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区10号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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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区10号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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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
丽水市区2010(10)号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综合成果图(1:
5000)
前言
受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承担了丽水市区2010(10)号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任务。
本次评估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初步查明场地附近由工程建设而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规模、引发因素、活动特征、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等,并对现状存在的地质灾害进行评估。
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对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做出预测评估,结合地质灾害现状评估与预测评估,对整个评估区域进行地质灾害综合评估,评价建设用地的适宜性,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为建设用地审批和地质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69号文《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及附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要求》;
3、《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3号令);
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18号公告《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5、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发[2004]30号文《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6、《丽水市莲都区乡镇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图册》(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2005年7月);
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同。
第一章评估工作概述
一、工程概况与征地范围
丽水市区2010(10)号地块分为3个地块(分别为:
2010(10)—1、2010(10)—2、2010(10)—3号地块,以下文中简称1、2、3号地块),1、2号地块位于丽水市区西部吕埠坑上村附近,3号地块位于丽水市三岩寺东南侧丽水学院运动场南端,交通便利,见交通位置图(图1)。
2010(10)号地块总用地面积49896m3,目前处于规划收储阶段,拟作商住用地,具体建设项目详细规划未定。
各地块用地面积、土地类别详见表1—1。
各地块详细征地范围见勘测定界图(图2、图3)。
图1交通位置图
表1-1丽水市区2010(10)号地块面积一览表
地块编号
园地
耕地
农村道路
宅基地
水域水利设施
小计
2010(10)—1
39008
546
228
128
39910
2010(10)—2
6101
1178
1947
9226
2010(10)—3
537
223
760
合计
45646
451
2075
49896
二、以往工作程度
评估区已开展过的地质工作以及本次评估主要利用资料有:
1、《浙江省区域地质志》(浙江省地质矿产局,1989年);
2、《1:
20万丽水幅区域地质矿产调查报告》(浙江省重工业局第五地质大队区测连,1971年);
3、《1:
20万丽水幅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报告》(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1976年1月);
4、《1:
5万丽水幅区域地质调查报告》(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1986年);
5、《丽水市城市地质调查报告》(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1989年);
6、《丽水市莲都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浙江总队,2003年9月);
7、《丽水市莲都区乡镇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图册》(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2005年7月)。
8、《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报告》(浙江中材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2007年12月)。
图22010(10)—1号地块勘测定界图
图32010(10)—2、3号地块勘测定界图
三、工作方法及完成的工作量
2010年11月下旬接受任务后,本队立即组建项目组,按照《技术要求》中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广泛收集有关资料,编制评估工作大纲。
