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农家收支研究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1682987
- 上传时间:2023-01-31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36.01KB
清代农家收支研究Word文档格式.docx
《清代农家收支研究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清代农家收支研究Word文档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其他生存资料包衣被、住房、燃料等。
衣被:
方行考查,南方农民衣被的年消量,明末所谓“人生所需”,岁不过布二匹”;
乾隆年间,“一人之身,得布五丈,即可无寒”。
江南棉布1匹一般长2丈,5丈即布2匹半。
农家按男女大小口平均包括衣服、被帐在,每人每年用布2匹,全家5口,每年约用布10匹。
明末清初江南嘉湖一带,棉布可能还未完普及,农民还要穿用一部分麻布,所谓“夏则衣苎,冬则木”,“湖州家家种苎为线,多者布”,西乡女工“苎麻黄草以成布疋”。
冬衣用布多夏衣用布少。
前述10匹可按棉6麻4估算。
布价中,按每匹为银0.33两,农户全年用布六匹约为银2两。
麻布每约为银0.26两,4匹约合银1两左右。
农家全年衣用支出约银3两,合钱3000文。
北方农民衣被的消费量,据徐浩考查,支出大。
如直隶望都“居民率土布,自织自用,只其蔽体御寒,不求美。
寻常衣服,棉改,袷改单,敝而后已,褴褛之衣,方作鞋履之用,不肯轻一掷”;
山西孝义乡民则布絮缕缕,岁不制衣者十室而九”;
台“农人夏一袷,冬一袄一裤商贾隆冬走山谷,布袄之外袭老羊皮马褂,士类一棉布袍,棉马褂,无衣裘衣帛”。
[26]农家平均岁用土布5匹右,或自织,或买于集市。
[27]
清后期,棉日益普遍,衣着质量应较粗麻为优。
其时土布“每约市钱五百文”,全全年用棉布10匹,是约钱5000文,银3.13两。
[28]
住房:
江普通民居盛行砖瓦平房,或带板的阁楼。
苏州一套普通民一般为3间6架(檩),一两暗,中间正房堂为明,两侧次间卧室为暗,面积12.16方丈,合91.96平方米[29]。
式住房可能因地方潮湿,其他地区住房大(其他地区一般步架为5~6尺,苏一步架为8尺)。
但有能力之家仍狭窄,有5间甚至9间开间的。
11间上属富户另论。
[30]一般农民则居屋简陋,“坯为门,编茅盖屋,所在皆是。
江淮、方农民多居住覆草的土坯。
阜阳、凤台一些民土坯墙外镶一层单砖,名曰“生外熟”。
宅居习惯阳,因庙门向南开,不取正南向取东南或西南向。
主房一般间,一明两暗,明为客厅暗为卧室,侧跨偏房用作牛屋厨房。
富人家有砖木结构的瓦房并有深宅大院,高墙门楼,漆大门,少数还盖有楼房。
屋多用5架檩(3间),也有7架(5间)、9架(7间)的。
层次住房讲究前层低,中、后依次拔高,避免遮。
[31]
其他各区各民族都有不同风格的居。
如藏式宅居为石墙平顶碉楼;
式宅居为轻骨架毡包维吾尔式宅居为平顶木架土坯;
朝鲜式宅居为席而坐的地炕式宅居;
西南少数民宅居为干栏式竹楼木楼。
另黄土高原的窑洞、闽南的土楼、云的“一颗印”以及东北的满族老等。
东北民居南北西三面围,西炕供神供祖,南睡长辈、北炕睡晚辈。
穷人有两合住一屋,分住南北大炕。
置房支出顺治十五年(1658),江南昆为守墓人出“钱十二缗”赎瓦居三楹”,即按当时银价,购套3间瓦房民居的支出约合银l0.8两;
乾隆十八年(1753)苏州“圩田瓦屋两间”(屋在“圩田上,显系农民住房)卖价为银6两[32]乾隆年间湖庄房3间卖绝价银4两[33]。
北方农民住房支,徐浩未将其列入家经常性开支,他以为,房属一次性投资,虽去农家多年储蓄,但可以用多年[34]。
