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 我国行业协会的发展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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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总量来看,全面性的行业协会到1990年至新世纪的时候,国家工商领域的全面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其他领域)共有480多家。
其中国家经贸委和部管国家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325家,三分之二的全面性行业协会都在工商领域里边。
经贸委系统的工业行业协会206家,商业流通系统的协会67家,还有一些其它的。
例如质量协会、企业管理协会、堪察设计协会等有70多家,这是全面的情况。
这些协会共有专职工作人员3427人,其中综合性协会1123人,工业行业协会1481人,另外一些兼职人员大约有700多人,商业流通协会600多人,其它协会200多人。
工业系统协会是我国协会的主要方面,无论是从协会的个数,还是从业人员来看,工业方面的协会是占主要部分的。
还有商贸流通的协会,发展越来越快。
我国经过20多年协会的发展,工作有特色或有成效的协会大约占五分之一;
工作成绩不够显著、维持工作的有五分之三;
组织不健全、名存实亡的占五分之一,这是全国的大体情况。
协会的成员很大部分不完全是国有的,民营、私营、个体等企业的成员逐年扩大。
全国的社团管理必须有一个正部级单位,在它的下面管理指导。
由经贸委划归到国资委管理以后,现在的很多行业协会还有国家的拨款,特别是从部委局转过来的行业协会,都是些大的协会,比如冶金协会、化工协会、建材协会等等,这些协会里有大量的老干部在这里面,情况是非常复杂的。
随着行业协会的发展,特别是一些规范性的文件和法规出台,将逐步理顺关系,政会分开、规范发展,这里讲的是全国性协会。
还有一个地方性协会、是一个不可小视的、一个庞大协会的重要力量。
从地方性协会来看,大体有三种:
一种是由地方政府原行业主管部门,转制而来的,半官半民性的行业协会,这种协会的一部分职能从原来的行政机关转过来。
第二种由乡镇集体和私营企业自愿组织起来的,地域性很强的行业协会。
第三种是实行“三跨”整合的行业协会,就是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的,这样的协会发展是非常快的。
如上海有一个官方的机构叫行业协会管理署,把整个上海市的协会统起来,规范化管理。
还有上海经贸委系统有各类社团组织70多家,行业协会61家,共有大的会员团体900多家,行业覆盖面达55%左右。
从我国协会总体来看,地方性协会发展非常之快,而且在各个行业中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
温洲的各类商会发展非常快,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共有市级行业协会包括同业工会、商会行业联合会76家,这是1999年的统计,它分布在各个行业,覆盖是非常大的,全面性协会和地方性协会构成了全国协会的总量和基本结构。
(二)我国行业协会的生成途径。
生成途径决定了协会本身的很多问题,包括它发挥的作用、它的覆盖面、它的生存状况、下一步发展趋势,都是由它的生成途径决定的。
从我国来看,有很强的中国特色,在经济转型期,主要生成途径有四种:
第一种体制内生成的协会;
第二种体制外生成的协会;
第三种体制内外结合生成的协会;
第四种法律授权或者依据法律生成的协会。
体制内生成的协会是主体,还有温洲的一些商会是体制外生成的,现在很多体制外协会有很强的生存欲望,民政部批的很少。
体制内生成的协会是主流,主要特点是通过分解和拨离政府职能,自上而下形成的协会。
因为它有两个需要:
一个需要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部门管理转向市场经济条件下和全行业管理的需要,并不是对大行业的一种管理,主要会员是国有成份。
还有一个需要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转变职能的需要,通过行业协会承接政府一部分职能。
第一种体制内生成的协会。
我国体制内生成的协会大体经过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八十年代行业协会发展初期。
例如机器工业协会。
1984年我国在成立的中国模具协会进行了试点,1986年开始有计划、有组织的推动行业协会的组建工作,现在已形成27个全国行业协会组织、几乎覆盖所有小行业的组织体系,这是行业管理的内在要求。
因为政府行政部门有很强的权力,所以行业协会工作的职能范围、工作内容等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没有办法发挥很大的作用,它是由行政部门来管理的。
第二个阶段,九十年代中后期,是一个比较大的发展时期。
由于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市场经济体制第二次目标的确立,使建立行业协会成为一种必然要求。
所以在这个时期,在1997年国家经贸委有意识的来引导行业协会的发展,例如1997年经贸委发布了《关于选择若干城市进行行业协会试点的方案》,1999年经贸委又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工商领域协会的若干意见》,很多协会是在这个时期生成的。
第三个阶段,九十年代末新世纪初。
政府机构巨大的变革,促使行业协会大规模的产生了。
