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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能否认休谟的论证,即从经验中人们感觉不到普遍必然性;
但是他又不能承认理性的无能为力,不愿放弃对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科学知识的追求。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康德决心开辟另外的途径,他要先考察一下人的理性认识能力有多大,然后把科学知识放在一个可靠的基础上。
在考察的过程中,康德建立起自己的先验论体系。
唯理论和经验论各认为知识有一个起源,前者认为确实的真理只能来自思想本身,后者认为一切知识都发源于感官知觉或经验。
康德认为,知识有两个来源,其形式来源于思想,其内容来源于经验。
而知识具有的普遍必然性正是由独立于经验、又使经验成为可能的思想形式决定的,所以叫先验论。
由此看来,康德的先验论同休谟的怀疑论既有联系又有重要的区别。
休谟和康德都承认因果律的存在,这是因为他们都不否认自然科学的有效性,而且都想为它提供理论上的解释。
不过对于因果律的本质,他们却分别做出了不同的回答。
休谟无法从认识论上对因果律加以科学的说明,只好把它归结为习惯性联想的主观心理活动,他说:
我们在因果之间进行推断的基础,"
就是发生于习惯性的结合的推移过程。
3这里不但明显地表现了休谟同主观唯心主义的合拍,而且所谓习惯心理的说法,实际上是把因果性看成对外部刺激的本能反射,也使得理性思维失去了应有的地位,于是人类不得不处于盲目依赖本能的消极被动境地。
休谟还说:
必然性是存在于心中,而不是存在于对象中的一种东西。
4他承认因果律的存在,是需要它继续在实际生活中发挥作用;
但是他却否认因果律的客观必然性,以此作为自己怀疑论的证据。
康德把因果性作为先天的、主动的思维范畴,由它去整理经验材料,得出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
因此从本质上讲,因果性不是感性直观能够把握的,它是知性阶段的认识工具,而且,是先于经验就存在于人的头脑中的。
虽然康德没有认识到因果性的客观来源,最终同样走上了主观唯心主义道路,但是显然,把因果性解释为认识的先验结构,比把它说成是心理习惯要深刻得多。
有些文章提到休谟和康德的因果理论,只强调它们的一致性,以为无非都是信仰主义的货色,既看不到前后的变化发展,也看不到其中有什么积极的东西,这不是历史主义的态度。
休谟虽然没有在认识理论上做出新的建树,但是他破坏了旧的基地,提出了新的问题。
康德在这一基础上大大地向前迈进了,他对于因果性的解释涉及了抽象的思维形式,知识的普遍必然性以及认识结构中主观方面的作用等一系列重要问题。
康德断言,人的理性认识能力在可能经验的范围内,是完全能够把握知识的普遍必然性的;
也就是说,在认识的领域里,康德对于人的理性有着充分的信心,毫不怀疑它的认识能力。
他试图通过对认识主体能动性的挖掘,为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提供依据。
下面我们就具体分析一下康德的因果学说。
在谈康德因果学说的特点之前,我们必须搞清楚因果范畴在整个范畴体系中的地位。
康德把范畴分成四类,其中尤以第三类关系范畴为重。
著名哲学史家韦伯(AlfredWeber)对于这几类范畴之间的关系评述说:
在量、质、关系、样式四组基本的范畴中,关系统领和包含着其他一切,它是最高的范畴,因为无论每一种判断,都可以表现一种关系。
5确实,在康德的范畴体系中,最重要、也是康德着墨最多的,是关系范畴。
对这一类范畴的论述既表现了他在认识论上达到的深度,当然也很突出地表现了他的先验唯心论。
康德说:
时间之三种形相为延续、继续及同时存在。