租支出,乾隆十六年苏州租“在田瓦屋一”7间,“每年租金四两七钱”“内扣除修理一两一钱,实还租银两六钱”;
乾隆十八年苏州“瓦房三间半,该每年屋租银一两钱”,“内免屋租银四钱作每年修理之费”,两项房租,“随租米一并交清”[35]。
乾隆四十八年徽州租楼房1进计2间,“每年租钱一千文”,合银1两[36]取中按租3.5间算,每年农家租支出约为银1.6两。
当然,另有少佃农居住地主提供的“随庄屋”,房租不单计算;
还有租基造屋,每年还房地基租银的,乾隆十一年徽州“史佑孙租三间地基竖造住屋一堂,每年交九五银三钱五分”;
还租厕所的,如乾隆三八年徽州万富租厕所1个,每年租钱140文等。
[37]
清后期银钱价有所变化,1两银约合钱1600文。
仍以租3.5间、租银1.6两,是为钱2560文。
燃料方行指出,清代江南平地区无煤炭林木,燃料艰难,“用所急,薪、米二事为重。
农民一般用稻草烧煮饭。
据陈恒力调查,旧中国苏嘉杭地区,农家每天平均烧稻草15,一个月烧450斤,一年应需5400斤[38]。
据《氏农书》记载,“稻草一八百斤,约价一两”,5400斤银3两,农家每年燃料支出共约银3两。
后期,据《租核》记载,稻每担约110~200文按每担160文,农全年用稻柴54担,约为钱8640文。
方行将清初与清江南农民的生活消费加比较,结果是:
粮食消费量没有减少,质量有所降低——从全部食用稻,到稻米与杂粮兼食;
衣被数没有变动,质量却有所提高——从麻兼用,到棉布普,再到“以布为耻,绫缎绸纱新色新样”[39]。
住房水平没降低,也没有提高。
从支出角度,粮食支出由银18两增为31.5两,燃料支出由3两为5.4两,消费数量没有增加支出增加主要是物价上涨的原。
住房支出均为银1.6两,有变动。
衣服支出银3两增为银3.1两,的质量虽有所提高,但支出基本有变动。
副食支出由7两为16.6两,增了9.6两,则主要由于副食的数量和质量均有高。
可见清末由于生活水平高所导致生活消费支出的增加,约为清初生活消费总支出的30%左右。
方行算了一笔:
清前期农“生存资料”,即每年用于活消费的支出=粮食(主18两+副食7两)+衣物3两+房1.6两+燃料3两=32.6两。
清后农家“生存资料”,即年用于生活消费的支出=粮食主食50496文+食26600文+衣物5000文+住房2560文+燃料8640文=93296文(合银58.31两)。
其,食物支出约占生活费总支出的83%,其中,粮食出约占54%,副食支出约占29%。
知江南农民消费结构的变,主要表现为食物消费支出在生消费总支出中的比重升——由76%上升为83%。
其粮食支出由占生活消费支出的55%下降为54%而副食支出却从占生活消总支出的21%上升为29%这种变动是农民从蔬食到饮酒吃增多的结果,反映生活水平的提高。
“文化消费”包文化教育、祭祀祈赛、婚丧娶等,其重要性虽远不及维家庭成员生存、繁衍的“存消费”,但仍是生活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必要性消项目。
化教育:
读书做官、光宗耀祖的传价值观在社会上影响很,农家稍有条件,节衣缩食要让子弟读书。
同时,宗耕读助学之风,官学之外书、社学、义学、族塾、家塾的广存在,科举制度下层士人在家乡教馆为生普遍现象,均为农家子弟就近读书供了可能。
徐浩估,多数农家子弟大约都接过或长或短的蒙学育,所谓“民间子弟七八岁时延塾教习,先孝经四书,渐习本经作文艺,虽冠礼未行,而束发书者遵循规矩,并无浮嚣之习,读之声四境不绝”[40]。
读书费用低,如河南鹿邑“士无恒”,率以教授为业一年“馈缗钱数十千便极丰”。
数十学童均摊大约每人每年学费1000文。
如嘉道年间徽人包世臣父借僧舍集蒙童作师,所得仅能供两口食,“无可寄赡家者”。
两人口食”是7.6,合银7.6两,一塾学一般10来人,均摊,大每人每年学费不到1两,其时银贵,仍约合1000文左右。
