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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世时,“山东郡县少年苦秦吏,皆杀其守、尉、令、丞反,以应陈涉”等。
3.上家马丞西汉时地方郡县多设有名目繁多之属官署,一般系中央派出之机构。
京兆尹“属官有长安市、厨两令丞,又都水、铁官两长丞”。
左内史更名左冯翊,“属官有廪牺令丞尉。
又左都水、铁官、云垒、长安四市四长丞皆属焉。
”右扶风‘治内史右地。
属官有掌畜令丞。
又有右都水、铁官、厩、@⑨厨四长丞属焉。
”此乃西汉三辅于丞、尉之外所设置的特种属官。
实际上,这种特殊的属官在三辅之外的郡、县也设置。
如《汉书·
地理志》就多记有郡县设此种官的记载。
如“南阳郡。
秦置。
……县三十六:
宛,故申伯国。
…有工官、铁官”。
“太原郡。
有盐官,在晋阳。
…有家马官。
”又《后汉书》志卷二六《百官》大司农本注:
“郡国盐官、铁官本属司农,中兴皆属郡县。
”是西汉时郡县(国)所置之特种属官属中央大司农、太仆诸部,东汉时属郡县。
封泥“上家马丞”中的“家马”,据《汉书·
百官表》太仆条云:
“秦官,掌舆马,有两丞。
属官有大厩、未央、家马三令,各五丞一尉”;
“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家马为@⑩马”。
应劭注曰:
“主乳马,取其汁@⑩治之,味酢可饮,因以名官也。
”则“家马令(官)”为中央太仆属官。
新发现的秦封泥中有“家马”印,即为太仆属官。
太仆之家马官也设于郡县,如上引《汉书·
地理志》太原郡就有“家马官”。
如此,则封泥“上家马丞”,应为秦上郡(治今陕西榆林南)之家马官(令)之佐吏“丞”印。
4.代马丞印冯云鹏等撰《金石索》五录《印萃》有“睢陵马丞”印,《查氏藏印》有“虢县马丞”印等。
此乃西汉中央在县一级地区设置特种属官,专知马政者。
封泥“代马丞印”,当为秦代中央在代郡(治今山西蔚县北)所置专知马政属官之佐吏(丞)之印。
5.邯郸之丞邯郸为秦所设三十六郡之一,原为赵国都城,地在今河北邯郸。
《史记·
秦始皇本纪》云:
十九年(公元前228年)秦灭赵,始皇至邯郸,“诸尝与王生赵时母家有仇怨,皆坑之。
”秦置邯郸郡当于此后。
秦郡设郡守,“掌治其郡”,其佐官有“丞”,秩六百石,主要佐郡守治众事,亦有代郡守行事。
封泥为邯郸郡守佐吏丞之印。
6.邯郸造工如前述,秦汉时郡县往往有中央直属之特种属官。
《后汉书》志第二十八《百官志》云“凡郡县出盐多者置盐官,主盐税。
出铁多者置铁官,主鼓铸。
有工多者置工官,主工税物。
有水池及鱼利多者置水官,主平水收渔税”。
地理志》记西汉时郡县设“工官”者有:
河内郡怀县一、河南郡一、颖川郡阳翟一、南阳郡宛县一、济南郡东平陵一、泰山郡奉高一、广汉郡及雒县各一、蜀郡成都一。
封泥“邯郸造工”,应即秦代中央于邯郸郡所置“工官”,秦代称为“造工”之印。
7.邯造工丞此当为秦中央于邯郸郡所置之工官(造工)之佐吏(丞)之印。
8.左云梦丞《汉书·
地理志》南郡编县本注:
“有云梦官”,华容县本注:
“云梦泽在南,荆州薮”。
又江夏郡西陵县本注:
“有云梦官”。
周寿昌《汉书注校补》云:
此(指云梦官)疑如南海郡kuāng@③浦官,九江郡陂湖官之类,不可轻改作宫也。
又案,晋志南郡编县下‘有云梦官’,则晋时尚存此官。
”封泥“左云梦丞”,证明秦时已有管理陂湖水利之“云梦官”(可能沿袭楚国官制),且设有左右二员。
此为左云梦官之佐吏——丞之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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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秦时云梦官设于何处,系中央还是郡县?
