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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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必须让机动车先行”。
新法颁布后我们必须按新法的规定来改变我们的驾驶观念,要以人为本,车让人先行的原则来驾驶车辆,保证行车安全。
第三条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泛指:
在道路上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相刮;
机动车与行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相刮;
以及机动车辆撞击建铸物、自然物体、机动车倾翻、脱线等。
凡因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而发生的人、车、物的伤亡,财物的损失都可以称为道路交通事故。
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有哪些危害?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报了2004年1-9月份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统计数字,这些数字已充分的说明了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形式严峻和经济损失的惨重。
1-9月份共发生交通事故384381起,造成77664人死亡,34735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9.8亿元。
多少温馨的家庭;
多少花季人生;
多少美丽梦幻;
多少致富梦想被碾碎于车轮之下。
多少次血的教训触目惊心,多少哀愁的哭声令人心碎……面对如此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如此的危害,我们应该猛醒了。
驾驶员朋友们:
当您驾车穿行在锦屏工地蜿蜒盘旋的公路上;
当您行驶在高山深谷中;
当您身临悬崖峭壁之旁,您是否感受到了自己手中方向盘的分量?
责任重于山,人命关着天,您的每一个操纵动作都要十分的准确,来不得半点失误,您就是生命的保护神!
然而由于您的责任心不强,法制观念淡薄,违章驾车,技术不精湛,掉以轻心就可能酿成大祸,那么你就成为了一个可怕的杀手,损人害己不利国民。
何去何从,我们的选择只有一个那就是遵章守纪,安全行车。
万物人为本,生命最宝贵。
只有遵章守法才能保证行车安全啊!
目前在全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和平时期危害人类生命的最大难题。
各国政府都十分关注交通安全。
都把交通事故的预防做为重要的政务来抓。
同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水平和技术是一个国家文明和发达程度的最好体现,是综合国力强弱的显著标志。
国家是否富强,人民是否安康,科学是否进步,社会是否稳定都可以在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中充分显现出来。
我国2004年5月1日颁布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该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祖国的富强之路有了可靠的安全保障。
人在旅途,车在路上。
千里万里,安全始于足下。
我们忠心的提醒驾驶员朋友:
注重交通安全,珍惜自己的幸福,尊重他人的生命。
生活是幸福的,生命是宝贵的。
世间万物人为本,行车安全是第一。
朋友们让我们共创一个良好的施工安全环境,铸就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的精品工程,为锦屏电站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五条怎样预防交通事故?
预防交通安全事故是一个非常尖端的课题。
从人类发明了汽车的时代起,人们就不断的与交通事故做斗争。
一百多年来人们在实践中不断的总结血的教训,积累保证自身安全的经验。
这些经验被写成了文字,流传下来,延续和发展。
这些文明的结果和经验,就是我们今天的各种保证行车安全的规章制度,以致形成了国家法律组成的重要部分《道路交通安全法》。
另一方面人类在征服自然的科学探索中也不断的完善自己的科学技术水平,在交通工具的发明、创造中不断的加强生命安全保护装置,如:
在制动系统中为了获得最佳制动安全距离,发明应用了“电子防抱”装置,从鼓式制动又向蝶式制动发展。
在车身的坚固程度中又采用了侧向防撞,正面防撞的技术以及安装全方位“气囊”。
在动力上采用性能更加良好的发动机、转向中应用各式转向助力泵,力求转向迅速、轻便、灵活、可靠。
等等先进的高科技技术,车辆技术的发展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求得车辆技术安全性的最大值和良好的技术状况,从而保证驾驶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在我们现在的实际交通环境里,上述两点都以具备了相当高的水平和规模。
我们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就是道路安全的根本保证,先进的车辆安全技术就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坚实基础。
那么为什么会经常的发生交通事故呢?