故时间中所有现象之一切关系,亦当有三种规律,且此等规律自应先于一切经验而使经验可能者。
6他的意思是说,相应于时间的持续、相继、并存状态,必然先天存在着实体、因果、交互三条基本原理,这三条原理先验地规定着时间中一切现象的关系,使经验成为可能。
在关系三范畴中,因果范畴占据着中心的位置,实体范畴和交互范畴分别在与因果范畴的联系中确定自己的地位。
如果说因果范畴是核心的话,那么实体范畴就是先决条件,交互范畴则是因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康德把因果范畴作为自己论述的重点,同他为自然科学寻找理论根据的主导思想是吻合的,因为因果范畴作为现象变化的根本规律,可以为各门自然科学研究具体的现象变化规律提供依据。
人们要意识到变动,就必须断定它的时期,也就是断定在某一特殊的时间点上所发生的某一事件。
但是根据康德,一般的时间是不能被意识到的,所以要断定变动的时期就必须涉及一事件与它的先行事件的关系。
先后事件的必然关系也就是它们在时间中的确定位置,这种时间中必然联系的规律就是因果性规律。
可见,要了解变动,就必须把它了解为事件在时间中依因果规律必然的相继;
换句话说,人们只有以自己头脑中先验的因果范畴去规范认识对象,才能使对象的变化带有必然性、规律性,这样才能进行科学研究活动。
确立了因果范畴的地位,同时也就在理论上提出了实体范畴的存在。
理由很简单,要说明变,必得有一个不变的东西作为参考系。
盖因变化之概念,以具有两种相反规定而存在--因而视为常住的--之同一主体为前提者。
7康德认为,人们只能从变易者与永恒者的关系中去观察可以变化的东西,所以他才将实体列入关系这一组范畴之中,作为变化的前提。
但与其视为实体自身中包含关系,则毋宁视实体为关系之条件。
实体在现象领域中,乃时间所有一切规定之基体。
8这就是说,时间的一切经验表象(包括存在、变易、并存),即对象在时间中表现出来的各种关系,都要以实体为条件。
这是康德对于实体范畴的地位所作的明确阐述。
不变与变的问题是自古以来哲学家们对宇宙进行解释的根本分歧所在。
康德在实体与因果的范畴中对不变与变分别予以承认,实体是现象变易的基体,它是不变的存在,体现了能量守恒原理;
因果关系是实体的规定性(属性)发生变化的规律,体现了自然现象有规律的发展运动。
这种解释是近代自然科学对宇宙的物质性、规律性的认识在哲学中的反映。
不变的实体是宇宙可变现象的最终基础,是一切现象因果演变的唯一根源;
而万千变化的现象又是实体的外在表现,离了在因果关系中进行演变的现象,实体就得不到解释。
实体原理与因果原理在说明宇宙时相辅相成,有着不可分的联系。
康德对交互范畴的探讨是他对因果范畴论述的深化。
人们之所以知觉到事物在时间中的同时共在,必须有两个条件,一个是我们在经验中对两个东西的知觉次序可以颠倒,既可以从A到B,也可以从B到A,这就排除了它们相继存在的可能。
但是仅此还不够,因为交错相继的东西给人们的经验知觉次序也是可以颠倒的,比如乐器上产生的一个声音系列,以及紧跟着产生的次序颠倒的声音系列。
所以还要假定另一个更为重要的条件,即我们知觉次序的可颠倒性是由对象之间相互确定的关系决定的,对象必须互为根据,必须被设想为处于彼此交相作用的关系之中,这就是交互范畴的运用。
正如时间上前后的意识,只有依据于因果范畴,才具有可能性;
同样,空间中并存的意识,只有通过交互范畴的应用,才有其可能。
各实体交相包含他方实体中所有种种规定之根据者,此种关系方为共同相处或交相作用之关系。
故空间中实体之同时共在,除根据此等实体交相作用之假定以外,不能在经验中认知之。
9康德认为,如果各个实体彼此完全孤立,相互间毫无作用与影响,那么所谓同时共在是不可能被知觉的。
这里,他实际上涉及了普遍联系的问题,我们只有在事物的相互关系中,才能进行认识活动,离开了交互范畴的运用,对于绝对孤立的东西,我们是不可能认识的。
康德还进一步论述了交互范畴与因果范畴的关系,他说,要经验到两个实体的同时共在,"
