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隆美格弱电系统管理规范Word文件下载.docx
- 文档编号:21644388
- 上传时间:2023-01-31
- 格式:DOCX
- 页数:25
- 大小:33.65KB
祥隆美格弱电系统管理规范Word文件下载.docx
《祥隆美格弱电系统管理规范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祥隆美格弱电系统管理规范Word文件下载.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验收资料6
3、验收职责7
4、验收内容7
(1)施工验收7
(2)技术验收7
(3)资料审查8
5、验收结论与整改8
(1)验收判据8
(2)验收结论8
(3)整改落实9
(4)复检9
6、工程移交9
(二)安全防范系统验收标准9
1、闭路电视监控系统9
(1)图纸资料交接9
(2)摄像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0
(3)枪式摄像机的安装验收标准10
(4)云台、解码器的安装验收标准10
(5)监控中心机架和控制台的安装10
(6)监控中心监视器的安装验收标准11
(7)主控设备的安装验收标准11
(8)其他设备的安装验收标准11
(9)供电与接地验收标准11
(10)监控功能验收标准12
(11)复检13
2、楼宇对讲系统13
(1)图纸资料交接13
(2)安装验收标准13
(3)功能验收标准13
(4)复检14
3、周界红外报警系统14
(1)图纸资料交接14
(2)安装验收标准14
(3)功能验收标准14
4、门禁系统15
(1)图纸资料交接15
(2)读卡机(IC/ID卡机、磁卡机)的安装验收标准:
15
(3)感应线圈的安装验收标准:
(4)闸门机的安装验收标准:
(5)信号指示器的安装验收标准:
(6)功能验收标准15
(7)复检16
(三)消防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验收标准16
1、验收前进行资料交接16
2、安装验收标准17
(1)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验收标准17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验收标准19
(3)接口模块的安装验收标准19
(4)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验收标准19
(5)其他设备的安装验收标准20
3、功能验收标准21
(1)主备电源的验收21
(2)火灾报警探测器的验收21
(3)室内消防栓的控制功能验收:
21
(4)自动喷水灭火控制系统验收:
(5)化学灭火系统验收:
(6)防护门验收21
(7)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验收22
(8)消防电梯验收22
(9)紧急广播验收22
(10)消防通讯设备验收:
22
(11)复检22
(四)背景音乐系统验收标准24
1、资料交接24
2、验收标准24
3、复检24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弱电工程施工质量和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二)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弱电工程的质量验收。
。
(三)弱电工程子系统
本规范包括的弱电工程的子系统如下:
1、安全防范系统
(2)楼宇对讲系统
(3)周界红外报警系统
(4)门禁系统
2、消防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3、背景音乐系统
二、前期介入
(一)前期介入的程序
1、参加总体方案的拟定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周界红外报警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消防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是必配的弱电系统设备,在施工之前应阅读有关设计图纸资料,做好讨论准备。
2、设备选型讨论
当系统确定后,设备选得好坏不仅影响使用操作,更重要影响今后的维修保养。
因此,在一定的功能价格比条件下,首先要求系统功能强、质量好、施工工艺简单,其次按照设备造型美观、操作方便,通用性好、易损件配置容易进行选型,尤其是同一小区内同一个系统的设备力求选用同一型号同一厂家的产品,设备选型需在前期干预。
3、选择供应商
供应商(承建商)的综合实力直接关系到设备的质量、安装的工艺质量以及今后相关项目物业公司管理的维修保养工作量。
4、施工工艺监督
设备安装的工艺质量直接影响后期维修、保养乃至返工的工作量和费用,施工安装期间对设备安装工艺质量进行检查监督是十分必要的。
派出人员到施工现场检查,随时发现问题,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与项目部和施工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尽量纠正不规范施工或做法,力求将隐患消灭在设备移交之前。
5、人员组成
以工程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兼配品质有关人员组成设备前期介入工作小组。
包括工程管理人员、弱电技术人员等,同时根据施工建设的进展,适时的增加相关业务线人员,以便顺利的从前期介入过渡到后期验收。
