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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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口岸开放3座航站楼、5条跑道、1个公务机基地。
2、自贸试验区于2013年8月22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9月29日正式挂牌,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监管制度。
2014年12月,自贸试验区由原28.78平方公里扩至120.72平方公里。
(三)口岸监管模式不断创新,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1、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汇集整合贸易监管和通关作业全流程,企业和监管部门共同面对一个平台,企业申报通过单一窗口一次性提交,监管部门通过单一窗口反馈结果和监管结果信息共享。
推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实现国内货物和保税货物在特殊监管区域同区运作,便利企业实施内外贸一体化。
探索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性创新。
2、深化口岸通关便利。
落实“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改革要求,稳步推进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覆盖到口岸各区域及特殊监管区。
实施《上海口岸通关无纸化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推进诚信建设和企业分类管理,全面推行无纸化作业和通关一体化改革,航空口岸率先实施直接过境免办边检手续和过境免签政策。
3、支持科创中心建设和新业态发展。
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实施“事前备案、事中监控、事后检测”监管模式。
推进国际中转集拼、保税展示交易和平行进口汽车等业务发展。
深化集成电路产业链全程保税监管、生物医药研发产业通关改革。
4、精简规范口岸收费。
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相继取消海关监管手续费、ATA单证册及调整收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报关单条码费、通关单签证费等行政服务性收费以及其他16项经营服务性收费;
暂停征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
(四)电子口岸建设继续推进,口岸信息化进一步加强
1、加大电子口岸建设和推广应用力度。
建设和使用关检“三个一”系统、海关无纸化通关系统等。
2、完善口岸信息化基础设施。
口岸现场通信和移动信号覆盖有效加强,机场、港区等重点区域4G网络进一步覆盖。
3、开启电子口岸国际化合作。
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运行中心成功落户上海,启动亚太示范电子口岸建设。
(五)区域大通关建设继续深化,合作领域不断延伸
1、推进长三角区域和长江经济带通关一体化。
江浙皖沪相继签署《推进长三角区域口岸城市群大通关合作协议》、《深化大通关建设协作推进长三角区域通关一体化备忘录》,围绕铁海联运、通关一体化,加大区域合作力度。
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战略,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加强与内陆地区监管部门“三互”合作。
2、深化与中部地区合作。
先后与江西、湖南开展危险品运输通关协作,与河南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合作。
上海口岸的“五定班轮”覆盖范围和航班不断扩大。
3、深化川渝沪合作。
与长江上游不断探索集装箱和船舶动态信息的交换共享途径。
川渝到上海水水中转、铁路“五定”班列、航空中转等业务量均保持快速增长。
(六)共建文明口岸不断深入,口岸安全进一步加强
1、深化文明口岸建设。
围绕践行核心价值体系,以“优化通关环境、优化口岸服务、优化协作配合”为主题,务实开展口岸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共建活动,文明口岸评选正式纳入市政府表彰序列。
2、协同保障口岸安全。
口岸查验单位、卫生部门、机场港口车站等各方面紧密合作,共同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严密防控疫情,圆满完成重大活动的口岸通关服务和安全保障,确保了口岸安全运行。
(七)口岸法制建设和机构保障进一步加强
2012年3月1日,实施《上海口岸服务条例》。
涉及贸易便利化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等相关法规和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修订了上海口岸对外开通启用验收工作规程、临时接靠办理规程。
口岸查验单位和口岸管理机构建设均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十三五”时期上海口岸发展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国际投资贸易规则面临重构,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在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上海“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进入冲刺阶段,转型升级进入攻坚期,这些都对口岸监管模式、口岸管理水平和行政效率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上海口岸在新的起点上加快科学发展,进一步提高口岸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上海“十三五”总体规划要求,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构筑便捷高效、低成本、可预期、公开透明的国际一流口岸营商环境。
