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围护及土方工程监理细则1120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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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合**
施工单位:
***
4、基坑土质及安全特征:
本基坑设计为正负零以下6米,场地土进行清表后,在绝对标高34米处,已入地勘察报告的第二层(老粘土,有微膨胀性).由于正负零设计标高为37.2米,场地****侧实际标高为36米,不超过5米。
北侧****,西侧***的绿化用地,具备分级放坡条件。
****,利用原有老的园内支路作为施工环道,放坡及降土有影响,局部挖深超过5米(最深处约6.2米),按合肥市深基坑管理规定,应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方案大面积为挂网喷射砼护坡,局部土钉墙。
二、监理工作依据
(一)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项目施工招投标文件。
2、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基坑支护和土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设计变更文件。
(二)规范、规程
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CJ120-2012)
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7、《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8、其他相关的国家规程规范和安徽省有关深基坑的规定
三、质量控制目标及要点
(一)对工序流程的控制
1、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1)工程材料
①进场工程材料→②审核质保文件→③现场外观检查→④见证取样复试(不合格监督其退出现场,另选合格材料进场,重复②~④步骤)→⑤施工单位使用。
(2)土钉施工流程
检查测量放线→检查土方开挖及修坡质量→检查喷射第一层混凝土质量→检查凿孔质量→验收土钉安设→检查注浆情况→验收连接件及钢筋网→旁站喷射第二层砼→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养护。
(3)排水
开挖时,应在基坑周边留设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防止暴雨侵袭;
准备薄膜或其它防雨覆盖材料,作为边坡未及时喷射砼前应急措施。
基坑形成时应在周边设置砖砌排水沟、集水井,注意排水坡度,雨水应汇集在集水井内外排,严禁将基坑周边的降水管井替代集水井使用。
(4)土方
1)土方开挖:
检查定位放线、排水降水系统→检查分区分层开挖顺序的合理性→检查开挖情况及运土情况→检查基坑支护强度及稳定性→进行下一层开挖基→至20~30cm标高清槽→坑(槽)验收。
2)土方回填:
检查回填前基→底→验收基底标高→验收填方土料→检查施工中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压实程序→填方结束后,验收标高、边坡坡度、填实程度。
(5)对基坑的变形监控:
1)周围环境的检测:
包括对周围民房和道路路面的沉降、倾斜、裂缝的产出和扩展情况,已经地下管线(热力管线、市政管线、煤气管线、通信电缆管线等)的沉降变形等。
2)围护体深层土体的位移监测。
3)围护边坡顶部位移和沉降监测。
(二)质量控制措施
根据施工阶段工程实体形成过程,质量控制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1)事前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资质、人员资格。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3)审查进场施工设备。
4)审核进场材料、质检报告与质保书,审核有关材料结构的试验报告。
(2)事中控制
1)土钉:
①检查土钉的放线位置,其偏差不允许超过±
100mm。
②检查土方开挖及修坡质量,坡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坡面应安置混凝土喷射厚度控制标志。
③对坡面喷射第一层细石砼时厚度不小于40mm。
④检查钻孔、安设土钉、注浆、安设连接件的质量,土钉钢筋应设定位器,以保护土钉钢筋。
⑤土钉注浆前检查孔内质量,孔内残留及松动的废土必须清理干净。
⑥检查注浆体质量,监控注浆过程,注浆应拌搅均匀,随拌随用,砂浆应在初凝前注入完毕。
⑦土钉施工分层分段进行,每段土钉施工完后,检查验收土钉质量。
若采用先施工土钉再喷射第一层细石砼的方法,其第一层细石砼不小于40mm,钢筋网应在第一层喷射之后铺设,钢筋网铺设后进行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才准许喷射第二层细石混凝土。
⑧喷射细石混凝土宜自下而上的顺序进行射喷,喷射时喷头与受喷面应保持垂直,距离宜为0.6—1.0m,在喷射过程中监理进行旁站。
⑨喷射完毕终凝2h后,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养护。
⑩做好土钉施工的监理记录。
2)土方:
①开挖
A、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系统,检查确定开挖路线和土方运输路线的合理性。
B、基坑内开挖,应分层开挖,每层根据地质实际情况确定,不宜超过2m。
C、在深基坑开挖时,必须待支护体系或放坡结构等检验合格,管井降水使地下水位低于开挖深度1米后进行(最后阶段也不能少于0.5米)。
D、开挖时严禁碰挠周边边坡,当挖至设计标高之上20~30cm时,停止机械挖土,应采用人工开挖清底,严禁超挖。
E、对挖至设计标高的基坑会同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F、基坑验收后应尽快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基坑暴露时间越短越好。
②回填
A、检查所填基坑质量,基坑必须清除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
B、检查填方土料质量、土料必须无淤泥(腐泥)、树根等杂物。
C、分层填筑、压实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D、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
(2)事后控制
1)对基坑支护,建立测量控制网监控,基坑降水及开挖期间,需一日一测,在基础施工期间视测得的位移及内力变化放长时间。
报警值:
周边道路位移2mm/日或累计大于20mm;
地下水下降达500mm/d,或累计达到1000mm;
围护桩顶位移5mm/日,或累计大于70mm.周边地下管线位移及沉降大于2mm/日或累计大于10mm.基坑监测应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各方。
2)对完工后的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3)资料验收与归档,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督促施工单位在基坑支护、排水及土方工程结束后出现的异常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
四、旁站监理程序
五、监理旁站内容和要求
1、旁站工序
对基坑工程中的混凝土灌注桩砼浇筑、搅拌桩施工全过程、管井安装、土方开挖与回填、土钉与锚杆安设、注浆、挂网喷砼等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
2、工作要求
(1)检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
(2)检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性标准执行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严格按照本细则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中规定的相应工序的质量要求进行过程检验;
(4)认真准确地做好监理记录。
(5)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师或总监反映,并经妥善处理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五、质量验收标准
1、土钉
(1)控制要点,边坡修整、定位、成孔、安放土钉、注浆、钢筋隐蔽、喷射砼。
(2)目标值:
