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市国债易地扶贫搬迁十一五规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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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现公路硬化的有52个乡(镇),县乡公路还是等外路的有14个乡(镇),乡村公路未实现公路硬化的有813个行政村,其中,是等外路的有709个行政村,不通公路的有1个行政村,不通汽车的有128个行政村。
澜沧、孟连、西盟、江城4个边境县中,列为“直过区”的有23个乡(镇)、120个村委会、26万人。
翠云、景东、墨江、景谷、澜沧5个县(区),涉及人口较少民族的有8个乡(镇)、11个村委会,4331户、19906人,其中:
布朗族9637人。
镇沅县拉祜族苦聪人聚居在该县的3个乡(镇)28个村委会344个自然村,总人口4881户15263人,其中:
绝对贫困人口有12698人,低收入人口有1230人,有6000人需要易地搬迁,有84个自然村未通公路、108个自然村未通电、9797人未解决饮水问题。
以上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薄弱,自然灾害频繁,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落后,劳动者素质低,抵御自然灾害和自我发展能力弱,因灾因病返贫的现象较为突出。
三是农民增收渠道不宽,扶贫资金投入的压力大。
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仍然是传统农业生产,特别是山区和贫困地区主要是粮食生产,劳动力转移收入、务工收入少,发展加工业、营销服务业的收入就更少。
四是工作重点还不够突出,资金投入较为分散,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单一。
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要在2010年解决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巩固温饱成果,任务十分艰巨。
第二节社会经济现况
思茅全市辖9县1区、121个乡(镇)、1000个村委会,其中:
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8个,均为少数民族自治县。
在8个国家重点扶持县中有4个边境县、16个边境乡(镇),分别与缅甸、老挝、越南接壤,国境线长486.492公里。
全市国土面积45385平方公里。
森林覆盖率63.3%。
2005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106.31亿元,其中:
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33.64亿元、第二产值完成增加值33.66亿元,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39.01亿元。
三次产业的比例由上年的32.7:
28.8:
38.5调整为31.6:
31.7:
36.7。
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11.18亿元,其中: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23亿元。
粮食总产量81万吨,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36‰,年末总人口256.56万人,其中:
农业人口20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8%,少数民族人口15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0%。
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553元、农民人均有粮389公斤。
第三章“十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回顾
第一节下达计划情况
“十五”期间(2001—2004年),思茅市国债易地扶贫开发得到省发改委的大力关心和支持,在全市8县1区实施了西部国债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四年共下达国债易地搬迁226个子项目,计划搬迁6478户、28254人,其中:
跨地州转移安置506户、2100人。
项目总投资19242.11万元,其中:
国债资金13832万元、省级配套1242万元、市县配套及群众自筹4168.11万元。
到2006年10月止,累计完成项目总投资22292万元、占计划的115.85%,其中:
国债资金完成13657.1万元,占计划的98.73%,省级配套完成1215.33万元,占计划的90.61%,市县配套及群众自筹完成3370.49万元,占计划的80.86%。
第二节项目完成情况
四年中:
安居工程完成投资10285万元、占计划的135.25%,完成安居房建设6293户528541m2、户均83.98m2、人均19.06m2;
基本农田建设完成投资3171.8万元,占计划的154.6%,完成坡改梯17661亩、中低改22129亩,搬迁农民实现人均1.4亩高稳产农田地;
农田水利完成投资1741.98万元、占计划的77.78%,建三面光沟渠204.35公里,改善灌溉面积4800亩,新增灌溉面积22000亩;
人畜饮水完成投资1309.37万元,占计划的101.72%,建饮水管网4577.7公里、水池81个、蓄水4753.8m3,解决了28254人的饮水问题;
道路建设完成投资1834.87万元,占计划的86.46%,改建公路65.7公里、新建公路205.26公里,解决了43000人的通行问题;
通电建设完成投资873.01万元,占计划的78.02%,架设输电线路677.4公里、安装变压器54台、进户表6293只;