(二)前期介入要求
(1)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其基本要求:
1)按照防护目标及监视的具体要求,对建筑物的重要场所、通道、电梯轿厢、电梯大厅、车库以及人流量集中的厅安装监控录像;
2)系统的图象显示应能自动和手动切换,画面上应由摄像机编号、日期和时间等显示;
3)对某些预选的重要目标的电视监控,应能进行防盗防入侵报警、灯光联动,并能根据需要将现场图象切换指定监视器显示及自动录像;
4)系统应对重要或要害部门及其设施的防护部位进行长时间录像。
(2)可视对讲系统
1)系统具有来访人员与楼宇内居住(办公)人员的双向通话功能,话音要清晰、噪声较小,开锁继电器应有自我保护功能。
2)可视对讲系统的画面质量至少应能达到可用图象的要求;
无可视功能,应考虑系统预留可扩充画面可视的可能;
3)系统的报警部分及防劫求助紧急按钮的报警应能正常工作、防止误报,并具有异地(含向监控中心或值班室)的声光及部位的报警显示。
1)系统应能按时间、按区域(部位)任意编程、设防和撤防;
2)系统应能显示报警部位、时间,并能记录及提供联动电视监控、灯光等控制接口信号;
3)系统应能考虑于所属地区域公共安全防范报警系统联网的需要和可能。
1)按照公共安全防范用途及管理需要,对建筑内的通行门,出入口通到、应急电梯、车库等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
目前多采用各种信息卡门禁系统,此外有生物识别系统等;
2)系统应能对设防区域的位置、通行对象及通行时间等进行有效控制和识别,并设置有限登记,能将各种信息显示统计、存储、打印;
对非有效进入及被劫进入应有异地报警响应;
3)系统应于消防系统联动,当火警警报时能迅速启动消防通到和安全门。
4)对电视监控以及已配有的出入口控制系统,应在车库的停车场及其出入口通道设置紧急报警按钮;
5)不设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车库管理系统,除安装电视监控外,还应有车库出入口及车库内的行车信号指示,车库门自动控制等功能,如感应堆积门。
2、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资料要求
1)建筑智能化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的施工,应按照设计图纸和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设备和材料的型号、规格、材质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件。
2)建筑智能化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施工前,应具备施工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必要的技术文件。
3)建筑智能化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施工竣工时,应提交有关技术文件。
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竣工图、设备调试报告等。
(2)布线要求
1)智能建筑消防设备电器配线宜采用NH氧化镁防火电缆耐火型电缆或ZR阻燃型电线电缆等产品。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线路应采用金属管、阻燃型硬制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
消防控制、通信和报警线路在暗敷时宜采用阻燃型电线穿保护管敷设在不燃结构层内(保护层厚度3cm)。
控制线路与报警线路合用明敷时硬穿金属管并喷涂防火涂料,其线采用氧化镁防火电缆。
总线制系统的布线,宜采用电缆敷设在那火电缆桥架内,或有条件的可选用铜皮防火电缆。
b)消防栓泵、喷淋泵电动机配电线路宜选用穿金属管并埋设在非燃烧体机构内的电线,或选用耐火电缆敷设在耐火型电缆桥架或选用氧化镁防火型电缆。
c)建筑物各楼层带双电源切联的配电箱至防火卷帘的电源硬采用耐火电缆。
d)消防电梯配电线路硬用耐火电缆或氧化镁防火电缆。
e)火灾应急照明线路、消防广播通讯应采用穿金属管保护电线并暗敷于不燃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或采用耐火型电缆明敷于吊顶内。
2)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用以下措施。
a)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处,宜采用两个接线盒分别设置在变形缝两侧。
b)一个接线盒,两端应开长孔(孔直径大于保护管外径二倍以上),变形缝的另一侧管线通过此孔伸入接线盒处。
c)连接电缆及跨接地线均应呈悬垂状而有余量。
无论变形缝两侧采用两个或一个接线盒,必须呈弯曲状留有余量。
d)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
3、背景音乐
(1)采用多分区设置功放设备,可根据需要,在指定的区域进行广播,也可全方位同时广播,范围要覆盖整个园区;
(2)在园区主要位置放置扬声器,室外选择全天候室外防雨扬声器,每个扬声器的有效范围在100平方米,底部要做混凝土支墩;
室内不限类型;
(3)在整个小区都进行广播播放时,在小区既可听到悠扬的音乐,又可不影响居民的休息;
(4)在系统布线上,要采用标准的弱电防火要求,全部套上PVC线管及线槽,色调和风格与原有建筑协调搭配。
三、接管验收
.
