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理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1749484
- 上传时间:2023-02-01
- 格式:DOCX
- 页数:53
- 大小:1.59MB
职业安全理Word格式.docx
《职业安全理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安全理Word格式.docx(5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职业健康问题所造成的职业病及其危害不够明显;
(3)职业安全问题所造成的伤亡事故,在某些高危行业,例如矿山(煤矿和非煤矿山)、铁路交通、公路交通、航空交通等,既有零星的伤亡事故,又有重大的、灾难性的事故。
而在一般工矿企业大多数是零星的。
(4)职业健康问题所造成的职业病事故,表现在凡是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均有发生的可能,因此,其遭受威胁的劳动者是众多的和大量的。
(5)职业安全问题所造成的事故具有突发性的特点;
而职业危害所造成的职业病事故,其过程是缓慢的、渐进的,大多数具有潜伏期。
(6)职业健康问题所造成的事故后果,不仅影响本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威胁,同时会影响后代(例如孕妇中毒等)。
(7)安全和健康(工伤与职业病)预防、控制和管理不能截然分开,二者在法规控制体系、现场控制等方面常有内在的联系。
第二节职业安全健康问题的由来
1.历史的看,自工业革命以来,机械、设备在工业生产中广泛采用,伴随着产业的发展、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可能性剧增。
2.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运用,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类带来社会进步的同时,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也同时在伤害在人类。
3.事故和职业病,既给人类本身造成伤害和痛苦,又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阻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4.职业安全健康问题是全球性的问题,是整个人类所面临的、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节职业安全健康形势
1.世界各国均面临职业安全健康问题。
西方发达国家也同样面临职业安全健康问题,只是由于他们重视程度较高、治理起步较早、法制比较健全、管理严格到位,已经较好的给予解决。
2.我国职业安全健康形势十分严峻。
(1)生产安全的重大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采矿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领域。
国家安监总局权威发布,在2010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6,3383起,死亡79552人。
(2)当前全国职业危害严重,其中以粉尘危害最为突出。
重大职业危害事故、事件时有发生。
职业安全健康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成为影响社会进步、影响安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
(3)当前,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劳动保护力度薄弱积累下来的职业病隐患进入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
2011年3月30日,《人民日报》就全国的职业病严峻现实发表重要文章:
“职业病现状让人揪心,维权现状让人痛心”。
职业病的发病率高、诊断难、鉴定难、监管难、获赔难、维权难等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4)2007年,根据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尚不包括西藏、港、澳、台地区),共诊断各类职业病14,296例。
其中,尘肺病10,963例,占新职业病病例总数的76.69%,急、慢性职业中毒分别为600例和1,638例,各占诊断职业病病例总数的4.20%和11.46%。
报告职业病病例数名列前三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有色金属和建材行业,分别占总病例数的45.84%、10.12%和6.38%。
(5)2008年新发各类职业病13744例。
职业病病例数列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有色金属和建设行业。
(6)2009年度,根据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报告,新发各类职业病18,128例。
职业病病例数列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有色金属和冶金,分别占总病例数的41.38%、9.33%和6.99%。
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9年底,累计报告职业病722,730例。
其中,尘肺病新病例14,495例,死亡病例748例。
目前尘肺病仍是中国最严重的职业病,尘肺病例数占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79.96%;
尘肺病发病工龄缩短,群发性尘肺病时有发生;
中、小型企业尘肺病发病形势严峻,超过半数的尘肺病分布在中、小型企业。
(7)2010年年度,根据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报告,2010年新发职业病27240例。
其中尘肺病23812例,急性职业中毒617例,慢性职业中毒1417例,其他职业病1394例。
第四节我国的职业健康现状
1.职业病病人数量大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50多万例,近年新发病例数仍呈上升趋势。
由于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的特点,专家估计我国每年实际发生的职业病要大于报告数量。
2.尘肺病等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
尘肺病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约占职业病病人总数的80%,近年平均每年报告新发病例1万多例。
3.职业病危害范围广
煤炭、冶金、化工、建材、汽车制造、医药等行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职业病危害。
据国家卫生部通报,2008年全国新发各类职业病13744例。
4.对劳动者健康损害严重
尘肺病等慢性职业病一旦在人的身体发生,往往难以治愈,伤残率高,严重影响劳动者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5.群发性尘肺病增多,发病工龄缩短,死亡率上升
2008年报告尘肺病新病例占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78.79%。
2008年各地职业病报告中,诊断尘肺病新病例数超过100例的群体性病例报告有13起。
2008年尘肺病新病例平均接尘工龄为17.04年,比2007年缩短2.35年,实际接尘工龄不足10年的有3420例。
百万中国职业病人十分痛苦的跪着惨死。
6.职业中毒呈现行业集中趋势
急性职业中毒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主要分布在化工、煤炭、冶金等行业。
慢性职业中毒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主要分布在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行业。