学校建设完成投资1189.15万元、占计划的92.4%,完成13个校点建设,建教学楼(房)16226m2;
卫生室建设完成投资170.788万元、占计划的112.43%,完成卫生室建设13个1782m2并配备药品和设备;
农村能源建设完成投资564.88万元、占计划的66.8%,建沼气池2674口,计划目标任务实现户均1口沼气池;
广播电视建设完成投资28万元、占计划的109.8%,建成电视接收站17座。
目前,全市已有6293户、27725人搬入新居,稳定生活。
第四节主要做法和取得经验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是搞好易地扶贫工作的保证
国债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复杂、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极强的系统工程。
为抓好此项工作,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县都成立了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级的组长均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担任,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政策落实、措施到位是搞好易地扶贫工作的关键
为使贫困群众在迁入地能够较好的自我发展,确保安置群众能够“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我们的总体思路是“搞好规划、选好点、集中安置,建设一块基地、形成一个小集镇,建好一个市场,实现长期脱贫”。
始终做到“五个坚持”和“四个结合”。
“五个坚持”即: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与政策保障相配套,二是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
三是坚持耕地与安居工程同步坚固。
四是坚持以解决搬迁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建设内容,切实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住房、农田、水利、人畜饮水、通路、通电以及教育、卫生、广播电视等工程建设。
五是坚持做好项目的检查、统计和监测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和总结易地搬迁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适时研究相应的对策措施,从中探索出国债易地搬迁工作的新路子。
“四个结”即:
一是易地扶贫与产业结构调整、小集镇建设相结合。
在易地开发中积极培植支柱产业,发展加工企业,如孟连、江城、澜沧等县以橡胶、茶叶、甘蔗产业化开发为主,逐步实现了“基地+公司+农户”的产供销、科工贸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方式,加快了产业结构的调整。
在选安置点和搬迁规模上,结合当地小集镇建设、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组织实施、集中连片安置。
如景东都拉易地扶贫项目,结合小集镇建设,以景东彝族风为基调、以开发培植甘蔗、茶叶产业为主体,推动移民脱贫致富。
现在的都拉村共有5000多人、仅移民就有3000多人,一个新兴的小集镇已经形成,尽管对此项目有一些争议或不尽完善的地方,但我们始终认为是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亮点。
二是易地扶贫与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林相结合。
在安置区、严禁毁林开荒和乱占林地、避免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
迁出区陡坡地一律退耕还林、种树种草恢复生态、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国家投入和群众集资投工投劳相结合。
国家投入主要侧重于安居、交通、水利、通电、教育、卫生方面的建设,农田和技术简单的建设主要靠农户投劳建设。
安居工程上、除国家补助外、主要靠农户自筹、互助、互帮,并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务报酬。
四是物质扶贫与精神扶贫相结合,除国家资金投入到基础硬件建设以外,要求项目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三)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是搞好易地扶贫工作的基础
贫困地区的广大群众具有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强烈愿望和参与扶贫工程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要搞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单靠政府行政命令是不行的。
只有广泛的宣传、动员群众、群众自愿了,才能积极投身到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中,才能使群众自力更生的力量和热情充分发挥出来。
贫困群众通过参与开发式扶贫建设自己的家园,从中更加珍惜自己的劳动所获,同时又从中转变了思想观念,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有利于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技能,有利于弥补易地扶贫补助标准低、市县配套资金的不足。
第五节成效
