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学前教育督导实施细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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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加奖罚指标
1.奖励项
2.惩罚
二、评估标准及计分办法
(一)重点性指标(1000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评估标准
计分办法
得分
自评
复评
A1
行政
管理
215分
B1
领导重视
15分
①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幼儿园布局合理,覆盖范围、服务半径符合要求,无一园一班一人现象。
(10分)
②教师节及教育工作会议学前教育表彰比例不低于小学。
(5分)
①学前教育未纳入总体规划扣5分;
3个班以上规模幼儿园按每3000人口一处规划,每少一处扣2分,扣5分止。
②未达要求不得分。
B2
管理体制55分
①中心幼儿园通过省示范园认定(10分)
②中心幼儿园与村办园逐步实行“七统一”管理。
(25分)
③建立完善教育投诉查处机制。
(20分)
①通过省示范幼儿园认定计10分,否则不得分。
②推广及实施效果按25、20、15三档计分。
③机制的建立按5、3、1三档计分。
无投诉事件计15分,电话投诉一次扣2分,信件投诉一次扣4分,到局投诉一次扣5分,同类投诉到上一级部门加倍扣分,扣完止。
B3
队伍建设
65分
①按编制标准配备具有任职资格的教职工(5分);
辖区内所有注册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园长均为在编公办教师(10分);
配备一名具有卫生部门资格认可的医务保健人员(农村园可根据情况兼职)。
②经常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师德师风法规考试并建立幼师专业成长档案(25分);
定期开展家长评教师活动,结果与结构工资挂钩(5分)。
③建立稳定的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渠道,足额发放并逐年增长。
④当年招考事业编幼儿教师在岗情况。
①教职工配备不足不得分,保教人员中心幼儿园每班3人,其他园每班至少2人。
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园长每有1人不是公办教师扣5分,扣10分止。
医务保健人员达不到要求扣5分。
②根据职业道德教育情况及效果按10、8、6三档计分,根据师德师风法规考试及效果按10、8、6三档记分,根据建立幼儿教师专业成长档案情况按5、4、3三档记分;
每学期未开展家长评教活动,少一次扣3分,未纳入考核与结构工资挂钩扣2分。
③非公办教师工资依增长程度按10、6、2三档计分。
④当年有新考录的幼儿教师且在岗计5分,转岗不得分,无考录的计3分。
B4
财务及资产
70分
①教育经费和财务管理。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经费管理、财务管理和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由相关科室检查评定。
(40分)
②校产校舍管理。
(30分)
2018年12月20日前,督导室依据计财科提供公布的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B5
资助管理
10分
①成立教育扶贫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
配足专(兼)职工作人员并明确分工;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及管理制度、政府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管理制度、免保教费工作管理制度(2分)。
②严格执行政府助学金的具体评审办法,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效果好;
按标准发放助学金;
资助账务规范、完整(2分)。
③严格执行建档立卡幼儿免保教费政策,准确界定免保教费受助幼儿(2分)。
④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台账,按要求落实各项资助政策(2分)。
⑤按规定时间、程序和要求报送各类报表和材料;
准确填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会议(2分)。
①未建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扣0.5分,无专(兼)职工作人员扣0.5分;
制度每少一项扣0.5分,扣1分止。
②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按1、0.5二档计分,不按时发放助学金扣0.5分,账务不规范、不完整扣0.5分。
③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按2、1、0.5三档计分。
④无台账扣1分,根据政策落实情况按1、0.5分计。
⑤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按2、1二档计分。
A2
事业发展
80分
B6
园所建设
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情况。