这张照片上一共有34个人,他们是陕西省山阳县石佛寺乡的农民,曾在一家金矿打过工,他们都染上了尘肺病,照片拍摄于2001年11月。
10年多过去了,照片上的34个人中间已经多数陆续去世。
7.中小企业职业病发病率高许多中小企业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恶劣,劳动者缺乏必要的职业病防护。
2008年职业病报告数据显示,超过半数的职业病病例分布在中小企业,特别是69.85%的慢性职业中毒病例分布在中小企业。
8.重大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
职业安全健康事关劳动者的基本人权和根本利益,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对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的威胁长期得不到解决,累积到一定程度和突发震动性事件时,可能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因素。
近年来,当外出务工成为拉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时,职业病却在侵袭挣钱不多的民工。
而因此染上的职业病却往往让他们在"
致富路"
上"
丧命"
。
9.制约国民经济的发展
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不但威胁千百万劳动者的生命与健康,还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每年因工伤事故直接损失数十亿元人民币,职业病的损失近百亿,据粗略估算,近几年中国每年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近800亿元。
10.不良的国际社会影响
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现状已引起国际社会关注。
在每年的国际劳工组织大会上常有批评中国职业安全健康状况的发言,工伤事故与职业病问题也是世界人权大会和其它一些国际组织攻击中国“忽视人权”的借口之一。
几乎每次当中国发生特重大工伤事故时,美国之音、BBC等国外媒体都大肆渲染事件的严重负面影响。
11.部分职业健康事件、事故案例
(1)2002年,河北省高碑店市部分箱包生产企业和个体作坊业发生的农民工数十人苯中毒事件,被国务院通报批评;
(2)2003年福建省仙游县外来农民工几十人患职业病事件,被国务院给予通报批评;
(3)2008年四川甘洛彝族自治县78位农民疑似尘肺病死亡维权难事件;
(4)2009年河南郑州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
(5)2009年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124名农民工被确诊患有尘肺病维权难事件。
(6)2010年贵州省施秉县恒盛有限公司,亚洲最大硅厂,在册职工1337名工人中,456名工人被确诊为矽肺病的“集体尘肺病”事件;
(7)2011年苹果公司供应商苏州联建公司使用正已烷导致员工137人职业中毒事件。
张海超打工所在工厂
张海超曾经上班的车间。
工人们在很差的环境里工作
张海超身上的伤,是他寻求真相的印记
张海超向记者出示诊断书
为了确定患的是尘肺,张海超不得不“开胸验肺”
疑似“尘肺”的工友以及工友家属
都等待着张海超维权结果
自2009年张海超维权事件以来,2010年富士康员工压力过大平凡跳楼事件以及最近的苹果不为人知的职业健康隐患“内幕”,职业病事件进一步升级。
苹果公司光鲜的表面背后是“职业病”的“泛滥”以及职业卫生的种种不完善
四川省矿工王成章仁寿汪洋镇人,今年46岁。
拿出X光片讲诉自己的病情,为证明患上职业病仁寿男子也要“开胸验肺”,痛苦讲述煤矿20年,不幸患上职业病。
第五节国家对职业安全健康重视
1.党和政府对职业安全健康越来越重视。
胡锦涛2010年4月27日,在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提出“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的要求。
2.国家相继颁发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
3.国家机关(国务院、相关部委)相继颁发了一系列职业安全健康的部门规章、标准、文件等。
4.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做出重大调整。
由卫生部主管调整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管,机构得到加强,权威性增强。
5.国家职业危害防治专项监督检查逐步加强,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追究和处罚的力度不断增大。
第六节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重视程度不够。
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民营企业尤为突出。
2.国家机构监管不力。
既包括国家管理机构,也包括地方管理机构等环节。
3.劳动者防护意识淡薄。
包括劳动者本人,也包括基层生产、作业单位的基层管理人员。
4.法制惩戒力度不狠。
对职业病事故、事件的处理、处罚力度,尚不可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处罚对等。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常凯建议:
造成重大责任的职业病事故责任者必须要入刑
第二章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意义
第一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意义
职业安全健康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近年来逐步加大职业安全健康法制化管理力度。
统筹兼顾安全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建立并完善政府、企业各自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监督管理体系和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激励机制,使职业安全健康规范管理,从源头控制各类职业有害因素,改善作业环境和生产条件,保障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实现企业生产由安全型向安全健康型转变,逐步把工作由安全为中心过渡到安全和健康并举,是我们面临的新任务和新课题。
因此,加强并规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其意义十分现实和重大。
第二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重要性
搞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突出以人为本,突出对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关注。
一切管理理念、管理工作、管理方法、管理制度等,都必须体现安全发展、健康发展的科学规律。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企业的明确要求和殷切期望,是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地位十分重要。
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民心工程,有效遏制职业病高发是广大职工渴望健康的企盼,对提升我国的国际形象,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十分。
第三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必要性
1.加强和规范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是国家“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