必须有甲对于乙及乙又对于甲所由以规定其在时间中位置之某某事物"
;
顾此唯一能规定任何其他事物在时间中之位置者,即为此事物--或其所有种种规定--之原因。
10他的意思很明白,所谓表现共存关系的实体间互相包含它方的根据,它们的相互规定,就是互为因果。
简而言之,只有互为因果的实体才能经验地表现为同时共在。
单向的因果锁链在这里发展成为多向的、具有更复杂结构的因果体系;
康德的交互性范畴正是当时自然科学研究物质运动形态取得的重要成果的反映。
恩格斯十分重视有关事物交互作用的思想,曾给以高度评价,并把这一思想吸收到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体系中去。
他说:
相互作用--这是我们从近代自然科学的观点考察整个运动着的物质时第一个遇到的东西。
......这一切都是互相转化的,互相制约的,在这里是原因而在那里就是结果,......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causafinalis[究极原因]。
11
以上的分析表明,因果性是康德最为重视的一个范畴。
因此我们可以说,在对因果性范畴的阐述中,集中体现了康德认识论的要义。
那么,康德的因果学说究竟有些什么特点呢?
我认为,首先是它的先验性。
所谓先验性,是建立在与唯理论、经验论的区别之上的。
唯理论者认为,逻辑推论是因果关系的基础,他们只相信理性的证明,忽视经验的事实。
而在康德看来,逻辑上能成立的理由与现实中存在的因果并不一样,前者只是通过对概念本身的分析得出的,而后者却是由综合得出的。
这正是传统的形式逻辑与他主张的先验逻辑的区别。
他所谈的因果以及其它范畴,都是在同知觉现象的联结中发挥作用的,也就是说都同经验有关。
但是,康德又强调指出了他同经验论者对因果的不同理解。
他批评说,单纯根据经验归纳,"
这种普遍性和必然性就不过是虚构的,没有真正的普遍有效性。
12康德认为,他所研究的因果,不是一个个观念相连续的现象,而是观念之间所以能连续的依据,不是心理上的主观联想,而是认识中的先天判断形式,是头脑中的科学思维格式。
虽然因果性等范畴的作用在于使经验成为可能,但它们本身却不是从经验中归纳出来的。
为了说明因果性等范畴是毫无经验成分的先天认识功能,康德在根据传统形式逻辑的判断分类构造他的范畴体系时,去掉了判断的实际内容,只抽取了判断的逻辑环节。
他认为,这些逻辑环节作为抽象的概念,是保证一切判断客观有效的原则,他称之为范畴。
一切判断的逻辑环节就是把表象结合在意识里的各种可能的方式;
然而如果这些环节也当作概念来用,那么它们就是这些表象必然地结合在一个意识里的概念,从而就是客观有效的判断的原则。
13判断是知性功能的表现,范畴作为知性的工具,则是我们据以判断的形式,是综合整理感性材料、使之成为具有普遍必然性知识的基本思维形式,它只能来自人的主观思维。
康德在先验论中强调的,正是这种知识的构成形式。
在他看来,知识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主观方面的因素,而且这些因素是人头脑中固有的,这就决定了他的先验论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基本倾向。
不过确切地说,"
先验"
这个词是康德二元论思想的表现,暴露了他思想中深刻的矛盾。
它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方面是先于经验的、纯粹的、先天的,一方面又仅仅是为了使经验知识成为可能的。
康德用自己的先验论去包容唯理论与经验论双方的观点,同时强调了先验的知性概念对感性材料的统摄作用,这使他动摇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最终又倒向唯心主义。
在康德的先验论学说中,先验图型说是使通盘棋活起来的一个"
眼"