(一)安全防范系统竣工验收的一般程序
弱电系统设备的竣工验收,工程的竣工验收由施工部门主管部门及监理公司相应人员(必要时还应有检测机构代表)所组成的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共同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出席验收会。
1、验收条件
(1)经初步设计方案论证通过,并根据论证一件,由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
共同签署整改落实意见;
(2)试运行-系统调试开通后应至少试运行一个月,终点工程为三个月,并做好试运行记录。
建设单位根据试运行记录,写出试运行报告,其内容包括:
系统运行状况,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故障机器排除状况等;
(3)技术培训-在试运行期间设计施工单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提供系统设备操作和日常维护的说明、方法等技术资料;
(4)竣工-工程项目按设计任务书的规定内容全部建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视为竣工。
少数非主要项目未按规定全部建成,由建设单位和世纪施工单位协商,对遗留问题有明确处理的办法,经试运行并为建设单位认可后,也可视为竣工。
工程竣工后,由设计施工单位写出竣工报告。
其内容包括:
工程概况、安装的主要设备、对照设计任务书或合同所完成的工程质量自我评估、维护服务条款等;
(5)初验-工程竣工验收钱,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任务书合同对工程进行初验,并写出初验报告。
系统试运行情况、系统功能检查、质量主管评价、核对安装设备数量和型号等,参加初验的单位、人员应署名;
(6)检测-在正在验收前,设计施工单位应向公安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系统委托检测手续,并由公安行业主管部门向检测机构楚剧检测委托书。
设计施工单位将检测委托书送检测机构,并附以下资料:
1)系统试运行报告
2)工程竣工报告;
3)工程初验报告;
4)系统原理框图、平面布防图、器材设备清单。
5)系统检测后由检测机构出具系统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体现正确、公正、完整、规范、并注重量化;
系统检测抽查设备比例:
电视检测系统前端设备为20%~30%,其他系统为10%~15%,总数10台以下的,至少不低于3台。
2、验收资料
在正式验收前,设计施工单位应向验收小组提交下列验收图纸资料:
(1)工程设计任务书
(2)工程合同;
(3)初步设计方案论证意见(含评审组织人员名单、整改落实意见);
(4)正式设计方案及图纸(系统原理框图、平面布防图及配置表,线槽管道布线图、中心控制室布置图、器材设备清单等);
(5)系统试运行报告;
(6)工程竣工报告、技术核算;
(7)工程初验报告(含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
(8)系统检测报告;
(9)系统使用说明及售后服务。
3、验收职责
(1)验收小组人员要做到公正、公平、客观,尤其对重点公共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应坚持相关标准,严格把关;
(2)验收结论要正确、公正。
4、验收内容
(1)施工验收
1)基本要求
a)施工验收由工程验收小组指定的施工验收人员负责检查验收;
b)施工应按照正式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进行,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若根据世纪情况需作局部调整或更变,应按程序进行审批,并提供工程设计和设计施工单位双方认可的更改通知单。
更改通知单一般由设计施工单位提出,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报建设单位批准。
中途更变要报相应主管部门备案,必要时要经审查认可。
2)施工验收主要是验收工程施工质量,包括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线敷设质量。
a)设备安装质量主要是指系统工程中安装在现场的前端设备和安装在中心控制室的终端设备安装质量。
按本章附表规定的项目和要求分别检查前端设备和终端设备的安装质量;
b)管线敷设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对管线敷设质量进行随工验收,并填写工程随工验收单。
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审核随工验收单的检查结果。
施工验收还应抽查明敷管线及明装接线盒、桥架、管井中线缆接头等施工工艺,并应符合施工安装规范要求。
(2)技术验收
a)技术验收由工程验收小组制定的技术验收人员负责检查验收;
b)对照系统检测报告,检查系统的主要功能盒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或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有关标准、要求,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或合同提出的技术要求;
c)检查系统选用的技防产品是狗符合国家或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进口技防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管理规定;