B7
示范园创建
55分
①当年新创示范幼儿园。
②滕州市级及以上幼儿园确类情况。
①当年每新创一所省级示范园计10分,市级示范园计8分,市级一类园计5分,滕州一类园计3分,满25分止。
②滕州市级及以上幼儿园确类比率达40%计10分,60%计15分,80%以上计20分,否则不得分;
每有一处省级实验示范园计3分,每有一处枣庄示范园计2分,满10分止。
B8
幼儿入园率
3至入学前幼儿入园率:
学前三年达到87℅,学前一年达到99℅。
(15分)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止。
A3
园舍设备
95分
B9
环境建设
45分
①配合做好文明城创建,做好氛围营造工作,园所环境绿化、美化、儿童化、教育化(5分)。
分班教学活动场地面积生均不少于4平方米,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2平方米。
有30米直跑道及沙坑设施(5分),有3件以上大、中型玩具,固定安装在软质地面上(5分)。
场地无杂物、无危险(5分)。
种植角或养殖角标识明显,便于幼儿参与管理(5分)。
②幼儿园主要园舍设置符合要求。
中心幼儿园包括班级活动室、寝室(两室可合用)、多功能活动室、专用活动室(科学发现室、图书阅览室及其他特色活动室)、办公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室、会议及接待室、图书资料档案室、教师办公及教研室、保健观察室、传达(警卫)室)、生活及辅助用房(厨房、幼儿餐厅(与活动室共用)、开水间兼洗涤消毒间、炊事员更衣室、配电室。
①根据环境创设情况酌情扣分;
分班教学活动场地面积及绿化面积不足扣2分,无适合幼儿活动的30米直跑道及沙坑扣3分;
户外大、中型玩具不足扣5分;
活动场地存在安全隐患的扣5分;
没有种植或养殖角的扣5分,有但未发挥教育作用扣3分。
②中心幼儿园每少一室扣5分,扣完止。
B10
保教设施配备
50分
活动室有适合幼儿使用的桌、椅、床,有开放式的玩具橱、图书架,有饮水、防暑降温、室内消毒等设备,配备电视机、电子钢琴等现代化教育设备,园长室配备电脑(可以上网)、打印机。
保健室配有预防和治疗必需的药品、治疗床、身高体重测量器、体温表、视力检测表等设备。
(50分)
活动室、园长室教育设备和教玩具齐全记35分,每少一件扣5分,扣完止;
卫生保健设备齐全得15分,少一件扣5分,扣完止。
A4安全卫生175分
B11安全工作
100分
依照《滕州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动态考核办法》(滕教字[2018]17号)文件规定计分。
2018年12月20日前,督导室依据安监中队提供公布的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B12
卫生保健
60分
①认真贯彻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和健康检查、疾病预防、卫生消毒、体弱儿童管理和营养管理等制度(5分),执行严格,记录详实(5分)。
②工作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5分);
新入园幼儿查体率达100%(5分);
在园幼儿每季度测身高、体重、视力一次,并对健康状况及时进行分析、评价,并向家长反馈检查结果。
(5分);
对特殊幼儿(肥胖、偏食、体弱、残疾、偏异行为等)予以特殊照顾,进行有效干预。
③做好新入园幼儿查验接种证工作,配合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
④按规定进行晨检和全日观察(5分);
建立寝室、活动室定时通风制度并严格执行(5分);
定期对幼儿进行心理、生理卫生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生活习惯措施得力(5分);
定期为保教、炊事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技能培训(5分);
定期以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健康教育宣传(5分)。
①制度不全扣5分;
据执行情况按5、3、1三档计分。
②每发现一名工作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扣3分;
新入园幼儿查体率不足扣5分;
在园幼儿未按规定查体扣3分;
无健康检查结果分析及反馈扣2分;
无特殊儿童统计表扣3分,无措施扣2分。
③未登记幼儿预防接种情况不得分。
④晨午检及全日观察记录不详实扣3分,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或未记录扣2分;
未建立定时通风制度不得分,工作人员不熟知制度或未坚持执行扣3分;
无幼儿心理、卫生教育扣2分,据幼儿生活卫生习惯按3、2、1计分;
每月一次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少一次扣2分,扣5分止;
每月一次健康教育宣传,少一次扣2分,扣5分止。
B13膳食营养15分
①严格执行科学、合理的带量食谱,每周更换。
(5分)②进货、验货、入库、出库等管理严格,索证齐全。
③教师、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①未制定带量食谱不得分,食谱未注意荤素、干湿、蔬果、营养等搭配科学合理搭配扣2分,每周食谱未更换扣3分。
②每发现一处未按防疫部门要求管理扣2分,扣5分止。
③幼儿伙食与教师伙食未分开不得分。
A5教育管理
235分
B14
教学常规
20分
①各班根据课程方案制定学期计划、主题计划、周计划、备课上课。
②根据教育目标和幼儿年龄特点,充分利用室内外空间创设适合幼儿发展的教育环境。