这里我们认为:
就是驾驶人员的驾驶行为决定了行车安全。
驾驶人员在行车中决定了行车安全与否。
预防交通事故的最根本的方法就是从驾驶人的法制观念抓起,从职业道德抓起,从爱岗敬业的责任心抓起。
每一个驾驶人员都应自觉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遵法守法,爱岗敬业具备精湛的驾驶技术,才能有效的控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怎样在锦屏工地高边坡公路上安全行车?
1、上坡的驾驶安全要领:
车辆上坡时要保证充足的动力,正确运用排挡。
转弯时别占线,因为车速相对较慢,占路行驶会躲避不及极易撞车。
同类车型重车时最好别超车,保证安全距离,尾随跟进较为安全。
被其它车辆超时,最好主动礼让。
2、车辆下坡时安全要领:
因为坡道车辆惯性大,车速相对较快,这时应收起油门,利用好排档控制车速,有排气制动的重型车辆应打开排气制动,使排气制动处于工作状态(档位越低排气制动效果越明显)。
保证均等的车速下坡,不要频繁的使用刹车,有制动洒水降温装置的车辆适时打开喷水装置降低制动器的温度。
转弯时靠右行驶,更要牢记不能乱加油提速,盲目超车。
3、车辆在急转弯时应该怎样驾驶?
车辆进入弯道前就应降低车速,提前进入右侧车道,并且鸣号行驶,密切观察对方车辆,随时做好停车准备,切忌加油转弯。
简单的来说:
转弯时做到四件事:
1、减速;
2、鸣号;
3、靠右行驶;
4、弯道千万别超车,占路穿插最危险。
4、隧道中开车:
车辆进入隧道中首先打开大灯,目的是使你车前、车后的车辆能准确的知道你行车的位置,避免正面相撞和追尾。
临时在允许停车的位置上停车时,必须打开紧急闪光灯,告诫来往车辆慢行。
如果车辆发生故障必须在100—150米(车前、车后)设置警示标志,乘车人应设法离开故障车辆,到安全地段等待。
车辆驶出隧道时,一定注意道路方向的变化,提前减速,不要盲目加速冲出隧道。
车辆在隧道中行驶时,要高度注意道路两侧推放的物资设备材料,更要提防道路两侧作业或休息人员,防止意外伤害。
5、车辆雨天在道路上行驶时,最重要的是保持低速行车保持足够的车辆间距,使用制动时一定要间歇使用,不可使用紧急制动,最好不要超越前方正常行驶的车辆,跟进就可以了。
转向时方向盘的转动要轻稳。
要按道路弯曲度转动方向盘不可急转、急回,防止侧滑失控。
一旦发生侧滑,可向侧滑方向转动方向盘,车身摆正后将方向打正,同时应轻踏油门,控制滑动。
雨天路滑,车轮附着力显著降低,制动时车轮极容易“抱死”。
请切记:
当车辆前轮刹车“抱死”时,就失去了导向作用。
虽然方向角度已打够,但是车辆还是会按原来的方向前进而不转换方向,给驾驶员的感觉就好像是方向“失灵”。
此时应迅速抬起制动踏板,解除制动。
如果情况需要在重新踏下制动踏板,如此反复使用即可。
6、夜间行驶怎样保持行车安全?
对道路、地形的判断,应根据时间、地点、气候和季节灵活运用。
一般是:
(1)无月夜,路面为深灰色,路外是黑色。
(2)有月夜,路面为灰色,有水的地是为白色。
(3)雨后,路面为灰黑色,坑洼、泥泞为黑色,积水处为白色。
(4)行驶中看到前面突然发黑,可能是障碍物或转弯的地方,应立即停车查明情况再前进。
7、怎样在公路上停车?
汽车在途中遇到意外情况(如轮胎爆破)需要在公路上停车时,为了保证停车的安全应做到如下几点:
(1)正确选择停车地点,停车地点应选择不影响其它车辆行驶的平坦,坚实的地面。
在离开原行车道之间应逐渐减速,并用信号指示后转弯。
停车地点若已有其它车辆,两车之间距应保持2米以上。
(2)摆顺车身方向,若在路边停放,汽车应顺着道路进行方向,以免造成交通堵塞。
(3)在傍晚,夜间或雾天,应打开前小灯,车内灯和闪光灯,在车身后面设置照明灯或报警装置。
8、制动失灵如何处置?