要更加注重与上海“四个中心”和科创中心建设进一步融合和协同发展;
更加注重发挥自贸试验区的引领示范效应;
更加注重在“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中发挥主动服务和带动作用;
更加注重积极主动落实国务院“三互”大通关改革要求;
更加注重加快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相一致的制度体系。
(二)主要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便捷、高效、安全、法治、透明”的国际枢纽口岸。
1、口岸枢纽与功能:
基本建成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国际航运枢纽港,提升全球供应链的枢纽节点地位,继续保持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全球领先,提升国际航空枢纽港地位,提高国际邮轮母港发展能级。
进一步加强枢纽功能建设,提升国际中转能力,加快推进区港一体化,提高水水中转、海铁联运的水平,继续优化集疏运体系。
加强口岸检验检疫综合能力建设,继续推进检验检疫指定口岸建设,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口岸布局与建设:
更加符合“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的要求,建设高水平全球枢纽和辐射型口岸集群。
重点推进洋山四期、外高桥八期、金山港区等一批枢纽型港区建设和对外开通启用,推进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浦东国际机场卫星厅、虹桥国际机场1号航站楼等项目改扩建和提高运能,拓展航线网络布局,提升中转衔接能力。
更加合理有效利用开放岸线资源。
(上海口岸“十三五”时期开放规划项目详见附件)
3、口岸便利与效率:
全面提高口岸通行效率,进出口货物的口岸放行时间,到2020年要比2015年有明显缩减。
全面减轻企业负担,清理不合理收费,建立合法收费项目清单,归并和简化各项收费。
全面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智慧口岸。
提升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口岸通关高效率、低成本、便捷性的感知度。
4、口岸环境与体制:
全面落实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进口岸工作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
优化口岸查验人力资源配置。
基本形成口岸诚信体系和制度。
完善和公布口岸服务规范和标准,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执法服务和营商环境,形成既符合实际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通关管理体制机制。
三、“十三五”时期上海口岸发展的主要举措
(一)深化自贸区贸易便利化制度创新
1、深化“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贸易监管制度创新。
围绕建设高标准上海自由贸易港区的目标,探索推动口岸作业区和保税区顺畅衔接、功能叠加,实施区港一体化运作。
扩大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的类型与范围,建立国内非保税货物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监管和配套管理措施,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和贸易多元化发展。
落实和完善国际中转集拼、保税维修、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检验检疫第三方结果采信等举措,简化流程和手续,便利企业开展业务创新。
2、推进多部门协同治理。
加强查验单位、相关管理部门和企业政策同步、信息共享、措施联动。
加强自贸区贸易监管制度创新的经验总结和成果推广,做好综合和专项评估,加快复制推广已成熟的贸易便利举措。
(二)打造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升级版
1、建设智慧化单一窗口。
进一步集成口岸应用系统,拓展许可和资质、支付、加工贸易、服务贸易业务办理,实现口岸与贸易管理以及供应链的各环节全覆盖,实现企业广泛使用单一窗口。
持续开展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数据协调和简化。
发挥大数据作用,进一步优化监管流程,为口岸监管部门实现“三互”和加强风险防控提供平台支撑。
2、建设区域化单一窗口。
服务长江经济带战略,加强区域间交流合作,不断完善跨区域货物和船舶申报的功能应用,探索区域单一窗口的运维机制。
与其他省市单一窗口的互联互通,推进口岸与属地之间申报、查验、物流环节的信息协同,实现转关运输、多式联运业务办理。
支撑区域间监管部门实现“三互”。
3、建设国际化单一窗口。
开展与国际上的单一窗口互联互通,探索国际间合作的项目和路径,以船舶离港证、舱单、原产地证、AEO认证等进行试点,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以及世界主要贸易伙伴国家之间的信息互换与服务共享。
建立单一窗口与亚太示范电子口岸建设相互协同、相互融合的推进机制。
(三)持续推进口岸监管模式改革创新
1、积极探索“一次申报、分步处置”的货物通关模式,改串联流程为并联流程。
简化港口作业手续,实行集中和网上办理提箱申请、安排计划、查验预约、支付费用等。
简化口岸管理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核批流程,探索联合审批、并联审批。
全面实行通关作业无纸化,大力提升查验、提箱、放箱、运抵等环节无纸化操作水平,推动税单无纸化改革,减少申报随附单证和优化传输方式。
2、推进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实施“联合查验、一次放行”。
通过属地管理、前置服务、后续监管、信息共享、执法合作等手段,引导口岸通关环节和手续前推后移,减少实货等待,压缩现场执法和物流操作耗时。
3、推进航空口岸旅客通关流程便利化,加快完善邮轮母港口岸环境,积极做好邮轮旅客入境团签、过境免签政策放宽等优惠政策和自贸区外籍高层管理人员口岸出入境便利的落地实施工作。
