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孕产妇保健工作实施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21640103
- 上传时间:2023-01-31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95.43KB
汶上县孕产妇保健工作实施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汶上县孕产妇保健工作实施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汶上县孕产妇保健工作实施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发放《孕产妇保健手册》和IC卡,输入基本信息,进行1次孕早期保健服务和指导。
检查项目包括:
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检查等。
2、孕中期(13—28周)保健:
按照孕产妇保健服务规范的要求,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诊断。
孕16—24周、24—28周各进行一次产前保健服务和指导。
一般体检、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率和血红蛋白、尿蛋白、血糖、B超检查等。
3、孕晚期(29—40周)保健:
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开展产前宣教和指导。
孕29—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产前保健服务和指导。
一般体检、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率、骨盆测量和血常规、尿常规、B超检查,检查有无水肿、胎儿大小与孕周是否相符等。
(二)产后访视
产妇分娩后7天内、14—28天、42天各进行一次随访,进行产褥期保健、母乳喂养指导、新生儿护理和健康检查。
包括:
一般情况、体温、血压、乳房、子宫、会阴、恶露、伤口情况等。
(三)高危妊娠管理
1、筛查高危妊娠:
对孕期高危因素进行筛查,对筛查出的高危妊娠要认真的进行登记和随访。
存在高危因素和高危倾向的要酌情增加保健和检查次数。
2、高危妊娠管理与转诊:
属于高危妊娠的,要按照《山东省市高危妊娠管理办法》进行分类。
高危妊娠原则上由县直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一般高危妊娠可由乡镇卫生院管理和保健服务,属于强制转诊的10种高危妊娠必须转诊到县直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高危妊娠的分娩由县直定点医疗机构处理。
定点医疗机构组织专家组会诊、处理高危妊娠。
四、职责分工
县妇幼保健院:
(1)掌握全县妇女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负责孕产妇保健保健管理工作。
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全县孕产妇保健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免费婚检一胎准孕妇女发放IC卡,建立网上档案信息,做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培训、业务技术指导、绩效考评、生育妇女叶酸补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管理等工作。
(3)开设高危和优生优育遗传咨询门诊,承担孕产妇及基层转诊的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
实行重度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会诊及转诊制度。
了解掌握重度高危孕产妇救治及转归信息,负责危重孕产妇的随访工作。
(4)定期召开全县助产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工作例会,协助县卫生局医政科加强产科质量控制及孕产妇死亡评审和补漏调查与质量控制。
(5)协助县卫生局做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培训工作。
做好基层孕产妇保健信息管理、业务技术指导、绩效考评等工作。
(6)加强产科建设与管理,对来本院孕检、住院分娩的孕产妇,认真填写《孕产妇保健手册》并及时网上录入到山东省孕产妇保健信息系统。
县级综合性医院:
(1)严格执行产前常规检查,并及时记录和录入到孕产妇保健信息系统。
负责治疗筛选出的高危孕妇,做好评分、登记、预约、转归等管理工作。
(2)设立孕产妇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实行高危首诊负责制,接受基层重症高危孕妇的转诊。
为高危孕妇确定合理的治疗方案,选择有利的分娩方式,决定适时分娩(3)对院内孕检、住院分娩的孕产妇,认真填写《孕产妇保健手册》和《产后母婴访视记录表》,嘱其出院后携带《产后母婴访视记录表》表回村卫生室建档。
将分娩后的信息及时网上录入到山东省孕产妇保健信息系统。
(4)负责院内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孕产妇死亡资料收集与管理,并按规定及时报县妇幼保健院。
(5)积极配合县卫生局,做好全县孕产妇系统保健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
镇(街)卫生院(中心):
(1)掌握本辖区孕产妇管理基本情况,掌握本辖区孕产妇管理基本情况,包括孕产妇数、出生数,围产儿、孕产妇死亡资料及出生缺陷等,并按规定及时报县妇幼保健院。
(2)加强辖区内孕产妇信息监测。
积极与计生部门协作,定期到村(居)巡回指导,及时发现未纳入信息系统管理的孕产妇,并负责收集信息、上报、及时建立信息档案和发放《孕产妇保健手册》。
(3)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高危孕产妇管理措施。
(4)承担辖区内孕产妇系统化保健、产后访视、产褥期保健、母乳喂养指导、新生儿保健、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等工作。
有关信息要及时录入山东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填写《山东省孕产妇保健手册》。
(5)负责辖区内妇幼保健培训与健康教育及宣传,普及妇幼卫生知识。
村(居)卫生室:
负责辖区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督促未办理孕产妇保健手续者到镇(街)卫生院(中心)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动员已孕妇女按时带《山东省孕产妇保健手册》、IC卡到辖区镇(街)卫生院(中心)查体。
掌握全村(居委会或社区)内孕产妇数、出生数、0-6岁儿童数,孕产妇、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和有关数据,并按规定及时报镇(街)卫生院(中心)。
督促产妇产后28—42天到镇(街)卫生院(中心)进行保健查体。
五、信息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孕产妇保健的要求,填写《孕产妇保健手册》,及时将相关信息输入《山东省孕产妇保健信息系统》。
按规定上报孕产妇保健相关信息。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县妇保院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负责管理工作。
