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彭泽县城总体规划彭泽文本523教学文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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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原则。
加强区域交通联系,引导区域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发挥基础设施体系的整体运行效能。
4、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并举。
将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有机结合,促进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城市整体功能的发挥。
5、坚持以人为本。
城市规划建设应围绕如何让人更加舒适地工作、生活来展开,使城市更多体现人性的特点,更富于人性的关怀。
第6条规划期限
近期:
2005年-2010年
远期:
2010年-2020年
第7条城市规划区范围
东北至泉山,西南至观音河,西北至长江,东南至沿江高速公路,突出双峰尖中心位置。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面积2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面积67平方公里。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第8条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面向21世纪,以财政增长、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后劲增强、社会稳定为目标,以招商引资上项目为总抓手,以沿江经济带开发为主阵地,以加快发展工农业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激活民营经济,大力发展棉纺、建材、化工、制造等支柱产业,强力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同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做好经济、社会、环境三方面的协调,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第9条战略目标
从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及其所面临的内外环境出发,充分发挥彭泽县独特的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建设棉纺建材生产基地、优质绿色农副产品生产基地、长江沿岸赣皖边界地区商贸流通基地为战略目标,培植经济增长点,全面带动彭泽的经济发展。
第10条战略方针
1、大力发展工业,优化产业结构。
2、发挥政府的指导和服务功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3、利用交通区位优势,加强商贸流通功能。
4、因地制宜发展,实施生态农业和旅游业发展战略。
5、合理利用资源,重视可持续发展。
6、保持文化教育优势,提高劳动力素质。
7、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配套服务功能。
第11条城市发展战略
1、工业兴镇——利用优势条件,加快城镇工业经济的发展。
2、科教兴镇——重视职业教育培训,建设教育基地。
3、商贸兴镇——强化城镇流通功能,建设商贸物流基地。
第三章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12条县域城镇发展战略
1、中心带动,强化龙城镇中心职能。
2、结构优化,注意各乡镇分工合作。
3、梯度推进,采取轴线发展的战略。
4、大力开发旅游资源。
5、可持续发展,重视生态环境建设。
第13条县域总人口及城市化水平预测
彭泽县2004年总人口为34.8万人,规划2010年总人口为36万人,2020年总人口约38万。
预测彭泽县2010年城市化水平为32.2%,全县城镇人口11.6万人;
2020年城市化水平为48%,全县城镇人口18万。
第14条城镇空间结构规划
1、将彭泽县域划分为三个经济区:
沿江经济区、东部经济区、南部经济区。
2、规划城镇体系在空间上形成“一心、三区、三轴”的空间发展格局。
充分发挥沿江经济发展轴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沿江——内陆”的梯度发展战略。
“一心”:
即县政府驻地龙城镇——彭泽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三区”:
即沿江经济区、东部经济区和南部经济区。
沿江经济区是以发展棉纺、建材、造船、化工为主,形成彭泽县域最具活力的经济发展区;
以东升镇为中心的东部经济区,发展工矿业和能源为主;
以杨梓为中心的南部经济区,发展旅游、商贸等产业。
“三轴”:
分为两个发展主轴,一个发展次轴。
其中,长江南岸以铜九铁路、即将建设的沿江高速公路为依托,构成县域发展第一主轴。
以联系龙城-黄花-黄岭-杨梓的城镇公路为依托构成县域发展第二主轴;
以联系棉船-马当-浪溪-东升-杨梓的城镇公路为依托构成县域发展次轴。
第15条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彭泽县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表
等级
城镇人口(2020年)
数量
乡镇名称
县域中心
11万
1
龙城镇
片区中心镇
1-1.2万
2
杨梓镇、东升镇
重点镇
0.5-1.2万
4
马当镇、定山镇、芙蓉墩镇、天红镇
一般乡镇,开发区
0.2万
6
棉船镇、黄花镇、黄岭乡、浩山乡、浪溪镇、太泊湖开发区
第16条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综合比较各镇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等各方面条件,规划确定彭泽县域城镇职能见下表:
彭泽县域城镇职能规划表
名称
职能分工
县城龙城镇
彭泽县政治、文化、商贸和金融中心;
以棉纺、建材、造船机械、食品业和商贸为特色的综合型小城市;
区域交通枢纽;
庐山一龙宫洞一澎浪矶-桃红岭旅游线上的节点城镇。
杨梓镇
以工业为主导,南部经济发展区的重点城镇.县域南部重要交通节点。
东升镇
东部经济发展区的重点城镇;
以铀、银、铜等为主的矿产加工综合性城镇;
桃红岭梅花鹿生态旅游业城镇。
马当镇
沿江经济带东端的重点城镇;
以建材、棉纺和化工为主的北部工贸重镇,工业基础较好。
定山镇
沿江经济带西端的重点城镇;
九江至彭泽的交通门户;
以石英砂等建材业为主导的工业城镇。
芙蓉墩镇
县城重要的粮食、蔬菜基地;
以建材、棉纺为主导产业的工业型城镇。
天红镇
以开发溶岩洞穴一一龙宫洞风景旅游业为主的城镇。
棉船镇
江西省主要产棉基地;
以“棉”为特色的工贸型城镇。
黄花镇
沿江经济带与东部经济区的交通节点;
以棉花种植,建材为主的小城镇。
浪溪镇
发展水力发电,县域东部经济区的能源基地。
太泊湖开发区
以粮食生产及渔业为主的加工基地,并同时发展水上旅游业。
黄岭乡
古县城驻地,发展为古城人文旅游城镇。
浩山乡
县域东部农副产品的集散地,林业发达,以林业及其加工业为主的小城镇。
第17条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1、交通设施规划
铁路规划:
县域西北部即将建成的铜(陵)-九(江)铁路,沿线设立定山、龙城、马当三个站点。
公路规划:
将全县规划为环形交错道路网。
县域北部平行于即将建成的铜九铁路,建设沿江高速公路。
提高龙城-杨梓的公路为二级公路,并向南延长和县外公路连接。
规划连通其余各乡镇的公路路面等级均为三级及以上。
水运规划:
在龙城镇东北工业组团增建一处货运码头;
在靠近帽子山核电站处新建核电站的专用码头。
2、给排水工程规划
全县近期2010年用水量为10.1万吨/日,远期2020年用水量为20.5万吨/日。
考虑到远期发展需求,近期即需要在江河村北部的长江岸边(距彭泽三中约1公里),开始新建一个水厂。
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水分流制。
规划龙城镇建设规模为6万吨/日的一处污水处理厂。
3、电力工程规划
近期全县人均综合用电量指标为1400kWh/人·
年,至2010年全县总电量为5亿kWh,总负荷为96.11MW;
远期人均综合用电量指标为2500kWh/人·
年,至2020年全县总电量为10亿kWh,总负荷为176.60MW。
2005年,兰丰用户变电站建成投运。
2004~2010年彭泽县规划新建110kV变电站2座、35kV变电站2座,增容110kV变电站2座、35kV变电站3座。
2011年~2020年增容110kV变电站3座,共新增110kV变电容量104.5MVA。
4、电信工程及邮政设施规划
规划近期全县固定电话入户普及率达80%;
远期全县固定电话入户普及率达95%,电话交换机容量为18万门。
规划在龙城镇新区扩建彭泽县通信中心。
各乡镇增设电信分局。
根据城市人口的增长及经济的发展,结合各乡镇实际适当调整和改建现有邮政局所。
第18条县域旅游发展规划
1、旅游发展战略
(1)区域网络化发展战略。
(2)积极保护战略。
(3)分阶段逐步开发战略。
2、旅游线路组织
(1) 县域精品旅游线路
A.彭泽古城精华一日游。
B.彭泽自然生态观光游。
C.彭泽古代历史文化游。
D.科学探险游。
E.修学教育游。
F.康健运动游。
G.宗教文化游。
(2) 跨区联合旅游线路
A.赣北自然生态游。
B.浔阳山水揽胜游(水路。
)
C.皖赣山水精华游。
D.万里长江豪华游。
第四章城市性质和规模
第19条城市定位