1998年机构改革把很多部撤消改为局。
2000年底,这些局又全部撤消以后,国家经贸委成立了一个行业司,但副司长有十几个,都是取消部以后委派一个人到行业司负责联系、协调这个行业的工作,但又带有很强的体制内特征。
比如搞的好的协会有饭店行业协会、烹饪行业协会、物资流通协会都是这个时期生成的,它是极巨变化过程中形成的协会。
第二种体制外生成的协会。
第一个特点是具有很强的区域性,政府没有赋予它行业管理职能。
第二个特点是自下而上生成的,它是由很多民营机构发展而生成的协会。
以温洲为例,象灯具商会、鞋革工业协会、服装商会、烟具协会等。
第三个特点自发自愿组建的,由于它的特点决定了这类协会一开始就体现了市场化的原则。
第三种体制内外途径生成的协会。
其特点是在政府的直接倡导和培育之下,又是在各类相关经济主体自愿加入的基础上产生的,对于建立公平竞争环境,维护经济个体利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这样协会的数量越来越多。
第四种法律授权产生的协会。
通过立法途径产生或者事后确认的协会。
例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它是根据《注册会计师法》成立的行业协会。
还有律师协会、各类体育运动协会、保险行业协会,它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提供见证类的、法定类的业务行业中介组织,对公众负责。
如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来的注册会计师的诚信问题,在社会上引起非常大的反响。
四大生成方式决定了我国行业协会基本的生成途径。
(三)我国行业协会领导人的产生。
根据生成途径的不同产生,行业协会领导人产生也不同。
一是体制内生成机制,协会由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形成的,大体上行业协会领导人是由政府来任命的。
二是体制外生成机制是由行业的成员(主体)来推选产生的领导者,由大家推选有实力的企业,有协调能力的、并热心于为整个行业服务的人员产生,或在行业里德高望重的人物。
三是体制内外生成机制可能是由原来任命的领导者担任。
四是还有法律授权形成的领导人。
(四)我国行业协会的经费问题。
到目前为止,它的经费必须用于协会合法业务活动,对会费缴纳额度都有规定,协会被解散和清算前,协会所剩余经费和收入不能在其成员之间进行分配。
现有法规只对全国性社团做了规定、包括会费收入、国内外捐赠、有偿服务收费,对协会如何建立自我生存的机制都是必要的、合法的,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来进行。
但体制内生成的协会还有一部分政府拨款,体制外生成的协会没有政府拨款,其经费完全是靠着会员收取会费和一些相关的服务收入而来的。
二、我国大力发展行业协会的必要性
1、发展行业协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这是由行业协会的功能优势所决定的。
行业协会具有政府、企业难以替代的功能优势。
(1)协调成本低廉。
政府的行政协调具有信息成本高,沟通环节多,且常常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低水平博弈,如诉诸法律,则协调成本更高。
单个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是自由、自主和自我负责的行动者,受到益驱使,个体的理性行为往往带来集体的非理性结果。
因此,企业之间在交易活动中,通常都会有欺诈激励,往往出现囚徒困境,解决囚徒困境方法之一,就是建立关系合约,使交易双方自律,以免损坏长期合作关系。
行业协会具有各类组织的特征,它比政府和单一企业更便于反映和表达同类社会成员的共同问题。
它本身具有的规模效应、外部经济和一致性集体行动优势,使行业协会具有超越个体和私人关系网的社团感,其职能的发挥过程,便是最大限度降低市场交易费用的过程。
(2)信息比较充分的优势。
协会充当政府、企业、市场的中介,本身具有信息库的功能。
在向社会提供准确信息方面,能克服信息在个体间传递过程中的失真问题,从而节约经济主体的信息收集成本。
(3)培育诚信观念的优势。
在培育社会的诚信观念过程中,由于法律手段具有事后性和高成本的缺陷,更多地需要靠社会监督。
协会组织在培养成员诚信意识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
因为会员间经常进行大量的重要博弈,需着眼于长期合作,而非一锤子买卖,协会组织通常建立一种法律外的惩处机制和程序,避免只顾及短期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
因此,协会能有力的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培育主体的诚信意识。
2、发展行业协会是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必然结果。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政治体制改革与之相适应。
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机构改革。
政府职能转变指的是对传统的政府管理方式、管理手段进行变革,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由部门管理转向行业管理,由以管为主转向以服务监督为主,把原来不应该由政府承担也做不好的职能还给社会,把应该抓的职能抓好。
政府职能转变带来了政府机构改革,要求政府机构按照转变后的政府职能精简、归并,形成“小政府,大社会”格局。
政府缩小之后,社会如何放大?