不明。
如以上引《汉书·
地理志》南郡为秦置,编县下注之“云梦官”,很可能沿袭于秦。
如此,则秦之左右云梦官当也置于南郡之编县(今湖北荆门县西)。
9.郡左邸印;
10.郡右邸印此两方封泥与秦郡有关,且属同一性质之印,故一并论之。
按西汉时诸郡在京师皆有邸,每岁上计史到京师则居之。
《汉书》卷六四《朱买臣传》云“上拜买臣会稽太守。
……初买臣免待诏,常从会稽守邸者寄居饭食。
拜为太守,买臣衣故衣,怀其印绶,步归郡邸。
直上计时,会稽吏方相与群饮,不视买臣。
买臣入室中,守邸与共食……少见其绶,守邸怪之……坐中惊骇,白守丞。
相推排陈列中庭拜谒。
”则本郡人也可到郡邸就食寄居,守邸吏为郡邸官员。
同书《百官表》:
“典客……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
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及郡邸长、丞。
……初,置郡国邸属少府,中属少尉,后属大鸿胪。
”而汉“郡邸长印”封泥也有发现(见吴式芬等《封泥考略》第29页上,1990年中国书店版)。
从封泥看,西汉之郡邸之制也应承之于秦;
所谓“郡左邸”、“郡右邸”印,或系秦于京师总设诸郡在京之邸,分为左、右,而统一管理耶?
11.□□太守按上引《汉书·
百官表》郡长官称为“守”,汉景帝中二年更名为“太守”。
此秦封泥出现“太守”,是否有误?
战国时,包括秦、赵等国所置郡长官均称守,然而有时为尊称“守”也加“太”字,为太守。
云梦睡虎地秦简中即出现有“太守”之名。
(见《封诊式·
迁子》)。
故封泥出现太守一名,是正常的。
汉景帝时则将“守”一律改称为“太守”。
二
刘寨发现的秦封泥中,有关县及其属官吏的最多,共约42方,现分别考述如下:
1.咸阳此为秦之都城,为秦内史所属县。
地理志》右扶风下本注:
“故秦内史”;
下属县有“渭城”本注:
“故咸阳,高帝元年更名新城,七年罢,属长安。
武帝元鼎三年更名渭城。
有兰池宫。
”由于咸阳是秦京师所在地,故此虽属县级,但地位非一般县可比。
2.咸阳丞印此为秦内史所属咸阳县令之佐官——丞之印。
按战国秦、三晋之县长官曰“令”,《汉书·
“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
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
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
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
”《后汉书》志第二八《百官》亦云:
“县万户以上为令,不满为长。
侯国为相,皆秦制也。
丞各一人。
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
本注曰:
丞署文书,典知仓狱。
尉主盗贼。
凡有贼发,主各不立,则推索行寻,案察奸宄,以起端绪。
”西汉京师长安县设左、右丞(《汉书·
百官表》);
东汉京师洛阳丞三人(《后汉书·
百官志》注引《汉官》)。
秦京师咸阳设丞几人不明。
3.咸阳亭印《汉书·
“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
十亭一乡,乡有三老:
有秩、啬夫、游徼。
”“县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旷,乡、亭亦如之,皆秦制也。
”关于汉承秦的县制,县以下的行政单位,国内学者大多以为县以下是乡,乡以下为里;
亭仅作为县之属吏,其掌职如《后汉书·
百官志》所云:
“亭有亭长,以禁盗贼”;
卫宏《汉旧仪》亦云:
“设十里一亭,亭长、亭侯;
五里一邮,邮间相去里半,司奸盗。
亭长持三尺板以劾贼,索绳以收执盗。
