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红十字会部门预算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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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重建。
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
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
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
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
在社区、农村中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
开展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建家庭联系等其他人道服务工作。
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
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
依法开展募捐活动;
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
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
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2.机构设置
哈尔滨市红十字会机关,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局级。
内设2个部,综合部及业务部。
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为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隶属市红十字会管理。
核定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备灾救护部、机构规格均为科级。
3.人员构成
哈尔滨市红十字会机关,编制16人,在职16人(含退养1人),退休9人。
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编制9人,在职5人。
二、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哈尔滨市红十字会主要工作任务:
现场救护知识及技能培训、红十字志愿服务、学校红十字工作、社区红十字服务等相关红十字工作。
2.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备灾主要工作任务:
负责国内外捐赠的救灾物资、救灾款的接收和依法开展募捐活动。
负责救灾物资的管理储备、运输、清洗、消毒等任务。
承担赴灾区考察、发放救灾物资,积极开展救援和服务工作。
负责红十字志愿者救灾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任务。
负责社会对防灾减灾、逃生避险和现场救护应对的培训任务。
负责中心内部行政事务、财务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二部分
1.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
2017年度预算收入为395.8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395.88万元.
2.同2016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比较
2016年度部门预算收入508.5万元,收入减少112.62万元。
主要原因为减少建设哈尔滨遗体捐献者纪念碑等项目。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
2017年度预算支出为395.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95.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教育支出2.12万元,是培训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04万元,是用于红十字事业、退休人员退休费等基本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21万元,是用于单位职工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44.51万元,是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经费支出。
2.同2016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比较
2016年度部门预算支出508.5万元,支出减少112.62万元。
3.同2016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比较增减原因
序号
功能分类科目
2017年(万元)
2016年(万元)
增加或减少金额(万元)
主要增减原因
1
培训支出
2.12
19.73
-17.61
调整培训项目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7.04
425.14
-98.10
1.机关部分人员车改纳入2017年预算,车改增加。
2.备灾中心新入2人增资。
3.机关减少建设哈尔滨遗体捐献者纪念碑项目。
4.机关2017年疾病救助基金工作资金由2016年结转资金安排。
5.备灾中心减少防灾减灾、逃生避险救护培训项目。
6.备灾中心减少备灾中心机房及防火防盗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7.备灾中心减少红十字志愿者救灾应急队伍培训经费。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2.21
20.86
+1.35
增资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4
住房保障支出
44.51
42.77
+1.74
增资公积金基数调整
合计
395.88
508.5
-112.62
4.同2016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比较增减原因
经济分类科目
基本工资
51.77
47.47
+4.3
增人增资
津贴补贴
56.39
52.43
+3.96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2.69
21.33
+1.36
增资医疗保险等基数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6.15
4.10
+2.05
5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2.00
18.41
+3.59
工资增加
6
办公费
21.56
10.81
+10.75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7
印刷费
2.89
5.36
-2.47
8
电费
0.32
1.08
-0.76
9
水费
0.36
-0.36
10
邮电费
1.47
2.84
-1.37
11
取暖费
3.87
12
差旅费
7.94
8.50
-0.56
13
维修(护)费
10.35
9.90
+0.45
14
会议费
0.63
1.93
-1.3
15
培训费
25.91
29.27
-3.36
16
公务接待费
0.44
0.40
+0.04
增人提取基数增加
17
专用材料费
12.40
19.87
-7.47
18
劳务费
1.50
19
业务委托费
6.20
-5.84
20
工会经费
2.82
2.60
+0.22
21
福利费
2.96
2.72
+0.24
2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9
3.04
-0.75
调整至其他交通费
23
其他交通费用
16.62
7.46
+9.16
机关部分人员车改纳入2017年预算
24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20.64
135.76
-115.12
1.机关减少建设哈尔滨遗体捐献者纪念碑项目。
2.机关2017年疾病救助基金工作资金由2016年结转资金安排,2017年预算无。
25
退休费
47.68
26
生活补助
0.66
+0.66
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调整
27
奖励金
0.07
+0.07
28
采暖补贴
7.38
6.98
+0.4
增人
29
住房支出
增人增资公积金基数调整
30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0.08
1.24
-1.16
调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1
其他资本性支出
1.53
12.62
-11.09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附表4、附表5空表)。
1.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预算支出“三公”经费为2.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2.29万元;
公务接待0.44万元。
2.同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比较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3.44万元,减少0.71万元。
三公经费
增减原因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2.73
3.44
3.“三公”其他情况
机关实行车改无公车,下属单位车辆1台。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4.28万元,2016年预算25.72万元,增长8.56万元,增长33.28%。
主要原因是市管干部暂停发放的车改按照新标准发放,纳入2017年预算。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17.76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6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价值169.04万元。
下属单位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1台;
无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八、2017年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
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
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各单位“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
填列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除事业单位经营亏损和事业单位行业会计制度明确可列负结余的情况外,一般不应有负数。
本栏数据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行政运行:
保证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事务开展,包括办公经费、工会经费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报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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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 红十字会 部门 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