2010年11月30日开展了野外调查工作,对本工程影响范围进行了纵横穿越调查、访问,基本查明了评估区地形地貌特征、地层结构、岩土体类型、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及现状地质灾害分布发育情况。
工作中充分收集利用了评估区及附近反映地质环境条件与地质灾害等前人的有关资料。
调查工作采用实地地质调查与访问相结合的方法,以1:
10000地形图和甲方提供的场地勘测定界图(1:
1000)作为野外工作手图。
本次评估完成工作量见表1。
表1-2工作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工作量
1
工程地质编图(1:
km2
4.87
2
评估面积
0.48
3
调查路线
km
2.5
4
观测点
个
7
5
拍摄照片
张
23
6
访问人数
人次
收集资料
份
调查中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所有原始资料自检、互检100%,项目负责抽检率60%以上。
整个评估工作过程均按《技术要求》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在充分利用所收集资料与野外地质调查的基础上,经综合研究分析,编写了本评估报告。
四、评估范围及级别的确定
(一)评估范围
根据《技术要求》以及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本次评估范围确定如下:
1号地块北东侧以大溪中线为界,北西、南东外推100m,西南侧与2号地块相接;
2号北侧与1号地块相接,其他以山脊分水岭为界;
3号地块四周各外推100m。
根据以上原则,确定评估区面积约0.48km2(见综合成果图),评估区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9°
52′12″~119°
53′48″、北纬28°
26′53″~28°
27′37″。
(二)评估级别的确定
1、地质环境条件
评估区位于丽水盆地,微地貌有丘陵、河漫滩及山前洪积扇。
出露地层主要为白垩系上统赖家组(K2l)、塘上组(K2t)以及第四系(Q),岩性岩相变化较小,断裂构造不发育。
岩土体工程地质条件较好,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现状地质灾害弱发育,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
综合确定评估区地质环境复杂程度为简单类型。
2、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级
(丽水市区2010(10)号地块总面积49896m2,分3个地块,拟作商住用地,目前处于规划收储阶段,具体建设项目详细规划未定。
根据《技术要求》,综合确定本项目为较重要建设项目。
3、评估级别的确定
根据《技术要求》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结合评估区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和建设项目的重要性,综合确定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为三级。
第二章地质环境条件
一、气象、水文
1、气象
评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照充足。
多年平均气温18.1℃,月平均气温最高(7月)29.3℃,最低(1月)6.3℃,极端最高气温41.5℃,极端最低气温-7.7℃。
区内降雨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1578.7mm,降雨量季节分配不均,主要集中在4~6月的梅汛期及7~9月的台汛期。
据丽水市水文站资料,莲都区1小时最大降雨量为104.4mm(1993年9月18日,上显滩水文站),2小时最大降雨量为115.8mm(2001年8月23日,碧湖水文站),3小时最大降雨量为136.4mm(2001年8月23日,碧湖水文站),6小时最大降雨量为204.7mm(2004年8月12日,夏庄水文站),12小时最大降雨量为269.1mm(2004年8月12日,夏庄水文站),区内最大24小时降水达329.2mm(2004年8月12日夏庄水文站)。
2、水文
照片12010(10)—1号地块水塘
评估区水系属瓯江水系大溪,自北西向南东流经1、2号地块评估区北东侧,3号地块西侧有一溪沟自北向南流入大溪。
评估区及附近水塘发育(照片1),面积大小不等。
二、地形地貌
图42010(10)—1地块
图52010(10)—2地块
1号地块紧临大溪,为河漫滩,现状为园地,地势平缓(图4)。
2号地块所处丘陵地貌(图5),局部地形较陡,山坡自然坡度15~35°
。
3号地块为山前洪积扇边缘,现状为园地,地势平坦(图6)。
图62010(10)—3地块
三、地层岩性
评估区及附近地层主要为白垩系上统赖家组(K2l)、塘上组(K2t)及第四系(Q),各地层特征简述如下:
1、赖家组(K2l)
分布于3号地块东南侧,岩性主要为暗紫红色粉砂岩,中厚层状构造,单层厚度0.1~1m,全风化层厚度0.5~1.0m,强风化层厚度1m左右。
2、塘上组(K2t)
评估区主要下伏地层,岩性以紫红色角砾凝灰岩为主,岩石抗风化能力强,地表出露以中风化为主,常形成陡崖、峭壁。
3、第四系全新统洪冲积层(Q4al-pl)
分布于大溪及两侧河漫滩、阶地,岩性以为砂卵石为主,表层常为细砂或砂土。
层厚3~15m。
4、第四系中更新统坡洪积层(Q2dl-pl)
分布于3号地块周围,岩性主要为含卵石粘土,黄褐色,卵石含量一般10~30%,粒径一般1~4cm,次园状—浑园状。
层厚5~15m。
5、第四系残坡积层(Qel-dl)
局部分布于评估区山坡及山凹中,岩性主要为含碎石粘土,灰黄色,稍湿,松散~稍密,厚度0.5~2.0m。
四、地质构造与区域地壳稳定性
(一)区域地质构造
评估区属华南褶皱系浙东南褶皱带丽水—宁波隆起龙泉—遂昌断隆内,评估区断裂构造不发育,仅在3号地块西侧见一压扭性断裂通过。
该断裂呈北北西走向,倾向北东东,倾角近于直立。
断裂长度大于3km,宽度20~50m。
断裂通过区域大部分被第四系覆盖。
(二)区域地壳稳定性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1/400万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评估区位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05g分区,对应地震基本烈度<
Ⅵ度,属稳定区域。
五、工程地质条件
根据成因时代、岩性特征及物理力学性质特征将评估区及附近岩层划分为4个工程地质岩组,其特征如下:
1、较软弱层状以红色粉砂岩、泥岩为主的细碎屑岩岩组(SRc)
主要由赖家组(K2l)组成,层状构造,岩石风化层叫薄,完整性较差。
全风化层工程力学性质一般,强、中风化层工程力学性质较好。
2、较坚硬层状以紫红色角砾凝灰岩为主的粗碎屑岩岩组(SRf)
主要由塘上组(K2t)组成,层状构造,岩石抗风化能力强,完整性较好。
岩层工程力学性质较好。
3、松散以粘性土类为主的岩组(NT)
由第四系中更新统坡洪积层(Q2dl-pl)含卵石粘土以及残坡积层含碎石粘土组成,松散~稍密,稍湿,工程地质条件一般,承载力一般,可作为低层建筑物的地基持力层。
3、松散以卵砾石类为主的岩组(LT)
由第四系全新统洪冲积层(Q4al-pl)砂卵石组成,稍密~中密,工程力学性质较好,承载力较好,可以作为建、构筑物地基持力层。
六、水文地质条件
评估区地下水类型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和基岩裂隙水两类。
1、松散岩类孔隙潜水
分布于洪冲积、坡洪积层中,含水介质为含碎石、卵石粘土及砂卵石类。
其中含碎石、卵石粘土含水性、透水性差,水位季节变化大。
接受大气降水补给为主,侧向渗流补给为辅,以蒸发和渗流方式排泄。
砂卵石含水性、透水性良好,接受大气降水、河流水补给。
2、基岩裂隙水
主要赋存于基岩构造裂隙、风化裂隙中,连通性差,无统一地下水位。
接受大气降水及松散岩类空隙潜水补给,水量季节性动态变化大,以泉水、蒸发等形式排泄。
总体上,评估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七、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评估区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种植、筑路、建房等,对原始地貌改变较小。
总体而言,评估区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一般。
小结
岩土体工程地质条件较好,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
第三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现状评估是指在基本查明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分布、类型、规模、变形活动特征、主要诱发因素与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对其稳定性、危险性和对拟建工程危害的范围与程度做出评估。
根据《技术要求》,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综合考虑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和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两个因素,分为危险性大、危险性中等和危险小三个等级(表3-1)。
表3-1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
确定要素
危险性分级
地质灾害发育程度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
危险性大
强发育
危害大
危险性中等
中等发育
危害中等
危险性小
弱发育
危害小
一、现状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
根据《丽水市莲都区乡镇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图册》,评估区位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及不易发区,无登记在册地质灾害点。
评估区位于丽水盆地,微地貌主要由丘陵、河漫滩和山前洪积扇。
丘陵山坡地形一般较缓,局部较陡,山坡基本基岩出露,岩石完整性较好,局部山坡覆盖残坡积层,厚度较小。
丘陵山坡现状稳定性较好,调查中未发现崩塌、滑坡等现状地质灾害。
河漫滩和山前洪积扇地势平缓,主要为园地,下伏基岩为非可溶岩,调查中未发现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现状地质灾害。
总体上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
下面主要对评估区自然斜坡、已有建筑、水塘等作调查评价。
1、自然斜坡
评估区自然斜坡主要指丘陵山坡,地形平缓,局部地形较陡,在35°
左右,但基岩裸露,岩石完整,局部山坡覆盖残坡积层但厚度较小(照片2)。
总体上评估区自然斜坡稳定性好,调查中未发现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照片2评估区自然斜坡
2、已有建筑
主要指评估区内民房及单位办公楼等建筑,楼高1~6F,砖混结构为主。
通过调查走访,已有建筑结构完好,未发现墙体开裂、地面裂缝等破坏变形迹象。
3、水塘
评估区分布多处水塘,水域面积大小不等,水深不详。
调查未发现水塘岸边崩塌等现象,水塘岸坡稳定性好。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评估区自然斜坡稳定性好,已有建筑结构完好,水塘岸坡稳定,调查未发现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总体上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弱发育,现状地质灾害对建设用地范围威胁小,地质灾害现状危险性小。
评估区自然斜坡稳定性好,已有建筑结构完好,水塘岸坡稳定,现状地质灾害弱发育,地质灾害现状危险性小。
第四章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是指对工程建设场地及可能危及工程建设安全的邻近地区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和工程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做出评估。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工程地质比拟法和成因历史分析法。
根据本建设工程特点,本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遭受的地质灾害主要为:
崩塌、滑坡和地面沉降。
一、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1、工程建设引发崩塌、滑坡的预测