”刘邦就曾任秦泗水亭长(《史纪·
高祖纪》),仇鉴为蒲亭长、王tú
n@④为大度亭长、李充曾署县都亭长等(见《后汉书》七九《仇览传》;
同书卷八一《王tú
n@④传》、《李充传》)。
亭长属吏,除上述亭侯外,还有两卒:
“其一为亭父,掌开闭扫除;
一为求盗,掌捉捕盗贼。
”
封泥“咸阳亭印”,当指秦京师咸阳县属之亭,汉代又称京师县亭为“都亭”。
又咸阳近来出土陶器上之陶文有“咸亭”、“焦亭”、“欐亭”、“杜亭”等,此皆为咸阳或杜县所属之亭。
当然,秦汉之“亭”还有亭舍之亭,即指公共建筑而言,又称“邮亭”,为交通驿站之用;
也有市肆之亭,或称“市亭”,指市场或交易中心等。
4.杜丞之印杜,为秦最早设置的县之一。
秦本纪》云:
武公十一年(公元前687年)“初县杜、郑。
”后沿而不改,地在今西安西南杜城。
秦并六国前后,其为秦内史属县,丞系县令之长吏。
5.雍丞之印雍原为秦之国都。
秦本纪》:
“德公元年(公元前677年),初居雍,城大郑宫……卜居雍。
”《汉书·
地理志》右扶风雍县本注:
“秦惠公都之,”后秦迁都,雍为县。
秦统一六国前后,其属秦内史属县;
丞为县令之佐官。
其地在今陕西凤翔。
6.阳丞印阳即频阳。
秦厉共公二十一年(公元前456年)“初县频阳”。
地理志》亦云“秦厉公置”。
地在今陕西耀县东。
秦统一六国前后,属秦内史,丞为县令佐官。
7.重泉丞印《史记·
简公六年(公元前409年)“城重泉(今陕西蒲城东南)”;
秦并六国前后,为秦内史属县,丞为县令佐官。
8.蓝田丞印《汉书·
地理志》京兆尹蓝田县本注:
“山出美玉,有虎候山祠,秦孝公置也。
”按《史记·
秦本纪》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作为咸阳,筑翼阙,秦徙都之。
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一令,四十一县。
”此为秦地方行政制之一大改革,蓝田诸县当置于此时。
秦并六国前后,其为秦内史属县,丞为县令佐官。
9.下guī@⑤丞印《汉书·
地理志》京兆尹下guī@⑤应劭注曰:
“秦武公伐guī@⑤戎,置有上guī@⑤,故加下。
”颜师古注云:
“guī@⑤音圭,取guī@⑤戎之人而来为此县”。
地在今陕西华县西北、渭水北岸。
秦并六国前后,其为秦内史属县;
10.高陵丞印《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京兆下高陵县条云:
“本秦旧县,孝公置。
”当与蓝田一起置县。
丞为县令佐官。
地在今陕西高陵。
11.临晋丞印《汉书·
地理志》左冯翊临晋本注:
“故大荔,秦获之,更名。
”《史记·
秦本纪》厉共公十六年(公元前461年),“以兵二万伐大荔,取其王城。
”临晋设县,或于此时;
其地在今陕西大荔。
12.@(11)(怀)德丞印《史记》卷五七《周勃世家》记勃从汉王刘邦“还定三秦,至秦,赐食邑怀德”。
则怀德为秦内史所属县,地在今陕西朝邑西南。
西汉沿置,东汉废。
13.阳陵□丞或云第三字残存尉字@(12)下部,如此则封泥为“阳陵尉丞”或“阳陵邑丞”。
阳陵系秦庄襄王与帝太后合葬陵名,地在chǎi@⑥阳(亦作芷阳)(见《史记·
秦本纪·
索隐》及《始秦本纪》、《吕不韦列传》;
传世有秦“阳陵虎符”及西汉初之“阳陵邑丞”封泥(《齐鲁封泥集存》)。
西汉阳陵为景帝陵,且为县,在咸阳,近出有“泾置阳陵”瓦当,则与秦及西汉初阳陵邑非一地。
按秦汉邑相当于县级,“皇后、太子,公主所食曰邑”(《汉官归仪》)。
秦阳陵邑地在今西安霸桥东。
秦并六国前后,其属秦内史。
尉与丞一样,同为县令佐官(长吏)。
按卫宏《汉官旧仪》云:
“大县两尉,小县一尉一丞。
”“更令吏曰令史,丞吏曰丞史,尉吏曰尉史,捕盗贼得捕格。
”是县尉的属吏曰尉吏或尉史,未见有尉下有属官为“丞”者。
故封泥若为“阳陵尉丞”,则不可解;
抑或尉、丞同署一印?
