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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利用阴谋手段把投降的黄巾余众三十余万变成维护东汉王朝的地主武装。
他双手沾满了人民的鲜血,是镇压人民的刽子手。
他就是以此而登上当时的历史舞台的。
周桓《再论曹操》(《河北大学学报》1981年第1期)也认为,曹操不仅镇压黄巾,而且对黄巾起义的余波──屯田民起义也不手软,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的向前发展。
高光复在《曹操评价中的两个问题》(《北方论丛》1984年第6期)一文中则认为,就曹操一生来说,他的主要活动不是打黄巾,而是消灭群雄,统一北方。
他崛起之时,黄巾起义的主流早已扑灭。
他虽接受青州黄巾军降众,但不是消灭他们,而是加以改编,使他们为自己的统一事业服务。
以后他讨伐的对象已不是农民军,而是那些分裂割据势力。
二、曹操与曹魏屯田制
刘知渐认为,“曹操的屯田是倒退的,因为曹操的屯田和西周封建主的井田制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曹操在其《度关山》诗中公开歌颂井田制,司马朗也曾向他建议恢复井田制。
他屯田的做法,是镇压黄巾起义中夺占的“资业”,强迫失败的起义战士耕种;
同时又借“招募”为名,强征自由民作屯田客。
在当时“客”、“奴”同义。
屯田客实质上就是曹魏政权的官有农奴,毫无人身自由,故客多逃亡。
由上可见。
曹操的屯田是历史的倒退,不值得赞扬。
高光复则认为,曹操屯田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军粮,兼并群雄,克平天下。
他把失败的起义农民与土地重新结合起来,解决了汉末以来严重存在的流民问题,使荒芜的土地得到开发,有利于水利事业的兴修,对汉末经济的恢复有重要意义。
他不同意刘知渐对曹魏屯田制的看法。
指出“井田制偏重于劳动力对土地的依附,曹操的屯田偏重于国家对劳动力的控制”,二者不能相混。
而且,屯田制之外还有大量的自耕农经济,它并不能确定一个朝代生产方式的性质。
韩国磬《曹魏的屯田》(《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2年第1期)强调不能忽视当时的历史条件而完全否定曹魏的屯田制。
曹操实行屯田。
制,其目的固然在于把劳动力束缚在农业生产上,以利于封建统治和封建剥削,但其作用是巨大的(作用同前)。
高敏在《关于曹魏屯田制的几个问题》(《史学月刊》1981年第1期)中认为,曹魏屯田制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不应过高估计。
他指出,在屯田制度下,农民阶级除纳高额地租外,还得服役甚而纳税。
他们并没有因为屯田而得到任何好处。
他们被严格束缚于土地之上,无人身自由,因而“民不乐,多逃亡”;
同时,屯田民还以武装斗争的方式,反对曹操的屯田制。
黎虎在《略论曹魏屯田的历史作用与地位》(《四川师范学院学报》)1985年第1期)一文中也同样指出,不应该过高评价曹魏屯田的历史作用与地位。
他认为,屯田对支援战争,安置流民,保证曹魏政权的财政收入等方面都起了很大作用。
但是,支持曹操克服群雄并最后统一北方的,更重要的还是州郡编户。
真正解决流民归农问题也有赖于州郡编户。
三、曹操政权的性质及其阶级基础
过去一般认为,曹操在统一北方过程中,唯才是举,打击豪强,抑制兼并,诛杀世族名士,是庶族或中小地主的政治代表,其政权的阶级基础是中小地主。
柯友根在《世族地主是曹操集团的主要阶级基础》(《厦门大学学报》1983年第2期)一文中指出,曹操集团的主要阶级基础是世族地主,而不是中小地主。
世族地主势力自东汉以来就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虽经黄巾起义的打击,但已根深蒂固,到东汉末形成一股举足轻重的力量。
为了能够在群雄逐鹿的战争中夺取胜利,统一北方,曹操对世家大族采取了争取、依靠的方针和策略。
他笼络、擢用了一批世家地主,充实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统治机构,有效地稳定了统治秩序。
在他属下,名士儒者是他的谋略智囊,豪强地主是其集团的军事骨干因此,曹操集团是以世族地主为主、包括庶族豪强在内的大地主的政治代表。
其政权主要是维护这些大地主的利益。
杨德炳《试论曹操政权的性质》(《中国古代史论丛》1985年第二辑)也持类似看法。
他指出,曹操虽选用寒人,但其政权的核心是高门,代表的是世家的利益。