彭泽县县城龙城镇是九江市域东部中心城镇,是彭泽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第20条城市性质
彭泽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九江市域东部中心城镇,以棉纺服装、建材、造船业为主导的滨江山水生态小城市。
第21条城市规模
规划彭泽县县城201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6.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6.65平方公里,人均102.37平方米。
规划彭泽县县城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11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11.9平方公里,人均108.51平方米。
第五章城市用地总体布局
第22条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彭泽县城发展用地主要应向东北部沿江发展,西南部在铁路线以北、钓鱼台以东发展。
城区内的山地稍作平整后亦有较大的地域可做建设用地。
第23条城市总体布局
规划城市用地呈组团式发展,形成“两片、两心、一轴、一带、六组团”的发展格局。
“两片”:
以南岭为界,城市分为东城片区、西城片区。
“两心”:
在珍珠湖东畔、渊明湖西畔,建设县城的行政中心以及西城片区的商业中心、休闲中心,形成县城西城片区的公共活动中心;
在马湖周围集中建设城市的文化娱乐中心、体育中心以及东城片区的商业中心、休闲中心,形成县城东城片区的综合公共活动中心。
“一轴”:
龙城大道城市发展轴。
“一带”:
滨江景观带。
“六组团”:
即城市的六个功能组团,分别是老城区组团、马湖组团、东北工业组团、闵家桥组团、渊明湖组团和南岭组团。
老城区组团:
其范围为马湖路以西,西山以东,龙城大道以北至长江。
该组团以生活居住、商业服务、文教卫生为主,老城区近远期的建设重点是综合改造和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住生活条件。
马湖组团:
包括马湖路以东,丁家湖以西,闵家桥以北至长江的区域。
规划布置东城片区的商业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等。
彭泽县主要文化管理机构、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搬迁至新文化中心,并结合县二中的新建体育场建设彭泽县的体育中心,以此全面带动新区的开发建设。
东北工业组团:
指丁家湖至澎浪矶的区域。
以建材、服装、纺织为主的工业组团。
闵家桥组团:
指火炬中学以南至殡葬管理所的区域,以居住为主,配套建设商贸、文教等公共服务设施。
渊明湖组团:
指北到江河村,南到铜九铁路,西至钓鱼台,东至朝阳厂的区域。
建设彭泽县新的行政中心,形成以行政、商业、居住、物流仓储、工业为主的综合组团。
南岭组团:
朝阳厂以东至南岭范围内的区域。
此区域目前已沿龙城大道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居住、商业用地,对其进行适当的改造,形成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居住小区。
第24条居住区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为340.5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8.53%,人均30.96平方米;
其中中小学用地为3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27%。
规划形成五个居住片区:
老城居住片区、马湖居住片区、闵家桥居住片区、渊明湖居住片区、南岭居住片区。
中小学和幼托应按标准配置,中小学的千人指标确定为70小学生/千人,50初中生/千人,30高中生/千人。
规划保留并适当扩建原有五所中学和三所小学,新建渊明湖组团一中新校区,结合新规划居住小区新增六所小学。
第25条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39.92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11.72%,人均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12.72m2/人。
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为26.1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19%,人均用地面积为2.37m2/人。
结合渊明湖组团的建设,对县城主要行政办公机构进行搬迁至珍珠湖东畔,形成全县的行政中心;
在马湖中心区建设县城东城片区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部分行政办公用地依现状布置在南岭组团的龙城大道两侧,对其建筑进行适当的改造。