存疑。
14.chǎi@⑥(芷)阳丞印《汉书·
地理志》京兆尹霸陵本注:
“故芷阳,文帝更名。
昭襄王四十二年(公元前265年)十月,“宣太后薨,葬芷阳郦山。
”又上述庄襄王与帝太后合葬之阳陵地亦在chǎi@⑥阳(即芷阳)。
是秦内史所属之阳陵、芷阳两地邻近,阳陵在灞水东铜人原一带,芷阳在洪庆原一带。
15.云阳丞印《史记·
十三年(公元前234年)“韩非使秦,秦用李斯谋,留非,非死云阳”。
则云阳为秦旧县,秦并天下前后,其为秦内史属县;
地在今陕西淳化北。
16.tai@(13)丞之印按tai@(13)与tai@(14)皆“牦”之异体字,此处音作邰。
地理志》右扶风县本注“周后稷所封”。
地在今陕西武功西。
《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京兆武功县记:
“汉旧县。
古有邰国,尧封后稷之地。
周平王东迁,以赐秦襄公。
孝公作四十一县,@(14)、美阳、武功,各其一也。
”则@(14)为秦孝公时所置县,秦并六国前后,为内史所属;
17.废丘丞印《汉书·
地理志》右扶风槐里本注:
“周曰犬丘,懿王都之。
秦更名废丘。
高祖三年更名。
”则废丘当为秦旧县,地在今陕西兴平。
秦并六国前后,其为秦内史所属;
18.美阳丞印《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京兆下美原县云:
“秦、汉频阳之地,以县西北十一里有频山,秦厉公于山南立县,故曰频阳。
”同书武功县云:
“孝公作四十一县,tai@(14)、美阳、武功,各其一也。
”地在今陕西武功西北。
19.mé
i@⑦丞之印《元和郡县图志》卷三京兆下mé
i@⑦县云“本秦县。
”地在今陕西眉县东。
20.商丞之印《史记》卷一六《商君列传》云:
孝公“封之于、商十五邑,号为商君”。
后商鞅被诛,商又为秦县;
地在今陕西丹凤。
秦并六国前后,为秦内史属县;
21.华阳丞印《史记》卷七三《白起列传》云:
“昭王三十四年(公元前273年),白起攻魏,拔华阳,走芒卯,而虏三晋将,斩首十三万。
”同书卷七二。
《穰侯列传》亦云:
秦武王母宣太后有同父弟@(15)戎,“为华阳君”。
《索隐》注:
“华阳,韩地,后属秦。
@(15)戎后又号新城君。
”按《禹贡》曰:
“华阳黑水惟梁州”,胡渭注:
“华阳,今商州之地。
”又《史记正义》引司马彪语云:
“华阳,亭名,在洛州密县。
”后者指亭名,似前者为是,即秦取魏地华阳置县,地在今陕西商县。
秦并六国前后,其为内史属县;
22.丞酆按此酆,应即西周所都丰、镐之丰,在今西安西丰水一带。
此封泥与单名县(如mé
i@、tai@(14)等)四字印不同,故秦时是否以酆地为县?