2.为了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2009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
2009年7月国家安监总局颁发了第23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11年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11年职业健康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1〕29号)等。
第三章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法规体系(简略介绍)
我国现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法规体系,其体系的构成包括多个层次:
第一层次:
宪法。
第二层次:
基本法和专项法。
包括:
《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相关国际公约、国际相关法律等。
第三层次:
国务院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
第四层次:
国务院行部门规章
如:
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卫生部公安部令第16号);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5号);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1号发布);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
《高毒物品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142号)等。
第五层次:
地方性职业安全健康法规
第六层次;
标准体系
技术类标准、管理类标准、产品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第四章职业安全健康防治技术(简略介绍)
第一节预防性技术
1.职业危害监测技术;
2.室内空气质量保障技术;
3.生产现场环境监测技术;
4.健康监护技术;
5.毒物控制技术;
6.生产性粉尘(石棉尘、水泥尘)控制技术;
7.焊接尘和铸造尘控制技术;
8.高温危害控制技术;
9.低温危害控制技术;
10.工业性噪声控制技术;
11.振动危害控制技术;
12.电磁辐射类危害控制技术;
13.防护装备、设施、用品技术等。
第二节治疗类技术
1.职业中毒临床诊断和治疗技术;
2.尘肺病(矽肺)临床诊断和治疗技术;
3.放射类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4.现场急救技术;
5.急性职业损伤治疗技术等。
第五章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第一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基本知识
一、管理体制
1.我国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职业健康管理体制。
(1)企业负责:
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必须对本企业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负全面的责任,负主体责任。
企业法人是本单位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2)行业管理:
主要体现在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对行业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工作举行管理和检查,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行业所属企业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
(3)国家监察:
是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进行监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4)群众监督:
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既包括各级工会组织、社会团体、群众团体、职工个体;
又包括民主党派、新闻媒体等方面。
这些群众监督都有法律和法规的依据权利和义务。
二、管理原则
纵向到底;
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
在管理的体系中,要做到:
从各级政府到各个企业,从企业的最高管理层到企业的最基层操作岗位;
横向到边:
政府部门综合协调,企业的各个管理部门全面参与。
三、管理机构
1.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2.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四、管理责任
(一)国家管理责任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全国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
(二)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管理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
(三)技术服务机构责任
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技术服务责任。
(四)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责任-主体责任
1.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健康培训。
3.负责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危害因素,并对申报工作的及时性、内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负责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负责依法依规进行从业人员岗位安置。
5.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6.负责安设、管理职业危害防治防护设施。
7.负责实施建设项目预评价和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8.负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9.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现场管理。
10.负责为从业人员提供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负责指导、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11.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12.负责从业人员“三期”(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13.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建立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和安排职业病病人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14.负责及时、如实统计和上报职业病数据;
负责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15.负责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