漆泽邦《驳“四人帮”在评价曹操问题上的几个谬论》(《西南师院学报》1979年第3期)认为,曹操的统治集团既不只是中小地主,也不只是豪强地主,而是一切地主,代表整个地主阶级的利益。
曹操提倡“唯才是举”,是针对整个地主阶级,并未有中小地主与豪强地主之分。
曹操集团中,担任各种官职的有中小地主,有豪强世族地主,曹操对他们全部加以利用。
他打击豪强,抑制兼并,只是迫于农民反抗而作的一点让步,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稳定封建秩序。
四、曹操与“唯才是举”
成新文、王怀中在《略论曹操“唯才是举”的用人路线》(《晋阳学刊》1981年第1期)中认为,曹操在统一北方的过程中,为了扩大自己的阶级基础,在割据混战中扫除群雄,冲破了东汉以来“以位命贤”的察举、征辟制的束缚,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大量提拔地主阶级中一切有才之士,对他们加以笼络利用,使曹操集团中出现了“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
曹操依靠这些人最终统一了北方。
李则纲在其遗作《曹操的翻案与定案》(《江淮论坛》1981年第2期)中认为,曹操并没有真正唯才是举,破格用人。
在曹操手下的人,顺他则生,逆他则死。
曹操本人就曾杀死了许多有才之士。
特别是他称为“吾之子房”的荀彧也因持有不同意见而被逼死。
许多号称才智之士,有功于他,也因一言见疑而被他所残杀。
他还设立“校事”特务组织,刺探吏民情事,任情诬陷、杀害士人。
五、曹操是否为杰出的军事家
钟文在《军事家曹操》(《文史知识》1981年第6期)一文中认为,曹操是“亡国时第一流的军事家”。
曹操一生戎马生涯,东征西讨,荡平天下,克成洪业,不仅在政治上统一了北方,而且在军事上也取得了赫赫战绩,他曾先后消灭了吕布、袁术、韩遂、袁绍等军阀割据势力。
他还为《孙子兵法》作注,发挥或补充了其中的一些作战指挥原则。
他善于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取得了很多胜利。
赤壁之战的失败主要在于他的骄傲自满。
他在军事上取得的重大成就应给予肯定。
吴荣政《关于曹操军事才能的评价问题》(《湘潭大学学报》1985年第1期)认为,曹操在军事上有一定的才能、但并没有杰出的军事天才,称不上是一个大军事家。
曹操在一般战争中,不仅有投降、逃跑的打算,而且有多次冒险的表现。
由曹操指挥的对统一全局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战争,如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汉中之战等等,只有官渡之战获得胜利,其余二役都以失败告终。
官渡之战中,曹操表现了一定的军事才能,但他获胜的最主要原因,并不是由于他的军事天才,而是袁绍内部产生了致命的弱点。
他注释《孙子兵法》虽有贡献,却不能以理论指导实践。
李则纲也认为,曹操只能称得上一般的军事家,而不是杰出的军事家。
他固然打了不少胜仗,但也吃了不少败仗。
他所以能够统一中国,并非完全是由于他的军事上的胜利,给他有利的重要条件,还和迁主刘协,建都许昌,挟天子以令诸侯有关。
六、曹操与建安文学
刘知渐在《评郭沫若同志的<
替曹操翻案>
》以及后来发表的《建安文学编年史》(《重庆师院学报》)1984年第1期)二文中认为,曹操的作品“糟粕多于精华”,“曹操对建安文学的消极作用是多于积极作用的”。
他指出,建安七子早在没有依附曹操以前,就已成名,并非曹操培养了他们。
相反,曹操对文人的网罗,使得建安七子培养和影响了曹丕、曹植的写作;
同时也给他们的写作带来了一些不利的影响,使他们脱离实际,远离生活,只能写出一些歌功颂德的作品了。
李则纲也认为,不应该把曹操对建安文学的作用估计过高。
当时的建安文学集团对民生疾苦等并未有多大补益。
曹操虽然在他的诗中描绘了一些人民的痛苦,但他本身就是造成人民痛苦的根源。
他对他所笼络的文人也多有残杀,如孔融就因讥讽他而被杀。
胡世厚等在《曹操与建安文学──兼与刘知渐同志商榷》(《重庆师院学报》1984年第1期)一文中不同意刘知渐的观点。
他们认为,曹操是个杰出的诗人和作家,他在我国文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他推动了建安文学的积极发展。
曹操注重真才实学,轻视儒家仁孝道德,提倡活跃思想,使文学脱离经学而得到发展。
他十分重视文学,延揽和招集了大批文人团结在他周周,并鼓励他们创作。
他自己的诗风和文风对“建安风骨”的形成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此外,他对乐府诗歌的改造也作出了贡献。