不能肯定。
然又未见有秦时以酆为名之宫殿苑囿,故为县名的可能更大。
23.翟导(道)丞印《汉书·
“列侯所食县曰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蛮夷曰道。
”卫宏《汉官旧仪》亦曰:
“内郡为县,三边为道,皇后、太子、公主所食为邑。
”《后汉书·
百官志》更明确地指出:
“凡县主蛮夷曰道……皆秦制也。
”据此,过去史家也多以在蛮夷之边地置道之制,系汉承秦制。
然而,《汉书·
地理志》左冯翊所属县中有“翟道”,史家不敢断此翟道系因承秦置翟道而来。
此封泥出土,则完全证明秦时已置翟道(今陕西黄陵西),因其地有翟(即狄)人所居之故。
此狄人,当为春秋时活跃于今陕北地区之“白狄”。
秦置翟道,属上郡;
丞为翟道令长之佐官。
24.安邑丞印《史记·
秦本纪》孝公十年(公元前352年)“卫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
过了两年,秦徙都咸阳,立四十一县,安邑当于此时置县。
地理志》河东郡本注“秦置”,下属县有安邑,当承秦制。
安邑为秦河东郡属县,丞为县令佐官。
25.蒲反丞印《史记·
秦本纪》昭襄王四年(公元前303年),“取蒲阪”,五年“复与魏蒲阪”。
十七年“秦以垣为蒲阪、皮氏。
”《索隐》云:
“‘为’当为‘易’,字讹也。
地理志》河东郡有蒲反县,即蒲阪县,当沿秦置。
地在今山西永济西。
26.汾阴丞印《史记·
秦本纪》惠文王九年(公元前329年)“渡河,取汾阴、皮氏”。
地理志》河东郡属有汾阴县,当沿秦县而置。
秦汾阴县属河东郡,丞为县令佐官。
地在今山西万荣县西。
27.西成丞印西成应即西城。
地理志》汉中郡本注:
“秦置。
”下属县有西城。
秦本纪》惠文王后十三年(公元前312年)“又攻楚汉中,取地六百里,置汉中郡”。
西城置县当在此前后,其地在今陕西安康。
28.南郑丞印《史记·
秦本纪》惠公十三年(公元前387年)“伐蜀,取南郑”。
后秦置汉中郡,南郑为其属县,其地在今陕西汉中。
29.襄城丞印《汉书·
地理志》颖川郡本注:
“秦置”,属县有襄城,当沿秦而置。
地在今河南襄城。
十七年(公元前233年)“内史腾攻韩,得韩王安,尽纳其地,以其地为郡,命曰颖川。
”襄城此时为秦颖川郡属县;
30.女阴丞印女阴即汝阴。
地理志》汝南郡本注:
“高帝置”,下置有“女阴”县。
按女阴为秦置县,属陈郡。
《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记有陈守、令及丞,此郡不在秦始皇二十六初并天下所置三十六郡之内,当为以后设置。
同上书记有“汝阴人邓宗”,则汝阴为陈郡所属县,地在今安徽阜阳。
31.长平丞印《史记·
昭襄王四十七年(公元前270年)“秦使武安君白起击,大破赵于长平,四十余万尽杀之。
”秦于长平置县,属陈郡,地在今河南西华东北。
32.叶丞之印《元和郡县图志》卷六汝州叶县云:
“本楚之叶县,春秋楚人迁许于此。
其后楚使沈诸梁尹之,僭号称公,谓之叶公。
秦置郡县,隶于南阳。
”地在今河南叶县南,属秦南阳郡。
33.薛丞之印《汉书·
地理志》鲁国本注:
“故秦薛郡,高后元年为鲁国。
”下属县有“薛”。
又《水经注》卷二五《泗水》注鲁县云:
“秦始皇二十三年(公元前224年)以为薛郡,汉高后元年(公元前187年)为鲁国。
”按封泥“薛丞之印”与以上县丞印同,则此“薛丞”当为薛县(今山东薛城)之佐官。
34.般□丞印《汉书·
地理志》济南郡有属县“般阳”。
封泥“般”字后残,按秦汉时以“般”为字头之郡县绝少,故疑残字即“阳”。
般(音盘)阳应属秦始皇二十六年后所置济北郡属县,地在今山东临淄西南。
35.海盐□□按此封泥“海盐”二字在印上方,下二字残,推测应为“海盐丞印”或“海曲盐丞”。