(1)下坡制动失灵,当车辆下坡制动失灵无法控制车速时,驾驶员要果断地利用天然障碍物,给车辆造成阻力,必要时可把汽车靠向路旁的岩石或大树,利用天然障碍物达到停车脱险之目的。
(2)正常行驶中发生脚制动失灵时,应迅速使用手制动,并脱离高挡换低档,把好方向靠路边停车。
注意:
手制动不可一次拉紧不放,也不可拉得太慢。
因一下拉紧容易将手制动盘“抢死”,从而损坏传动机件而丧失制动能力,拉得太慢,会使制动盘磨损烧蚀而失去作用。
附件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实际生产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由公路工程部质量安全管理科负责。
凡在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从事工程施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包括外协队)和个人,都应自觉遵守本办法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以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为根本点,以保障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施工生产的道路交通安全为原则,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创造安全的施工条件为生产服务。
第四条各有车单位的行政正职是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车辆和驾驶人员、维护保养人员、乘车人员负有管理、教育责任。
第五条公路工程部质量安全管理科负责协助分局、业主及地方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交通事故。
第六条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各有车单位行政正职、安全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杜绝各类交通安全隐患。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七条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物资科负责办理所有非客运类机动车辆(非客运类)牌证、车辆转籍、过户、年检,驾驶员年审工作。
负责办理车辆(非客运类)有关税费交纳的业务手续工作:
负责对机动车(非客运类)驾驶员和维护保养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客运类车辆的管理工作有工程部综合办公室负责落实。
第八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所有机动车辆场区通行证的审核发放工作;
物资科负责所有车辆进、退厂的检查、注册登记、车辆来历审核等项业务工作。
第九条物资科负责对进入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参加施工生产的机动车实行登记注册制度。
进、退厂机动车在登记注册后方可参加施工生产。
施工生产车辆车容整洁,车门两侧喷印水电十四局全称。
未登记注册的车辆严禁进入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工地参加施工生产。
第十条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经营科与外协队签属工程合同的各施工单位到进行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证明:
1、机动车保险卡复印件(保险必须在有效期内);
2、机动车来历证明(购车发票复印件、购车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复印件);
3、与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签定合同书副本(复印件);
4、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5、车辆照片(按45。
角拍照车辆全貌);
6、有地方牌照的机动车辆,需提交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第十一条严禁无保险车辆,报废车辆参加工程施工。
第十二条各单位使用的特种机动车必须按期进行强制性维护保养,运行时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特种车辆包括:
吊车、油罐车、平台车、装载机及其它轮式机械等。
第十三条有车单位及车辆驾驶员负责车辆清洁、补给和安全检测等日常维护工作,并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及时完成车辆的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和上线检测等项工作,用车单位建立车辆记录和档案备查。
第十四条大客车、小客车、载人值班车的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和上线检测合格证报工程部综合办公室备案后方准运行。
工程部其它施工车辆的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和上线检测合格证也必须报物资科备案后方准运行。
第十五条严格禁止各类自卸车辆载人,严格禁止农用自卸车、拖拉机、装载机、吊车操作室等非经批准的客运车辆载人,严格禁止超员载人,严格禁止与施工任务无关的人员乘座车辆。
第十六条载人栏板货车必须保持车辆安全技术状态良好,货箱栏板高度必须符合安全高度,挂钩、卡扣部位必须牢固可靠。
车厢中部必须设有安全钢绳将两侧边箱板拉牢。
经工程部质量安全科、物资科联合检验组检验合格,办理载客证后方可上路行驶。
第十七条载人栏板货车车厢内载人不准超员:
小型载人栏板货车不准超过15—20人,中型栏板货车不准超过30人。
第十八条各类客车载人必须按行驶证核定座位载人乘客,严禁超员。
第十九条载人值班车在通过危险路段时,车上人员必须下车行走,只允许驾驶员壹人驾驶通过,通过危险路段后再行乘车。
危险路段如:
5#营地急转弯处等地。
第二十条机动车辆通过钢索桥时,必须按桥梁限速限载规定通过,两车间距不得少于80米,必须服从指挥人员指挥,严禁闯行。
第二十一条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及外协队所有车辆上路行驶时必须自觉遵守限速规定:
在厂区道路行驶,必须按道路限速标志规定速度行驶。
无限速标志路段最高时速,小型车辆30公里/小时,大型客货车辆20公里/小时,施工区、人员密集区、会车、弯道、险坡段行驶的各种车辆最高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小时。
第二十二条在厂区道路行驶的各种车辆,在弯道行驶时,必须减速、鸣号、靠右行驶,严禁占道行驶。
