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见质量保证协议伟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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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见质量保证协议伟诚
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
金华唯见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惠州市伟诚新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
金华唯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龙潭路589号仙华基地综合楼1-2楼
办公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龙潭路589号仙华基地综合楼1-2楼
乙方:
惠州市伟诚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冷水坑楼下村小组30号
办公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冷水坑楼下村小组30号
本着公正、公平、互惠互利及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调,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的质量保证方
面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注:
本协议一并作为甲方《采购合同》的附件)。
一、质量要求
1.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满足安全(安规)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符合甲方的制造、组装(以下简称制造)的质量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结构、技能、性能、安全性等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产品质量改善,同时在乙方加工产品的最后检验阶段有权对检验方法、检验依据、标准等文件、资料进行复核,并在乙方的检验作业过程中进行监督。
2.甲方可以派驻工作人员作为甲方质量管理代表,进行质量相关方面的监督,甲方所派驻工作人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产品质量改善,同时在乙方加工产品的最后检验阶段有权对检验方法、检验依据、标准等文件、资料进行复核,并在乙方的检验作业过程中进行监督,乙方并不因此免除其产品合格交付的责任。
如乙方不予配合,视为乙方拒不履行产品品质保证的义务。
3.乙方向甲方交货的产品,必须符合双方确认的最新采购标准或交货标准。
二、质量检验
1.乙方加工产品基本质量要求按甲方最新颁布并提供给乙方的技术标准、产品规格书、检验标准等文件为依据,甲方企业技术标准包含了产品重要性能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乙方应按甲方企业技术标准执行和行业要求的标准。
2.正式委托加工前甲方需提供相关抽样标准的规定文件给乙方,乙方在加工产品的检验过程中所采用的抽样标准应按照甲方文件所规定执行,乙方加工产品的检验放行标准不得低于甲方抽样标准。
3.乙方以甲方的验收标准检验,验收合格后交货至甲方;甲方也可派驻检验员在乙方制造现场进行检验或在甲方厂检验,按照双方已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执行。
4.如属甲方派驻人员在乙方验货合格之产品,乙方每次交货时必须出具甲方检验人员所签署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交货产品标识需符合甲方品质要求。
验收的程序及方法应符合甲方制订的标准。
验收结果报告仅对本批次产品负责。
5.乙方须有合格的OQC做出货抽检并做OQC检测报告,要求每批次送甲方的货都要附带乙方的真实的
OQC检测报告,乙方供货的每月批次合格率必须达成93%;每批次供货的上线合格率必须达成99%;如未达成,在本文件第九条的基础上,视具体情节严重性追加处罚800元—5000元RMB。
6.对于免检产品,乙方必须保证产品的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及索赔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变更联络
1.乙方在做任何可能影响到加工产品质量的计划性变动以前,应及时联络甲方,尤其是在下列各项之一变更时{例如:
1.新造、更新(含原材料)、变更地点,变更工艺,变更结构,变更包材或包装方式,改修模具、治具(ICT、钢网、测试架)时;2、主要的质量负责人员、质量异常处理负责人员变更},乙方将此事书面报告甲方研发认可,否则,一旦发现将视同批量不合格进行处理,并处以相应的罚款或暂停委托加工,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一并由乙方承担。
2.甲方由于自身原因,有必要对加工产品实施第三条第1小项各款中的任何变更时,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即时调整,以达到甲方要求。
不得转发外包加工,如需要电镀/UV打印、真空镀、喷印等表面处理时,需要甲方品质审核承认,如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时,由乙方提出,双方协调。
3.乙方对加工产品所做的改动,包括第三条第1小项和第2小项的改动,任何情况下都要取得质量证明,并完整做好相关文件、资料记录,在甲方验证认可后,乙方才能提供更改后的加工产品。
4.甲方对产品的任何更改,均以《设计工程更改通知单》制造验证的形式发出。
乙方对于甲方提出的任何更改均需自行配合制造验证,并承担费用(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损失费用由双方协商)。
四、质量异常联络
协议确定的加工产品由于以下因素不能按要求完成时,乙方应立即与甲方书面联络,乙方还应在发货前将
这些已知的变化通知甲方。
为了能迅速解决问题,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以下各细项(下列1-4项),并以
乙方进行书面联络:
(1)质量特性;
(2)交付期限、交付数量等明显的不可能按要求完成;
(3)乙方的制程或关键设备出现重大问题时;
(4)预想或已发生了与质量要求不符或其它质量异常时;
五、免费备品提供
1.甲方订单量小于及等于1000PCS的物品,每1000PCS乙方需免费提供2件单备品,给甲方IQC作破坏
检验及QA作可靠性测试。
试产及样品承认阶段甲方要做的可靠性全套测试数量依实际情况另定,由乙方免费提供。
2.甲方订单量大于1000PCS的物品,每1000PCS乙方需免费提供3件单备品,给甲方IQC(1件)作破
坏检验及QA(2件)作可靠性测试。
3.乙方供货时,需在送货单列明供货数量和备品数量,如未注明备品数量,则均由甲方收货人员直接在
送货单上扣除备品数量。
六、不合格品处理(以下所提及不合格均指属于乙方过错产生的不合格)
1.来料检验项目、检验要求、检验方式和抽样方案按MIL-STD-105EGⅡ正常一次抽样(Ⅱ)水平。
按照
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甲方技术标准和甲方的“进料检验规范”进行。
2.合格批次的认定:
按MIL-STD-105EGⅡ正常一次抽样(Ⅱ)水平,缺点数超过AQL取值,则判定该
批产品为不合格,致命缺陷每批次有一件/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3.甲乙双方约定的抽样验收标准(按AQL:
CR=0,MA=0.4,MI=1.0。