前者可能性更大。
地理志》会稽郡本注“秦置”,下属县有海盐,本注云:
“故武原乡,有盐官。
秦始皇本纪》二十五年,“王翦遂定荆江南地;
降越君,置会稽郡。
”海盐原为越地,自此属会稽郡。
地在今江苏海盐。
36.建陵丞印《汉书·
地理志》东海郡下属县有建陵,本注“侯国”。
《水经注》卷二十五《泗水》注郯县云:
“东海郡治,秦始皇以为郯郡,汉高帝二年,更从今名,即王莽之沂平者也。
”则建陵原为秦郯郡(东海郡)属县,在今江苏新沂。
37.兰干丞印《汉书·
地理志》天水郡属县有兰干,地在今甘肃天水南。
按西汉天水郡地原为秦陇西郡,汉武帝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分陇西郡置天水郡。
《元和郡县图志》卷三九渭州条云:
“秦昭王伐得义渠戎,始置陇西郡。
”兰干为秦陇西郡属县;
传世有汉“兰干右尉”封泥(见上引《封泥考略》第4页下),汉兰干县当承秦而置。
38.洛都丞印《汉书·
地理志》上郡本注:
“秦置”,下属县有“洛都”。
则西汉洛都系承袭秦上郡洛都而来,地在今陕西甘泉西北。
39.卷丞□印《汉书·
地理志》河南郡本注:
“故秦三川郡”,所属县有“卷”。
秦本纪》庄襄王元年(公元前249年)“秦界至大梁,初置三川郡”。
秦始皇本纪》二年(公元前245年)“欐公将卒攻卷,斩首三万”。
同书《周勃世家》云勃“其先卷人”。
是卷入秦后,为三川郡属县,地在今河南原武西北。
40.南武丞印《史记·
曾子列传》云其为“南武城人”;
南武地原为春秋鲁武城,又云“南城”。
地理志》南城属泰山郡,为侯国,则封泥“南武”可能以原鲁国南武城(武城)为县,属琅邪郡。
地在今山东费城西南。
41.西共丞印按秦置西共县无考。
传世也有西汉封泥“西共丞印”(见《上海博物馆藏印选》1979年版)。
按秦汉时有“共”县。
《诗·
大雅》:
“密不恭,侵阮徂共。
”郑笺:
“共,阮国地名,今共池也。
”地在今甘肃泾川北。
又周时有古共伯国,《左传·
桓公十年》:
“虞公共奔共”,即指共伯国,地在今河南辉县。
西汉河内郡所置“共”是即此。
是此两个共地,一在西称“西共”;
一在东称“东共”耶?
如以上推测不谬,则封泥之“西共”,当指今甘肃泾川之共地,秦时属北地郡。
42.西盐《汉书·
地理志》陇西郡本注:
“秦置……有铁官、盐官。
”下有属县曰“西”,在今甘肃天水西南。
封泥“西盐”,应即秦西县盐官之印。
如前述汉承秦制,中央于郡县置特种属官,盐官为其一。
汉陇西郡有盐官,也当承秦而置,秦时在西县。
三
根据以上对有关秦郡县制封泥的考述,首先可以从出土秦封泥来印证文献所记秦汉郡县方面若干问题,两者相互发挥,多有裨益。
然而,最重要的还是,这批新出土的秦封泥可以补充和丰富秦郡县制的一些内容和史实。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秦代所封之列侯,与汉代不同之处是其食封不限于县(侯国),而且有食“郡”者,如蜀侯、上郡侯等。
而“上郡侯”之封,可补史之阙。
2.西汉中央太仆、大司农等在郡、县所设置的特种属官,如盐官、铁官、工官、家马官等,系承秦制。
即是说,秦代已有中央在郡、县设置此种特种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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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发现 封泥 秦代 郡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