七、曹操的思想
漆泽邦认为,曹操的思想是懦法杂用,二者结合。
他采用法家思想,一是为了消灭割据,统一全国;
二是为了加强对农民阶级的镇压以巩固地主阶级专政。
他十分推崇儒术。
北方统一后,他下令兴办学校,传播儒家思想,他的儒法并用思想是两汉以来封建统治者采用的传统手段。
柳轩《从曹操的诗文看他的政治思想》(《重庆师院学报》1984年第1期)认为曹操的思想以儒家为主。
他为父报仇,屠杀徐州人民,是他尽“孝”的表现。
他不是法家,因为他不可能象法家那样废除宗法制度,反对儒家的“亲亲”观点。
不管在教育思想上,还是人才问题上,他都以儒家思想为标准。
吴其昌在《曹操思想浅谈》(《北方论丛》1985年第1期)一文中认为,曹操思想中包括儒、法、道、兵、名等各家思想,他是杂家的代表人物。
曹操在运用这些思想时,能够根据不同的形势变化,把它们区分为主次两个方面。
在他的思想中,有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深刻矛盾。
这应该从他的阶级和历史的局限中去解释。
(刘安志)
隋朝灭亡的原因:
評論
1.唐太宗《贞观政要》,「﹙炀帝﹚征求不已,兼东西征讨,穷兵黩武,百姓不堪,遂至亡灭。
2.司马光《资治通鉴》,「主昏于上,民怨于下。
3.王夫之《读通鉴论》,「广之大恶,以致灭亡。
4.乌廷玉《隋唐史语》,「暴君隋炀帝即位以来,进行无休止的横征暴敛,早已叫百姓透不过气来。
第三次征高丽的战争,全国规模的大征调,更使永济渠沿岸的村落,几乎找不到男丁,劳力缺乏,田园荒芜,再加上一场洪水,粮价涨了八百倍,人民靠树及野菜充饥,他们忍受不了兵役、徭役和饥饿的折磨,纷纷揭竿起义。
5.吴枫《隋唐五代史》,「杨广为首的统治集团不顾一切,实行残暴统治,大肆挥霍浪费,广征徭役,兴动许多巨大的工程,发动多次的对外侵略战争,耗损了社会的财富,破坏了社会生产。
6.金宝祥《隋史新探》,「沉重的徭役、兵役负担,是引起隋末民变战争的重要原因。
」、「而隋末农民起义的爆发,则是由于隋炀帝的进攻高丽,因此我们说:
隋炀帝对高丽的进攻是隋朝灭亡的重要原因。
7.林天尉《隋唐史新编》,「虐民之政,加上炀帝本身之猜忌,杀元勋,遂成隋亡之主要原因。
8.钱穆《国史大纲》,「狂放的情思,骤然为大一统政府之富厚盛土所激动,而不可控勒,于是高情远意,肆展无已,走上了秦始皇的覆辙。
炀帝雄才大略不如始皇,而同为带有极度的贵族气氛,故两人皆不能恤民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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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关陇门阀对科举不满,瓦岗军其实就是杨玄感和李密的残余部队,不是农民军,杜伏威后来投降了隋朝,王博打出的口号是“勿向辽东送死歌”的口号,也不能叫义军,收复高丽是必要的,最后收复高丽牺牲将士30万,李渊父子向外称臣的鲜卑复辟势力,引胡兵危害中原,李渊派刘文静答应可汗:
攻下长安,土地归唐公,财物美女归可汗,造成2千万中原人死亡,相比隋炀帝收复高丽的代价是很小的,也是值得的,项羽活埋自己人(赵军)40万才没价值,这些和大隋勇士比起来就是狗熊。
隋炀帝实施苛暴的徭役、兵役,毫无限制地压迫劳动人民,甚至贵族地主,引起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和地主反抗,固然是隋政权灭亡的直接原因。
但是,隋朝是在中国经历长期分裂之后建立的统一王朝,其情况颇似秦朝,外表强盛至极,在大一统的表面下却涌动着各种割据势力的暗流,统治阶级内部埋藏着深刻的不安定因素,统治基础很不稳固,这种隋政权本身固有的缺陷,才是隋朝在强盛之际,转而迅速灭亡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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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的短命和秦王朝的短命不同。
秦王朝是奋六世之余烈而统一,统一之后迅速灭亡。
隋朝不是,这个王朝没有秦王朝那么漫长的蓄势。
你看杨坚的六世祖杨元寿为北魏武川镇司马,其后几代不是太守,就是将军,家庭身份是中层官僚,还没有爬到秦始皇祖先那个地位。
杨家的真正兴盛是从杨忠追随独孤信开始,挤身北周八柱国集团。
杨家何以挤入北周八柱国集团,原因不晓。
但不能不提他的老上司独孤信,也就是杨坚岳父独孤信。
独孤信出自鲜卑八大贵族之家,是北周的八大柱国将军之一,同时又是北周、隋、唐的三朝国丈,他为北周创建者宇文氏所忌,设计除之。