,要使抽象的知性范畴与感性的具体现象建立关系,必须通过时间这一先验图型。
康德给先验图型规定了三个条件:
(1)纯粹的,没有经验内容;
(2)与知性相关,具有普遍的主动性;
(3)与感性相关,是直观的纯形式。
他认为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只有时间,因为时间是一切现象(外现象与内现象)的普遍条件,它既与范畴同质,又与现象无殊;
既是内部直观的纯形式,具有极大的普遍性,又有先验的特点,可以与知性的纯形式范畴直接挂钩。
康德的先验图型,就是整个范畴体系的时间化,是通过时间来理解的范畴,时间成了构成知识的各种要素的纽结。
吾人之一切知识终必从属时间(即内感之方式的条件)。
一切表象必须在时间中整理、联结及使之相互成立关系。
此为贯彻以后所论之共通要点。
14任何思想过程都必然要占有时间,仅只占有时间,而且为时间所限定。
时间既然是内省的,它就与知性的思维有关,具有知性的特征。
先验时间图型的能动性、创造性,正是来自于它同知性思维的密切关系,所以它能成为联结感性与知性的桥梁。
先验图型不同于作为逻辑判断纯形式的范畴,因为它是与感性相关的;
但它又与感性中反映特殊、具体事物的感性形象不同,它是抽象的感性结构。
它不是感性从外界被动接受的某种具体形象,而是基本属于知性的一种主动创造的构图。
我们认为,康德所说的类似于几何学中的三角形那样的先验图型,实质上是一般性概念的图式化,也就是抽取了一个个具体事物的本质特征所形成的一般事物在人头脑中的表象。
当然,它是经由人的头脑初步抽象的产物,带有人的主观能动性作用过的痕迹,但它绝不是先验的东西。
康德明确地要求用知性的先验范畴去统摄一切感性经验,他说:
知性的基本贡献,并不在于使得关于对象的观念变得清晰,而是在于使得关于对象的观念成为可能。
它之所以能够这样做,乃是由于它把时间秩序带到现象和它们的存在里面去。
15显然,对象的存在,依赖于知性;
客观事物之所以有因果关系,归根结底是由于知性在把时间次序输入于现象的同时,也把先验的因果性范畴加给了认识对象。
离开了知性,人们就不可能去经验、去认识,先验的知性范畴是人类知识的首要因素,这是康德的一个核心观点。
他在《导论》里对于这一先验论原则作了更为简明扼要的阐述:
......所有的先天综合原则,都根据一个原则全部表现出来了。
这个原则就是:
理智的一般判断能力构成经验的本质。
16
因果范畴虽然是先验的,但它要发挥作用,构成知识,又离不开感性经验。
一贯支配和规定我的唯心主义的原则是:
'
凡是单从纯粹理智或纯粹理性得来的对事物的认识都不过是纯粹的假象,只有在经验之中才有真实性'
17可见,他的"
先验逻辑"
的特点之一,就是与经验有关,它不同于只研究纯思维形式的传统形式逻辑,而是要涉及经验直观的内容,要把认识形式同认识对象统一起来。
他明确指出:
纯粹悟性之一切原理,仅为经验所以可能之先天的原理,而一切先天的综合命题,亦唯与经验相关--此等命题之可能性,其自身实完全依据于此种关系。
概念一离此种关系,即无客观的效力"
18康德这一观点再一次肯定了知识的经验来源,具有唯物主义因素。
同时我们可以看出,他一再强调知性范畴不能脱离感性作超经验的使用,这实际上是看到了感性认识同理性认识必然统一的趋向。
但是,由于康德采取了形而上学的方法,从本质上把感性和知性截然分开,尤其是切断了知性源于感性的通路,把知性完全视为先验的东西,在这种二元论的前提下,感性与知性根本不可能有机地结合,结果只能以先验的知性主宰感性材料,走向先验唯心主义。
因果学说的第二个特点表现在因果范畴同自然界(现象界)的关系上。
康德所谓"
是为了规定经验的,而他说的经验主要指自然科学方面的经验,所以先验因果范畴的经验使用就在于它怎样使自然规律可能。
首先,对于自然界存在着规律,康德是肯定的,多年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实践,使他不可能去否认这一点。
但是这些规律是怎么来的?