2、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总面积为80.58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6.76%,人均用地面积为7.33m2/人。
依托现有老城区商业服务设施,在东风路和解放路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传统的综合商业中心。
配合东西新城片区的发展,在马湖地块规划现代化的东城片区商业中心,在渊明湖地区结合行政中心规划西城片区商业中心。
各组团中在每个居住片区中心布置一定规模的商业设施,形成等级层次分明、布局结构完善的商业金融设施布局。
3、文教体卫用地规划
规划文教体卫用地33.25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2.77%。
人均用地面积3.02平方米。
文化娱乐用地:
在马湖新区的两湖三厂地块,集中布置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展览馆等文化娱乐设施,形成全县最大的文化娱乐中心。
体育设施用地:
结合位于马湖南侧的二中新建的操场建设全县最大的体育中心,占地3.87公顷,包括一个标准室外体育场和一个室内体育馆。
教育设施用地:
规划在现在的火炬中学区域建设全县的职教中心。
医疗卫生用地:
在各居民小区内设置社区医疗所。
规划两座医院:
在马湖新区,石峰岭山脚,正对十一号大道,按每千人2张病床的标准建设一座东城片区的新医院;
在珍珠湖东侧、一中新校址西北新建一座西城片区的医院。
第26条工业用地规划
至规划期末,规划工业用地251.8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0.8%,人均用地22.89平方米。
规划形成三片工业园区:
集中发展机械制造、船舶制造等工业的朝阳工业区;
集中发展纺织、服装等工业的凉亭工业区;
集中发展建材、纺织、服装工业的东北工业组团(暂定名)。
第27条仓储用地规划
至规划期末,规划仓储用地49.5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15%,人均用地4.51平方米。
规划结合工业园区及港口、车站设置三处仓储用地,分别位于朝阳工业区、凉亭工业区的火车站附近、东北工业组团的华孚服装厂东侧。
第六章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第28条对外交通规划
1、铁路交通
正在建设的铜九铁路在双峰尖南侧通过,渊明路与铁路线交叉口附近设铁路客货运站。
南阳水库的东北侧(距南阳水库约2公里)设泉山货运站。
在大姑山及原泉山乡南侧沿城市外围道路设一铁路专用线,联系铁路与东北工业园区的水路货运码头,进行水铁联运。
2、公路交通
(1)高速公路:
规划选址在铜九铁路南侧建设高速公路,在塔桥路与高速公路相交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出口一处。
(2)一般公路:
规划近期将湖牛公路彭泽县城段迁至双峰尖和石峰岭南侧,远期由于渊明湖组团的发展,为了避免过境交通从城区穿过,将此段公路改建为城市道路——凉亭路(暂定名)。
将湖牛公路南迁,沿着铜九铁路从城市边缘通过。
彭泽县城区主要对外交通出入口共六个。
其中省道出入口两个,其他公路出入口四个。
3、汽车站
至2020年底,彭泽县县城规划形成东城片区马湖和西城片区凉亭两个长途汽车客运站。
第29条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1、路网布局结构
规划期末形成“三横、六纵”的城市道路骨架。
“三横”:
城市东西向规划的三条横向主要干道:
沿江路、龙城大道、凉亭路。
“六纵”:
城市南北方向规划六条纵向主要干道:
渊明路、马湖路、塔桥路、十一号大道(澎浪路)、丁家湖路、泉山路。
2、城市道路系统由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组成。
(1)主干路系统
规划东西向主干路为:
沿江路、龙城大道、凉亭路;
规划南北向主干路为:
渊明路、马湖路、双湖-塔桥路、十一号大道、丁家湖路、泉山路。
规划一般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25-40米。
(2)次干路系统
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老城区一般为16米,新区一般为20米。
(3)支路系统
规划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一般在20米以下,其他支路要求在详细规划中进一步细化,保证其用地和密度。
第30条城市静态交通设施布局规划
1、城市广场
规划城市广场9个,其中有两处大型广场和一处较大型广场,其余六处为居住区配套的小型休闲广场,总面积5.4公顷:
其中,市政广场是以市民集会、游憩为主题的城市广场,站前广场为大型交通集散广场。
