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各类人员聘用条件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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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各类人员聘用条件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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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
(一)专任教师
1.市特聘教授
聘用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同行专家公认的高水平学术业绩和较大影响;
所开展的研究工作层次较高,对本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发挥明显的带动和支撑作用,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为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带头人或全国知名专家;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拥有三人以上的学术梯队,能够团结、带领梯队成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且梯队成员必须符合各自的聘用条件;
(3)三年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二(其中①~④和⑤~⑦中各一项):
①获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六名)、二等奖(前三名),或省部级成果一等奖(前两名)、二等奖(第一名);
②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两项,到校科研经费40万元;
③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两项,到校科研经费60万元;
④主持重大应用项目,到校科研经费100万元;
或主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项目取得重大社会经济效益,学校获利20万元;
⑤在创新和丰富学校办学特色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⑥每年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二篇,其中一篇论文被《SCI》、《EI》收录;
⑦正式出版15万字以上学术专著一部,并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三篇,其中一篇论文被《SCI》、《EI》收录。
岗位职责
(1)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趋势,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
(2)在本部门领导下,负责本学科建设规划的制定、实施及学科梯队建设和人才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和硕士研究生;
(3)组织并承担学科的教学、科研和学术工作,主讲本学科主干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师基本工作量;
(4)负责二级学科硕士点的建设工作;
(5)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我校特色人才培养水平;
(6)完成聘用目标和学校、本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考核合格。
2.校特聘教授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生导师,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同行专家公认的较高水平学术业绩,对本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发挥明显的带动和支撑作用;
工科类:
①获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十名)、二等奖(前六名),或省部级成果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
②主持国家级项目一项或省部级项目两项,到校科研经费20万元;
③参加国家级项目(前两名)或主持省部级项目,到校科研经费25万元;
④主持重大应用项目,到校科研经费50万元;
或主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项目取得重大社会经济效益,学校获利8万元;
⑤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两名)、二等奖(第一名),或在丰富学校办学特色方面做出重大创新,或获国家级教学名师称号,或国家级精品课负责人;
⑥每年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聘期内至少一篇论文被《SCI》收录或两篇论文被《EI》收录;
⑦正式出版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一部;
或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一部,本人承担10万字,并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两篇。
文理科类:
获国家级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前八名)、二等奖(前五名),或省部级成果一等奖(前二名)、二等奖(第一名);
②主持国家级项目一项或省部级项目两项,到校科研经费5万元;
③参加国家级项目(前二名)或主持省部级项目,到校科研经费8万元;
④主持省部级单位委托的调研咨询项目,到校科研经费8万元;
或其成果被采用并产生较大社会经济效益,学校获利3万元;
⑥每年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聘期内一篇论文被《SSCI》、《CSSCI》、《A&
HCI》、《SCI》、《EI》收录;
或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一部,
本人承担10万字,并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两篇。
(2)在本部门领导下,负责学科建设规划的制定、实施及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和硕士研究生;
(3)组织并承担学科的教学、科研和学术工作,主讲本专业主干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师基本工作量,评教为合格;
(4)学科带头人还应负责二级学科硕士点的建设工作;
(5)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我校特色人才的培养水平;
3.教授一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0周岁以下应具有博士学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同行专家公认的较高水平的学术业绩和教学成果,对本学科专业的建设和发展发挥较明显的带动和支撑作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能与他人团结合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
①获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十五名)、二等奖(前十名),或省部级成果一等奖(前四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前两名);
②主持国家级项目一项或省部级项目两项,到校科研经费6万元;
③参加国家级项目(前三名)或主持省部级项目,到校科研经费9万元;
④主持重大应用项目,到校科研经费30万元;
或主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项目取得重大社会经济效益,学校获利6万元;
⑤每年公开发表论文一篇,聘期内一篇论文被《SCI》、《EI》收录;
⑥正式出版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一部;
或主编市级规划教材一部,本人承担10万字,并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两篇;