由谁来作为下放的社会职能的载体?
原来由政府机构承担的行业管理职能,应该交由代表行业的行业协会承接。
这就需要发展行业协会。
3、发展行业协会也是加入WTO的必然要求。
入世是发展行业协会的重要推动力,行业协会的发展将加快。
在应对入世方面,行业协会有着天然的优势。
世贸组织(WTO)要求各成员国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符合WTO原则规范,并处理和协调由于成员国政府行为不当而造成的贸易纠纷。
世贸组织对NGO的行为并没有直接干预的权力,这就为行业协会提供了充分的活动空间,也就是说,行业协会作为民间组织具有政府所不能的功能,行业协会可以在WTO规则之下对会员企业进行政府所不能的公开保护。
有一批功能健全的行业协会,对参与世界竞争非常有利。
入世后,各种贸易磨擦会继续增加,反倾销、反补贴的案例会层出不穷。
单个企业难以面对和承担这些成本,企业需要联合起来,整合力量,需要行业协会在协调市场、协调价格、组织反倾销、反补贴以及应诉等行动中发挥作用。
例如2002年6月28日,欧盟决定对产自中国的打火机进行反倾销立案,欲以贸易壁垒制裁中国特别是温州的打火机。
这次反倾销应诉是企业对企业的行为,在其中行业协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这次反倾销应诉中,温州打火机协会联合15家企业,邀请涉外法律专家举行了多次专题分析会,共同集资、共聘律师、联合应诉,开创了民营企业联合应诉国际反倾销的先河,并最终胜诉。
三、我国行业协会存在的不足之处
1、我国的行业协会行政色彩较重。
我国目前存在的行业协会多数是自上而下成立的,为“官办”或“半官办”性质,主要围绕政府开展工作,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经费靠国家财政拨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与挂靠单位的行政级别相应,并套用相应级别配备干部,安排工作人员。
这种行业协会是政府权力的延伸,成为从各级行政位置上离退人员的安置场所,其管理和服务职能仍然封闭在本系统内,没有也不可能突破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的限制,难以起到行业协会应起的作用,难以得到企业的认同。
2、我国的行业协会公信力差。
行业协会在我国诞生时就带着浓重的行政“胎记”,直至现在仍然很明显。
很多企业私底下把它称为“二政府”,而这个“二政府”早已为人们所诟病,业内有一个经典的名言是:
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
一位企业的老总说:
“我们每年都会收到很多协会要求我们参加评比、排名或获奖的函件或传真,但他们光拿钱不办事,所谓的评比、排名,绝大部分是唬人的。
”国务院减负办的一位负责人透露,减负办每年都会收到不少关于向企业乱收费的投诉,减负办也一直致力于清理行业协会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
最负“盛名”的莫过于中国保健食品协会被注销。
这个带“国”头的行业协会按理说应是权威的、为企业着想的民间中介组织,但它偏光想着捞钱,结果因为乱评比、乱排名、乱收费和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等违规行为,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民政部根据中纪委、监察部的调查,终于将其注销。
国务院减负办、纠风办日前通报这一清理成果。
3、机构设置和人才配置不合理。
行业协会作用的大小,取决于内在素质,而内在素质的发挥表现在合理设置机构和配置人才上。
在机构设置上,过去不仅存在大而粗的问题,而且很多新兴行业根本就没设立协会组织。
在人才配置上,既缺乏引进优秀的人才,又缺乏对现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且思维模式、知识结构和行为能力等各方面难以满足市场化对行业协会的要求。
4、我国的行业协会功能缺失,服务水平不高。
虽然打着为企业服务的旗号,但在行业规划、行业自律、行业标准制定、行业争端协调和涉外案件调查与公诉等方面工作很不到位,无法满足企业的现实要求。
四、完善我国行业协会的对策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革现行的行业协会管理体制。
要改革现行行业协会管理体制,首要任务是要求协会彻底改变政府的“官办”性质,将行业协会的生存与行业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使各级行业协会组织成为财政独立、盈亏自负、依靠会员支持和会费保证,组织结构和人事安排由协会自主决策。
其次要充分吸收一些本行业企业熟悉国际市场运行规则、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的管理精英,参与协会管理工作。
选举具有良好素质的、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精英,参与协会管理工作。