根据先验论的原则,感觉本身是杂乱无章的,规律只能来自理智自身,也就是人向自然界立法。
理智的(先天)法则不是理智从自然界得来的,而是理智给自然界规定的。
知性是自然界的普遍秩序的来源,因为它把一切现象都包含在它自己的法则之下,从而首先先天构造经验(就其形式而言),这样一来,通过经验来认识的一切东西就必然受它的法则支配。
19在对自然现象的认识过程中,知性把它固有的法则、范畴加给了认识对象,这样才使我们认识到的自然界具有了规律性。
康德把范畴当作自然规律的想法,集中体现在他对因果范畴的阐述中。
前面已经说过,因果律是作为思维形式存在于先验范畴体系中的,然而康德在这里却花了不少笔墨来论证它在自然界(现象界)中客观必然的存在,也就是作为自然规律的存在。
他说,因果性讲的是不同事物、不同状态的前后相继。
人们对事物、状态的知觉总有个次序,这种次序有主观、客观之分。
主观的次序是可以依每个人的主观意志任意安排的感知次序。
比如看一座房子,我可以由房顶看到房基,把这一系列感知现象连续而成一房屋的观念,我也可以倒转过来从下看到上,同样也可得一房屋的观念。
在这些知觉的系列里,并没有规定好了的秩序指出把多样的东西在经验中联系起来,所以我必须从哪一点开始。
20因此在主观的次序里,状态的先后之间并没有什么原因、结果可言。
客观的次序则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也就是说,"
在知觉到一个事件时,总是有一种规则,使得(在认识这个现象当中的)知觉依次伴随着的秩序成为一种必然的秩序。
21康德举例说:
我看见一只船顺流而下。
我对于这只船在下游的较低位置的知觉跟着对于它在上游较高位置的知觉,知觉到这个现象时,根本不可能先知觉到这只船在下游较低的位置,然后才见到它处于上游较高的位置。
在这个例子里,在认识时,知觉依次发生的这个次序是规定了的,我们的认识就是为这个次序所约束。
22康德认为,人们的知觉是依现象的变化而转移的。
我们必须从现象的客观的连续得出知觉的主观的连续。
客观的连续就是现象的多样的东西的一种秩序,按照这种秩序,对于一件发生的事情的知觉跟着对于一个在它以先的事情的知觉是依照着一种规则。
这样我才能有理由不只是肯定我的观念有一种连续,并且肯定现象本身有一种连续。
这意思不过是说,我只能根据这样的连续来安排知觉。
23康德这里所说的事情的次序以及对它的知觉的次序所依照的规则,从现象界来说,可以认为指的是作为自然规律的因果性。
但是,这种现象的客观必然次序到底是由什么决定的呢?