⑦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二名)、二等奖(第一名),或在丰富学校办学特色方面做出重大创新,或获市级教学名师称号,或市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或国家级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前八名)、二等奖(前五名),或省部级成果一等奖(前四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前两名);
②主持国家级项目一项或省部级项目两项,到校科研经费2万元;
③参加国家级项目(前三名)或主持省部级项目,到校科研
经费3万元;
④主持省部级单位委托的调研咨询项目,到校科研经费5万元;
或其成果被采用并产生较大社会经济效益,学校获利2万元;
⑤每年公开发表论文一篇,聘期内一篇论文被《SSCI》、《CSSCI》、《A&
HCI》、《SCI》、《EI》所收录;
(1)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趋势,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
(2)在本部门领导下,负责或参与学科的规划、实施及学科梯队建设和人才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科研和教学能力,指导硕士研究生;
(3)组织并承担学科的教学、科研和学术工作,主讲本学科主干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师基本工作量,评教为合格;
(4)负责或参与本学科硕士点的建设工作;
4.教授二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突出的学术业绩和较高教学水平;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为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之一或学术梯队的核心成员;
(3)三年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二:
①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或教学成果奖励一项;
②参加国家级项目(前五名)或参加省部级项目(前两名)或主持市级教改项目;
③主持重大应用项目;
或主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项目取得社会经济效益,学校获利3万元;
④一篇论文被《SCI》、《EI》、《ISTP》所收录;
或公开发表论文两篇,其中一篇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或每年公开发表论文一篇;
⑤主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或市级规划教材一部,本人承担10万字;
或主持编写、修改正式发布的《国家职业标准》;
⑥获市级教学名师称号,或在学校办学特色的理论与实践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或市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学校教学评价连续三年被评为优;
⑦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内直接指导培养的学生在国家级学科、科技比赛中获前六名或二等奖(只限1名直接指导人员使用)。
①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或教学成果奖励一项;
③主持省部级单位委托的调研咨询项目;
或其成果被采用并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学校获利1万元;
④一篇论文被《SSCI》、《CSSCI》、《A&
HCI》、《SCI》、《EI》、《ISTP》所收录;
(1)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趋势;
(3)组织并承担学科的教学、科研和学术工作,主讲本学科主干课程,担任本科生的助学导师,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师基本工作量,评教为合格;
(5)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建设,提高我校特色人才的培养水平;
5.副教授一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突出的学术业绩成果和较高教学水平,40周岁以下的应具有硕士学位;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为本学科学术梯队核心成员;
(3)三年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二(其中①~③和④~⑦中各一项):
①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一项;
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前三名)或主持局级项目,到校科研经费2.5万元;
③参加应用研究项目,到校科研经费6万元;
或参加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项目取得社会经济效益,学校获利2万元;
④每年公开发表论文一篇,聘期内一篇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
⑤主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或市级规划教材一部,本人承担5万字;
或参加编写、修改正式发布的《国家职业标准》;
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两名)、二等奖(第一名),或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或校级优秀主讲教师,或在学校办学特色的理论与实践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⑦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内直接指导培养的学生在省部级学科、科技比赛中获前三名或一等奖(只限1名直接指导人员使用)。
①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一项;
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前三名)或主持局级项目,且到校科研经费0.6万元;
③参加省部级单位委托的调研咨询项目,到校科研经费2万元;
或其成果被采用并产生较大社会经济效益,学校获利1万元;
参加编写、修改正式发布的《国家职业标准》;
(2)在本部门领导下,参与学科的规划、实施及学科梯队建设和人才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科研和教学能力,指导硕士研究生;
(3)承担学科的教学、科研和学术工作,主讲本学科主干课程,担任本科生的助学导师、班主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师基本工作量,评教为合格;
(4)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建设,提高我校特色人才的培养水平;
(5)完成聘用目标和学校、本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考核合格。
6.副教授二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和一定的学术业绩水平;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为本学科学术梯队主要成员;
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前五名),或参加局级项目(前两名),或参加市级教改项目(前三名);
③参加应用项目(前三名);
④每年公开发表论文一篇;
⑤参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或规划教材一部,本人承担5万字;
或翻译学术资料5万字以上;
⑥获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两名)、二等奖(第一名);
或市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三等奖以上;
或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主要成员(前三名);
或校级优秀主讲教师;
或学校教学评价二年被评为优;
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不少于720计算学时的技能训练教学工作量,且在特色人才培养中成绩突出;
⑦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内直接指导培养的学生在省部级学科、科技比赛中获前四名或二等奖(只限1名直接指导人员使用)。
①获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一项;