d)对照工程竣工报告、系统初验报告,检查系统设备的安装数量与不拒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合同的要求;
e)检查系统中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
备用电源在主电源断电时,应能自动快捷切换,保证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正常工作;
f)对具有集成功能的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应按照正式设计方案和有关标准进行检查;
g)对重点安全防范,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3)资料审查
1)基本要求
a)资料审查由工程验收小组指定的资料审查员负责审查;
b)审查时,设计施工单位应按本规范中的图纸资料交接要求提供验收图纸资料,具体交接内容见各系统图纸资料交接的种类说明;
c)图纸资料应保证质量,做到内容齐全,标记确切,文字清楚,数据准确,图文表一致;
d)图样的绘制应符合《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及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2)审查内容
a)审查验收图纸资料编制质量的准确性、规范性并按本章附表六填写;
b)按本规范中各系统的图纸资料交接要求,审查验收图纸资料的完整性,包括维修服务条款,并按本章附表填写。
5、验收结论与整改
工程验收小组负责汇总工程的施工验收、技术验收及资料审查结果,认真、如实地写出验收结论,并督促落实整改。
(1)验收判据
技术验收判据是指:
系统试试结果同正式设计方案要求地符合度;
系统检测结果;
现场复核检查结果。
施工验收判据是指:
按本章附表五对设备安装质量地检查结果;
明装管线质量检查结果;
按本章附表三要求复核隐蔽工程验收结果。
资料审查判据是指:
结合本章附表六,对资料的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的审查结果。
(2)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根据验收判据,凡技术质量、施工质量符合正式设计方案,经试运行和检测达到工程设计任务书和工程合同要求并符合相关标准,资料审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判定为合格;
技术验收施工验收中出现个别项目达不到工程设计任务书和合同要求但不影响使用,并由整改落实措施,资料审查基本符合要求的判定为基本合格;
验收中凡系统技术性能对照正式设计方案由较严重缺陷,不能满足工程设计任务书和合同要求,或者重要指标达不到相关标准规定、施工质量对照附表有明显问题、资料审查残缺不全,对照工程实际有明显差错或不规范的,判定为不合格。
(3)整改落实
验收合格或基本合格后,设计施工单位应根据验收结论写出整改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并经建设施工单位认可后,进行整改后复验。
(4)复检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根据验收集结论提出的问题,由设计施工单位抓紧整改后再验收;
复验时适当提高原不合格部分的抽样比例。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正式交付使用。
6、工程移交
(1)工程经验收合格或基本合格,并有整改落实措施后才能正式移交建设单位并投入使用。
(2)工程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并建立系统操作、保养、管理等制度;
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建立、落实维修售后服务制度。
(3)竣工图纸资料整理移交。
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在系统正式投入运行的同时,按照要求,将竣工图纸资料整理编制,连同要求的整改、落实措施提交给工程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
(二)安全防范系统验收标准
1、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1)图纸资料交接
1)系统图
2)技术设计图
3)施工管线平面图(包括接线端子图)
4)监控点位表
5)软件参数设定表(包括逻辑图)
6)产品说明书(包括产品随机资料)
7)工艺流程图
8)监控点测试数据表
9)单体设备测试报告
10)软件功能测试报告
1)应满足监视目标视现场范围要求,并具有防损伤、防破坏能力。
安装的高度:
室内距离地面不宜低于2.5m;
室外距离地面不低于3.5m;
2)电梯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厢门左侧(或右侧)上角,并应能有效监视电梯厢内乘员。
(3)枪式摄像机的安装验收标准
1)摄像机应保持牢固、绝缘隔离,注意防破坏;
2)摄像机在安装前,应逐个通电检查和粗调。
调整后焦面、电源同步等性能,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后方可安装;
3)摄像机经功能检查、监视区域的观察和图象质量达标后方可固定;
4)在高压带电的设备附近安装摄像机视,应遵守带电设备的安全规定;
5)摄像机信号导线和电源导线应分别引入,并用软管保护,不影响摄像机的转动;
6)摄像机配套装置(防护罩、支架、雨刷等设备),安装时应灵活牢固。