康德认为,它是不能由知觉决定的,因为知觉本身是零散的,它们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它也不能由对象与时间的关系决定,因为单纯的时间不可能被知觉。
我们只有根据时间中对象与对象之间的关系来进行考察。
依照康德,一切可变的现象都是在时间的先验形式中被人感知的,一切发生的事件都占据一个时间点,因此现象在时间中的位置是既定的,不可颠倒的。
我不能颠倒这个秩序,从这个事件往回进行,通过知觉去规定那个先前的东西。
因为现象永远不会从后继的时间点往回返到先前的时间点。
24康德认为,对于这种不可逆性,只有用因果性概念才能给以正确的解释。
我们必须把现象在时间中的先后位置,想象成由因果范畴支配的,这样才能使现象的前后相继具有客观必然的性质。
作为规则的因果范畴决定经验的意识,只有在假定了前者的条件下,后者才能被了解为确定的次序。
归根结底,康德所反复强调的"
规则"
,并不是自然界本身固有的,而是先天存在于人脑中的思维形式。
当认识时,人们就用这些主观的知性范畴去安排知觉,使现象界成为具有规律的认识对象。
康德所谓因果律的客观性,实际上指的是它先天的普遍必然性,从实质上来说,是一种主观性。
因果必然性法则使得世界成为有规律的系统,一切现象的演变都在因果法则的支配下,处于无限的因果锁链之中,因而是有条不紊的。
康德在一幅倒置的图画中描绘了自然界有规律的活动。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康德在努力把因果律从神学本体论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而与自然科学联系在一起。
因果律不是为了证明上帝等所谓终极原因的神学教条,而是人的理性为自然界立的法,是认识的规律。
但是他不懂得,事实上人类的认识活动,并不是用头脑中的范畴规范自然,而是探索自然界本身具有的各种关系及规律。
只有把因果律作为自然界固有的规律之一,才能真正使它成为自然科学的理论基础,使它具有客观必然的意义。
因果学说的第三个特点涉及到人的主观能动性问题。
关于这一点,比较集中地在统觉的原始综合统一性中谈到。
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中,康德曾写了一段从心理上探究认识可能性的"
主观演绎"
,但是在第二版中却没有着重谈,这可能是为了突出"
客观演绎"
的缘故。
从今天的观点看,对认识主体生理、心理等方面的自然科学研究,对于深入探讨哲学认识论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因此,我把康德"
中提出的三种综合放在这里作一个分析。
什么是"
综合"
呢?
如果要认识这种多样的东西,我们思想的自发性就要求用一定方式考察它、吸取它并且和它的连结。
这种活动我称之为综合。
25康德认为,知识形成过程中有三种综合活动,这就是:
直观中感知的综合,想象中复制的综合,概念中认识的综合。
直观中感知的综合,指的是把杂多的感觉联结起来的综合。
人们的每一个最简单的知觉表象,都已经包含了时间意识中杂多感觉的结合,这说明在人们刚开始进行感知的时候,就有一种统一性在里面,否则一切都停留在支离破碎的感觉中,将永远构不成认识。
这种感知过程中的统一性不是被动的感性本身所能具有的,它只能来自心灵的主动综合的能力。
想象中复制的综合,指的是把保存在记忆中的表象再现出来的能力。
我们对任何事物的察知都需要一个时间过程,要达到对事物的完整表象,就必须把曾经出现的事物保持在心目中,所以我们需要想象中的复制品,否则前后的知觉就不可能衔接在一个统一的系列里。
概念中认识的综合,就是以概念的同一性为引导,把前后感知的和想象的印象杂多构成一个认识对象。
康德认为,只有通过概念,才有可能建立起统一完整的认识对象,"
概念这个词本身即提示这种意义,因为正是这个统一的意识,将相继直观到的和再现出来的杂多,联结在一个观念中。
26康德所说的这三种综合,实际上是同一综合的三重性或三个类型,它是由内感觉的形式时间意识出发,对经验中自我意识统一性的论证。
照康德看来,不是由于经验杂多的联结才产生了统一性,而是"
正相反,恰好由于统一把自身加到杂多的表象上,才首先使联结的概念成为可能。
27这就是说,先有统一性,而后才有联结。
在感性的杂多综合联结成为知识的过程中,知性的概念、范畴是一切联结所以可能的根本条件,而知性范畴得以存在的前提、基础,又是主体具有的本源的综合统一性。
总而言之,人的认识从一开始,哪怕是对事物最简单的一个知觉,就不是单纯被动的反映,而是包含了主体能动性在内的主、客观合成物。
康德这一思想,实际上是把人的理性作为认识的轴心,从而大大推进了对认识主体本身的认识。
认识的这一重要特征,为现代生理学、心理学的许多材料所证实。
且从一般动物的感觉说起,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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