[41]尽管如,由于生活贫困,农家弟仍往往辍学。
所谓“力田者菜粥自给,虽有聪颖子弟,多不免失学。
村塾之聚童稚数十人于老屋中,节不立,咿唔莫辨,每至登、刈禾时辄罢业散。
九月复集则十仅三四矣往往修补(脯)不……如是者数岁,父兄其无成,俾改习耕作,操工贾之业”[42]
罗兹曼估计农民中“粗通文墨”的人约占30~20%[43]农家的“生存消费支”,以“制约”的形式,在教育消费支出”上打下了相的烙印。
祭祀祈赛:
包括祭祀祈报、迎神、赛会等内容,按时节庆[44]有序进行,或时随地酬神许愿。
此类活动是农民节日,是常年千辛苦却又前程未卜之际种不可多得的精神寄托、心灵慰,是千愁万绪的排解和宣,所以无不踊跃参加。
祭祀分祭祖、祭神两。
祭祖,南通常家设祠堂或牌,族有始祖祠、分支祖祠大宗祠、小宗祠等。
有的宗族祠堂量达数十数百座之多,如湖南陵3000人以上的93个宗族共祠堂603个,其中丁氏一即建有祠堂77座。
茶陵“姓分建宗祉有至数百所者”[45]。
北大族、士夫故家“立宗祠,设祭田,春秋拜扫惟谨,毕聚族宴祠中”或庙祀先祖”,“隆于祀先,虽费而惜”,一般百姓则颇忽于祀先”,而“恪事神”[46]。
祭务求供品丰厚,福祚均沾开销很大。
正式的祠祭一般每年3:
除夕(元旦)、清明、中元(冬至)。
休宁程氏,年除夕元旦前二日为其祖忠壮公辰,全体族人要制花灯娱5日,参加者不下6000人[47]。
其小祭又有花朝、春社端午、荐新、秋社、阳、送寒衣以及各祖生辰祭日也少不得金银纸锭、三牲品、酒肉羹饭等花费。
祠祭外还墓祭,乾隆时巨族“祭每从丰莫重于清明之墓祭”,墓时“画船络绎,鼓吹喧闹妇女亦乘之以嬉游”。
有5、10年或20年一次合祭,时“会集族众,按分派,猪羊每至百余只旗伞执事,鲜妍拥道,锣鼓乐随行”,“香案古玩、皿俱备,有功名者皆带舆马,族大繁者动以千数”[48]。
祭费用一般情况下或者出于田祀产所入,或者出于族中按户摊之费。
另有一种是醵入股,成立各种祀先会、祭祖等,祭祀受胙的范围和权利也醵金多少、“占股”多少划定如清代乾隆、嘉庆年间徽州祁立有祭祀程氏始迁祖3会,包括“世忠会”(此分11牌,前10牌牌会友10人,11会友2人,共102),正月十三日祭祀“銮光会”,(共10会,每会12人不等),每年八月十八日祭祀迁祖生辰;
“凉伞会”(此会5会,每会2人),每年八十九日集会为始迁祖“送神”“会”下的“牌”、会”,是按会众认股而形成的织机构,有的一股一会,每会股1~2人至10不等),有的数股一会。
各轮流主办对始迁祖的祭祀。
[49]
祭神,括了祈报、迎神、赛等内容。
祖先神灵并不宰一切。
在这里,“共同社会”与“利益社会性互为表里,揉杂儒、道、、帝王将相、鬼怪神仙、文人客等各种素材,构筑了极为杂的民间信仰体系。
其表现一为神崇拜;
一为春秋祈报;
一为神赛会。
神祇崇拜有体现层统治权力的神祇崇拜,如自明朝武年间敕令各府州县建立的城隍统,如历代贤良忠臣祠庙系、孔孟文庙系统等。
有体现着地方特定区社会共同渴望与追求的神祇崇拜如安徽歙县有张许二将军祠,所祀朝张巡、许远二将成为当地保护神。
每年月二十八日民人群聚祠下割牲沥酒,荐献娱神,以酬谢其对方的保佑。
[50]泾东乡崇拜牛王大帝。
牛王帝即汉渤海太守龚遂,乡人以卖刀牛故事讹传之,称牛王大帝,以为地方保护神。
凡三十里以内人家,必备香火往,甚至有百里外而来者。
[51]上述祁门六都村有新、老张王会分别11会、13会,会首25人每年七月二十四日祭祀朝忠烈王汪公大帝东平王张公大帝,“以祈福生”,即以汪公、张作为地方保护神。
[52]小农家庭的祇崇拜体现更多的用功利性,他们热衷于拜神、拜观音、拜关公……以求财子求利求福。
所谓“佛之风,村民最盛每岁二三月之间,荒弃所业,走寺观,燃香诵佛杂沓成群”[53]