推广中国籍旅客自助式通关系统。
适应上海国际大都市和“科创中心”建设的需要,完善与服务贸易相适应的口岸管理和通关协作模式。
(四)提高口岸设施集约利用和智能化水平
1、优化查验场地布局。
根据查验部门相近的要求和标准,稳步推进港区、机场内已有基础设施有序改善、统筹利用、共享共用。
严格新设查验场地规划设计标准,推进集约投资和建设。
配备口岸查验配套设施,以口岸为单元加强统筹,保障各查验部门共同使用。
2、推进货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通过单一窗口平台实现动态交互。
提高口岸查验和物流仓储作业智能化水平,积极利用空间地理信息技术和远程识别技术,实现货物在运输、库内暂存和实施查验的全过程可控。
扩大并增强作业现场无线网络信号覆盖面,支撑移动申报和数据传输。
加大集装箱非侵入查验设备和现场查验移动终端配置。
(五)贯彻国家战略、加快推动区域通关协作
1、创新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领域,完善合作机制,深化完善长三角、上海与中部六省、川渝沪区域大通关建设。
加快口岸城市群合作,加强区域协调和部门联动。
2、发挥好对“一带一路”主干线大通关合作的支撑保障作用,协同推进长江经济带海关通关一体化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实现海关报关、征税、查验、放行一体化作业,检验检疫通报、通检、通放。
推动长江经济带口岸监管部门之间监管信息互通和执法标准统一,加强单一窗口和电子口岸互联互通。
3、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推进运输工具和货物多式联运一次申报、指运地(出境地)一次查验,对换装地不改变施封状态的予以直接放行。
扩大内外贸同船运输、国轮捎带、国际航班国内段货物运输使用范围。
积极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货物便捷流转。
探索长江经济带货物港航监管信息与口岸监管信息互联互通。
(六)提升口岸服务能级和服务环境
1、进一步提高口岸开放水平,加强枢纽功能建设。
提高洋山深水港区四期、浦东国际机场卫星厅等重点工程口岸查验配套设施保障能力。
积极推进检验检疫指定口岸建设。
进一步提升港区、码头、机场、货站现场作业服务水平。
2、支持新业态和贸易平台发展。
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特点的监管和通关流程。
进一步深化集成电路和生物医药产业快捷通关模式。
3、加强口岸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公布通关作业时限。
建立从货物运抵到放行的口岸作业时间评价体系,加强口岸运量统计、通关效率和发展状况监测分析。
深化“5+2天通关工作制”,拓展24小时通关服务。
清理口岸各环节不合理收费,在单一窗口公布免费公共服务清单,归并和简化各项收费。
(七)完善综合保障、加强口岸安全畅通
1、认真贯彻执行口岸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作规范。
完善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改革、口岸专项管理的规章和措施。
加快口岸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评信机制,推进国际AEO(“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
继续完善文明口岸同创共建机制,充分发挥口岸相关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的作用,推动建立与相关公共部门的有效磋商机制。
2、探索建立查验单位人员编制动态调配新机制。
按照国家相关部署和自贸试验区等重点领域改革进展,结合“十三五”上海口岸布局和各作业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科学调配相关监管单位人力资源,合理调整配备口岸监管机构,鼓励人员编制向一线基层倾斜。
3、加强口岸安全。
建立健全口岸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和处置预案。
加强在防控暴恐、应对突发事件、打击走私、打击骗退税、查处逃避检验检疫、反偷渡和制止不安全产品及假冒伪劣商品进出境等方面的合作。
根据口岸实际和监管需要适时开展专项评估,督促改造落后基础设施,防范口岸安全隐患。
(八)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分工落实
根据上海口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职责,逐年分解落实本规划范围内的各项重点任务,明确“十三五”期内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和推进措施,完善口岸各单位沟通协调机制。
注重口岸发展规划与相关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规划等专业规划的衔接。
加强规划措施与相关投资、财政预算、项目建设计划的配套。
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评估,提高规划实施效果。
上海口岸“十三五”时期开放规划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开放类型
拟开放时间
1
洋山深水港区四期工程
口岸开放范围内对外开通启用
2017年
2
上海孚宝化工码头二期扩建项目
2017年(2个泊位)
2020年(4个泊位)
3
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后续工程
2018年
4
上海港外高桥港区八期工程(一阶段)
2020年
5
虹桥机场T1航站楼改扩建
6
浦东机场卫星厅
2019年
备注:
1、以上项目按照工程进度同步办理相应开放手续。
2、根据口岸发展需要可视情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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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 口岸 发展 十三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