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处理财产损益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1732760
- 上传时间:2023-02-01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19.81KB
待处理财产损益Word格式.docx
《待处理财产损益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待处理财产损益Word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㈠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㈡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三、盘盈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
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借记本科目、“累计折旧”等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当同时结转成本差异。
四、盘盈、盘亏、毁损的财产,报经批准后处理时:
流动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固定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科目;
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应当先减去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借记“原材料”、“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剩余净损失,属于非常损失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固定资产的盘亏,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物资在运输途中的短缺与损耗,除合理的途耗应当计入物资的采购成本外,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当自“在途物资”等科目转入“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尚待查明原因和需要报经批准才能转销的损失,先通过本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
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借记“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当将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企业清查的各种财产的损溢,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如清查的各种财产的损溢,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
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的,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七、本科目处理前的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的净损失;
处理
前的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的净溢余。
期末,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法律定义
在《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被定义为"
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
该定义与199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定义相比,更能揭示出资产的本质与内涵。
新制度不仅借鉴国际学术界和实务界对资产的研究成果,对资产定义进行了改进,还以此为基础,对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作出了一系列相应的改进,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将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及待处理财产损益等虚拟资产排除在资产负债表之外。
“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核算公司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
本科目下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两个明细科目。
盘盈时贷记本科目,盘亏时借记本科目。
编辑本段相关规定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
物资的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
在制度中同时明确规定年度终了本科目一般无余额。
而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未明确提到这一科目,只是在讲到存货与固定资产时,提到“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处理,记入当期损益”。
可以说,上述相关规定在理论上讲是合理的。
但问题在于,当“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有余额时,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就要将其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分别作为“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或“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项目,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资产一方(若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这就意味着将“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在冲销之前视为企业资产。
编辑本段主要缺陷
从理论上看,这一处理方式存在下列缺陷:
一是“待处理财产净损失”不符合资产的定义。
它既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也不是企业的一种经济资源,正相反,它是企业的盘亏,是损失;
对于它的处理企业也不再拥有控制权,重大的项目,还需经过股东大会决议或经过主管部门的批示。
二是将“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列作资产,严重违背了谨慎性原则,虚夸了资产、所有者权益,有可能多计了利润。
三是这一做法不符合相关性与可靠性的要求。
将“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列作资产,或把“待处理财产损益”的贷方余额列为资产的减项,即用盘盈的资产来抵消企业资产总额,都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还会影响企业财务比率等指标计算的准确性,显然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策。
例如,把待处理财产损失列在“资产”项下,因资产基数被不适当的放大了,会导致资产负债率缩小;
反映变现能力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也会放大;
其他财务比率也被不同程度的粉饰,这将会干扰对企业财务状况的正确评价。
四是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因为期末"
待处理财产损益"
科目保留余额时,是作为资产在报表上列示,会使当期的费用或损失不能得到及时确认,收入和费用则不能进行正确配比。
从现实来看,将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等有关损失挂账,即潜亏挂账,已成为我国上市公司及其他企业进行利润操纵的主要方式之一。
目前,会计信息失真是我国经济生活中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少企业存在资产不实、利润虚增、甚至虚盈实亏的现象。
这种报表列示方法无疑为企业粉饰'
经营业绩留下了可乘之机。
编辑本段应急规定
《企业会计制度》对这一急待解决的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
“企业清查的各种财产的损益,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如清查的各种财产损益,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
此举对于提高企业的资产质量,使企业账面上的资产真正符合资产的定义无疑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1日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开始实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相信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之后在其他各类企业(除小企业和金融企业)中的实施,“待处理财产损益”一定会得到很好的处理。
一、待处理财产损溢是指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盘盈、盘亏、毁损的价值。
经常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待处理财产损溢在未报经批准前与资产直接相关,在报经批准后与当期损溢直接相关。
二、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
(二)本科目应按盘盈、盘亏的资产种类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
1、盘盈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生物资产等,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生物资产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等科目。
材料、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四)盘盈、盘亏、毁损的财产,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本科目余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属于管理原因造成的,借记“管理费用”科目,属于非正常损失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按其贷方差额,贷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科目。
(五)企业的财产损溢,应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三、待处理财产损溢帐务科目
(一)待处理财产收溢
1.盘盈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
原材料
库存商品
固定资产
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折旧
2.流动资产的盘盈转销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管理费用
3.固定资产的盘盈转销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
(二)待处理财产损失
1.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流动资产盘亏、毁损转销
(1)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
其他应收款
(2)剩余净损失,属于非常损失部分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3)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
3.固定资产盘亏转销
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
4.物资在运输途中的短缺与损耗
(1)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
应付账款
(2)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将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
(3)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报经批准
一、“待处理财产损溢”帐户是一个双重性质的帐户,用于核算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或毁损。
该帐户的借方,登记待处理财产盘亏或毁损数;
贷方登记待处理财产盘盈数。
结转待处理财产盘亏或毁损时记到该帐户的贷方;
结转待处理财产盘盈时记到该帐户的借方。
月末如有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财产物资净损失;
如有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财产物资净溢余。
企业一般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分类帐户进行明细核算,以分别反映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盘盈、盘亏及其处理结果。
二、例如:
(一)盘盈资产处理
(二)盘亏资产处理
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
剩余净损失,属于非常损失部分
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
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
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将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借:
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报经批准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性质,它是个过度科目,它的借方反映预备损失,贷方反映预备收益。
一般的要求,本年的损失在本年解决,但年末也要有余额.
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将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
损益类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
但问题在于,当“待处
理财产损益”科目有余额时,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就要将其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分别作为“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或“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项目,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资产一方(若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待处理财产损益是指在某些损失或者收益没有还不明确记入那个账户的时候临时进入的账户,当上级确定损失或收益的科目以后,再将其转出。
它是资产类账户。
例如,如果某个公司被小偷偷了1万元,而公司没有处理此类损益的前例,就记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等到上级确定了这个损失的具体科目,就把它转到那个科目去。
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是什么性质的帐户其借方和贷方代表什么意思?
这是在资产盘盈和盘亏时用到的帐户,是一个“暂时”用的帐户,月末是没有余额的。
当盘盈一项资产的时候,借方就是那个多出来的项目。
比如说盘点现金多出来钱50了,则:
现金50
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50
同理,盘亏了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还有一个要注意的就是,盘盈和盘亏固定资产的时候,明细科目就是“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了。
一般来说,盘盈和盘亏后,会经过领导批准,将这些资产转为其他的处理方式的。
资产盘盈和盘亏时用到的帐户,是一个“暂时”用的帐户,月末是没有余额的。
流动资产多了如:
现金多了(这是一个用做过度的分录,查到是谁的还要还给他)
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2.归还时。
(查不到的记入“营业外收入”)
其他应付款--XXX(查到的)
3.发现亏了时:
查明原因:
某人或保险公司赔--其他应收款。
查不明的--管理费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处理 财产 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