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石油企业海外投资模式的选择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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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绿地模式、并购模式、租赁模式等。
丰富多样的石油企业海外投资模式,给投资主体提供了根据自身条件合理选择并搭配投资模式的机会。
具有可进入性。
切实可行的投资模式必须具有进入资源国的可能性。
具有灵活性。
投资模式是灵活多变的,可以相互转换。
为更好的适应资源国及国际环境的变化,石油投资主体应该灵活变更投资模式,以减少由此带来的损失。
资金来源具有集中性。
由于石油行业是一个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行业,我国现有私人资本难以独自承担,因此,海外石油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专项拨款,金融机构贷款或通过发行股票向公众筹集资金。
投资地点较为集中。
由于世界石油主产区集中在中东、非洲、南美洲北部的委内瑞拉、哈萨克斯坦及俄罗斯等地,因此,石油企业海外投资的重点也集中在这几个地区。
皇家荷兰壳牌、埃克森美孚、道达尔等国际大石油公司纷纷把西非和墨西哥湾深水区、前苏联实行开放政策的欧佩克国家和LNG业务领域作为今后重要的新产量增长源。
投资收益包括货币与实物两种形态。
其中实物形态的收益体现为份额油。
份额油的获取增强了国内石油供给的主动权,是实现能源安全的有效方式之一。
二、影响石油企业海外投资模式选择的因素
1.外部环境因素。
外部环境因素是指在进行海外投资时所面临的诸多企业外部环境的总称。
它对投资安全和收益情况影响巨大,主要包括以下因素:
政治环境。
政治环境直接关系到投资安全,包括政局是否稳定,有无战争风险,有无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变革的风险等。
法律环境。
法律环境是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否获得有效保障的根本依据,在外部因素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资源国对外国投资者的法律保护,对进出口贸易的限制情况,有关的税法、海关法等法律是否健全及对外国投资者的利弊,投资国及被投资国对盈利汇回本国的限制和外汇管理规定,审批制度等都影响到海外投资的安全。
经济环境。
经济环境是影响国际投资活动最直接和最基本的因素,主要体现在宏观经济环境、微观经济环境、经济政策和金融政策四个方面。
社会环境。
社会治安状况、对外开放程度,以及对外活动中的国际信誉都处于良好状态,将增强外国投资者的信任感和积极性。
自然环境。
特定的自然环境,有助于实现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尤其对于石油等资源性投资项目。
2.内部环境因素。
内部环境因素主要来自于石油企业投资主体内部,包括融资能力、管理能力等。
石油企业的融资能力。
油气勘探是高风险、高投入的行业,一口井动辄数十万甚至百万美元,一项海外石油投资少则几亿、十几亿美元,多则上百亿美元。
如2005年10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以41.8亿美元收购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
2006年1月9日中海油以22.68亿美元现金收购尼日利亚海上石油开采许可证所持有的45%的工作权益。
这些海外收购案,表面上看是一个石油企业的商业行为,但实际上反映了石油企业核心竞争力,反映了石油企业持续融资的能力。
石油企业人力资源状况。
人力资源是石油企业海外投资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
高素质的石油行业的人才队伍,不仅是开展海外石油投资的基础,也是进行国外石油交流的保证。
这就需要具有技术、外语和管理相结合的高素质的复合型的石油人才。
三、我国石油企业可选择的海外投资模式
1.直接投资模式。
绿地投资模式。
一般是在油气田较集中的中东、非洲等国家或地区投资设厂,利用当地廉价劳动力等资源,实施本土化经营。
这种模式有利于经济与文化的融合,促使企业健康发展,因此,被称做绿地投资。
不足之处是短期内财务业绩不佳,投资回收期长。
海外并购模式。
跨国并购是海外扩张的快速通道,产权交易是跨国并购的通行手段。
创建新企业固然是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一条路子,但所耗时间过长,如果通过兼并、收购资源国企业或其部分股权,对原有的基础条件加以改造,可迅速形成生产能力,从而以最快的速度进入目标国家的市场。
根据合同标的物的不同,海外并购模式又可细分为海外控股股权并购模式,海外有形资产并购模式和海外无形资产并购模式。
1)海外控股股权并购模式是通过收购跨国石油公司正在开发油田的股份,从开发阶段介入,规避勘探风险,并实现对项目进行控制的投资行为。
通过控股股权并购,一方面投资方可以以部分出资取得海外目标公司的控制权,迅速实现石油企业的海外扩张,减小海外投资的政策性阻力;
另一方面实现了投资方海外间接上市的目标,即买壳或借壳上市。
例如,BP公司通过收购TNK—BP公司50%的股份?