选举具有良好素质的、有影响力的企业领导担任主要领导。
协会领导在职期间必须与原所属企业经营、管理脱钩,不兼任以盈利为目的企业、单位、团体的负责人,保证其中立立场,防止以权谋私。
三是协会工作人员的“官方”性质也要打破。
实行公开选拔、社会招聘,切实把一些具有较高文化素质、懂得了解本行业特点和国际经济运行规则、工作能力强的管理、研究、策划等方面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协会中来。
2、依据WTO规则重新构建行业协会,强化行业协会职能。
我国加入WTO后,应尽快根据WTO规则的要求,结合国内外的经济运行情况和行业企业的发展和需要,参考国际上行业协会发展运作的成功经验,有针对性地对协会组织机构进行必要的改革,重新设置。
目前,我国行业协会主要职能包括市场准入、信息咨询、价格协调、产品标准化建设、规范行业经营行为等。
面对入世后的挑战,在我国行业企业对世贸组织运行规则普遍缺乏了解,国际市场倾销与反倾销十分严峻的情况下,我们要着重提高行业协会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以突出和实现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咨询功能和桥梁功能,帮助企业开拓市场,进行产业损害预警调查,维护本行业利益,对有害于本国利益的外国企业提出反倾销或应对反倾销诉讼。
3、加强与国外行业同类组织的联系与交流。
从国家利益出发,我国的行业协会必须加强同有关国际行业协会和其它主要发达国家行业同类组织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对市场、司法和国际惯例等方面的最新动态,对大宗、敏感性出口商品的处理方式,以及与国外行业组织运作机制接轨的“民主协商、自律、互律”机制等方面都要建立必要的联系制度和交流;
每年要召开年会、办会展和举办论坛、培训班、学术活动,进行业务研讨,提供国际国内市场经济信息、技术信息、社会和政治情报等信息,帮助企业提高竞争力,开拓国际市场;
还要组织会员出国考察,采他山之玉;
行业协会要自行编发内部刊物,办网站,及时交流行业信息与先进业务经验,借鉴好的运作经验,为行业协会的发展,继续改革创新,寻找新的思路与措施。
4、完善行业协会法制环境,行业协会依法行事。
对行业协会应专门对待,制定相应的行业协会法律,以法制化形式强化行业协会的社会地位,明确其社会职责,规范行业协会社会功能范畴。
改变我国目前将行业协会与一般社会团体混为一体的法制环境,充分考虑行业协会对建立新的市场经济秩序的独特作用,使行业协会有法可依,这也符合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要求。
法制的完善可以保证行业协会行使权力并承担明确责任,防止市场与政府两缺位的不利局面。
对行业协会的法规可以在相关的经济法中体现,国外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等都对行业协会的功能作了相应的界定。
我国正处于大力调整法律以适应加入世贸新要求的时期,应借此机遇考虑对行业协会的相关立法。
5、行业协会扩大会员覆盖面,特别是注意吸收中小型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加入。
如前所述,我国行业协会传统上隶属于政府部门,其会员构成也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
这种结构及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主导模式,使行业协会成为政府的延伸,行业协会并不代表行业利益。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非公有制企业迅速发展,中小型企业不断增加,它们已成为经济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部分。
从行业协会的市场性归位要求出发,加快吸收这两类型企业是行业协会发展的基本要求。
从义乌行业协会的成功经验看,广泛吸收这两类企业更利于保持行业协会的非政府属性。
立足于市场性充分的非国有企业基础上建立的行业协会,对于发挥行业协会中介、自律、服务、交流、调解、制衡等功能更为有利。
参考书目:
[1]贾西津,沉恒超,胡文安,转型时期的行业协会[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2)
[2]张经,行业协会与中国入世[M],工商出版社2001(11)
[3]丁益喜,入世后行业协会存在的问题与建设措施[J],对外经贸实务2003(04)
[4]郑小波,论入世后我国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J],江西省团校学报2004
(1)
[5]刘耀东学号200321150215
[6]任兴洲,我国行业协会的发展趋势,石家庄市商业联合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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