③参加省部级单位委托的调研咨询项目(前三名);
⑤参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或规划教材一部,本人承担8万字;
或翻译学术资料8万字以上;
(2)在本部门领导下,参与学科的规划、实施及学科梯队建设和人才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能力,指导硕士研究生;
(3)承担学科的教学、科研和学术工作,担任本科生的助学导师和班主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师基本工作量,评教为合格;
(4)加强创新课程体系建设和课程改革,不断提高我校特色人才的培养水平;
7.讲师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效果良好,35周岁以下的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艺术、体育、外语除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为本学科学术梯队成员;
①参加省部级项目,或局级项目(前五名),或主持校级项目;
②参加一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或技术推广工作(前五名);
③参加一项相关专业的社会调查工作,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措施并产生较好的影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公开发表论文二篇;
⑤参编教材一部,本人承担3万字;
⑥获校级教学成果奖,或市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三等奖以上,或校级优秀主讲教师,或学校教学评价二年被评为优;
⑦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内协助指导学生在省部级学科、科技比赛中获前四名或二等奖(只限1名协助指导人员使用)。
(1)承担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担任本科生的助学导师和班主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师基本工作量,评教合格;
(2)不断学习和创新,加强课程和教学的研究及改革,努力提高我校特色人才的培养水平;
(3)完成聘用目标和学校、本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考核合格。
8.助教
具有助教专业技术职务,具备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
承担教学、课程辅导、实验、实习、批改作业、答疑等教学工作,担任本科生的班主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师基本工作量和本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考核合格。
(二)实训与实验人员
1.高级实训一岗人员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知识扎实,在实训教学方面有较高水平;
能组织开展创新性、复合性和高技能实训教学,承担实训基地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2)在实训设备仪器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或引进技术及设备的使用方面具有突出的能力;
(3)在实训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
荣获天津市有突出贡献技师或天津市技术能手称号;
或个人在全国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前六名或三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前三名或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技能比赛中获第一名或一等奖;
或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内直接指导培养的学生在省部级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前四名或二等奖及以上(只限1名直接指导人员使用);
(4)三年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二:
①获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一项,或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两名)、二等奖(第一名);
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前六名),或参加局级项目(前三名),或主持校级项目;
③参加应用研究项目,到校科研经费4万元;
④每年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任期内可包括会议交流论文一篇);
⑤参编正式出版较高水平的实训教材或有特色的实训指导书并在教学中应用,本人承担5万字;
(1)协助部门领导制定实训基地建设和发展规划,具备技师职业资格,提高实训教学能力;
(2)负责实训基地的日常管理,保证实验设备运行良好、安全无事故,确保设备仪器帐卡物相符率达到100%,设备仪器完好率达到90%,10万元以上贵重设备仪器利用率达到80%,保证高质量地通过上级组织的考核评估;
(3)加强实践教学的研究和创新,不断提高我校特色人才的培养水平,指导青年教师;
(4)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
2.高级实训二岗人员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知识扎实,在实训教学方面有较高水平,能组织开展创新性、复合性和高技能实训教学,承担实训基地规划、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2)在实训设备仪器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或引进技术及设备的使用方面有较强能力;
⑤在特色人才培养中成绩突出(经学院有关部门认定),或学校教学评价二年被评为良好;
⑥参编正式出版较高水平的实训教材或有特色的实训指导书并在教学中应用,本人承担5万字;
⑦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内直接指导培养的学生在省部级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前四名或二等奖及以上(只限1名直接指导人员使用);
或个人在全国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前六名。
(1)协助部门领导制定实训基地建设和发展规划;
具备技师职业资格;
(3)加强实践教学的研究和创新,不断提高我校特色人才的培养水平,指导青年教师提高实训教学能力;
3.高级实验岗人员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知识扎实,在实验教学方面有较高水平,能组织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开出设计性、综合性实验,承担实验室规划、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2)在实验设备仪器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或引进技术及设备的使用方面有较强能力;
⑤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主要成员(前三名),或学校教学评价二年被评为良好;
⑥参编正式出版较高水平的实验教材或有特色的实验指导书并在教学中应用,本人承担5万字;
或主持开发研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一项,并开发出高水平的创新性教学实验项目;
⑦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内直接指导培养的学生在省部级学科、科技比赛中获前四名或二等奖及以上(只限1名直接指导人员使用)。
(1)协助部门领导制定实验室建设和发展规划;
(2)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保证实验设备运行良好、安全无事故,确保设备仪器帐卡物相符率达到100%,设备仪器完好率达到90%,10万元以上贵重设备仪器利用率达到80%,保证高质量地通过上级组织的考核评估;
(3)加强实践教学的研究和创新,不断提高我校特色人才的培养水平,指导青年教师提高实验教学能力;
(5)完成聘用目标和学校、本部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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