16.负责职业危害的经济赔偿。
五、管理模式
1.管理模式是为了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职业危害防治方针而建立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组织形式和安全生产行为方式。
2.职业安全健康包括对人、设备、材料、生产作业环境、生产系统、防护用品等各方面的管理。
3.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管理,统一人的认识、规范人的行为、发挥人的能力。
4.管理模式应遵循“三方需要”(即国家、企业和员工)的原则,。
5.建立“五方结构”的管理模式:
(1)五方即:
国家、政府(行业)、社会(中介)、企业(法人、雇主)、工会(员工、雇员);
(2)五方的职能职责:
国家监督;
政府(行业)监管;
中介服务;
企业负责;
群众监督;
(3)五方的运行原则:
――国家利益与社会责任相结合的原则;
――国际惯例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原则;
――系统化分层次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4)运行机制: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危害防治运行机制,提高综合防治能力:
――政府的“监管运行机制”;
――企业的“事故防范机制”:
――从业人员的“自我约束机制”;
――工会、媒体、社区和公民的“社会监管机制”;
――中介机构的“服务机制”。
六、管理目标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明确了国家宏观管理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和指标,其主要内容包括如下方面:
总体目标:
1.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
2.显著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防治意识。
3.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基本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总体目标:
4.监管网络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对中小企业的监管得到加强。
5.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与职责任务相适应、规模适度的职业病防治网络,基本职业卫生服务逐步覆盖到社区、乡镇。
6.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的能力建设和管理得到加强,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
分项指标:
(一)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规定(以下简称《国家规划》),到2015年,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由现在的8.5%下降到5%以内,
(二)职业危害事故发生起数。
《国家规划》规定,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较2008年下降20%;
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吉林省公主岭市韩资企业--奥利恩特工艺品公司果类车间2009年1月31日发生的15名女工集体中毒事件
这是奥利恩特工艺品公司果类车间15名中毒女工所从事的工作
奥利恩特工艺品公司果类车间15名女工中毒前工作过的工作台
正在吉林省四六一医院神经内科接受治疗的中毒女工蔡艳杰(右)在病床上接受记者采访
两名中毒女工正在公主岭市岭西医院接受治疗
(三)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培训率。
《国家规划》规定,到2015年,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
(四)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因素项目申报率。
《国家规划》规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
(五)劳动合同签订率、工伤保险覆盖率。
《国家规划》规定,到2015年,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六)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
《国家规划》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
(七)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
《国家规划》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
(八)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国家规划》规定,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九)建设项目职业危害分类管理目标:
――职业危害预评价率;
――预评价审核率;
――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率;
――控制效果评价率;
――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率。
《国家规划》规定,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6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65%以上。
(十)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保护水平目标:
――上岗前职业安全健康监护率;
――在岗期间职业安全健康监护率;
――离岗时职业安全健康监护率;
――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应急职业安全健康监护率。
《国家规划》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安全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85%以上。
(十一)职业危害防治监督覆盖率。
《国家规划》规定,到2015年,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比2008年提高20%以上。
(十二)职业危害事故、事件查处率。
《国家规划》规定,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十三)职业病患者救治率;
职业病人妥善安置率。
《国家规划》规定,职业病患者及时救治率应达到100%,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七、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基本权利
(一)《劳动法》有相关规定:
1.工作时间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2.休息休假
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在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休假。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职业病防治法》有相关规定
1.参加工伤社会保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职业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