③园长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常规落实情况,做好检查分析,并及时改进工作。
④幼教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兼职教研员、辅导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
①无主题计划、周计划不得分,实际教育活动与计划不符扣3分。
②环境创设未反应教育内容或季节特点扣3分;
未引导幼儿参与扣2分。
③据情况按5、3、1三档计分。
园长未检查不得分。
④每少一节扣1分,扣完止。
B15
教学管理50分
①幼儿园作息时间与一日活动安排科学合理,符合各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及季节特点。
②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含体育活动1小时),活动内容符合幼儿年龄特征,活动材料丰富。
③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资源,创造条件开齐各类游戏(活动区)。
④教育活动目标、内容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本班幼儿实际发展水平,方法灵活,能激发幼儿的情感、积极性和创造性。
⑤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各项教育活动。
⑥教育内容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把幼小衔接纳入教育活动中,不提前教授小学教学内容,杜绝“小学化”教育倾向。
①一日活动落实情况按5、3、1得分。
②户外活动不足2小时扣2分。
据户外活动材料种类按3、2、1三档计分。
③各班自制玩教具种类不少于10种计5分,每少一种扣2分,扣完止;
区域环境创设合理,每班活动区6个,操作材料种类丰富、数量充足,具有较强的可变性、操作性和层次性,符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水平。
依实际情况按10、6、4三档计分。
④据现场听课情况按5、3、1三档计分。
⑤根据现代教育技术运用情况按5、3、1三档计分。
⑥存在珠心算、拼音、写字、外语等“小学化”倾向的教育内容,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对幼儿进行测验和考试等扣15分。
一级指标
B16
教研活动90分
①建立教研组织,教研制度健全(5分);
教研活动有计划、有记录(10分);
开展自荐课评比活动,教师每学期至少两篇反思笔记(10分)。
②有计划地举办园本讲座,效果良好。
③积极参加学前办组织的活动,配合学前办工作。
④有效并定期开展学前教育教研协作区活动、建立健全教师培养机制、加强幼儿园特色化办园理念、共享教育教学成果资源。
⑤积极组织参加山东省百佳园长、百佳教师、百佳游戏评选;
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
滕州市最美园长评选。
①未建立教研组织扣3分,无教研制度扣2分;
教研活动根据开展情况按5、3、1三档计分,无教师备课扣5分;
未开展自荐课评比活动不得分;
有一位教师未写反思笔记扣2分,扣完10分止。
②未举办园本讲座不得分。
③按照活动开展、工作情况按10、8、6三档计分。
④多途径共享教育教学成果资源开展协作区教研活动,独立展示5分,联合展示主办单位5分、协办单位3分,计满15分止;
定期组织管理、研究等人员外出学习,分阶段、分步骤进行名师培养,开展名师讲坛、专家讲座等活动,根据开展情况计10、7、4分,根据资源共享、带动帮扶情况计5、3、1分。
⑤省级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3分,枣级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滕级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
同一获奖人员或作品计最高奖项不重复计分,计满20分止。
B17家园共建与宣传
①成立家长委员会,引导家长积极参与幼儿园教育管理和评估。
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每学期设立一次家长开放日,并有记录(10分);
及时与家长沟通,做好幼儿个别化教育(5分);
每学期进行一次家长问卷,认真整理分析家长意见,改进工作(5分)。
③结合社区文化开展教育活动;
做好与小学衔接工作。
④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
①未成立家长委员会扣2分,家长未参与幼儿园管理或评估扣3分。
②未按要求设立家长开放日不得分,记录不全扣5分;
每班每学期与家长不少于5人次个别沟通,少一人次扣2分,扣5分止;
未组织家长问卷不得分,无问卷结果分析和改进意见扣5分。
③社区教育、幼小衔接分别按5.3.1三档计分。
④根据活动开展情况按25、20、15三档计分。
B18
教育评价
①有计划的开展对幼儿发展的评价。
善于积累幼儿平时的行为表现和作品等材料,建立幼儿成长档案袋,全面了解幼儿的发展状况。
按20、15、10三档计分。
A6基层发展(村办园发展)200分
B19环境与设备85分
①园所环境绿化、美化、儿童化、教育化(5分)。
有30米直跑道、沙坑、种植角或养殖角(10分)。
场地无杂物、无危险(10分)。
村办园包括班级活动室、寝室(两室可合用)、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室及教师办公室、图书资料室、传达室及警卫室)、生活及辅助用房(厨房、开水间)(15分)
