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常用安全制度汇编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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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制度
30
防汛制度
9
晨检制度
31
实验室及化学危险品安全责任制度
10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32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1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33
小学集会及大型活动管理制度
12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34
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13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35
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14
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36
组织大型学生文娱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15
图书室借阅制度
37
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6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38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校园清缴制度
17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39
小学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8
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40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9
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41
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20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42
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21
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43
学校学生接送制度
22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出入人员登记制度
一、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度,严禁闲杂人员、外来车辆入校。
二、外来人员出入要填写登记表,对形迹可疑者,要认真进行盘查,并向学校有关人员报告。
三、教师中途离校,必须得到校领导的许可,方可离校。
四、学生在校期间出入校门,必须得到班主任老师同意,由家长来校接出校门。
五、家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把物品送给学生时,联系班主任老师来取。
六、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登记,写明来访时间、姓名、来访事由、有效证件号、联系电话、等情况,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七、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八、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值周教师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会客制度
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保障师生的安全和学校、家庭财务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值周教师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委关于《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值周教师查验制度。
避免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第二条学校师生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值周教师会客验证制度,理解、配合值周教师工作。
遇到值周教师盘查时,主动向值周教师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未带证件时要向值周教师说明情况,待值周教师用电话核实身份后方可进入校门。
第三条来校会客人员应当遵守会客时间并履行会客登记手续方可入校;
来校办事人员应当向值周教师说明情况,登记后或经值周教师电话联系核准后方可入校。
第四条值周教师根据提供的具体情况可不再进行登记,验证后予以放行。
有重要贵宾来访或难以说明具体情况的,接待、举办单位要派人到校门口迎接。
第五条节假日和平日夜间10点后,值周教师对出入教学区的人员及所携带的物品要严格盘查,注意发现可疑情况,确保学校安全。
第六条学校职工的家属及子女到教学区外参加文体活动等,夜间回校应主动向值周教师出示有效证件,对没有证件,又无法核实其身份的,值周教师有权禁止其入校。
第七条值周教师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本制度,文明值勤;
师生员工要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值周教师工作。
第八条会客时间:
平日:
17:
00—22:
00;
周六日:
7:
00—23:
节假日:
8:
00。
第九条来校会客人员,应主动向值周教师交验本人有效证件,按要求认真填写会客登记单,持会客登记单到有关单位会客。
离校时请会见人在会客登记单上签字,并将会客单交给值周教师。
第十条会客人员在22:
00前必须离开学校。
第十一条未经批准,不得在校住宿。
对私自留宿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根据《校园秩序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一、严格控制一切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可疑车辆进出学校,确需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履行学校值周教师登记手续。
二、禁止任何机动车辆在学生上学、放学前后30分钟内进出校园。
学生在室外活动期间,禁止机动车辆进出。
三、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学校教学区、学生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区。
凡经允许进入的车辆,必须低速行驶,严禁鸣笛。
四、运送货物的车辆应持有效证件办理出入手续,按照学校指定时间进出。
五、禁止出租车、超高、超重等超限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按照值周教师要求进入。
六、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修车和救护车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直接进入。
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脚踏三轮车进出校门必须推车通过,校内禁止骑行。
七、学校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按学校要求停放。
八、除学校车辆外,其它车辆不得在学校内过夜停放。
学校只对特许车辆提供临时停放的场地,不履行看管义务。
四、学校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学校值周教师对外来人员携带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进行查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二、学校值周教师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三、学校值周教师加强对出入学校的可疑物品进行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负责学校报刊、杂志、信件等收转不得遗失或延误。
五、对邮件包裹等的接收,要核查接受人员的姓名,并通知收件人进行查验,确保安全。
五、值班制度
为强化学校管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及学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每天安排一名行政人员及一名教师值班,全面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值班人员早晨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办公室的各项卫生工作,并做好记录。
三、大课间活动时间,值班教师负责整队,做好学生早操的秩序维持;
值周领导负责检查人员到岗及学生早操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做好宣传教育及工作安排,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中午放学后,值班教师应在学生食堂检查学生用餐情况,维持好秩序。
值班教师当日须在学校食堂就餐,中午时间保证在岗,做好巡查工作,监督管理各班午休,随时处理午休期间突发事件,不得擅自离岗,如因有事须做好工作交接,否则按旷职论处。
五、下午放学后各办公室的门、窗、照明、风扇及各种用电器材的关闭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待学生清场完毕后方可离校。
六、值班当天应不定时巡查学生日常活动情况,积极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发现违纪现象及时批评教育,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七、值班领导全面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各岗位人员到岗情况。
值班人员负责做好家长来访的接待工作,做好电话记录,上级有关通知要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
八、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须预先做好调换经值周领导同意,否则按无故空缺处理,并按相关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发生安全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各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
全体教师向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
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第一时间向辅导站报告;
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
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二份,一份报教体局,一份报镇教委,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
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
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辅导站站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辅导站。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七、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
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八、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
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各班级要设有安全员。
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
各班级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电器、电源、用水、库房、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4、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
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教室卫生安全、学生卫生安全。
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
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6、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
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7、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九、晨检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结合当前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晨检制度。
一、学生晨检工作制度:
1、每天早上学生进班后,由班主任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晨检工作。
晨检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通知卫生负责组及学生家长,同时将学生送医院进行检查确诊。
2、对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
如果学生有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班主任填写好晨检统记录签字后交教导处检查,值周教师如实填写汇总表。
每日于8:
30做好晨检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无遗漏。
4、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
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5、病情痊愈,持二级以上医院痊愈证明到教导处开具返校通知单方可回校上课。
二、教职工晨检工作制度:
1、高度重视教师晨检工作,指定专人承担晨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教师晨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前完成。
3、教师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检查人的晨检工作。
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教师在校外出现病情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4、对生病请假的教师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痊愈。
十、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制定了我佼的管理制度。
一、检查内容及处理结果:
1、学校的建筑物,教学楼、平房等安全隐患无排查。
2、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和器材都已保养和维修。
3、用水、用电等相关设备,都已维修或更换。
4、师生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良好。
5、实验室都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6、学校卫生保健教师教已到位,购置了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健室的器材药品完好,都在使用期内。
7、学校和学生安全信息通道是畅通的。
8、学校车辆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校车驾驶员身体状况良好,没有违规情况出现。
9、校园周边安全环境状况良好,经常和派出所民警联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0、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周周买零食的铺面较多,有不合格的小食品出现,我们和工商部门联系,查处了一些不卫生的小食品,确保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状况。
二、检查结果:
发现问题和存在安全隐患,及时维修或更换,更换前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设置警示标志。
十一、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5、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
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
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
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
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
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
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十二、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为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对各类校园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加强查处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
二、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三、对于发现的各类隐患,学校法制安全处负责向各处室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各部门在整改完成后,必须填写整改回执单,报法制安全处存档。
在整改期限内未落实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于因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四、学校法制安全处必须协助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将学校安全状况向校长汇报,针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有义务提出各类合理化建议及完善整改意见。
五、每月第一周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周,经校务会研究制定进一步的措施,及时解决各类问题,落实各项整改要求。
十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学校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搞好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水电管理部门统一办理。
未经水电管理中心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室外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水电管理部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单位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处统一组织施工。
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
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
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
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
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五、各教室、办公室、宿舍禁止使用电炉。
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
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教学、科研必须使用电炉时,须经学校安全委员会批准,并发给许可证,由专人负责管理。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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