发生故障不能行驶的车辆,必须用三角垫板(木)塞牢车轮,并拉紧制动器、严防溜滑,同时设置警告标志,必要时设专人看护(现场施救时也必须遵守上述规定)。
第二十三条载运长大物件的运输车辆必须到质量安全科办理长大物件的运输通行证,按指定线路、时间行驶,必要时用先导车辆疏导道路、确保行车安全。
超限的物件必须悬挂明显的标记(红色标志物),夜间需用红色灯光显示实际超限位置。
第二十四条在洞内临时停车的各种车辆必须打开示宽灯,显示停车位置,并且要选择不妨碍其它车辆行驶的安全路段停放。
第二十五条在厂区待命停放的各种车辆必须顺向依次靠道路右侧停放,不得随意将车辆乱停、乱摆,决不允许造成交通堵塞。
第二十六条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外协队所有车辆必须自觉遵守爆破安全规定,服从现场警戒人员的指挥,不得将车辆驶入警戒内。
等候通行时必须按顺序停放。
第二十七条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及工程部外协队各种车辆严禁无证人员驾驶。
同时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驾驶时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坚持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所制定的持证上岗原则。
第二十八条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非车管干部和非专职驾驶人员禁止驾驶车辆。
第二十九条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内不允许任何形式在体内挂靠各种车辆。
因此而发生事故,造成损害赔偿由责任人承担。
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工程部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十条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各种车辆(包括外协队车辆)严禁客货混载。
第三十一条车辆运输危险物品时,必须符合国家危险品运输安全规定中的相关要求,不得违章运输。
第三十二条车辆出车执行任务,必须有单位签发的行车任务单,无任务单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第三十三条严禁动用大型施工车辆作为接送人的交通工具或私自驶离施工场区,严禁将车辆开出施工现场交接班。
第三十四条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各有车单位,包括外协队需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记录:
1、交通安全定期教育会议记录;
2、“班前会”会议记录;
3、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录、事故记录;
4、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整改记录;
5、车辆技术保养维修记录;
6、单位与驾驶员签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7、各有车单位需要制定适合本单位工作特点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管理规定。
第三十五条质量安全科对厂队负责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实行业务监督管理,有权向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领导建议、表扬、奖励或惩处。
各厂队、外协队的有车单位必须明确指定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人,将名单上报存档备查。
第三十六条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和外协队各种车辆在场区内行车时,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安全礼让,文明行车,不准追尾行驶。
第三十七条各有车单位的车辆需要有序的编排自编号,编号原则实行4位,前两位单位代码、后两位为单位车辆序号。
第三十八条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各有车单位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通知,并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同时报告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质量安全管理科,车辆损坏时报物资科。
具体实施办法按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文件执行。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对安全行车负有直接责任,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规定,遵守职业道德,文明礼貌行车,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第四十条驾驶员应加强责任心,爱护车辆,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保持车容整洁和技术状况良好。
努力节约材料、油料。
保管好车辆证件,随车附件工具,如造成丢失,由驾驶员承担补办所需费用。
第四十一条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各有车单位所用专职驾驶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专业技能安全教育和实际操作的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十二条驾驶员执行任务时,应应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其他相关证件,服从交通管理,运输管理等部门的稽查。
严禁超载核定人数。
严禁客货混装,同时对所运货物装卸进行监护;
对于运输超宽、超高等体积超过规定的物品时,须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按规定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以确保安全。
第四十三条对所有在岗驾驶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合格者上岗,不合格者不得从事车辆驾驶工作。