从后世影响与在世尊严来看,北周八柱国中最牛的就是这位独孤信。
杨家在八柱国中属于后进小辈,李唐李家和他们一样资历浅。
杨家能够在短期内夺取权力,又以极快的速度丧失权力,和他的根基有很大关系,在代北鲜卑集团中根基浅,所以幕后大佬肯扶他。
就如同当年他们扶持宇文泰一样,看中的就是这家不够强,听话。
Z坛大佬们向来是扶弱不扶强,
位登九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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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宇文、隋杨、唐李创始人皆出自北魏武川镇,而杨李两家是北周的八柱国,互为同僚姻亲;
当时另外一大强权北齐则是怀朔镇背景的军阀班底。
北齐这一系走入死路;
在我看来,北魏灭亡后的五十年间,不过是一个集团内部的人事倾轧变化而已。
不存在灭亡,只是大家换换位置坐。
3.唐朝三省制的完善——宰相制度的成熟
决策权和行政权分开后,国家治理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决策是否适当。
于是,魏晋南北朝时又尝试着建立对决策权的制约机制,这就是在隋唐时代成型的三省六部制度。
隋文帝综合汉魏以来的官制,在中央确立了三省六部制,唐太宗时进一步明确划分了三省的职权。
三省六部职权相互牵制,互相监督,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从而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统治的力量。
在这种制度下,三省的长官同为宰相,且各有分工,这就使秦汉以来的宰相权力一分为三,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古代官制史上的重要变革。
但必须注意,三省六部制与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有本质的不同,具体表现在:
中书省只能秉承皇帝的旨意草拟下令,门下省仅有封驳权,没有裁决权,尚书省负责政令的执行,三者都必须绝对听命于皇帝。
这种制度能减少中央政令的失误,却不能从根本上杜绝。
唐朝前期确立三省制,中后期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制。
唐朝是宰相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其宰相机构之变化与宰相名称之多变均较复杂。
三省制度是在魏晋南北朝和隋朝时期逐渐形成的,到唐朝才真正得以确立。
在唐代的中枢机构中,真正握有实权的是尚书、中书、门下三省。
尚书省是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其长官称尚书令,左、右仆射为之副。
中书省是秉承皇帝意旨掌管国家机要大事、发布政令的机构,其长官称中书令。
门下省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
凡朝廷有军国大事,则中书出令(决策),门下封驳(审议),尚书受而行之(执行)。
所以人们也简称尚书省是执行机构,中书省是决策机构,门下省是审议机构。
又因尚书省下设有六部,故习称“三省六部制”。
唐初右仆射加“知政事”身份,参加政事堂会议,也是宰相。
中书令迁右仆射,不加“知政事”亦为宰相。
李世民继位后,尚书省的左、右仆射与侍中、中书令均成为宰相。
从贞观元年起,以他官预宰相事便经常出现。
一是以资格较浅的官员加“参议朝政”、“参知机务”、“参知政事”、“专典机密”、“参议得失”等名号而预宰相事;
二是给一些资格较老的元勋功臣加“平章事”或“同三品”名号,使其可以继续预闻宰相事务。
宋朝正副宰相同设,多相并行,编制也不固定,目的是分散相权。
北宋沿袭唐代后期制度,设置中书门下省。
在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亦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副宰相称“参知政事”。
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基本无差别,使正宰相事权更为分散。
宋太宗后,一相四参或二相二参是常事。
隋文帝以三省长官为宰相,完成了三省宰相制取代三公制的历史任务。
秦、汉以来三公个人开府治事已经作古,三省长官聚集门下省“政事堂”议论国家大政方针,宰相领导集体化。