眼2?
演,率先于各大石油公司迅速进入俄罗斯石油市场。
2)海外有形资产并购模式。
该模式可以有效避免目标石油公司因债务不清等问题,向投资方转嫁原有债务及或有负债。
但该模式的实施有两个限制条件:
一是由于多以现金方式进行收购,故需要投资方投入较多运营资本;
二是由于在完成并购后要对目标石油企业进行整合,因而投资方应拥有具备较强管理能力的整合人才。
3)无形资产并购模式。
其主要特征是实现买壳上市,快速进入资源国市场;
借助被收购品牌的影响力及原有销售渠道,可以省去海外品牌塑造和推广的时间与费用。
2.间接投资模式。
参股投资模式。
投资方购买外国石油公司股份,但不控股,不对其进行经营管理,只收取红利或从股票买卖差价中获取利润。
这种模式下投资方所持产权的安全性较高,不会被当地政府或民族主义者当作攻击的对象。
债券投资模式。
投资方通过债券投资,每年收取固定现金回报。
该模式下,投资方不持有股份,但有固定份额收益,财务安全比直接持股高,但收益额较小,无法实现国家能源安全。
金融衍生品投资模式。
石油现货价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期货价格,因此,可以借助金融的支持,在国际市场上实现套期保值、价格锁定和规避经营风险。
在寻求国际能源合作中,中国企业可以更多地利用期货手段,海外并购并非唯一选择。
3.其他投资模式。
融资租赁模式。
投资方承租人通过向另一国出租人交纳租金,取得设备等物品使用权,从而在资源国进行投资的形式。
当资源国有一定政治风险时,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将设备风险转嫁到出租方,减少投资风险。
在签订合同时最好使用服务性租赁,以接受保险、维修等服务。
国际承包。
投资方在国际市场上通过投标、议标、询价和接受委托等多种方式,单方或同拥有资金的公司签订合同共同取得实施工程项目的权力,然后根据合同要求组织设计施工,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的整套过程。
具体包括:
1)回购模式。
在该模式中,投资方将带资在资源国进行勘探开发,项目投产后对方以产出原油或其销售款逐年返还项目投资,并给予投资方合同中约定的资金报酬,以此方式对项目进行回购?
眼3?
演。
以回购模式进行投资能获得相对稳定的回报,不受石油价格下跌的影响,风险较小。
但缺陷在于投资方在资源国一般只能实行返销协议合同,也就是购回协议。
开发一个油田后,必须悉数卖给资源国石油公司,没有分成,也不拥有该油田股份,不利于投资方的长期发展,也不利于获得稳定的份额油;
2)产品分成合同模式。
是投资方公司承担勘探作业及费用,并可能提供工程技术与管理帮助,在区块产油之后按照规定比例分配产量?
眼4?
这样可确保投资方拿到的是实物,规避了石油产品的未来价格风险。
由于该模式下投资方不持有所开发油田的股份,故不存在财产安全问题;
3)矿税协议合同模式。
该模式在发达国家应用比较普遍,是投资方可以获得目标油田的经营权,开采权以及油气产品支配权,只需向资源国交纳矿业资源费和所得税;
4)风险服务合同模式。
该模式主要应用在南美及拉美地区,即投资方承担勘探开发风险及费用,最终获得以石油产品体现的相应的服务报酬,产出油气全部归资源国所有;
5)提高采收率合同模式。
该模式主要是针对单口井的修复增产,投资方按照合同约定比例获得增产部分的产量。
分配比例采取的是类似递进税率的浮动比例,所不同的是,增产部分的产量越高,投资方所获得的分成比例越小。
该模式有利于投资方进行科技研发。
如果投资方在海外的综合实力有限,则很难在短期内获得大量油源。
股权捆绑油源的集合投资模式。
该模式是针对民营石油企业的一种“引进附带油源”合资战略,即让拥有油源的外国企业或油矿主,带着投资方应得的份额油与资金,与投资方共建中小型油码头、石油运输系统、仓储或炼油厂及终端销售网点等,以满足投资方的份额油需求及保证供给。
该模式的优点在于民营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在海外寻找石油区块具有相对较小的政治敏感性,获取油源时人为干扰因素较少,获得区块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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