报又囊括了迎神、赛会等内容传统农业靠天吃饭,农家春天祈祷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秋后酬诸神、老天的恩赐,此形成农家春秋祈报习俗。
除此外,天旱求雨,得雨还等也十分普遍。
祈报时杀猪宰、聚餐演戏,或赛龙,或跑旱船,或游火龙,或神舆出巡,或扮百娱神,或拥神游街演剧,鸣金鼓,昼夜不绝。
祭神费用自然要纳农家的支出,所谓“醵钱演”;
“春秋祈报,长者敛,少者趋事”;
“每后竟作贺作会,醵钱相助,阗来往,无虚日”;
“秋趋各乡醵钱祀里社五谷之神,行赛礼,亦有行有三四月者,谓春祈,纳稼后雨”等。
[54]
至于祭神用的数量,有记载说“农家一岁之入,或不足一岁交之用,有展转负累以至于贫者”[55]。
地区性的祈报活动般按村落、宗族轮年首,通常一二十年轮一。
既轮,全族全村“视为重大问题,筹募款费,推举事,以办此平安神戏”。
有值年之村户,往往因贫而售典产业当此门户”,以为若此例,“当犯神谴而触众怒也”[56]。
农家参加祈报活或自行祈神、进香、还愿,也吝解囊,所谓“衣食唯布蔬”,“迎神赛会最为靡耗”,“演戏神,温饱之家随时侈糜,贫亦典质裳衣,诣庙祈福”[57]。
婚丧嫁娶,徐浩指出,于习俗使然,农家在这些项目上的费往往是尽其所有,不少人家甚至超过自己所能够承受的极限,而使本来很有限的家庭收入负荷支出,严重影响了农正常的生产生活安排。
北方农家生产生水平相对江南农家要,可推知江南农家婚丧嫁方面的消费支出。
二农家生计收入
农家庭既是消费单位,又是生单位。
以上生活消支出,需要生计收入的支持。
那末农民采取何种经营规模和经营方式方能维持收入与支出的平衡,养一家老小呢?
制约经营模的因素,第一是生存消费需求;
第二是土地亩产量;
第三是产能力。
以下分别、北方,将这三点结合起来进行察和分析。
南方在前文关于土地资配置的讨论中,已知李伯重、方行出或论证了清代江南通农户经营规模中人耕10亩”的标准模式,为这种模式既是最佳的、又是可能、而且是实际存在的人地资配置模式。
如前述,按冕堂推算,清代江浙平均亩产2~2.67石(稻谷);
伯重推算,清中期江南亩产为4.6石(稻谷)。
以李伯重推算为准:
江南农户5口之家2个劳动力种田20亩,每年收稻谷92石。
晾晒减去5%[58],供赋役减去4%[59],再减去种1.6石(0.08石/亩),还剩82.3,合米41.2石或银41.2两(清后期合62920文)。
清前期家一年口粮需求约为米18合银18两,副食需求约为7两,加衣物3两住房1.6两、燃料3两共32.6两;
清后期全家一口粮需求约为米18石合银31.84或钱50496,副食需求约为银16.63两或26600文,加衣物银3.125两或钱5000文住房银1.6两或钱2560、燃料银5.4两或钱8640文共约银58.31两或钱93296文。
可知前期江南农户依据农田收入的生存费支出有余,清后江南农户依据农田收入的生存消费出不足。
如下表。
而李伯重所谓的“人耕10亩”,似乎等同于或倾于“户耕10亩”,因为他以南农户5口之家一一妇2个劳动力妇女多不事耕种,或在种中只起辅助作用。
事实上,他从口与耕地数字的角度,明确论了江南明清两代人口最多时农户平均耕地接近“户耕10亩”的状况:
“1620年前后大约每户(即一个家庭农场)平均耕地14.5亩,而1850时则是每户约耕8.5亩”,“就清中期的情况而言,‘户耕亩’之说”“可以大致成”,“而在清代前期,于农户数比1850年数少,户均耕更接近于10亩”[60]。
这样,如果一户农家种田10亩,每收获46石,晾晒减去5%[61],赋役减去4%[62],再减去种子0.8石(0.08石/亩),还剩41.15石,合米20.6石或银20.6(清后期合钱32960)。
可知清前期江南户依据农田收入的生存消费支出足,清后期江南农户依农田收入的生存消费出严重不足。
如下表
要注意的是,这里只计算了存消费支出,如果将文化消费支完全省略(实际并无可能)那末还有不能省略的产工本支出没有计算在内而李伯重又举清人张海珊之言:
隆时江南“一夫耕(田不能十亩”,“(苏州府人浮于田,计一家所耕田不能五”;
姜皋之言:
道时,松江佃农多“自种租田三亩”;
英国传教士之言:
光绪,江苏南部一个农业雇工仅种水田6亩,杭州亦然[63]如此,缺额占求百分比将达到70%以上,真真是叫人没法活了。
然尽管土所入远远不足,江南绝大多数农家不仅能够存活,而且人口仍在长,甚至“奢靡之风”也能够浸、流行,这是由于其生产生方式所致。
或者,言之,是其生产生活方式规定了“耕十亩”的农业生产式,使得“户耕十亩的农业生产模式成为最佳的、可能、而且是实际存在人地资源配置模式。
首是精耕细作下复种、套种、轮作麦豆(即所谓“春花”)、粮,没有计算在内。
高产的豆杂粮,特别是在清后期,成为家食物的主要构成分(细粮不够,或不舍自食,可用于出售)这是江南农家能够提供”余粮”重要原因。
其次也是最要的一点,其时江南农家数“男耕女织”,“以织补耕”如薛福保所说:
“往时江无尺寸隙地,民力田,佃十五亩者上农,家饶裕矣,次五六亩,次三四亩,佐杂作,非凶岁亦可无,何者?
男耕于外,人蚕织于内,五口之家,人人自其力,不仰给于一人也。
”[64]
我认为,中国传社会中“男耕女织”的“织,具有自给性副业特色;
“以织补耕”的“织”,有商品性副业的特色。
清小农家庭的“织”,然是后者重于前者,而清代小家庭的“男耕女织”,则是5口之家2个成年男女劳力的分工。
[65]清代关于小农庭“收成之后家家织,赖此营生,上完课、下养老幼”;
耕获所入,输官偿息外,未卒岁室已罄,其衣食全赖红女”;
缫车轧轧响山庄,二月新丝正昂,莫羡人家着罗绮,阿侬换半年粮”[66]等记载比皆是。
有的记载十分体,如:
小农家庭人均不足一亩,即竭终岁之耕,不足二三月”,俗称“六十日财”,其一年大部分时间生活资金,均来自纺织等家手工业所入[67]。
一般是男耕女织,“自春分饲,小满取茧,蚕事方兴,农工迭,,男子耕作,女子采桑,自春夏,人无片刻之闲”。
也农忙时全家共耕,“于耕隙则男纺绩”,“篝灯燎火至达旦不休。
[68]
与前代相比,明清小农家庭生中的“织”,以及与之有关生的比重逐渐加重。
经济领先发达及地窄人、生存竞争激烈的江南地区更经历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程,某些地区家庭手工业经济作物的种植,已从助地位上升到了主要地位。
如锡农家“舍织布纺花,无他务”;
苏州、嘉兴“纺之纱,织之为布,家为恒业”[69]等。
这些农家“以机为田以梭为禾”,农耕反居次要地位。
年虽歉,只外地棉花运来,纺织有获,也为“小稔”,“乡民不致大”;
纺织无获,“虽棉两丰,不济也”[70]。
与之相关的经济物种植,则成了另一些区农家的主业。
长江三洲及东南沿海地区“种花者多而种者少”,“知务本种稻者,过十分之二三,图利棉者则有十分之七八[71]。
代小农家庭生产中经济作物的植、家庭手工业的收益,远于农业的收益。
丝织浙江桐乡1亩地植可养10数筐蚕,少亦4、5筐,最下为2、3筐(2、3筐即又有豆2熟)[72]。
丝时,蚕1筐即等于1亩之息也就是说桑蚕1亩入等于种稻1亩所入的4、5倍以至10几倍。
唐甄惰贫》文中记载了丝产量:
“一亩之桑获丝八斤,为二十匹”。
叶世倬《劝桑田告示》记载了蚕丝产:
“凡好田种麦谷,每亩丰年收二石,不过值银二三两,若种桑叶,每亩采叶饲蚕可收丝九斤,值银十五六两。
棉纺康熙年间籽棉亩在80斤左右,市价百斤银2.1两,每亩植棉地的收入1.68两。
顺康时1匹布约150文左右,亦0.2两左右(乾后布值不一,高的达1匹6700文)[73]布的日产量为1匹,所谓匹夫匹妇日织一匹”;
“计日匹”[74]。
也有“积一日半夜力,得布两匹者”;
“有成二三匹者”[75]。
有“妇”的农家每年大约织50多匹(方行估计,清代上海县种5亩地农户年产商品布、自用布60匹不为多[76]),收10几两银子。