第四十四条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各部门、厂队选用机动车驾驶员时,必须经对其驾驶资格、技能等级等进行确认,经考核合格,报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任用。
第四十五条各有车单位(含外协队)要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台帐,同时人员变更时必须通知工程部质量安全科。
第四十六条壹月内连续违章三次的驾驶员除按规定处罚外,将其行为报告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领导,并建议取消其在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内驾车资格,并按工程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对不认真保养车辆、导致车辆技术状况恶化或发生重大机械事故责任者,将取消其在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内驾车的资格,并按公路工程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内所有在岗驾驶员因违章行车而发生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者,将按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四十九条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员应当立即停车抢救伤者,做好现场标记、做好警示标志、保护现场。
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质量安全管理科。
第五十条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必须如实写出事故经过和书面检查等候处理,一般事故由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质量安全管理科审批。
重大事故以上者由质量安全管理科提出意见,报公路工程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审批。
第五十一条具体事故处理实施办法按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文件执行。
第五十二条因工作发生各类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下列比例承担事故费用:
1、全部责任者:
承担经济损失总金额10%;
2、负主要责任者:
承担经济损失总金额6%;
3、负同等责任者:
承担经济损失总金额5%;
4、负次要责任者:
承担经济损失总金额2%。
第五十三条对非驾驶人员开车造成事故,属于驾驶员交非驾驶员开车的,由驾驶员承担责任。
其损失赔偿费用,由驾驶员和非驾驶员全部共同承担,其中驾驶员承担70%。
第五十四条属于盗开机动车辆发生事故者,由肇事者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赔偿费用,同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十五条乘车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爬车、跳车、飞乘、飞降等造成交通事故所发生事故费用及后果全部由当事人自负担。
第五十六条事故发生后,单位应遵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没得到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拿出整改措施,吸取教训,以利安全生产。
同时责任单位应全额承担事故费用,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经济赔偿及罚款,由财务科直接从驾驶员工资或所属厂队的结算款中扣除。
第五章:
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罚
第五十八条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罚:
1、驾驶车辆时不携带有效证件的处罚:
50元;
2、驾驶车辆时不遵守限速规定的处罚:
50—200元;
3、驾驶车辆时不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的处罚:
100—300元;
4、车辆不按指定地点停放,影响其它车辆通行或危及行车安全的处罚:
100—200元,处罚驾驶员所在单位:
500—2000元;
5、不礼让车辆的处罚:
200—500元;
6、与警用车辆、特种大型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长大物件运输车辆、出碴车辆等运输车辆强行争道处罚200—500元;
7、酒后驾车的处罚200—2000元;
8、客运车辆超员一人或搭乘其他无关人员给予每人50元/人处罚;
非批准的客运车辆载人给予每人100元以上每人的处罚;
9、对其它违章行为驾驶员的处罚视情节轻重处罚100元以上处罚。
第五十九条对驾驶员的经济处罚由质量安全管理科下达通知单,由财务科从本人工资或厂队结算款中扣除。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对各有车单位及对外协队从事车辆驾驶人员(外协队内部车辆管理可在工程部管理理基础上加重处理,但不得轻于上述规定)(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内各种轮式机械上路行驶时也必须遵守本办法的相关条款)。
第六十一条本管理办法同公路工程部制定的其它管理办法配套使用
第六十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电十四局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
解释权归锦屏分局公路工程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附件一
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一条汽车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颁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和技术要求,持有驾驶证、行车证及养路票证,不得驾驶与证件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任意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第二条驾驶新型车辆,必须经过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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