符合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2、土方
(1)土方开挖控制要点:
定位放线、开挖区的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周围的环境变化等。
其目标值应符合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验方法
柱基
基坑基槽
挖方
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
控
目
1
标高
-50
±
30
50
水准仪
2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200
+300
-100
+500
-150
+100
—
经伟仪,用钢尺量
3
边坡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一
般
表面平整度
20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基底土性
设计要求
观察或土样分析
(2)土方回填控制要点:
基底质量、填方土料质量、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压实程度和表面平整度。
其目标值应符合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检查项目
柱基基
坑基槽
地(路)面基础层
分层压实系数
按规定方法
回填土料
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水准仪及抽样检查
用靠尺或水准仪
六、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要点
(一)现场安全文明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实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监督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网络。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项目安全生产计划目标、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对薄弱环节加以调整、完善,并监督施工单位实行;
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
4、坚持电工、电焊工、吊车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审核持证上岗情况。
杜绝特殊工种的无证操作。
5、监督施工单位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实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针对工种、分项工程特点,有重点的交代注意事项,杜绝违章作业。
6、对施工现场各种坑、池设置警告标志护栏。
7、现场施工用电设备,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制和“三相五线”制,按规范程序操作。
8、严格安全检查制度。
坚持自检、总包、监理等分层次检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经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监督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9、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施工人员禁止酒后作业;
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作业。
10、对不安全因素,违章操作、违章作业等安全隐患,监理以口头通知、工地例会、专题安全会议、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等敦促施工单位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11、保护现场施工环境,保持场区道路的干净整洁。
1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督目标:
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文明施工工地。
(二)围护工程安全检查要点
本工程开挖深度接近5米,应遵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CJ120-201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外,还应注意文明施工,减少对周边交通干挠。
1、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开挖方案,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系统,检查确定开挖路线和土方运输路线的合理性。
2、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排水措施,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一次开挖深度不超过2m,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坑底应及时满封闭并进行基础工程施工,地下结构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回填土施工。
3、基坑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布置监测点应满足监控要求,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如有异常应启动应急预案。
4、上层土钉注浆体及喷射混凝土面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及下层土钉施工。
基坑开挖和土钉墙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在机械开挖后应辅以人工修整坡面坡面平整度,在坡面喷射混凝土支护前应清除坡面虚土。
5、开挖时严禁碰伤已完支护砼面层,当挖至设计基底标高之上20~30cm时,停止机械挖土,应采用人工开挖清底,严禁超挖,严禁碰伤已施工的工程桩和围护结构。
对挖至设计标高的基坑会同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基坑验收后应尽快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基坑暴露时间越短越好。
6、基坑周边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防护栏自上而下用密目式安全网封挂或设30cm高的挡脚板;
设置开挖警戒线;
警告标志;
夜间周边应有照明设施,有专人巡视。
人员上下应有专用安全用梯,车辆进出应有序进行。
7、在基础施工及基坑围护使用阶段,应保持降水,降水系统应有备用电源作为应急措施。
(三)其它安全检查要点
详见本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七、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2、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时,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
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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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围护及土方工程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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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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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坑 围护 土方工程 监理 细则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