通过四年的国债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的实践,我们认为,国债易地扶贫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从现实看,解决了贫困群众的8难问题,即:
住房难、通路难、通电难、人畜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看电视难、通讯难。
搬迁前,贫困群众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生态条件差、缺水、不通路、不通电、基本丧失生存条件的地方。
居住在简易房、茅草房、木楞房中。
农业基础薄弱,农业科技难以推广,人均耕地不足1亩,广种薄收,人均有粮250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400元。
群众就医、孩子上学困难,就地扶贫成本高、投入大。
搬迁后,搬迁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比搬迁前得到了较大改善,他们住上了宽敞明亮的砖瓦房,户均住房面积主房60m2,配套厨房、猪厩、沼气,用上了电灯和清洁的自来水。
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粮食产量平均达到300公斤,农民人均有粮350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10元,并在逐年增加。
人均1亩高稳产农田地和户均2亩产业地、使他们的生产、生活有了保障,生病能就医、孩子能上学,安置区交通、信息、物流通畅、移民今后的发展有了空间,增收、脱贫有了希望。
二是从长远看,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贫困山区人口聚居、资源匮乏、人地矛盾突出,通过易地搬迁,大大减轻了山区资源对人口的承载压力,迁入河谷坝区后,河谷坝区富余土地、光热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开发利用,不但没有增加迁入区的压力,还聚集了人气、形成了小集镇或社区、激活了产业开发。
三是易地扶贫的综合开发程度较高,所带动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明显,对县域经济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同时又是全面建设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根本之策。
国债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达到了“六个有利”。
一是利于稳定地解决温饱、逐步实现脱贫致富、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有利于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提高生活质量。
三是有利于加快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规模聚居,必须形成了一个稳固的市场,促进了二产、三产和非公经济的发展,农村富余劳力得到合理的分配,有的移民区已呈现出“一块地产粮、一块地抓钱”的生产格局。
四是有利于推进小集镇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易地扶贫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统一规划、综合发展、规模聚集、移民建乡,成为我市易地开发扶贫的一个特点。
五是有利于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
广大贫困群众在参与开发式扶贫工作中,学科技、学手艺、经商、务工、搞好家庭养殖业,克服了陈规陋习,树立了自力更生、大互助、大协作,奋发有为的精神。
六是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搬迁高海拔和生态脆弱地区的人口,不但使迁出区的山林草地植被得以恢复和保护,而且合理开发利用迁入区富余土地、光热资源,实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实现了人口、自然、生态三者的平衡和协调。
国债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他正日益发挥着效益,搬迁农户与原居住农民和谐相处,共享着国债易地扶贫开发政策的实惠。
第六节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土地调整难度大。
国债易地搬迁项目人均补助标准低并不得列支土地补偿费,而土地落实是易地搬迁的前提。
项目县除划拨出少量土地外,大部份要从农民手中流转出土地,靠无偿调出土地、难度大、当地群众不接受,必须给予一定的补偿。
由于我市是贫困市、财力弱不敷出,项目县在土地调整方面为此背上包袱,建议提高易地搬迁补助标准和给予列支土地补偿费。
(二)市县配套资金无法到位,群众自筹能力弱。
市县配套这一块基本是以群众投工投劳、投物折资来反映的。
由于国债易地项目迁出区与迁入区距离较远,无法组织移民参与项目建设,群众投劳折资又都反映在安居项目,致使其它项目的完建率不高。
另外,按照我市群众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40m2的住房面积,不能满足生活需要,建议安居房面积不低于70m2,并提高安居房补助标准。
(三)项目前期工作深度不够,不能按照省市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
有的项目县由于项目前期工作深度不够,在项目定位上适度超前,项目建设中存在擅自变更、调整项目计划、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
部分项目县出现搬迁对象与国家规定的搬迁范围和标准相悖的现象。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配合、组织管理不紧骤,对国债易地扶贫开发这一系统工程的把握和实施的难度认识不够,加之开工之后受雨季的影响以及建筑材料上涨,都制约了工程建设