③依据《枣庄市农村幼儿园保教设施配备目录表(园配)、(班配)》配备户外活动器械、卫生保健设备、保育设备、教育设备和教玩具。
(45分)
分班教学活动场地面积及绿化面积不足扣2分,无适合幼儿活动的30米直跑道、沙坑、种植角或养殖角每项扣3分;
活动场地存在安全隐患的扣10分。
②抽查的村办园每少一室扣3分,扣15分止。
③户外活动器械齐全得15分,每少一件扣5分,扣完止;
卫生保健设备齐全得10分,少一件扣5分,扣完止;
保育设备齐全记10分,每少一件扣5分,扣完止;
教育设备和教玩具齐全10分,每少一件扣5分,扣完止。
B20保育质量65分
在园幼儿每季度测身高、体重、视力一次,并对健康状况及时进行分析、评价,并向家长反馈检查结果(5分);
对特殊幼儿(肥胖、偏食、体弱、残疾、偏异行为等)予以特殊照顾,进行有效干预(5分)。
定期对幼儿进行心理、生理卫生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生活习惯措施得力(7分);
定期为保教、炊事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技能培训(8分);
无幼儿心理、卫生教育扣4分,据幼儿生活卫生习惯按3、2、1计分;
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少一次扣4分,扣8分止;
每学期不少于两次次健康教育宣传,少一次扣3分,扣5分止。
B21教育教研50分
①各班根据课程方案制定学期计划、周计划、备课上课。
(6分)
③幼儿园作息时间与一日活动安排科学合理,符合各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及季节特点。
④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含体育活动1小时),活动内容符合幼儿年龄特征,活动材料丰富。
⑤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资源,创造条件开齐各类游戏(活动区)。
(8分)
①无周计划不得分,实际教育活动与计划不符扣3分。
未引导幼儿参与扣3分。
③一日活动落实按5、3、1得分,每发现一个班级幼儿等待时间长扣2分,扣5分止。
④户外活动不足2小时扣5分。
据户外活动材料种类按5、3、1三档计分。
⑤各班自制玩教具种类不少于6种计5分,每少一种扣2分,扣完止;
区域环境创设合理,每班活动区5个,操作材料种类丰富、数量充足,具有较强的可变性、操作性和层次性,符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水平。
⑥存在珠心算、拼音、写字、外语等“小学化”倾向的教育内容,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对幼儿进行测验和考试等扣8分。
(2)附加奖惩指标
项目
评估标准及计分办法
奖
励
项
所有项目加满50分止。
1.大型活动承办情况:
积极承接承办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体育、素质教育、现场会等大型活动,并圆满完成任务,每次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5分,县级加3分,加满15分止。
2.年内幼儿园获得各级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通报表彰和奖励,国家级加10分;
省级加8分;
枣庄市级加5分;
滕州市级加3分,同一种表彰多级受奖的计最高分,本项最高得分15分。
3.年内教师获得与学前教育有关的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称号。
荣誉称号按5、3、2三档计分;
发表文章按5、3、2三档计分。
同一种荣誉称号多级受奖的计最高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5分。
4.年内获文明校园称号的,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枣庄市级10分,滕州市级5分。
5.年内无幼儿教师上访、群访、越级访奖10分。
惩
罚
1.在综合评估中有串通挪借仪器、图书、器材或隐瞒事故、怂恿幼儿说假话等弄虚作假行为,除相关项目不得分之外,再扣罚10—30分。
2.发现危房并仍在使用的扣30分。
3.承办大型活动出现问题的扣5—10分。
在省市文明办创城督导检查中出现扣分情况的,加倍扣分。
4.违反规定乱收费造成较大影响的扣10--30分。
5.对民办幼儿园监管不力,出现违规现象的扣10-20分。
6.对非法民办园未进行有效监管的扣10分。
7.除中心园外,辖区内公办园轮查一遍后提出申请才能开始新一轮迎检,如未申请有重复迎检现象的扣20分。
8.出现重大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票否决。
9.教职工违反计划生育的一票否决。
10.依据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考核通报结果,每有一次负面舆情扣1分,在贴吧置顶或重大的负面舆情每有一次扣2分。
11.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恶劣影响扣1—5分;
师德师风问题来电来访举报查实的,枣庄市教育局及滕州市长信箱批转的,每起扣5分,滕州市教育局批转、处理的每起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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