评估区工程建设可能需要挖方的场地为2号地块(图7),位于丘陵地貌。
评估区丘陵地形平缓,局部较陡,在35°
左右,但基岩裸露,岩石完整。
局部山坡覆盖残坡积层但厚度较小。
工程建设可能形成的边坡高度较小,且边坡土体厚度小,基岩完整。
总体上工程建设引发崩塌、滑坡的可能小,危险性小。
图7B—B’工程地质剖面图
2、工程建设引发地面沉降的预测
本评估区引发的地面沉降主要指地基不均匀沉降。
本工程1号地块位于河漫滩,地势平缓(照片3,图8),地表主要为园地,岩性以为砂卵石为主,表层常为细砂或砂土,层厚3~15m;
2号地块位于山前洪积扇边缘,地势平缓,地表主要为园地,岩性主要为含卵石粘土,层厚5~15m;
3号地块位于丘陵山凹中,岩性主要为含碎石粘土,厚度0.5~2.0m。
3个地块工程建设均只有少量回填平整,填方厚度小,只要能分层回填夯实并选择合适的基础方案,保证施工质量,工程建设引发地基不均匀沉降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照片31号地块
图8A—A’工程地质剖面图
二、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弱发育,自然斜坡稳定,已有建筑结构完好,水塘岸坡稳定,工程建设遭受现状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工程建设开挖边坡高度小,边坡土体厚度小,基岩完整,引发崩塌、滑坡的可能性小,工程建设遭受崩塌、滑坡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工程建设只有少量回填平整,填方厚度小,工程建设引发地基不均匀沉降的可能性小,遭受地基不均匀沉降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弱发育,工程建设遭受现状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工程建设引发崩塌、滑坡、地基不均匀沉降的可能性小,遭受崩塌、滑坡、地基不均匀沉降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第五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防治措施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原则
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充分考虑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和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程度,根据“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的原则,采用定性分析法,进行工程建设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分区。
并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防治难度和防治效益,对建设场地的适宜性作出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和建议。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现状评估表明:
预测评估表明:
综合评估表明:
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弱发育,地质灾害现状危险性小。
三、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估
根据《技术要求》的建设场地适宜性分级(表5—1),建设场地的适宜性分适宜、基本适宜和适宜性差三级。
根据上述综合评估结论,工程建设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丽水市区2010(10)地块作为商住用地适宜。
表5-1建设场地适宜性分级表
级别
分级说明
适宜
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简单,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小,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易于处理。
基本适宜
不良地质现象较发育,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变化较大,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中等,但可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适宜性差
地质灾害发育强烈,地质构造复杂,软弱结构成发育区,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大,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危险性大,防治难度大。
四、防治措施
为保障工程建设得以顺利进行,有效预防各类地质灾害的发生,提出以下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加强工程回填施工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避免出现地基不均匀沉降。
2、工程建设如出现高陡边坡,需按照永久边坡标准治理。
3、1号地块大溪边需修筑防洪堤,确保建设用地安全。
第六章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丽水市区2010(10)号地块总用地面积49896m3,拟作商住用地,属较重要建设项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属简单类型,综合确定本次评估级别为三级。
2、现状评估表明:
3、预测评估表明:
4、综合评估表明:
5、丽水市区2010(10)地块作为商住用地适宜。
二、建议
1、根据未来项目详细规划设计,加强工程地质勘察。
2、加强工程建设过程及建成后地质环境监测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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