第四章搬迁规模和范围:
思茅市九县一区,“十一五”期间规划安置乡(镇)共48个,规划安置5784户共24857人。
附表略
第五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省的大力支持,加大扶贫力度,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方针,结合农村小集镇建设、产业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方向,将全市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丧失生存条件的8.9万贫困群众,转移安置到自然条件优越、交通便利,经济、社会等相对发达的地方,使这部分贫困群众尽快摆脱困境,解决温饱,实现脱贫致富,进而向小康迈进,加快全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第二节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原则。
我市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是扶贫开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围绕扶贫开发及其易地扶贫的总体要求,与以工代赈等其它渠道的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开发统筹考虑,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按照“区域推进、项目互补、统分结合”的原则,把易地扶贫项目与以工代赈项目尽量部署在同一个区域实施,并与区域内文化、教育、卫生和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推进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共同发展。
3、搬迁遵循群众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自愿搬迁与组织领导的关系,坚决避免搬迁过程中的无政府主义和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搬迁两种倾向。
4、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始终坚持以解决易地搬迁农民的温饱、增加农民的收入作为整个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与当地农村资源永续利用,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5、统筹考虑、政策配置的原则。
易地搬迁工作涉及经济、社会、户籍、土地、民族等多方面的问题,政策性强。
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战略相协调,与改土、治水、办电、修路、通电话等“五大工程”,小城镇、小集市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考虑各种因素,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
6、国家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
在国家扶持帮助的前提下,教育搬迁群众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引导他们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来改变贫穷落后面貌。
7、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
坚持县内就地安置为主,根据实际,确定合理的搬迁和安置形式和安置方案,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宜插花则插花,确保安置群众能够“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对那些居住在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较恶劣的贫困群众实行优先安排搬迁。
第六章规划的目标和任务
第一节目标
规划用五年的时间转移农村人口5784户共24857人,实现转移人口人均1亩以上基本农田地,户均2亩以上经济作物和经济林果,安置区农户有住房、有产业发展,有学上、能就医、有电视看,达通电、通路、通水的要求。
使安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人均有粮400公斤以上,彻底解决温饱。
尽早向小康生活迈进。
第二节任务
安居工程:
按现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标准,选择地质条件较好的“三无一有”(无滑坡、无泥石流、无雷爆、有饮水条件的向阳地段)的地带建设安置点。
安居工程规划户均宅基地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包括住房、厨房、厩舍、厕所和沼气池等,主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
农田水利建设:
坚持水土配套,以改土培肥的方式进行农田(地)建设。
坚持山、水、田、林、路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统一安排,集中实施,成片开垦、治理、改造。
坚持工程、生物、农艺措施相结合,新开台地要求一平、二深、三肥、四埂、五沟、六路的技术标准,使之达到保土、保水、保肥,25°
以下的坡改梯地,配套“五小”水利工程,推广旱作节水农业,有条件的安置点,实施旱改水工程,加大五小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主要任务是实现人均1亩高产稳产农田地。