“贫民业在织者,竭一旦之力,赡八口而无虞[77]。
他经济作物获利也大稻谷,如烟草,“种烟者收值倍于谷”[78]等。
考虑到这些素,清中后期小农家庭生产方够支付其家庭的生活所需
关于明清南桑农与稻农的耕作能力,李伯重为,湖州、嘉兴和苏州主要蚕桑地区,一个专业桑(成年男劳动力)的桑能力通常在5亩下[79];
一个业稻农的耕作能力,以合理剂和使用人畜力资源为前提大约可种稻10亩右[80]。
也就说,在明清江南农的经营方式下,一个专业农和一个专业稻农的最大作能力之比,大约为1:
2。
关于明清江南专业棉农植耕能力,李伯重以钦善“种棉之,夫夫妇妇,洒汗坳硗,人二亩”及张春华“下农种木三五亩”之言合观[81],认为乾嘉期江苏松江一个种“下农”家庭的耕作能甚小,大约4亩上下;
中等户应有不同,约为5亩或略多一些。
李伯重出,明清江南地区,专业农以及只种稻不种桑、养蚕所需桑通过市场获得的农户都是少数大多数农户既种桑,又种稻,乎所有农户都养蚕。
假设所有户都养蚕,且桑稻兼种,那,一个农户种桑、稻各几?
李伯重以为,决定桑、稻植比例的,主要是农户养蚕的能。
明清江南农村养蚕(括缫丝)主要是妇女的作。
一个成年妇女能够养蚕上限,大约为8~10筐。
如张履祥《农书·
总论》所说,“且如匹夫妇,男治田地可十亩,女养蚕可筐”。
明清江南中桑园每亩所产之叶,养蚕8~9筐,农妇一人养蚕8,大约需要中等桑园1亩。
将农妇之外的老幼劳合为一个成年女劳计,这一农户所养之蚕,需2亩桑方能供给。
已知一个成男劳力可以治桑5亩或种稻10亩为满足其家人养蚕须治桑2亩,此就只能再种稻6亩。
桑园与稻合计,一共8亩[82]。
当然,李伯重,这只是一个大概的平均数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出入但不会很大。
如果此家还有成年劳动力,总数还可有所增加亦即一个农户耕种地的总数,大约接近10亩略少。
棉区为防病虫害提高产量,普遍采用棉田3年作(即2年种棉、1种稻)的“翻田制”。
在这耕作制下,棉农每年必须以1/3田地种植水稻。
若其每年种棉5亩,还须时种稻2.5亩,即总计种7.5亩左右,也是接近而略少10亩。
[83]
一户桑稻兼种农家,种6亩,每年收获27.6石晾晒减去5%[84],供赋减去4%[85],再减种子0.48石(0.08石/亩),还剩24.6石,合12.3石或银12.3两治桑2亩等于养蚕20筐,蚕1筐即等于1亩之息(12.3两),20筐收入为46,两项收入合计为银58.3两,不算织绸[86],已大大超过江南农家生存消费支出年需求的32.6两。
一户棉稻兼种农家,种稻2.5亩,每年收获11.5石,晾晒减去5/100[87],供赋役减去4/100[88],再减去种子0.2石(0.08石/亩)剩10.29石,合米5.15石或银5.15两植棉5亩,按每亩籽棉收入1.68两,5亩入8.4两;
年产布60匹,按1匹0.6两,60匹布入36两,三项合计为银48.55两,也已大大超过了江南家生存消费支出年需求的银32.6两。
关于清代方小农家庭的生计,我认,以往分析有二误:
一是册籍人口数除册籍土数,得出极少的人均耕地数,如庆十七年(1812)人均地1.95亩等[89]。
如今,清中期以前方册籍人口并非实际人口的点已为共识,然清代鲜少变的册籍土地数同样不是实在的亩数,而是经过“折亩”的粮田”、“税亩”。
因此,其法和结论均不正确。
二是依据清人说,得出不高的土地产数,如“南方种田,一亩所获以计,北方种地一亩所以斗计”;
南方“亩所收止一二石”,北”一亩不过一石”等[90]然清人多根据赋税、地租额推算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清代 农家 收支 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