(4)云台、解码器的安装验收标准
1、云台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云台安装在支架上应牢固,转动时无晃动;
2)根据产品技术条件和设计要求,检查云台的转动角度范围、定准云台转动起点方向。
2、解码器(箱)应安装在云台附近或吊顶内(但须有检修孔)。
(5)监控中心机架和控制台的安装
1)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控制台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正面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2m,侧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距离,在主要走到不宜小于1.5m,次要走到不宜小于0.8m;
b)应竖直安装,保持平稳;
c)台内接插件与设备连接应牢固;
内部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无扭曲脱落现象。
d、控制台装机容量应根据需要留有扩展余地。
3)控制台布局、尺寸和台面及座椅高度应符合国家标准《电子设备控制台的布局形式和基本尺寸》(GB7269)的规定。
(6)监控中心监视器的安装验收标准
监视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视器安装在固定的机架和机柜上,小屏幕监视器也可安装在控制台操作柜上。
当安装在柜内时,应有通风散热措施,并组注意电磁屏蔽;
2、监视器的安装位置应使屏幕不受外来光直射,当有不可避免的光照时,应有避光措施;
3、监视器的外部可调节部分,应便于操作。
(7)主控设备的安装验收标准
1、主控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架式主控设备可安装在固定的机架和机柜上,也可安装在控制台操作柜上。
当安装在柜内时,应有通风散热措施;
2)台式主控设备宜安装在控制台操作柜上。
2、主控设备的安装位置应考虑便于操作。
(8)其他设备的安装验收标准
1)其他设备主要指多画面分割器、录像机、视频打印机、防盗报警控制器等设备。
2)其他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机架式设备可安装在固定的机架和机柜上,也可安装在控制台操作柜上。
b)挂式设备可安装在操作柜上或墙面上,便于操作。
(9)供电与接地验收标准
1)各子系统宜采用集中供电,用电负荷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供电线与控制线合用多芯线时,应保证电磁兼容要求。
2)系统采用综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Ω;
采用专用接地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
所有接地极的接地电阻应复合接地电阻的测量结果,经符合后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会同建筑设计单位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3)机房地线布放要求
a)从接地体引入机房的地线,其截面积可按接地电阻和地线长度算出,一般、宜为95平方毫米,最小不得小于75平方毫米。
b)机房地线各部件连接方法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c)扁钢地线接头搭接长度不宜小于宽度的二倍,铜皮或铜排接头的搭接长度、不宜小于宽度。
d)扁钢与扁钢连接至少有三面满焊,焊接处外涂沥青,扁钢与扁钢,铜排与、铜排在支架上宜用螺栓连接,铜排与铜皮宜用焊接或铜铆钉铆接。
e)扁钢或铜排与机架地线引入线宜用螺栓连接。
f)截面积在10平方毫米以下的单股电力电缆端头用打接头圈连接,接头圈可略、砸成扁平,打圈方向应与紧固螺帽的方向一致。
g)截面积在10平方毫米以上的多股电力电缆端头应使用线鼻子连接,做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线鼻子的规格与导线线头表面打磨干净后,再将导线线头插入、线鼻子,用压接钳压接良好。
(10)监控功能验收标准
1)系统摄像机监视的范围得到公共安全防范的需要和设计要求,调整焦距和后靶面,使控制面、清晰度、灰度等级达到系统技术指标。
在调整时应注意有足够的照度,检查夜间的图像效果,是否达到清晰的效果。
2)视频控制矩阵的调整,应做到软件设置功能正常、切换功能正常、字符叠加功能正常、云台镜头遥控功能正常和其他功能正常;
3)调整监视器、录像机、视频打印机、图象处理器、同步机、编码器、解码器等设备的工作正常,单机应确保系统达到《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
4)检查摄像机与镜头的配合、控制和功能部件(如云台、变焦、光圈及防护罩等)的技术状态是否合理、正常,是否有明显逆光现象;
5)摄像机云台和镜头的遥控能力应调遥控能力应调整到应有的范围。
应注意避免遥控延迟和机械冲击等不良现象。
6)检查记录图象的回放质量是否能辨别人的面部特征或至少应达到可用图象的要求;
7)检查图象显示画面上是否叠加明显摄像机位置、时间、日期等字符,电梯内图象画面是否叠加有楼层字符等显示标识,检查摄像机安装位置[要求安装在电梯厢门左(或右)侧上角]及其能否有效监视电梯乘员;
所有显示是否稳定正常;
8)检查记录图像的保存期限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美格 系统管理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