宰相领导集体化的一大特点是宰相间相互牵制,达到分宰相之权,集皇帝之权的目的。
隋代因为尚书省是最高行政机构,尚书令权势太大,尚书令常缺不授。
三省中,中书省决策,门下省驳议,尚书省执行,这一运行机制适应了隋及唐初政治的需要,有利于国家机器的良性运转。
三省长官原先都是为皇帝服务的宫官,现在几经发展取代三公成为当然宰相,但是三省长官作为政事堂会议的参与者仍可能坐大,皇帝对尚书省左、右仆射特别不放心,故三省相制又经隋炀帝、唐太宗的改革,尚书省左、右仆射被排除宰相群体外。
尚书省长官作为政事堂内的宰相参与大政方针的确定,又统管尚书省六部,权力与秦汉丞相非常接近,皇帝只得采取空缺尚书令、仆射的办法,使尚书省长官不存在,从而使决策与行政脱离开来。
尚书省长官到唐高宗时期最终被排除宰相群外。
隋、唐初实行府兵制度,中央设十六卫大将军管理府兵,大将军职责上掌管府兵的军政,府兵的武器、粮草等受兵部、户部控制、调度,宰相有权过问军政。
隋代高颎为尚书左仆射领左卫大将军,右仆射杨素带兵抗突厥、平南陈,说明关陇统治集团的宰相普遍掌握军政,甚至直接带兵出征。
唐玄宗时期,府兵制度破坏殆尽,中央实行募兵制度,在边疆地区则设节度使,这样一来,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式微。
宰相们原先控制南衙卫府军队,现在府兵名存实亡,北军又为宦官掌控,南北衙的权力天平倾向北衙,宰相行政遂为宦官控制。
隋、唐以他官参与中枢决策,对三省相制的改革产生重大影响。
隋、唐以他官参议朝政者除为皇帝亲信外,大多为低品秩官。
他官参与中枢决策逐渐集中于中书侍郎、门下侍郎等中书、门下省副官。
唐太宗时期中书、门下省长官品秩为正三品,太宗为了抬高他官宰相地位,《旧唐书·
李勣传》所记:
以太子詹事李勣“同中书门下三品”,又如《旧唐书·
李靖传》:
令李靖“三日一至门下中书平章事”,这些都成了惯例,以至于《大唐新语·
厘革二十二》:
“神龙初,豆卢钦望为仆射,不带同中书门下三品,不敢参议政事,后加知军国事。
”尚书省长官退出宰相群以后,中书、门下省的运行逐渐合一,皇帝又常缺中书令、侍中不授,通常以中书侍郎、门下侍郎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为宰相。
如此,政事堂的决策便不再是三省长官的议事,反而变为“中书门下”(武则天时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内他官宰相的议事。
裴炎将政事堂从门下省迁到中书省,虽然只为一己之便,却反映出中书省在政事堂中地位的抬升。
唐初宰相大多为关陇集团成员,集团内部的核心人物出将入相,为相者本无文人、武士的限制,房玄龄是文人为相,李靖是将领。
武则天打压关陇集团后,科举取士成为官僚队伍的主要来源,而宰相职务也逐渐为科举进士把持。
唐玄宗时期,宰相群体一般为两至三人,多不过四人,唐玄宗为了使宰相有效地处理政务,常以其中一人为某省长官,其余人则为某省副官,如此有一在“中书门下”负总责,为北宋正副宰相开了先例。
安史之乱以后,作为皇帝私人秘书、替皇帝起草制令的翰林学士在中枢机制中作用日益突出,翰林学士多由科举出身,有“内相”之称。
到了北宋,宰相多由翰林学士提拔上任。
中唐以来,中书令、侍中常授功臣或者藩镇,德宗初年中书令、侍中提升为正二品,同中书门下三品便不再使用,宰相一般为中书侍郎、门下侍郎同平章事。
唐后期,宦官势力恶性膨胀,宦官控制北军,掌控皇帝的废立,任意选用宰相,唐宪宗时期设立的枢密使,逐渐被赋予参决军政的实权,宰相参决军政的传统权力被转移。
五代各政权中央设枢密院掌军政,到了北宋,宰相兼管军政的权力通过知枢密院事这一名称的明确,正式被剥夺。
隋、唐以他官参与中枢决策,对三省相制的改革产生重大影响。
宰相概念的提出
事实上,搜遍中国2000多年的历史,除了在辽代以外,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朝代用“宰相”作为官员的正式官位或职务。
一直以来宰相只是一个习惯用语,用来指那些辅佐皇帝行使权力,处理国家政务的主要官员。
这里最重要的两个字就是处理“政务”。
比如六部九寺制度下,各部的尚书侍郎虽然参与国家政策的制定和重大事件的谋划,但他们同样要担负本部的事务性工作,比如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各种文书的检阅批复,这种官员被成为事务官。
而宰相不同,除了他们本身的职务以外,他们被皇帝授权参与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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