
管理科学部提醒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为优化国家科学基金资源的配置,保证项目负责人有精力完成好已承担的国家项目,2011年度本科学部不受理下列申请人的项目申请:
1)作为项目负责人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但在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的。
已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2011年度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G字头申请代码)项目的,应在提交的申请书后附《结项证书》复印件,同时由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结项证书》原件直接提交管理学部综合处审核。
2)在2011年度作为申请人申报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G字头申请代码的项目、、同年又作为负责人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
(2)申请人要确保申请书中所有信息的准确、完整、可靠。
依托单位要对相关信息进行认真的审核。
除其他有关规定外,申请书填写要严格遵从以下要求:
1)个人简历栏目中要详细提供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工作简历和受教育(包括学校和专业名称、导师姓名等)情况、以往获基金资助情况、结题情况、发表相关论文情况。
工作基础和参考文献部分中涉及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论文应该为已正式发表论文,要求列出杂志名称、全部作者姓名及顺序、论文题目、发表的年份、卷期号、页码等。
2)申请人现就职单位未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注册为依托单位,而通过其他依托单位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在个人简历栏目中要详细提供现就职单位名称及个人任职等相关资料。
3)申请人应详细论述与本申请相关的前期工作基础,前期工作已发表的论文,应在申请书中详细写明,已录用待发表论文应附用稿通知复印件等证明。
4)管理科学部反对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课题在不同的基金资助机构中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进行多处申请。
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础上提出新的申请项目,应在申请书中详细阐明上一基金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新申请项目与前一项目的区别、联系与发展;
新申请项目与申请人已承担或参加的其他机构(诸如科技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地方基金等)资助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由于管理科学部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基金、地区科学基金基金等三类项目资助率已很低,评审专家对2008年度、2009年度(特别是后者)刚刚获得资助项目的负责人本年度再次提出申请的项目,将予以从严掌握,以敦促申请人认真做好现有在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2011年项目指南》纸质版本已发至各单位科研管理办公室,大家也可在国家基金委网站上查询()。
四、申报受理工作进度安排
1、2011年1月~2月20日,各单位广泛动员、宣传;
申请人完成拟申报项目文献调研、申请书撰写。
2、2011年2月21日~2月28日,各单位完成对申请书的初审及申请人资格审查,并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查申请书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3、2011年2月29日~3月4日,各单位集中将申请书初稿交校科发院进行最后审核,并陆续退回申请人所在单位修改。
考虑到全校申请工作的进度安排尤其是查重时间的要求,请按期提交,以免影响学校申报工作。
4、2011年3月5日~3月9日,科发院完成申请书审查及第一次超项检查。
5、2011年3月9日~3月10日,项目申请人完成修改,定稿后将申请书纸质文件(按相应的份数双面打印)及申请书电子版文件交各单位汇总。
校科发院不受理个人提交的申请。
6、2011年3月11日,各单位将申请书材料、申请项目汇总数据库、申请公函及清单统一上报校科发院。
7、2011年3月12日~3月16日,科发院汇总全校申请书及电子版文件,完成最后一次全校项目的查重(有问题的将反馈给所在单位)、整理、盖章、最终检查、打包等后续工作。
8、2011年3月17日~3月18日,科发院将全校申请书及数据库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要求申报大户必须在3月18日之前将申请书电子版文件上传提交。
)
五、对各单位2011年度国家基金申报组织工作的要求:
1、各单位在向学校报送前必须对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并填写单位承诺函和项目清单,否则不予受理。
如在本年度申报项目中出现申请人、参与者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情况,学校将依据《条例》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有关单位给以相应处理。
2、要认真研究《2011年项目指南》、有关项目管理办法,并认真总结往年申报工作的经验,学习别的单位的成功经验,广泛动员宣传、积极组织、深挖潜力、保质保量,发挥单位学术委员会及有关专家的作用,对申请书进行指导、修改,提高申请质量,对于个别质量较差的申请书,请不要报到学校。
3、2010年我校共获得青年科学基金108项,望各单位继续抓紧青年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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