)在甲方的各项检验过程中出现的超出约定的允收标准的不合格品,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不合格品加工费用。
4.甲方根据需要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所提供产品随机抽样,进行常规型试验或专项测试,若不具备检测条件可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所需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双倍承担。
批次可追溯性管理,为使订货物品的批量容易追踪,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的办法,明确区分生产批量并能进行切实管理。
5.乙方交付产品甲方以SKD、CKD方式出货时,乙方应向甲方了解有关甲方客户验收标准,确保交付产
品的质量同时满足甲方及甲方客户要求,并承担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甲方的补货、返工等相关费用以及损失。
6.甲方在产品进货检验中判定为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对于进货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作出退货、选用等处理。
乙方做出返工或换货经甲方检验合格的,甲方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如甲方对不合格品做筛选处理时,乙方需付甲方筛选的费用。
如甲方要求退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退货通知后,乙方到甲方处确认并做退货处理。
7.被判为不合格批,甲方因生产急需而挑选使用或加工使用时,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4个小时内(不
影响甲方生产)派人来甲方进行挑选或加工;如乙方不能及时(不影响甲方生产)派人前来甲方进行挑选或加工时,甲方将代乙方进行挑选或加工,另按40元RMB/小时*人的标准,计算挑选或加工费。
挑出的不合格品,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生产的前提下,免费给予甲方100%更换。
8.加工产品在甲方进货检验中判别为不合格批,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降价使用时,甲方有权进行折价处理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需≤24小时派人员处理。
9.甲方对乙方加工产品的品质验收为批次风险判定,因此合格批次中甲方上线生产时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应由乙方派驻维修人员跟线修理,甲方可提供工作场地和人员住宿等方便。
部分损失、损坏或变质时,此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10.甲方在检验、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乙方应完全免费并及时给予甲方更换,在收到甲方采购员
发出的退料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更换处理。
11.如经甲方抽验合格产品,送甲方客户因质量问题导致退货、罚款,经原因分析确属乙方责任时,由乙
方承担全部退货返工费用和因此产生的甲方赔款损失。
12.乙方为甲方返修的不良品必须单独包装,并在外包装箱上注明“返修合格”字样。
七、“ROHS”的要求及责任
1.如甲方要求乙方需用无铅工艺进行制造产品时,乙方制造工艺中所使用的相关材料及相关设备,必需
满足(欧盟2002/95/EC,ROHS及后续更新版本)。
2.如因甲方委托乙方用无铅工艺生产所使用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欧盟2002/95/EC,ROHS及后续更新版本)的要求而导致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质量问题严重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约定的品质协议、标准、品质管理要求交付给甲方合格的产品,如果出现以下严重违约行为,
甲方有权视违约严重程度给予乙方罚款(违约金):
(1)乙方应按约定的抽样方案和检验标准执行严格的出货检验制度,未经甲方同意,批量未检验或不合格以便交付给甲方,甲方将给予乙方2000元RMB以上罚款以作违约金。
(2)乙方产品在甲方的进货检验/试验中出现相同不合格(超出允收标准)现象连续出现3次及以上,甲方将有权对此批次不良事件给予乙方作1500元/次~5000元/次处罚处理。
九、质量保证赔偿之具体细则(以下所提及的异常损失费用均需乙方承担)。
1.甲方需特采乙方材料上线的,或因乙方物料品质问题造成甲方产线品质不良超2%时,做以下处理:
2.需甲方生产加工或乙方需甲方协助,而转嫁给乙方的加工费的核算:
2.1乙方供料发生异常,不能及时到甲方处理,而委托甲方全检重工所需的返工或筛选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工时/水电/场地/管理费等),且筛选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乙方,并由乙方及时无偿补足相应数量。
工时/场地/管理费按40元RMB/小时/人计算。
2.2乙方原材料不能返修,筛选造成甲方停线,乙方须按40元RMB/小时/人负责赔偿甲方的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全部损失。
造成材料的损耗需补偿材料支出费用
3.来料异常停线/转单/异常反馈单,转嫁乙方及处罚数目
3.1当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质量异常反馈信息,要求乙方在≤24小时回复甲方,超过24小时按每天200元RMB罚款(质量异常反馈信息最高罚款上限为800元RMB),若有退货事宜则视为乙方完全接受退货。
3.2混料处罚:
乙方原材料有混料现象在甲方发生,甲方品管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按交货数量价值的10%罚款,罚款金额合算后不满1000元RMB的依1000元RMB罚款。
3.3乙方原材料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产品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或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丧失使用价值造成甲方被索赔,乙方应负责所有被索赔费用。
3.4乙方原材料入厂后在甲方生产过程中发现原装短少,乙方需按短少数量和最小单位包装数量和体积补偿,或依元器件单位核算金额赔偿。
4.其它质量问题乙方需承担的责任:
4.1售后不合格之维修费用:
销售期间(待售/在售/已售)的质量异常之不合格品,乙方需免费向甲方提供同型号的合格品并承担所有维修损失的费用。
若因乙方产品缺陷而引起甲方产品事故(含甲方客户端事故)或造成影响的恶性质量事件(如起火燃烧,爆炸,电击,重大质量缺陷被媒体宣传)。
乙方需进行相关事故原因分析及媒体公关消除负面影响。
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甲方品牌影响的,乙方还需向甲方承担处理该事件造成实际及隐形损失的全部费用(最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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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 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