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流程指南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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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休证
4.两张近期一寸照片
二、办理流程:
、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持相关要件到社区报到;
、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办理接收退休人员相关手续;
、社区工作人员与退休人员共同填写相关表格,包括《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申请表》、《居住地调查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
、社区工作人员按照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的编码规则,确定退休人员联系卡编号,制作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发放给退休人员,并进行发放登记。
退休人员资格认证
一、提交证件
1.认证退休人员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
2.死亡退休人员家属需开具医院死亡证明和公安机关的户籍注销证明
、社区人员依据社保机构关于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的有关要求,定期面向本地居住退休人员开展资格认证工作;
、社区工作人员布置认证工作,为退休人员发放认证表,对于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要进行上门认证;
、对未按要求进行认证的,如找不到退休人员本人,应及时与子女或联系人取得联系,通知其尽快补办认证手续;
、通过走访慰问等形式了解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接到退休人员死亡的信息报告后,社区工作人员在短时间内,核实有关情况;
、社区工作人员按时将认证情况书面报告到社保机构。
退休人员跨社区转移
一、提交证件
1.居住地房产证明
2.租房协议
3.到子女处居住的提供相关证明
、退休人员本人或委托人到转入地社区填写《企业退休人员跨社区转移申请表》,转入地社区审核同意后,在《企业退休人员跨社区转移申请表》签章同意转入;
、退休人员本人或委托人持该函到原社区办理转出手续,转出地社区收回《联系卡》,同时在《企业退休人员跨社区转移申请表》签章后返回给退休人员本人,作为确认转出的书面凭证;
、退休人员本人重新填写《基本信息表》并持《企业退休人员跨社区转移申请表》日内到新社区报到,转入地社区按规定要求接收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注销
1.退休人员转出社区相关资料
2.死亡证明
3.注销户口证明
、退休人员转出本社区满一年后,转出社区可对其基本信息进行注销,注销的信息不再转入;
、退休人员死亡时,社区需在短时间内核实有关情况,对其相关资料进行注销;
、社区根据退休人员家属或权威机构提供的死亡证明,填写退休人员注销情况台账。
异地退休人员资格认证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退休证
3.委托人员身份证件
4.委托书
、社区工作人员接待前来办理异地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手续的退休人员,审核其携带资料是否齐全,证件是否一致;
、退休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社区工作人员核实其相关证件,了解退休人员本人不能前来的原因,并做好相关记录;
、退休人员如有需要,社区工作人员可以预约上门办理异地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社区工作人员审核认定后,在协助认证表上加盖社区社会化管理工作机构印章,签署经办人和负责人姓名,并将认证表中的一份上报社保局社会化管理办公室。
死亡退休人员家属申领丧葬补助金
1.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2.公安部门注销户口证明
3.家属身份证件
4.亲属关系证明
、社区工作人员了解到退休人员死亡消息后,初步了解其家庭及供养人情况,告知死亡退休人员家属享受丧葬补助金的有关政策规定及领取丧葬补助金所需资料和手续,避免申领时材料缺失或不合格;
、退休人员死亡日内,将死亡退休人员家庭情况和死亡证明报社保机构;
、指导退休人员家属到社保机构办理该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注销和丧葬补助费申领手续;
、记录退休人员家属申领丧葬补助金情况。
申领遗属津贴
3.供养关系证明等
、社区工作人员了解到退休人员死亡消息后,初步了解其家庭及供养人情况,告知死亡退休人员家属享受遗属津贴的有关政策规定及领取遗属津贴所需资料和手续,避免申领时材料缺失或不合格;
、指导退休人员家属持书面申请(或申请表)及死亡证明材料到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建立领取遗属津贴人员台账。
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1.居民二代身份证
2.户口薄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自由职业者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失业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失业证
、社区工作人员负责采集参保人的基础信息,定时上传给社保机构;
、审核参保登记所需资料,材料齐全且内容真实完整的即时受理,如不符合办理的规定,应告知原因,并将全部材料退还;
、指导参保人携带资料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相关手续;
、告知两种缴费方式:
银行代缴或到社保机构指定部门缴费。
参保人员变更登记
1.公民二代身份证
2.缴费存折账号等
、社区工作人员对参保居民提供的基本信息变更资料进行初审登记,变更项目包括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缴费人员类别、缴费存折账号等信息,将资料报送给社保机构;
、参保人员到社保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收到社保机构复审结果后,社区工作人员将参保居民变更登记有关资料归档、备案,建立并维护社区参保人员数据库。
参保人员注销登记
1.出国(境)定居证明
2.参军证明
3.死亡证明等
、参保居民发生退保、转移(包括出国、参军等)、死亡等情形时,由社区工作人员对参保居民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登记,并将资料报送给社保机构;
、参保人员到社保机构办理退保、转移等登记手续;
、收到社保机构复审结果后,社区工作人员将参保居民办理注销登记有关资料归档、备案,建立并维护社区参保人员数据库。
失业人员登记
1.失业职工身份证件
2.失业登录证
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两张一寸照片
、失业人员持相关要件到社区办理失业登记以及失业保险待遇支付资格认定等手续;
、社区工作人员审核失业登记人员资料,指导失业人员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并且盖章审验;
、失业人员到社保机构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社保机构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待遇;
、失业人员到社区办理失业待遇支付资格认定时,社区工作人员要及时准确掌握失业人员就业与再就业情况,做好为社保机构提供有关证明、资格认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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