人畜饮水工程:
依靠水源条件,选择方便、卫生的水源点,采用重力管道引水的方式,将附近山箐、溪流、小河的水引入安置区,做到各个安置点居民都能饮用清洁、卫生、安全的生活用水。
通电工程:
全市的国债易地移民安置点均为新开发区,其主要供电目的为:
满足项目区的日常照明、生活及粮食加工,青饲料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等的用电要求。
通路工程:
为满足转移安置农户的生产、生活及农副产品的交易需要,对不通公路的安置点需新开挖公路,对原有公路的进行维修延伸,以解决安置点的通路问题。
学校建设:
根据国家教育部“普六”、“普九”的有关要求,按照“集中办学,就近上学”的原则,按安置点的实际需要建设学校教学楼和学生宿舍。
卫生室建设:
结合各安置点及所在乡、村实际,卫生室建设项目以逐步实现安置开发区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为标准,筹建卫生室,建筑物规划设计为砖木结构,每个卫生室建筑标准为80-100平方米。
地面卫星接收的建设:
为丰富各安置点群众的文化生活,使他们能了解国家大事,了解各种信息,学到更多的农业科学技术,提高自身素质,与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相结合建设。
经济开发项目建设:
易地移民安置是以农经结合的方式,加大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强产业开发,在确保粮食自给的同时,必须依靠适合于当地的农业经济作物来增加收入,与安置点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其主要任务是人均1亩以上经济作物或产业开发地。
沼气池建设与环境保护:
按移民安置区农户户均建设一口沼气池规划,形成以生态促发展、以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立足于开发与保护并重。
第七章资源和安置条件的分析与评价
我市易地搬迁工作在充分总结“十五”搬迁工作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在认真分析各县的迁入点的各项条件后得出以下结论:
迁入点的选择应重点考虑具备的条件是:
①依靠中心集镇及经济较为发展,土地资源相对充足;
②交通沿线,基础条件较为优越,具备迁入接收能力;
③土地资源丰富,开发前景广阔,人口密度偏低的低热河谷或地势较为平坦,依托产业开发,适合大面积经济作物连片开发种植的中低海拔地区;
④水、电、路、文教、卫生等方面建设条件较好的乡(镇)附近,经济开发集贸地区。
因此“十一五”易地所规划的安置点各项准备工作充分,资源选择较为优越,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总体评价较好。
第八章搬迁对象和安置方式、类型
第一节搬迁对象
思茅市国债易地扶贫搬迁“十一五”规划迁出点的对象是:
一、生活在丧失生存条件地区的;
二、居住在自然保护区发展受限制的;
三、有地方疾病区的;
四、地质灾害危害区的人民群众。
第二节搬迁方式和类型
搬迁方式以整体搬迁为主,部分搬迁为辅,“十一五”全市规划搬迁的24857人中,实施整体搬迁的17949人,占规划搬迁总人口的72.2%,实施部分搬迁的人口6908人,占规划搬迁人口的27.8%。
安置的类型有集中、分散和插花三种,其中:
集中安置22946人,占总安置人口的92.3%,分散安置693人,占总安置人口的2.8%,插花安置1218人,占总安置人口的4.9%。
第九章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
国债易地扶贫搬迁“十一五”规划的项目总投资为17383万元,其中:
申请国家及省补助资金12432.5万元,人均补助5000元,群众自筹5950.5万元。
一、1、安居工程:
建设安居房5784户共34.7万平方米,投资7234.96万元,其中:
申请国家及省补助资金4404.26万元,市县配套和群众自筹2830.7万元。
2、基本农田建设:
坡改梯2.85万亩、新开农田地0.34万亩,投资1695.69万元,其中:
申请国家及省补助资金1333.58万元,市县配套和群众自筹362.11万元。
3、农田水利建设:
建设沟渠137.5公里,投资1267.3万元,其中:
申请国家及省补助资金1134.6万元,市县配套和群众自筹132.7万元。
4、人畜饮水项目建设:
架设引水管道686公里,新建水池(窑)0.46万立方米,投资1779.23万元,其中:
申请国家及省补助资金1569.03万元,市县配套和群众自筹210.2万元。
5、通路工程建设:
新建不列等公路164公里,改扩建132公里,投资1973.9万元,其中:
申请国家及省补助资金1612.85万元,市县配套和群众自筹361.05万元。
6、通电工程:
架设输电线路206公里,配套变压器和一户一表,投资1619.71万元,其中:
申请国家及省补助资金1363.31万元,市县配套和群众自筹256.4万元。
7、学校建设:
新建校舍0.61万平方米,投资330.5万元,其中:
申请国家及省补助资金308.5万元,市县配套和群众自筹22万元。
8、卫生室建设:
新建卫生室0.1万平方米,投资62万元,其中:
申请国家及省补助资金60万元,市县配套和群众自筹2万元。
9、广播电视建设:
新建16坐地面卫星接收站,投资22万元,其中:
申请国家及省补助资金19万元,市县配套和群众自筹3万元。
10、农村能源建设项目:
新建沼气池5431口,节柴灶1029口,投资1043.91万元,其中:
申请国家及省补助资金539.07万元,市县配套和群众自筹504.84万元。
11、其它项目建设:
安置点场地平整、排水防护工程,产业开发、科技培训等,投资353.8万元,其中:
申请国家及省补助资金88.3万元,市县配套和群众自筹265.5万元。
第十章效益
国债易地扶贫搬迁“十一五”规划,主要是通过转移安置的形式,把我市目前居住在生态环境恶化、基本丧失生存条件的5784户、24857人,以农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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