2、停车场
规划在体育场南侧、文化中心的北侧、西城片区组团的商业中心(渊明湖西侧)、火车站前广场东侧各设置一处较大型的社会停车场。
第31条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公交车辆发展目标为6辆/万人,搞好公交线路组织,抓好公交场站建设,由此形成完善的公共交通体系,并促使公交投资主体多元化。
近期增开2-3路公交线路。
第七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32条规划目标
以城区为依托,以周围山体为背景,以长江为纽带,以道路绿化为网络,以公园、广场绿化、居住区游园、花园式单位等为点缀,建设山、水、城融为一体的多功能、多层次、多类型的绿化体系。
绿地系统规划高起点、高标准,在时间、空间上具有超前性,创建人与自然和谐融合的人居新区、优美的城市空间和良好的投资环境。
第33条规划布局
结合总体用地布局和彭泽县县城城市结构特色,充分利用城中的山体、水系和生态绿化组织城市绿地,形成由“点”、“线”、“面”、“带”组织成的网状结构模式,规划结构概括为:
“一带、二心、二园”。
一带:
滨江绿带。
二心:
马湖中心绿地和渊明湖中心绿地两个较大的城市中心绿地。
二园:
珍珠湖公园和丁家湖公园两个较大的城市公园。
另外还有多个小区级公园分布在各居住用地内,和其他公共绿地一并结合道路绿带形成星罗棋布、经纬交织的居住环境绿化体系。
第34条生态绿地规划
生态绿地系统分为三个体系:
(1)生态保留绿地。
对县城内现有山体(双峰尖、石峰岭、狮子山、南岭、观音山、凤凰山等)进行保护性开发。
(2)道路生态绿地。
城市规划区内过境公路两侧设置20米宽的生态绿地。
沿铜九铁路两侧设置50米宽的分隔绿带。
(3)生态风景林地。
扩大沿江的生态风景林地,以这些林地作为城区生态保护屏障,保护江滩。
加强常绿林种植,以使之充分起到生态风景林应有的作用和效应。
第35条公共绿地规划
规划设置县级综合公园、居住区级公园、街头绿地三级公共绿地体系。
(1)县级综合公园
规划城市综合公园两个:
珍珠湖公园、丁家湖公园。
(2)居住区级公园
规划马湖中心绿地为完全免费开放的绿地,供东城片区各居住区共同享用;
渊明湖中心绿地也为完全免费开放的公园绿地,供西城片区各居住区共同享用。
(3)纪念性公园
把彭泽烈士陵园改建为开放式纪念性公园,规划适当扩大其用地范围。
(4)街头绿地
规划在珍珠湖与渊明湖之间的城市中心,沿规划道路的两旁各设置约20米宽的街头绿地,形成一条联系珍珠湖公园与渊明湖中心绿地的绿带。
在马湖与丁家湖公园之间沿流芳路北侧设置一条宽约35米的带形街头绿地,形成一条联系马湖中心绿地与丁家湖公园的绿带。
另外,在重要的公共场所,道路交叉口,标志性景观、重要建筑等地方设置街头绿地。
主干道的道路交叉口的四角中,必须有一处街头绿地。
其他功能区内街头绿地每处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每处服务半径为200~300米;
次干道等级以上的主要道路交叉口的四角中,原则上宜有一处街头绿地。
第36条交通绿地规划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红线宽度大于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公共活动广场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
车站、码头的集散广场,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
第37条居住区绿地系统规划
居住区绿地包括组团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绿地、小区道路绿地等。
居住区绿地视不同情况,详细规划的绿地率控制要求分别为:
一类居住用地绿地率40%以上,二类居住用地绿地率35%以上,三类居住用地或改造的旧居住区绿地率30%以上。
其中集中绿地占绿地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15%。
第38条生产绿地规划
规划保留城市双峰尖东侧现有的苗圃林地的大部分,同时向山上扩展一部分苗圃用地。
第39条防护绿地规划
规划对外交通道路两侧各留有20米的防护绿带。
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的防护绿带不低于30米。
污水处理厂周围设置30米的隔离绿带。
高压走廊、变电站按电力工程规范留有相应宽度的绿带。
第40条专用绿地规划
公共设施用地绿地率控制在30%以上,其中行政办公类绿地率40%以上,商业金融类绿地率30%以上,文化娱乐类35%以上,体育类35%以上,医疗卫生类35%以上,教育科研类40%以上。
工业用地绿地率:
一类工业25%以上,二类工业20%以上。
第八章城市景观风貌系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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