各定点医疗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管理组织,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此项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孕产妇保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栏、宣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政府免费提供孕产妇基本保健服务的目的、意义、方法及要求,要把政府对妇女儿童的关怀宣传到每个家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三)优化服务,提高质量
要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完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确保孕产妇保健服务措施的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改善服务条件,配齐所需设施、设备。
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
(四)强化督导,全力推进
县妇保院将强力推进孕产妇保健工作的开展,不定期的对各单位孕产妇保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度。
附件:
1、山东省孕产妇保健服务规范
2、孕产妇保健工作服务流程
3、产后母婴访视记录表
附件1:
山东省孕产妇保健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所有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1.做好新婚或者孕前卫生咨询及优生优育指导,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1次孕早期保健服务和指导。
(1)孕妇健康情况评估:
询问病史、家族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
(2)开展孕早期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
(3)对发现有妊娠结局的孕妇,需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诊查,并在2周内对转诊结果进行随访。
2.孕16-24周、24-28周各进行1次产前保健服务,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通过询问、观察、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作产前诊断和有异常需要转诊的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一般保健、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孕16-20周重点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并建议到上级医院进行相应检查。
(3)孕24-28周重点加强自我监护方法指导、母乳喂养指导和分娩准备教育,建议孕24-28周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并落实孕28周转上级医疗机构继续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转上级医疗机构。
(5)对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机构急诊。
3.孕28-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产前保健服务,有高危因素的孕妇酌情增加产前保健次数。
了解孕妇的健康情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的情况,并进行指导。
(1)询问前次产前检查之后有无特殊情况出现。
(2)测量体重及血压,检查有无水肿及其他异常,复查血常规、尿常规。
(3)复查胎位,听胎心率,测宫高、腹围,并注意胎儿大小与孕周是否相符。
(4)进行保健宣教并预约下次复诊日期。
4.产妇分娩出院后,分别于7天内和14-28天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随访各1次,进行产褥期保健,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
有条件的地区,产后28天随访可在医疗机构进行。
(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出血和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康复正常的产妇和一般异常如母乳喂养、产后便秘、痔疮、会阴伤口等问题的产妇要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和相关问题处理。
(3)发现有其他异常如产后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机构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5)对生长发育正常的新生儿或有一般异常问题者,可以进行新生儿保健指导和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出生30天后转入儿童系统保健。
(6)对发现患先天性疾病新生儿或有其他不能处理的异常问题者转上级医疗机构。
5.产后42天对产妇进行健康检查。
(1)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做实验室及相关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康复正常者进行计划生育、卫生保健、坚持6个月母乳喂养等指导。
附件2:
孕产妇保健工作服务流程
1、服务流程
2、服务要求
(1)开展孕产妇保健的机构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2)孕产妇保健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3)按照国家有关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孕产妇保健工作。
(4)加强与村(居)委会、妇联、计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人口信息。
(5)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居民愿意接受服务。
提高早孕建册率。
(6)将每次保健服务的信息及检查结果准确、完整地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孕产妇健康档案》和《孕产妇保健服务登记本》上。
附件3:
产后母婴访视记录表
孕妇姓名分娩日期访视次数
产后天数(天)体温(°
c)
血压/mmHg/kpa
乳房
乳汁
□充足□量少□无
红肿
□是□否
乳头
□正常□凹陷□皲裂
子宫情况
宫高
□宫高cm□耻骨联合cm
质地
□软□韧□硬
压痛
恶露
色
□红色□浆性□白色
味
□无□一般□臭味
量
□少□一般□多
会阴情况:
□良好□红肿□未愈
婴儿姓名□男□女访视日期访视次数实足日龄
喂养
食欲:
□好□一般□差
大便性状:
次数颜色□黄□绿□黑
形状□软□稀
吸吮力:
睡眠情况:
□好□一般□差
方式:
□母乳□人工乳□混合喂养
体重(kp)体温(°
皮肤:
□红晕□黄软□苍白□青紫
黄疸:
□有□无
胸部:
□正常□异常
口腔:
□正常□鹅口疮
脐带:
□干燥□渗液□出血
腹部:
□软□胀
□正常□畸形□炎症
指导事项:
□母乳喂养□预防接种□智能干预□定期复查
其它:
处理:
访视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汶上县 产妇 保健 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